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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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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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滢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有点意外。她看看表,撇了撇嘴,“杨远韬说他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的呀,怎么还没到?” 

  “大概塞车了吧,”我说:“不着急,反正张其馨也还没来。” 

  十分钟以后,张其馨来了。我们各要一杯饮料,一边吃餐馆免费供应的那种香喷喷、里面嵌了碎核桃的面包,一边聊天。张其馨这个学期拿到了硕士学位,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读博士,出来工作,虽然导师一再挽留,说只要她再坚持两年,就争取让她拿博士学位。 

  “我爸不大高兴,他是很希望我拿个博士学位的,这样说出去多好听。我告诉他我读书已经读怕了,要拿他自己去拿,”张其馨在一家化学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资也不能跟我和郑滢同日而语,但工作要轻松许多,“还有,女人学历太高了不大好。”她一心希望早点工作还有一个原因:林少阳只有硕士学历,她认为女人的学历不应该高过男人,也说不上哪里“不大好”,然而就是有点“不大好”。 

  “我这个人不喜欢跟人家争,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看上去,张其馨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 

  我们把餐桌上一碟面包吃光,话也讲得差不多了,杨远韬还是没有现身。 

  郑滢又看看手表,脸上已经明显开始不耐烦,两条精心画过的眉毛一起向中间皱,娇艳欲滴的嘴唇则往旁边抿成一条线。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郑滢看看号码,拿起来就是一句:“你怎么搞的?”那应该就是杨远韬了。 

  对方在说话,郑滢脸上的表情像旧金山湾上空的天,一会儿一变,最后平静下来,淡淡地说了一句“好,那就这样”。 

  她把手机放进提包,“啪”的一声用力拉上拉链,轻轻地吁一口气,抬起头来,伸手拿过菜单,朝我们展开一个微笑,“他不来了,我们自己点菜吧。” 

  “怎么了?”我和张其馨异口同声地问。 

  “他有点事情,耽搁了。工作上的。”郑滢淡淡地说。我们都不大相信,看她的样子,又不好多问。 

  那顿饭吃得终生难忘,我们谁都不提起那个缺席的主角,还是谈笑风生,却多少有点意兴阑珊。等到提拉米苏上来的时候,话已经差不多讲完,只好说蛋糕。 

  郑滢一手托腮,对着小白碟子里的蛋糕微笑,“这里的菜一般性,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时候我会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吃呢。”我相信她嘴里的“我”其实应该是“我们”。 

  我挑一口蛋糕放进嘴里,果然甘甜润滑,回味悠长,“真好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酒味嘛。” 

  “这就说明做得恰到好处,你吃不出明显的酒味来,只是觉得特别香。哪天要是少那么一点点朗姆酒,立刻就不一样了。” 

  郑滢这句话让我听得出神: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惟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他,立刻就不一样了。 

  付账的时候,我和张其馨提出AA制,郑滢却坚持由她结账,“谢谢你们陪我吃饭。” 

  吃完饭,张其馨打电话叫林少阳来接她回家,剩下我和郑滢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路过一家酒吧,郑滢突然拉住我,“走,我们去喝一杯。”我拗不过她,于是跟进去,每人要了一杯玛格丽塔。郑滢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这才叫酒,刚才蛋糕里那点酒顶什么用 

?” 

  “是不是他老婆不许他出来?”我决定开门见山。 

  她摇摇头,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实他人都到餐馆门口了,结果发现我们后面一张桌子上正好坐着他老婆从前的一个同事,他说那个女人很喜欢传谣言,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进来了。” 

  偷情的男人大概都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不亚于侦察兵。说来也好笑,在一个女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的男人,被某个八婆的眼光随便一照,竟然成了临阵脱逃的小丑。 

  “怕什么?还有我们呢,他老婆问起来可以说是同事聚会啊。” 

  “他心虚,”郑滢苦笑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见,感觉像做贼;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觉像在做贼,心里特别委屈。”她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每次都是这样。” 

  两杯玛格丽塔喝完,郑滢还是不过瘾,一抬手要了一瓶威士忌,拿过来倒进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对水,“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识到她是在借酒浇愁,伸手要去抢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这样会喝醉的。” 

  “让我喝嘛,”她一把推开我,把散在脸上的头发很潇洒地往脑后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没听说过吗?”她半歪着脸,格格傻笑起来,几滴眼泪打在腮边的酒窝上,她伸手去把它们抹掉,然后擤擤鼻涕,“什么东西,王八蛋。” 

  “郑滢,跟他分手吧。”我看着她这个样子,很难过,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 

  郑滢已经半醉了,脸颊通红,听见这句话,抬头看我一眼,咧嘴笑笑,然后接着喝。 

  “郑滢,你想想看,那家伙根本就是个胆小鬼,什么老婆的前同事就吓成这副样子,真要跟他老婆短兵相接还了得?我告诉你,男人都是爱偷腥的猫,明明家里有猫食罐头,还偏偏喜欢钻到餐馆后门下水道去偷啃鱼骨头,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猫食罐头;哪天当真一盘鱼骨头摆在面前,他又会喜新厌旧想去吃虾米了。还有,我听说在美国离婚很花钱,他老婆又没有工作,就算真的答应,经济上也一定很吃亏,他会愿意吗?男人啊,其实骨子里比女人还看重钱,而且越有钱的男人越看重,男人啊……”我开始振振有词地骂男人,从前小报杂志上七零八落看来的那些怨妇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开卷有益”这句话不假。 

  郑滢把头枕着手背,醉眼朦胧地望着眼前杯子里金黄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来问我:“我……我有个问题……假如那个什么程……程明浩已经有了老婆……不是你……你怎么办?你还会喜欢他吗?” 

  “他没有老婆。” 

  “废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就那么个男人,你就爱他,怎么办?” 

  “你有那么爱他吗?” 

  郑滢瞪我一眼,“别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着她被酒染上红晕、显得分外俏丽而带着几分凄凉神色的脸,在心里掂量着那个问题,突然意识到,如果把杨远韬换成程明浩,如果把郑滢换成关璐,我十有八九也会身不由己去打这场在旁人看来不值的战役。那么,还有什么说的? 

  道理,永远是讲给人家听的。 

  郑滢得意洋洋,“说不出来了吧?说不出来就不说,陪我喝酒!”她又拿过一个杯子倒半杯酒,递给我,“喝!”一仰头先把自己杯里的喝干,“昨天,我又梦见他老婆死了,这回生的是脑瘤。是不是很阴损?” 

  “阴损什么?”我的心突然被一种莫名其妙的侠义感充满,开始和郑滢一起咒那个女人,然后豪情万丈地拿起酒杯往嘴里一倒。我以前没有喝过真正的烈酒,只觉得一股液体火辣辣烧进喉咙,酒精“噌”地腾上脑门,呛得一个劲咳嗽。 

  郑滢哈哈笑着来拍我的背,“哎呀,你……你他妈的真不像个男人。” 

  半小时后,郑滢趴在桌上说胡话,还唱起歌来,我在旁边手足无措。我想拉她起来,却拉不动,她力气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听话。隔了几张桌子有几个男人开始对我们吹口哨,我害怕起来,拿出郑滢的手机给程明浩打电话叫他来。 

  二十分钟后,程明浩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郑滢挪到他的车上去。郑滢可能把程明浩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拳打脚踢,嘴里还唱着“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不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程明浩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她不让乱动,我在旁边忙着把郑滢的高跟鞋脱下来,免得那两个筷子一样细的鞋跟踩到他脚上。 

  《爱如潮水》的歌词美则美矣,和现实却有一定距离。现实中,一个买醉的女人,实在谈不上仪态万方;而那个“别的男人”半皱着眉头,打不还手,好像也并没有见识到什么“妩媚”。 

  不知是不是由于那番挣扎,郑滢刚在车后座上坐稳,就“哇”的一声,一箭双雕地把程明浩的车和他身边的女人吐了个稀里哗啦。 

  吐完以后,天下太平,郑滢乖乖伏在我肩膀上。我捏着鼻子,尽量不去看胸前衣服上那一大片散着酒气的污秽,一边轻轻地拍她的背,生来第一次感到自己有点“伟岸”。 

  我们把郑滢“搬”回我家,让她躺下,我又去拿个脸盆放在床头防止她可能再吐。她嘟囔两句,沉沉睡过去。 

  我把弄脏的裙子脱下来泡在盆里,换上T恤和睡裤,从冰箱里给程明浩拿了一罐可乐,“今天谢谢你了。” 

  “她怎么了?”程明浩坐在客厅沙发上,拉开可乐喝了两口,问我。 

  “男朋友。” 

  “吵架了?” 

  “也不是,她男朋友有老婆,今天本来要请我们吃饭的,结果又没来,真不是东西。” 

  程明浩笑了,“难怪她刚才把我当仇人一样。” 

  “她现在恨一切雄性动物。”我歪着头靠在他身上,他闻到我身上的酒味,皱起眉头,“你也喝酒了?” 

  “就半杯威士忌,陪她喝的,辣死了,一点也不好喝。” 

  “以后晚上不要到那种地方去,女孩子在那里很危险。”他再重重地加上一句,“还有,不许喝酒。” 

  我点点头,“知道了。不好意思,把你的车弄脏了。”我感到过意不去,因为男生大多把车当宝贝。 

  “反正也是旧车。” 

  我叫程明浩留下来陪我。我们打开CD机听张信哲的歌,是那首杀伤力很强的《让我忘记你的脸》。张信哲一遍遍地唱: 

  不看见 

  但愿从此忘了往事 

  而拥有明天 

  不能再好像从前 

  以为你会出现 

  在转眼之间 

  不看见 

  决定好好安排自己 

  去面对明天 

  不能再轻信诺言 

  什么海誓山盟 

  直到永远 

  爱情好似云烟 

  我笑起来,“张信哲唱来唱去都是女人辜负了他,可怜巴巴,其实生活中都是男人辜负女人。不过,也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他才那么红,女人总被辜负,一看见男人倒霉就觉得很爽。” 

  我对程明浩说:“跟你要一样东西。” 

  “什么?” 

  “你电子邮箱的密码,”我盯着他的眼睛,“我只是偶尔打开看看,不会删你的东西,当然也不会去回人家写给你的信。我只是要……看看。” 

  程明浩微笑着望了我几秒钟,一声不响地从茶几上拿起一支圆珠笔,把我的左手摊开,在掌心上写下“gl761118”。 

  “是你的姓名起首字母加生日,”他对我微微一笑,“你挑了个吉利的日子出生。” 

  “我妈说我的预产期是11月15号,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推迟了整整三天。等生下来,头发和手指甲都老长了呢。”我也笑了。 

  他把我的左手握成拳头,“人的心脏和拳头差不多大,所以,你的心脏就是这么大。” 

  “这么一点点?”我有点诧异,“太小了吧?” 

  “那是心脏,又不是垒球。” 

  我叫他把手也握成拳头,放在我的拳头旁边,“你的心脏就要比我的大。” 

  “我比你高。” 

  他把我的拳头放到唇边亲了一下,然后把它握在自己手心。那一刻,他的心包容着我的心;我的心里,写着开启他电子邮箱的密码;而那个密码,是我的名字加生日。我的心里浮上了一点小小的罪恶感:房间里,我最好的朋友刚刚在情场上中了飞弹,丢盔卸甲,恨死天下男人;我却在这里卿卿我我,而且觉得爱情很甜蜜。 

  我们拉着手漫无边际地聊天,从张信哲的情歌到美国的流行音乐,从西雅图那家研究所到我们公司里的鸡零狗碎,从郑滢的本田车到杨远韬开的凌志。 

  “你喜欢什么车?” 

  “丰田的4Runner。等我找到工作,大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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