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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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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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遍遍重复那句话。突然,我被他一把拉起来抱进怀里。他的声音有点哑,“璐璐,不要这样,你可以相信我的,真的,可以的……” 

  我皱着眉一个劲摇头,“我不要再相信你了……”话还没说完,我的嘴唇已经被他用嘴唇堵住。他用力吻我,好像受了委屈的是他而不是我,我想推开他,可是手被他抓得牢牢的,一点也不能动。 

  随后,他的吻落在我额头上、鬓角上、眼睛上、鼻尖上、脸颊上、脖子上,最后回到嘴唇上,这一回,却温柔了许多,好像秋日的风揉擦过地上金黄的落叶,我不由自主地抱住他的脖子开始回应。他大概感觉到了,更加热烈地吻我。他在我耳边轻轻地说“璐璐,对不起”,这句话却让我生气起来:说“对不起”就表示他做了不对的事,我不要他做错事再说“对不起”,那样,不管吃了什么亏,到头来我总会原谅他。我不要他伤害我,爱,不应该用道歉来弥补。 

  顷刻间,我做出了一个让自己都惊讶不已的决定:我要跟他上床,这样,他以后就会最最爱我了。这个念头仔细想并不合逻辑,但在当时却像一道闪电深深刻进脑海,天经地义。 

  我悄悄解开衬衣的一颗纽扣,拉着他的手慢慢伸进去,一直到他的手就贴在我的胸口上。 

  他的手颤抖了一下,“璐璐。” 

  “说你爱我。” 

  “我爱你。” 

  “那就好。”我把自己更紧地融进他的怀抱,加倍温柔地吻他。 

  他的手在我身上慢慢游走,呼吸也急促起来,一阵阵微妙的颤栗通过神经末梢使我感到眩晕。终于,他把我抱起来,放到房间里的床上。 

  有足够的小说把所谓的“第一次”形容得花好稻好、妙不可言;也有足够的生理卫生教材谆谆教诲说“第一次”往往并不尽如人意。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这种类似赌气的情形之下。醒来之后,脑子里翻江倒海的不是甜蜜、不是幸福、不是生气、不是后悔、不是忧郁,却是淡淡的、笼罩着一点悲伤的茫然。 

  我看着程明浩沉睡的脸,他的脸在睡着的时候比醒着的时候更好看,眉心却微微皱着。这一点,上次在停车场我就发现了。不知为什么,程明浩内心里的那个孩子好像总是皱着眉头。现在,他已经拥有了我,为什么还要皱眉头呢?难道,他也和我一样觉得茫然? 

  我几乎想立刻把他摇醒问问他究竟在想什么。这时,一个更实际也更重要的问题浮了上来:刚才,我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我怀孕了怎么办? 

  我吓了一大跳,一看表,已经六点多钟,立即穿好衣服开车去郑滢家。她披了件睡袍睡眼惺忪地放我进门,我一把抓住她,“我现在是安全期吗?” 

  她瞪着我看了一会儿,突然精神振奋起来,“明白了,干柴烈火。” 

  “不要拿我开心了,现在要不要紧?” 

  她瞄一眼日历,“不好意思,你现在中奖几率很高。假如程明浩运气好,估计过两个月我就要陪你去买早孕试纸了。” 

  “那怎么办?”我哭丧着脸坐到椅子上。 

  “天无绝人之路,”郑滢慢条斯理地从冰箱里拿出一个浅蓝色的小纸盒,打开,里面是一颗白色的小药丸,“吃了吧,这是事后避孕药。” 

  她倒了杯牛奶,看着我把药片吃下去,说:“以后小心点。” 

  我说:“没有以后了,除非我跟他结婚。” 

  “喂,你不会像电影里那样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逼他对你负责吧?” 

  “我才没那么无聊,我要他心甘情愿跟我结婚。” 

  “这就对了,男人最怕女人那样逼婚。不过话说回来,女人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我建议你去找个医生开点药备着。” 

  “你的妇科主治医生怎么样?” 

  “还可以,不过我估计你不会喜欢,他是男的。” 

  “你找个男人看妇科?” 

  “女医生都被人家抢光了嘛。不过我倒无所谓,我妈生我的时候,接生的就是个男医生,也就是说,我一生下来就上上下下被男人摸了个遍。” 

  郑滢从墙上拿下一张名片递给我,“就是他。”名片上的英文旁边用黑色圆珠笔一笔一画写着“郑广和”三个字。 

  “你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呢。” 

  “就是因为这一点,我才从一堆男医生里把他挑出来的,要摸,也要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忍不住笑起来,“名字起得不错,是不是你每次去看病都有酸梅汤喝?” 

  “说起名字,他的自我介绍才好玩呢,‘我叫郑广和,就是郑和当中加上一个广字’。” 

  “这有什么好玩的?” 

  “郑和不是三保太监吗?噢,假如你是个男人,姓李,你会说‘我姓李,李莲英的李’吗?我跟人家自我介绍的时候可从来都说‘我姓郑,郑成功的郑’。”她扬扬眉毛,“要不要?” 

  我把名片还给她,摇摇头,“我还是想找个女医生。” 

  “就知道你这副样子。我提醒你,这一带看妇科的女医生很难找。” 

  “我总觉得男人当妇科医生有点奇怪,又看又摸,假如碰到一个女人身材火爆,比如说你,起了自然反应怎么办?算不算性骚扰?” 

  “这个我倒从来没想过,”郑滢对这个问题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应该说很有可能呢,因为男人的生理反应是不受大脑控制的。可是,既然不受大脑控制,好像也就不应该算是骚扰。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女人也应该负一部分责任,谁叫她长得风骚让医生都想入非非了呢。嗯,下次我要注意一下,看郑广和有没有什么自然反应。关璐,我发现你的确成熟了,问的问题水平都高出一个档次。” 

  “胡说八道。”我被她夸得啼笑皆非。 

  “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地方你挑。” 

  “干什么?” 

  “庆祝你长大成人。” 

  中饭吃到一半,我觉得脑门发热,身上发痒,随后郑滢叫起来,“你的脸……” 

  我对着化妆盒的小镜子一看,脸上不知何时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红色斑点和肿块,我卷起袖子,手臂上也有同样的斑点和肿块,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郑滢立刻陪我去看医生,结论是“严重过敏”,最可能的过敏源是我今天早上吃的避孕药。 

  郑滢觉得对不起我,“早知你这么麻烦,就不随随便便给你吃药了。不过,我自己吃那种药真的一点事也没有啊。” 

  我只顾愁眉苦脸看着自己快肿成半个猪头的脸,“这下怎么办?”脸上和身上的红斑和块块已经“农村包围城市”,奇痒无比,惨不忍睹。 

  我打电话去公司请假,吃了抗过敏药,躺到床上昏昏沉沉睡了一下午。如果说昨天晚上是一场赌气,那么,现在我正在为自己的不负责任受到惩罚。 

  傍晚,有人按门铃,按了好几次,我没去开门,因为我想那大概是程明浩,我不要他看见我现在的样子。我的脸自己看了都怕,不要说别人。 

  到晚上,换成了电话铃一遍一遍地响,直到我终于拿起话筒来。 

  程明浩在电话那头很着急地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镇定一点,“我在睡觉。” 

  “是这样,”他的声音平缓下来,顿了一下,又问:“璐璐,你,你有没有觉得什么不舒服?” 

  “没有,”我脸上热起来,加倍的痒。我一边用手掌揉脸一边对着话筒说:“我很好,真的。”   “我来看看你。” 

  “不要不要,”我叫起来,“你不要来。” 

  “我一会儿就走。” 

  “也不要,我……我现在不想见你,实在不想,所以我求求你不要来!”我着急了,声音提高好几度。 

  “你还在生我的气?” 

  “我不生你的气了,不过我也不想见你,我现在要睡觉,有什么事以后再说吧。就这样吧。”我几乎要哀求他。 

  “璐璐,”他的声音无比柔和,“以后我再也不对你说谎了。再也不了。” 

  “嗯,那好。”大概是抗过敏药的作用,我的眼皮涩得张不开,头好像有千斤重,“那就这样吧。” 

  我挂上电话,马上又钻回被子里呼呼睡去。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脸上、身上不再那么痒,大部分的肿块已经平下去,红斑也不太明显了。我往脸上刷一层粉底,修葺一番,上班去。 

  在一个漫长的红灯下,昨天清晨的茫然心绪又冲上脑门:程明浩现在在想什么?除了不说谎,他还能对我做出什么承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不知从谁开始,大家都说要把“性”和“爱”分开,不管是否真的潇洒,至少要学着去潇洒,我想我也不例外。可是,从心底里,还是忍不住质疑:没有足够的“爱”,“性”又有多少分量?我试图用“性”来证实“爱”,也这么做了,却只证实一点:我对避孕药过敏。实在令人沮丧。 

  再见到程明浩的时候,我努力装得泰然自若,他好像也心照不宣,总之,我们都绝口不提前一天发生的事情。两人独处的时候,我总有点担心他会再提出要求,因为那样的话,我就不得不跟他探讨“采取措施”这个尴尬的话题,可是,他没有再提出过,只是对我更加体贴。 

  有一本书上说,女人要是和男人发生了关系,身体里会分泌出一种物质,让她对那个男人产生依恋的情绪。以前觉得这种说法耸人听闻,现在看来却不无道理,在那场闹剧一样的“初夜”之后,我发现自己好像的确更加依恋程明浩。同一本书上也说,男人往往把已经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当成自己的“占领区”而失去兴趣。我希望那个作者在胡说八道。 

  那年过生日,程明浩送给我一台小小的、银灰色的手机,每月有一千分钟通话时间,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设成我手机上的第一个快捷键,“这样的话,你就可以随时找我了。”我说:“我可不一定有空找你。”心里却很感动。 

  二年十二月,程明浩去了西雅图。他把两个箱子塞进道奇车的后备箱,搓搓手,微笑着说:“璐璐,好好照顾自己。”我看着他脸上阳光般的笑容,拉住他的衣袖,“你不许扔下我不管。” 

  “不会的。”他抚摩着我的头发。 

  我伸出手去,又要把他的头发弄弄乱,想起自己正好来“老朋友”,郑滢说过这时候摸人家的头是晦气的,立刻又把手缩了回来。 

  他看看我,“怎么变乖了?”他已经习惯我把他的头发弄成一窝乱草。 

  我嘻嘻一笑,“没什么,今天饶了你。” 

  那个月,我拿到了计算机硕士学位,成了公司里一名正式员工。 

  我把希望寄托在和Chris合作的项目上头,我想,把这个项目做好,有了一点根基,下次便可以做更加重要的项目;几个项目一下来,就有了吹牛的资本,到时候,要升级或者跳槽,都比较容易了。 

  郑滢向我感叹,“我们其实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人家前几年毕业的,靠着公司股票上市,好多已经成了百万富翁呢。” 

  我说:“现在这样也不错啊,只要肯花工夫,总有出头之日的。” 

  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自己那句“只要肯花工夫,总有出头之日”的话说得过于乐观了。 

  和Chris的合作项目进行到一大半时,我们去约客户服务部门一位负责人开会,核对我们对产品做的修正是否符合要求。 

  会议进行得很顺利,眼看要皆大欢喜地结束,那个人突然提出要我们把某个新增的产品功能改动一下,因为客户曾提过好几次类似的要求。那个功能正好是我做的,我觉得他提出的改动并不算难,而且听上去很有道理,就照样修改了,也没放在心上。 

  谁知正式展示的时候,出乎意料,客户对那个产品功能的改动大有意见,气氛尴尬起来。客户服务部门主管首先沉不住气,问:“谁做的决定?”言下之意是“我不知情”,艾米立即附和,表示“我也不知情”,那个混蛋的负责人竟然马上转过头来问我:“为什么这样改动?”我被他问得目瞪口呆,脱口而出:“是你提出的呀!”结果他巧舌如簧赖个一干二净,说我理解错误。我转过头去求援地看着Chris,因为那天开会他也在场,我希望他能够出来说句公道话,但Chris眼睛盯着天花板装没看见,从头到尾一言不发,气得我简直想把手里的可乐浇到他喷满发胶的脑袋上。 

  在大公司工作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经验:你在电视上、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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