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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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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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家硅谷的公司要我,听说北加州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他抬起头,终于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纽约吗?”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程明浩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还是“不应该”,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难怪程明浩无法给我一个想要的答案。 

  我也无法给杜政平一个他想要的答案。我说:“我想这个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他有点着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觉得该让你自己决定。” 

  我转身朝电梯走过去。他追上来,“关璐,你真的就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走进电梯,按下钮,“我们是不可能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他伸出手臂把它挡住,“你还在喜欢程明浩吗?” 

  我不说话。我们僵持了半分多钟,终于杜政平把手缩回去,电梯门合拢。 

  晚上,他打电话过来,声音听上去很沮丧,有几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他说:“今天下午很对不起。” 

  “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 

  他告诉我,在纽约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也是实习生,性格开朗,会煲很好喝的汤,他们关系不错,他喝过几次她煲的汤。那个女孩子很希望他能回纽约工作。 

  “我想,要是回了纽约,大概会去追她。” 

  “那你为什么还来问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这样对人家不公平。” 

  他苦笑一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杜政平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关璐,”他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于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他放走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等我。当他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郑滢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杜政平被你气昏了头”。她扼腕叹息,“男人怎么能跟女人摊这种底牌呢?唉,说到底,他还不够成熟。” 

  郑滢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以前谈恋爱老是失败,就是因为谈来谈去,找的男人都还不够成熟,而我自己呢,恰恰属于早熟的类型。书上说,最理想的组合应该是女人的年龄为男人年龄除以二再加七,那么我今年二十三岁,就应该找三十二岁的男人谈恋爱。” 

  “老得可以煲汤了。” 

  念大学的时候,我觉得高年级的人老得可以;后来,“老”用来形容所有超过二十五岁的人;终于有一天,等我不再说这个字而用“成熟”取而代之,我明白,自己开始变老了。嫌别人老,是不应该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会老。 

  “懂什么,男人的魅力要三十岁以后才完全显现出来,二十几岁,那叫愣头青。平心而论,杜政平在愣头青里算是很不错的了,不过,愣头青到底还是愣头青。” 

  “不对,照你这么算,女人随年龄的增长,找的男人会越来越老,比如说,三十岁的女人应该配四十六岁的男人?你哪里看来的?”我开始怀疑她资料来源的可靠性,“我看,那本书八成是个老男人写来花女人的。” 

  “我觉得很有道理啊,至少可以增强女人的紧迫感,减少社会上的老处女。” 

  “你不是说过好男人像新鲜羊角面包大家抢吗?等到三十多岁,老早被人家抢掉了吧?” 

  “真要够好,我难道不能再抢过来?”我服了她。 

  十一月底,杜政平在中国学生会的邮件列表上发广告卖东西,他果然要去纽约了。后来,我收到他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是一个链接,下面用大大的字写着“Goodbye关璐”。 

  我点进那个链接,是一首歌,张信哲的《且行且珍惜》。 

  在张信哲的歌当中,《且行且珍惜》大概是惟一一首不那么感伤的离别之歌。或许因此 

,他曾经为我点过这首歌;后来,我们在这首歌的陪同下开始了一段失败的恋情;现在,他又借这首歌来为我们之间画上句号。 

  我看看电脑上的日期,十二月十九日,在中国,是十二月二十日了。这一天,澳门回归祖国,而杜政平做了一个决定,要把他心里关于我的那一部分割舍掉。 

  我会后悔吗? 

  这一年寒假格外冷清,室友回国探亲去了,我蜷在沙发上看书、看电视、听音乐,百无聊赖。跑出去转转,空气干冷,树上的叶子掉光了,校园里难得看见个人,有一种急景凋年的感觉,冷风钻进鼻子,一路酸得眼睛都睁不开,于是又蜷回沙发上去,像一只刺猬。 

  郑滢打电话来说旧金山在下雨,一连下了几天。 

  她抱怨,“简直像在整个城市上空装了个淋浴喷头。” 

  我在想,旧金山下起雨来是什么样子呢?雨下完后,天上会有彩虹吗? 

  空调功率不足,我打开电炉,把手放在上面烘。我从箱子里找出一条长及脚踝的厚羊毛裙子,红黑格子,不是彻底的红也不是彻底的黑,茸茸地交织在一起。还是好几年前流行格子裙的时候和郑滢、张其馨一起去买的,不过只穿了一次,因为我个子矮,并不适合穿长裙。 

  我终于明白自己当初何以一定要把这条明知不会穿出去的裙子带来美国:此刻,厚厚的绒毛轻轻软软地覆盖着我的腿脚。在这个没人看、没人理、也没人抱的冰冷冬日里,它慷慨地提供了一个怀抱,虚幻,却温暖。 

  钻进被子里,突然看见桌上的那一小瓶海盐。我把它打开,贪婪地嗅着它的清香,猛然想到,程明浩把这个小小的瓶子装进纸盒寄给我的时候,他心里是喜欢我的,只是他没说,我就不知道。他没说,并不等于他没有喜欢过我。我的心里泛起一种辛酸的甜蜜,或者说是甜蜜的辛酸。 

  至少,不完全是我的一厢情愿。有些东西,的的确确存在过。 

  这个时候,有人打电话来,我以为又是郑滢——她现在大概也闷得慌,越来越喜欢煲电话粥。然而,话筒里传来的声音让我手一抖,把装海盐的瓶子打翻在被子上,五颜六色的小颗粒稀里哗啦滚得满床都是。 

  我急忙用脖子和肩膀夹住听筒,慌里慌张地想把那条支离破碎的彩虹收拾起来,仿佛他在那头能看见我刚刚闯了祸。 

  程明浩的声音听上去既远又近,“现在不会太晚吧?” 

  “不算晚。” 

  “你好吗?” 

  “嗯,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 

  “有什么事吗?”我问他。 

  “没什么事。就是,”他的声音有点不大自然,“想……知道你好不好。” 

  “我很好,”我试图把一大堆拢在书上的盐粒倒回去,可惜彩虹已经不可能还原,瓶子里一堆五颜六色、杂乱无章的颗粒绝望地瞪着我,让我跟着一起绝望。 

  “我把你送给我的那瓶海盐打翻了。”我突然对他说,并且毫无征兆地哭起来。 

  他试图安慰我,我心急如焚,只是在想怎样才能把眼泪止住。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意当着男生面哭,现在,却在程明浩面前泪流成河。曾经也当着杜政平哭,为的,其实也是程明浩。 

  “对不起,我要睡觉了。”我生怕自己的眼睛和旧金山的天空一样变成淋浴喷头,稍稍平静下来就立刻把电话挂了。 

  哭完以后,我很沮丧。为一个人流眼泪,有了第一次,就很容易会有下一次。 

  第二天,我打电话想告诉他我昨天哭只是因为心情不好,但他不在。 

  第三天早上,我刚起床,门上的对讲机响了,我去接,是一个既远又近的声音。 

  怎么可能呢? 

  我穿着拖鞋跑下去,隔着大门上的铁格子看见一个穿着黑色防风外套的人在朝我微笑。真的是他。 

  我红着脸飞快打开门,却局促起来,不知说什么好。 

  “你跑来干什么?”我问程明浩。 

  他轻轻地说:“我来让你一眼看到底。”样子有点像做了错事的小学生。 

  “我又没说要看你。你有什么好看?”我低下头用左脚搓右脚,再用右脚搓左脚。 

  “我来都来了,就马马虎虎看一下,行不行?”他走近一步,牵住我的手。 

  “不行。”我把手往回抽,抽到一半,又慢慢地放了回去。郑滢说过这样会“跌身价”,我才不管,天那么冷,而他的手那么温暖。我小心翼翼地让他握着,发现自己还是很爱他。千真万确,毋庸置疑。   “你怎么来的?” 

  “开车。” 

  “这么远!你开了多久?”我很惊讶。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是从mapquest上面打印下来的,从旧金山到这里的行车指向,上面密密麻麻,最下面写着“预计时间:17小时零2分钟”。 

  “再加上一个小时,因为我转错了一次弯,费了好大工夫才绕回去。当然,不是连着开的,中途睡了一觉。” 

  “你到底跑来干什么?”我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 

  他很温柔地看着我,“我想见你。” 

  “就因为我在电话里哭了?其实,我那天并不是……”话还没说完,他已经把我揽进怀里,“我很想你,一直都很想。” 

  他紧紧地抱着我,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曾经想过,假如有一天他来找我,一定好好地骂他一顿,至少把所有的委屈和后悔都吐出来。现在他真的来了,离我这么近,我却一点都不想骂他。我变得连话也不会说,只会傻笑。 

  他一来,所有的委屈和后悔就都找不到了。 

  原来他一直都在我心中,只是被隔离起来,并没有彻底删除。现在隔离取消,顷刻间,他又充满了我整个心灵,让一颗心变得沉甸甸的,感觉非常厚实。谢天谢地,我没有把他删除掉。 

  “你会嫌我太矮吗?”我问他。 

  “我还想知道,你会不会嫌我太高呢?” 

  “当然会,知道吗,个子越高的人越迟钝。”我终于又会说话了。 

  “为什么?” 

  “个子越高,头脑离心脏的距离就越远。心里想什么,反映到头脑里去花的时间就越长。”我一本正经。 

  “歪理十八条。”他把我抱起来,让我那两只穿着毛绒拖鞋的脚站在他的脚上。 

  我勾住他的脖子,把脸颊埋到他的颈窝里。 

  “喂,很冷的呢。” 

  “我不管。你长这么长的脖子,就是给我取暖的。” 

  那一刻,我希望他永远不要离开我。 

  吃晚饭的时候,我问程明浩:“你怎么知道我的地址?” 

  “我去问郑滢,她告诉我的。” 

  难怪前一天临睡前煲电话粥的时候,她莫名其妙地问我哈雷彗星多少年回归一次,我说七十六年,她说“好像没那么久嘛,说不定,你希望它回来,它就会回来”。当时我并没放在心上,原来她早知道了。 

  我问他:“郑滢还说什么?” 

  “她骂了我一顿。” 

  “她骂你什么?” 

  “一定要说吗?” 

  “嗯,一定要说。” 

  “她骂我‘你这头猪算是睡醒了吗?睡醒了就快点给我滚过去,老实告诉你,喜欢关璐的人满地都是、一抓一把,你再发呆,就被人家追掉了’,”他很认真地把自己又骂了一遍,然后说:“所以我就马上滚过来了。” 

  我差点喷饭,“你滚过来,是怕我被人家追掉吗?假如我已经被人家追掉了,你会来把我抢回去吗?” 

  “那样的话,”他顿了一顿,“看你要不要我把你抢回去。” 

  “假如我说不要呢?” 

  “那,大概就不会吧。”他有点为难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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