《青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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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路-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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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经过了各种荒腔走板的修改,往往已经面目全非了。

比如京城的闺秀圈中曾经流行过的石青色软罗,上头用金线绣成斑斑点点的小花,在阳光与烛光下会一闪一闪的,仿佛夜空中的星光闪烁,无论配什么颜色的衣裳,都十分好看,但首要的一点就是裙子的用料必须轻而软,薄而透,层层叠叠,金绣小花必须够小,金线的亮度也必须足够,才能透过层层薄纱,透出金光来。

但这种时尚款式在传到外省时,就经过了人为的修改。有一位地方官的千金找不到石青色的软罗,就改用了上等的同色绸缎,而她母亲在吩咐裁缝做衣裳时,又嫌那金绣小花太小了不显眼,不够富贵,让人绣得大一些。于是本来应该是星光在夜空中闪烁的效果,变成了石青色绸缎上面绣金色小团花的图样。

另一户官宦人家的少奶奶看见了。又改成了石青色的绸缎裙子,带一条两寸宽的金绣团花裙'。这位少奶奶的娘家妹妹看见了,嫌裙料颜色太深了,不适合小姑娘家,就改成了大红裙子,上头带了金绣团花裙'。看起来跟一般的裙子已经没什么区别了。

这位姑娘随父亲来到锦东上任时,将这种所谓的“新款”裙子当作最新时尚介绍给其他姑娘们,就被人吐嘈“京城里的千金小姐穿的还不如我们老家土财主的女儿别致”。

周楠恰好有一条星光裙子,那是她在青河时找淮城最好的裁缝做的,因此对于那条大红团花的变款格外不能接受。一脸惊恐地拉着青云道:“若我在这里待上三年,也变得那样土气,回了京城后。一定会被人笑死的!我宁可一头撞死了,也不能忍受这种耻辱!”于是一听说市面上来了京中最新流行的衣料,她就立刻拉着青云出门了。

青云对此有些啼笑皆非,在马车上,她劝周楠:“流行的东西都只是昙花一现罢了,现在会在锦东城里叫卖的所谓最新款衣料,只怕在京城里已经过气了,买了跟没买都没啥区别。想要永远不落伍。那就只穿经典款,不跟流行,不然有多少钱也禁不住折腾!你要回京。恐怕要到三年后,现在急什么?”

周楠却早已被街道两旁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了注意力,笑说:“没关心。就当是散心嘛,咱们逛一逛好啦!”

青云无奈地依了,事实上,她本人也有些蠢蠢欲动,马上就要入冬了,要预备过年的新衣,她现在手头有钱,也想给自己弄点好东西呢。

她们这回来的市集,离府衙不远,与姜锋旧居离得更近,本来就是一处专为中上层居民服务的商业中心,顾客与店家们大都彼此熟识,有什么矛盾也有人居中说和,因此一向比较安静平和。只是最近来了不少老兵和他们的家属,他们与本地人素不相识,彼此间也有不少人结下了小仇小怨,一旦汇集到一个地方采买物品,就总要生出点事来,有时为了争一样东西,便忍不住要起些口角,闹得这处市集一天比一天热闹了。

青云与周楠带着丫头婆子,驾了马车前来,在市集入口处就被堵住了。无他,来的人太多,基本所有人都是驾车来的,锦东城的道路修建时并没有预料到会有这么多人口涌入,稍嫌有些窄了,许多人只好弃车步行。青云见状就劝周楠也下车步行,反正商店就在前头,戴了纱笠遮住脸,有这么多下人陪着,也没什么好怕的。

婆子一听就想劝周楠回头,周楠怎么可能答应?立刻就戴了纱笠跳下车去,比青云还要心急。婆子无法,只好嘱咐了车夫半日,便带着丫头们跟上去了。

周楠今日逛兴格外浓,每一家店都要进去看上半日,每一种料子都要挑上一盏茶功夫,青云都逛得累了,她还兴致勃勃的,甚至小声跟青云说:“这里比清河县要繁华些,差不多可以跟淮城西市比了,只是在淮城时,我没法亲自去逛,如今总算得偿所愿,果然比在家里等人上门强!”

青云暗暗好笑,道:“那是当然了,买东西,当然是亲手摸到实物,亲眼对比不同货物之间的优异,然后才决定要不要买比较好。等人送货上门去挑,你咋知道人家是不是开了高价?你是不是被人当成肥羊宰了?”

周楠瞪她一眼,又拉过一匹淡青色的纱罗:“这个雨过天青的颜色好不好?夏天里做成褙子,配碧色或月白色的裙子,一看就觉得清爽!”

青云歪头看了看:“好是挺好的,但现在天都凉了,还买什么纱料呀?再过几日,怕是连夹衣都穿不住了,要换成薄棉袄。”

周楠瞥她,又拉过另一匹青莲色的呢料:“这个如何?这是多罗呢的料子,听说自海外而来,前几年在京城里倒也时兴过一阵子,后来虽说穿的人少了,但只要颜色配得好,也不至于被人说土气。”

青云无可无不可地:“这料子倒还算厚实。那个是什么?”她拉过一块厚厚的料子,表面上毛绒绒的,有点象是羊皮。

周楠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羊剪绒。就是把羊皮上头毛一刀煎了,剩下一点毛绒头,摸起来十分平滑,再染了色,做衣裳穿是极好的,比棉袄要暖和。只是这个色染得不好。有些深浅不一,该不会是染坏了吧?”她瞪向店家:“难道你这东西是因为染坏了,才会丢到这儿来卖的?!”

店家额头都冒汗了:“小店怎么敢?这都是上好的货,供货的货商怎么说,小店就怎么卖。当真不是故意染坏的!”

这分明就承认了是处理品!周楠柳眉一竖就要发作,青云便劝住她:“行啦,真要象你说的那样。这是好东西,哪里还能轮到锦东卖?肯定是在京城或是大府大城里卖不掉了,才会运过来的。价钱这么高,又不好看,咱们还是看别的吧!”

周楠神色缓和了些,又冷冷地命令店家:“还有什么好料子,都拿出来吧,别把这种别人不要的货色拿出来搪塞!”

店家战战兢兢地去了。他认得周楠身后站的婆子,知道这是位官家千金,绝不敢得罪的。不一会儿。他便捧了两匹大红料子出来,周楠一摸,才觉得满意了:“这是大红猩猩毡。品色不算一等,但也还过得去,冬天用来做斗篷是极好的,我已经有一件了,倒是缺个观音兜,正好扯几尺回去。”又问青云:“你要不要买些?你总是穿青呀蓝的,总没件大红衣裳,小小年纪,做什么打扮得这样素?头上也只戴些绢花,金呀宝的连一件都没有!”

青云不由失笑:“算了,我不习惯穿得这么红,也不爱往头上插金银财宝,再说……”她有些迟疑,“猩猩毡的意思,是不是用猩猩血染红的?那穿在身上不是很别扭吗?”

周楠忍不住笑了:“今儿幸好只有我在,当着别人的面可别闹笑话。谁家真拿猩猩血来染衣料?不过是这么一说罢了。”她非常干脆地替青云做了主,命店家剪了十尺回去,还小声对青云道:“你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进京去的,不先做好几身象样的衣裳,到了那个地儿,一定会被人挑剔笑话!你也不必舍不得,今儿我就做主了,买几样好料子送你,回头再叫我家针线上人给你做成衣裳,就当是送你的新年礼物,你若是拒绝,可就是不拿我当姐妹了!”

青云心下感动,拉过她的手:“周姐姐……”

周楠抿嘴笑了笑,就顺势拉着她的手出门:“我方才瞧见那边有家银楼,咱们过去逛逛,你也该添几样好点儿的首饰了……”身后婆子丫头急急忙忙抱着衣料跟上。

青云赔着周楠足足逛了半日,脚都要软了,才让周楠满意了。她不由得松了口气,心想当初在荒原上快马跑了两三个小时,也不如今天这半日辛苦。在现代时,她还以为自己已经是购物达人了,没想到古代女子也不输她。

周康与刘谢近来公务繁忙,午饭常常由家人送到前衙去,因此两个女孩子也不急着回家,见街口新开了一家饭庄,还有二楼雅间,似乎挺别致,便带着一群随从,抱着无数新买到的商品涌入了人家的店中。店小二见了这架势,差点儿吓了一跳,呆呆地站在那里没反应,结果被掌柜的狠狠敲了一记脑袋,方才转了笑脸,与掌柜的一起无比殷勤地招呼起贵客来。

她们挑了二楼一处临街的雅间,地方很宽敞,可以摆下两桌,但两个女孩子却只开了一张桌子,下人们在楼下另开两席,留了两个周家的小丫头在门外听候吩咐。她们也不赶时间,就让店家细细做几样好菜,两人一边看着街景,一边慢慢喝着茶,聊着天,很是惬意。

青云往街上无意识地扫视着,忽然看见曹i明走出了一家店,往东头去了,身后并没有跟着人,手里倒是拿着一包东西,再看那家店的牌匾,似乎是卖药材的。她想起曹i明曾经说过,他已经收够的药材,可以回家乡去了,但最近却似乎不再提起这一桩。也许他心里还不能接受她那日的提议,但她有信心,一定能扭转他的看法!

周楠凑了过来:“看什么呢?这般专注?”

青云收回视线,冲她一笑:“没什么,刚才看见曹大哥走过去了。”

周楠取笑她:“那人也算是常见的,用得着看得那么专心么?难不成……是某人动春心了?”

这本是闺阁间惯用取笑人的话,周楠也没有真的这么想,但青云却大大方方地冲她笑了笑,道:“我是动春心了,这人不错,就是有些死脑筋,不知几时才能转过弯来!”

周楠顿时愣住了:“你是说笑的吧?你不会真的……”

青云喝了口茶,抿嘴笑而不语。

周楠皱起了眉头:“别闹了,他虽然人品不错,出身也还可以,若你真是刘叔的女儿,倒与他是良配,但你马上就要重回宗室,他的身份就差得太远了。饶你再不受看重,皇上和宗人府也不会答应的!”

青云却道:“怕什么?现在不是证据都丢了吗?我还做哪门子的宗室女?就算真做了,也不代表我就不能嫁给他。他这样的好人不要,我难道嫁给那些表面上一本正经,实际上一肚子男盗女娼的货色吗?我又不傻!”

周楠眉头皱得快要夹死蚊子了,青云说的固然有些道理,但世间之事,并不是她想怎样就能怎样的!

周楠正想再劝青云几句,忽然听得青云说:“那个是什么人呀?看起来人模狗样的,但带着这么多兵马进城,又不象是个官,是不是太嚣张了点?”

周楠一怔,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又一次呆住了。

那人……那人分明是楚王世子呀!

第四十章 带走

周楠惊诧地将来人是楚王世子的事实告诉了青云,青云差点儿没被茶呛着了,忙忙扑到窗边去看个仔细。

楚王世子年纪与曹i明相仿,模样倒是要丰神俊朗许多,看起来面不敷粉而白,唇不涂朱而赤,多亏长了一双又黑又浓的剑眉,给整张脸带来了勃勃英气,才不至于让人觉得脂粉气太重。

他头绾墨玉直簪,脚蹬黑色长筒马靴,身穿一件杏色素缎长袍,只在领口与袖口处用黑色丝线绣了些简洁的藤蔓作点缀,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再无半点装饰,骑着一匹通身漆黑的高头大马,身后跟着二三十名高大壮实、骑着骏马、浑身散发着军人气息的护卫,就这么出现在锦东城的大街上,一时间吸引了无数人的眼光。

老人们见了他,眼里满是赞赏;男人们见了他,神情羡慕之余又泄露出几分妒忌;女人们见了他,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们,简直就发起了花痴,恨不得把眼珠子贴在他身上;老兵们见了他,视线只盯住他身下的骏马,还有护卫们身上穿的统一制式服装,揣测着他们是来自哪一支军队;生意人见了他,则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回,迅速估算出他那身看起来无比简单的装束能值几百两银子,然后两眼放光地盘算着能不能找到机会向这位真正的大财主推销自家货物。

周楠见了他,则是另一个说法:“虽然知道他父母是什么样的人,也知道他将来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但我还是想说,他真真是难得的好相貌,又是文武全才,只可惜性情冷了些,傲了些,目下无尘。我从前跟他妹妹交好时,平日往来的也都是些勋贵世族、高门大户的姑娘。不少人都对他有些小心思,可无论是哪一个,偶尔在王府里遇见他时,他从来都没有好脸色,就连对待同胞亲妹妹,也是冷淡得很。”

青云听了。心里倒觉得有些稀奇,对待外人冷漠就算了,小说里酷帅狂霸拽的男主都是走这一挂的,身份也以什么皇子、世子、世家公子为多,但连自家亲妹妹都得不到他好脸。也算是少见了。这种人真的有足够的人格魅力,让朝臣支持他上位,代替太子做皇储?不是说。那位小太子不被人看好,就是因为性格不够亲民,对待老师们也不够礼貌吗?看来果然是借口啊!

周楠又将视线转向楚王世子身后的护卫们:“我认得打头的那两个护卫,他们是楚王府亲卫里的人,一向是跟在世子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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