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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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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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好……支……支……去吧……去吧……”郑滢敷衍着,又立刻接着梦周公。 

  我不再理她,自己去跑步,吃早饭,去公司加班。我决定忘记他。 

  那个星期五晚上,郑滢照例很晚回来,我已经睡得迷迷糊糊,没有注意到什么。第二天,轮到我做饭,我买回两个蹄髈用冰糖红烧一大锅,准备和郑滢一人一个——必要的话牺牲半个给她。但她赖在床上,用被子蒙着头,我怎么拉也不肯起来,说她不想吃。我问她是不是不舒服,她说没有;我又问她是不是在减肥,她也说不是。 

  这个肉食动物读书时常常一顿饭吃两块大排一个鸡腿还要买一份红烧肉和我分,哪一天郑滢小姐没有生病也不减肥,却对着香喷喷的红烧蹄膀不感兴趣,绝对是发生了天大的事。 

  我用力把她的脑袋从枕头里拔起来,竟发现她满脸泪痕,眼睛又红又肿。她和章晓刚分手了。 

  “为什么?”我明明记得前不久,她告诉我章晓刚终于和“陈玉莲”分手,为此还被家里骂成“忘本的东西”。当时,她一脸幸福,“其实我一直有点心虚,不过现在都明白了,他最最爱我。” 

  “不要问我!”郑滢又把自己扎进枕头里,再也不肯说。 

  郑滢在床上足足赖了三天,连星期一都请了病假没去上班。我下班回来,看看冰箱,好像她也只喝了点牛奶。 

  我软硬兼施逼郑滢起来吃晚饭,她眼泪汪汪应付了一下,吃了几口又说没胃口,回去接着睡觉。不好,她肯定已经饿过了头,这样下去弄不好只怕会出生命危险。我很担心。 

  睡到半夜,迷迷糊糊中,我听见外间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张开眼睛,郑滢已经不在她床上。我走出去,看见她光着脚站在厨房地板上,埋头在冰箱里找什么东西。 

  我咳嗽一声,她回过头来,脸上交织着委屈、尴尬和不好意思,“关璐,你怎么真的就把两个蹄髈都给吃光了呢?” 

  这个人没事了。那一刻,我又想捶她两拳,又想扑上去拥抱她。 

  郑滢把剩菜风卷残云,不过瘾,再开一包火腿,大嚼一番,叹了口气,“爱情真他妈的是个王八蛋。” 

  她告诉我和男朋友分手的真正理由,“上个星期五,我们做完之后,我看他好像有点不开心,就帮他捶背,结果你猜他怎么样?他竟然问我,以前跟别人做完了是不是也这样?” 

  “真恶心!”我叫起来。 

  “更加恶心的还在后头,我问他究竟什么意思,结果他吞吞吐吐地说,想来想去,觉得我不是处女,而他是处男,好像有点不公平。” 

  “他现在也不是处男了呀!” 

  “所以啊,他看我的眼光倒好像我占了他天大的便宜。你说气不气人,他和女朋友分手后,我们第一次上床,我就告诉他我不是处女,他当时说不要紧,因为他爱我,结果我相信了他,现在呢,他又反悔了!” 

  “后来你怎么说?”我知道郑滢最讨厌斤斤计较的男人。 

  “后来我们吵起来,最后我跟他说:‘要说不公平,我也有同感,你比我以前的男朋友差了十万八千里,’气得他翻白眼。然后我们就完了。” 

  看来的确是彻底完了。批评一个男人的性能力,比批评他的工作能力厉害一百倍,绝对让他恨之入骨。 

  我知道郑滢心情不好,但还是忍不住被她的黑色幽默逗得笑起来,“你这样一讲,搞不好从此他的心灵蒙上一层阴影,不敢碰女人了呢。” 

  “不关我的事。你知道我最恨什么?我最恨他明明口口声声地说爱我,后来又反悔,抓着什么公平不公平来做文章。不错,我知道男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处女情结,老实说,我第一次和他上床的时候自己也很后悔为什么不是处女。可是,后悔又怎么样?我再后悔也回不去了,他明知道我回不去了,为什么还要来为难我?从前的事情,就算我错了,他要是真的爱我,就必须原谅我,一定要原谅我……他既然不肯原谅我,我有什么办法,只能和他分手,总不见得等他来甩我,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郑滢一口气说下来,眼泪汪汪地又要洪水泛滥,我马上再打开一包火腿放到她面前。 

  “有时候我想,男人大概认为‘我爱你’像超市里十块九毛九一打的玫瑰花,好随便送人的。”郑滢苦笑一下,悠悠地说。 

  “不要这么悲观,你只是运气不大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可能是我期望值太高了,可是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要是真的爱我,就该懂得怎么去对‘我爱你’三个字负责任,否则的话,还不如不说,我也不要听。” 

  那天午夜,我发现,这个看似潇洒的女孩竟然有如此刚烈的爱情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第二天,郑滢照常上班,满脸笑容,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她性格中最令我佩服的一点就是拿得起、放得下,当时再怎么伤心,过后绝不回头。 

  她关照我以后看见章晓刚不要露出什么脸色,我也做到了,只是有一次在走道上看见他和我们部门一个项目经理说话,他好像对我们部门提议的某个项目里程日期很有意见,在那里说“照这样,只留十个工作日要完成三十六个测试方案,对我们太不公平了”,为了强调,他把“太不公平了”一连讲了三遍,还配上手势,脸板得一本正经。我不由想他在床上对郑滢说“你不是处女而我是处男,不公平”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道貌岸然,差点笑出来,立刻转过身去装咳嗽。 

  这个人果然很喜欢“公平”。其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公平,然而,有时候,追求了公平,便可能错失某些珍贵的东西。 

  七月份,郑滢过二十三岁生日,她决定要开个派对好好庆祝一下,用她的话来说,“冲冲喜”。 

  在草拟邀请名单的时候,她低眉顺眼地问我:“我请张其馨,你会不会介意?” 

  “介意什么,是给你冲喜,你想请谁就请谁。” 

  “可是,我如果请张其馨,就不好意思不请程明浩,对不对?” 

  我笑起来,“请吧。我不是早就说过要忘记他了吗?放心,我保证不会眼泪汪汪借酒发疯。” 

  “那就好,”她很高兴,“上次她过生日请我,我可送了她一套雅施兰黛呢,这次该她还礼。其馨挺要面子,我估计她起码应该会买一套倩碧什么的。再说,她和程明浩一起来,也不会轮到她自己掏腰包。”   “可是程明浩也不过是个学生啊。” 

  “还说你忘记了,一转眼又心疼人家的钱包。女人心疼男人的钱包,等于心疼那个男人。想开点,他的钱包再鼓,也轮不到你去掏。”这个人精。 

  “神经病,”我白她一眼,“你希望我送你什么?” 

  她居然顺着杆子往上爬,“嗯,一小时挣二十五块钱的人,我的期望值就比较高一点了。迪奥怎么样?” 

  “你狮子大开口啊?” 

  “心疼自己的钱,就快点去交个男朋友。知道什么时候最能体现男人的价值吗?”她眯起眼睛,开始绘声绘色,“就是当你大包小包买了一堆东西,他搂着你的肩膀,微微一笑,问你‘要不要再逛逛’,你摇摇头说‘不要了’,然后他脸不变色心不跳地掏出信用卡,用非常帅的姿势签名的时候。什么叫潇洒?那才叫潇洒。” 

  “你是说男人当冲头被人家宰的时候潇洒?”我忍不住觉得好笑。 

  “无聊,不跟你烦了,我去给张其馨打电话。” 

  几分钟后,她回到我的面前,表情复杂,“关璐,张其馨说她会来,但程明浩不会来了。” 

  “为什么?” 

  “张其馨告诉我,她和程明浩已经分手了,可是呢,她说会带另外一个人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你说是为什么?” 

  “怎么会这样……”我眼前又浮现起程明浩捡起凉鞋、弯下腰放在张其馨面前的情景,脱口而出,“这不是对程明浩很不公平吗?”她怎么会舍得跟他分手呢? 

  “拜托拜托,你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提这两个字,我现在听见‘公平’就打恶心,”郑滢回过神来,“唉,这不是正好吗?我是说,你要还喜欢程明浩,就应该把握这个机会把他给捞回来。男人啊,有两个时候最脆弱了,生病的时候和失恋的时候。现在简直是天赐良机,唉,最好他再生一场病,不要大病,感冒就可以,你就去照顾他,嘘寒问暖,楚楚可怜地看着他,再往手上贴块邦迪装成是帮他炖鸡汤的时候弄伤的,应该就差不多了。这样一来,他应该会很感动,突然发现以前错过了如何的一个好女孩,然后他大概会抓住你的手贴在他的脸颊上,这个时候,记住了,你要矜持,一定要矜持,要红着脸、犹豫一下,把手抽回来,这是关键,否则就跌身价了……”郑滢开始温习电视剧的标准情节,自说自话,眉飞色舞,而我心里盘旋的却只有一个念头:程明浩一定很难过。 

  我不要他难过。自己爱的人不爱自己而带来的那种难过是刻骨铭心的,我经历过,所以不想他也经历。而且,他越难过,就说明他越在乎张其馨,为了这一点,我也不希望他难过。 

  但是,我不相信他会不难过,所以,我跟着一起难过。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忘记他。但是,显然,他依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左右我的喜怒哀乐。 

  郑滢的生日派对在星期六晚上举行,为了不辜负她的“高标准、严要求”,我去买了一个迪奥的礼盒。回来的路上经过一家书店,我被橱窗里一本书的封面吸引住了。那是一本有关园艺的书,厚厚大大的,封面上画着一种漂亮而眼熟的花——非洲紫罗兰。 

  据说,那是一种可以开很久的花。去年夏天,我曾经买过一盆送给程明浩。 

  开得再久,到现在恐怕也会谢了吧。 

  我走进去,拿起那本书。书很重,我抱着它坐在脚凳上开始翻,里面有一章写非洲紫罗兰,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下来。 

  本来毫无意义的信息,却因为和他沾了一点点边,每一个字都变得温暖、亲切,如同故人。 

  读到最后一段,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抬起头,正撞上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对着我微笑。 

  我惊讶自己能看一本花花草草的书看到入迷,以至于有人搬了张脚凳坐在身边都没有察觉。 

  而更让我惊讶的是,那个人就是非洲紫罗兰的现任主人——程明浩。他微笑着对我说“你好”。 

  我立刻合上书,挤出一个笑容,回了一句“你好”,再也想不出别的话来说。 

  他看上去稍微瘦了一点,脸色有点苍白,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对劲,与我想像中满眼血丝、头发蓬松、胡子拉碴、黄绿着脸到处找晦气的失恋男生全然不同。他的脸色还是很沉静,眼神依然清澈见底,唇边挂着温煦的微笑。 

  “最近还好吗?”他问我。 

  “嗯,”我点点头,“你怎么也在这儿?” 

  “我来看书,有一本参考书太贵,我不想买,就跑来看。你呢?” 

  “我……我也是来看书,”我指指手里的书,一边用右手遮掉封面上的非洲紫罗兰,只露出标题。 

  “你喜欢花草吗?” 

  “我喜欢漂亮图片。小时候我妈不许我买连环画,我就跑到书店里看,一个下午能看掉好几本,看完了觉得特别高兴,因为不用花钱。后来她知道了,给我钱叫我去买,我都没买。” 

  “我也是。我曾经在书店里看掉一整本《基度山伯爵》,连续看了好多个星期天,”他笑着说,“可惜那个书店里没有地方坐,站得脚都发麻。对了,你妈给你的钱,你没买连环画,干什么了呢?” 

  “你猜不到的,我买了一支润唇膏。其实当时我很想买一支口红,因为我妈从来不许我碰她的,说小孩子涂口红会学坏,我觉得她就是小气,所以就偷偷把零用钱存起来自己去买 

,结果跑到商店里又心虚起来,不敢问人家,挑价钱便宜的随便买了一支,结果打开一看,什么颜色也没有。我很难过,觉得被他们骗了。” 

  “后来呢?” 

  “后来我把润唇膏旋出来,旋得太多,又太用力,整支就那么断掉了。当时我虽然觉得买了‘次品’,还是心疼得要命,又不敢告诉别人。所以一直到现在,我用润唇膏都非常小心。” 

  我们一起笑起来。说来奇怪,这段尘封的、有点丢脸的回忆,我从来没有和人家说过,却对他说了,而且并不觉得不好意思。 

  “你的书看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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