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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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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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愣了一下,程明浩接着往下讲:“我不去明尼苏达了,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为什么不去?” 

  他抓住我的手,“为了你啊。”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温柔地凝视着我,灯光下,他的脸上全是深情,看得我心头一阵发颤。他那么高大,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仰视着我。他已经说会为我留下来,我知道,只要我笑一下,点点头,顺势扑进他的怀里撒撒娇,一切就都过去了。 

  但是,我身体里一种奇怪的力量紧紧地拉住了我,我想起下午看见的那只不吃巧克力的海鸟。当他终于开口说了我想听的话,我却不由开始怀疑,这些话,对于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而我们之间的“不对头”,是不是他选择留在我身边就可以解决? 

  我摇摇头,“算了,还是去吧。你不是说机会很好,放弃太可惜吗?” 

  他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我已经想好了。” 

  “你弄痛我了。” 

  他松开手,“对不起。” 

  我用两只手相互揉着,一言不发。他坐到我身边,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顺从地靠在他肩膀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 

  “你抽烟了?” 

  “今天下午抽了几支。” 

  “几支?” 

  “四支。” 

  “抽烟不好。” 

  “我一般不抽烟,今天找你找不到,着急了。” 

  “还是不好。” 

  “那我以后不抽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有烟瘾。” 

  “不过,你抽烟倒是不难闻。” 

  我把手贴在程明浩的胸口,他的心脏在我的掌心下坚实有力地跳动——那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成的地方。我把头埋在他衬衣领口,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夹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 

  过了半天,我说:“程明浩,你还是去明尼苏达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大家自由。” 

  “你怎么还这么想?”他把我抱得更紧。 

  “我一直都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说分手,你以为我是在吓你吗?” 

  “为什么?” 

  “我累了。” 

  他把我拉开一点,正视着我的眼睛,“璐璐,我已经说过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雪宝莉的后劲愈演愈烈,我朝他笑笑,“你以为我那么不懂道理?说实话,你能有那么好的机会,我替你高兴……你要是真的为了我留下来,看着好像很感人,可是以后万一工作不如意,就算不说,心里大概也会怪我,我怎么担当得起。你要是去了呢,我又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其实我这个人很没用,玩不起也输不起……当初我就是为了你到旧金山来找工作的,那时候工作好找,无所谓,可现在,我是真的不敢再冒险了,经济形势这么差,我又没什么大本事……所以,我呢,就不跟你去了,我怕这样跟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得很惨,”我把手放在发烫的脸颊上捂着,一肚子的话借着酒劲往外冒,“不过,程明浩,我告诉你,我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我觉得我努力得比你多。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太努力,太努力的话,叫犯贱,你明白吗?……我早就知道你不适合我,根本不适合我,其实,我都知道的,就是不相信,可不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合你?” 

  “什么样的人适合我?比如……比如,呐,杜政平吧。那个时候,他为了我转学,后来还说要为了我到加州来找工作,他会为我干很多事情,你,就不会。呵呵,不是我看扁你,”我冲着他傻笑,“你害得我跟他分手……看,人家现在肯定也不会再要我了,都怪你,要不是你,说不定我早就跟他结婚了呢。”我说出来的话越来越离谱,但自己却无法控制,相反,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高兴——我觉得伤到他了。 

  他目不转睛地看了我好久,咬紧了嘴唇,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关璐,你,你,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那句话让我清醒了一点,我抬起头,正对着他的眼睛,不由打了一个哆嗦,他的眼神里交融着惊讶、痛苦,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也不甘示弱地睁圆了眼睛,而且扬起眉毛,鼓起两个眼珠子,心想“我还怕你不成”。那个情形就像武打片里动不动就喜欢决斗的剑 

客,约在什么雪山之巅,你瞪我我瞪你,一面冻得牙齿打战、浑身发抖,一面互相揣摩对方会出什么招数,直到其中一个突然拔剑,闪起一道寒光。 

  我们僵持不下,终于,我拔出了剑。我说:“是的。” 

  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最后咽了一口唾沫,苦笑着摇摇头,“原来这样。” 

  “哪样?” 

  “原来我不但让你难过,还让你后悔,”他放开我,叹了口气,“这样说起来,你是对的,我应该去明尼苏达。你既然觉得我不合适,以后……以后我们就分手吧。”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分手吧”这几个字,像一根吊在空气中的蛛丝,却直钻进我的耳膜里去,然后变形成一根又硬又长的铅丝,扎得脑子发晕发痛,没有余力去思考。 

  我低下头,黯然看着脚下地毯上的花纹。他沉默着一口一口喝茶,等一杯茶喝掉三分之二,他下定决心似地说:“这样也好,那我走了,璐璐,以后——保重吧。”然后突兀地站起来,却好像不知道门在哪里,久久没动。 

  我抬起头,他抿紧了嘴唇看着我,两手的手指深深抠进手心。有那么一个片刻,我几乎想去帮他把手指扳开,但终于没有,我听见自己微弱地说:“你也保重。” 

  他轻轻关上了门,锁舌“嗒”一声扣进去,像扣到我的心里。就这样了?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墙上的钟显示十一点四十五分,二十四小时前,一切都还好好的,现在却已经完全翻了个样。再过十五分钟,又是新的一天,我还是我,却已经没有他了。 

  楼下有汽车发动的声音,我冲到窗口,看着那辆熟悉的道奇车开出去,到了路口,右边车尾亮起黄灯,转弯,加速。程明浩开车一向很小心,我总是笑他一个弯转半天,今天,他好像转得特别快。我曾经很多次目送他离开,今天是最后一次了。我想,他大概会去买一辆丰田4Runner,把所有家当装在里头一路开到明尼阿普勒斯,把道奇车和关于我的过往一并扔下。今后他再碰到的人,不会知道他开过这么一辆东倒西歪的破车,遭遇过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我看着他消失在路的尽头,摸摸自己的脸,还是滚烫,却没有一滴眼泪。我想,我大概变勇敢了。 

  几分钟后,我才发现自己根本没变勇敢,只是时候未到。因为,当我回到沙发前坐下,拿起那杯剩下三分之一的茶,把嘴唇贴在他刚才喝过的地方,喝了一口,我突然把杯子扔到地毯上,一头埋进靠枕里嚎啕大哭起来。人家说酒后吐真言,为什么我吐出来的真言像一堆臭狗屎? 

  我睡不着觉,一遍遍地听张信哲的《爱如潮水》。当潮水退去,沙滩上除了海草和贝壳,什么也没有,多么悲哀。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星期一照常去上班。我暗暗期望程明浩会打电话来,可是又不知道该期望他说些什么,因为话的确已经说清楚了。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他都没有打电话来。十天后,他突然打过来,却是跟我告别,说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发去明尼苏达了。他真的要走了。 

  我问他:“你买了新车吗?” 

  “买了,因为我打算自己开过去。按我们公司的政策,自己开车搬家,还能拿一笔补贴。”他的声音很平静。 

  “4Runner感觉怎么样?” 

  他顿了一顿,“我买了一辆佳美。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这个车型比较省油。” 

  我的心突然牵动了一下,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股勇气,“上次跟你讲的,有一大半是气话,你不要放在心上。”说完以后又觉得荒唐,都分手了,还指望人家放在心上?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不要紧。其实,我觉得你讲的有道理,”他的声音渐渐柔和起来,“关璐,有几句话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想到就跟你说了吧。没有性别歧视的意思,不过,我觉得女孩子是应该嫁得好一点。这个地方条件好的人也不少,你花点时间,完全可以找到一个比我,不要说我,比杜政平条件都好的人……当然最好有绿卡,钱多一点,不过关键还是人,绿卡这个东西,没有的时候觉得要紧,等你一旦有了,就不会再那么心心念念……挑个身体、脾气都好一点的,同事顶好不要,其实,最好都不要同行业,这样的话将来免得一棵树上吊死……还有……” 

  我听着听着,眼泪渐渐流下来。 

  等他终于告一段落,我问:“假如我找不到呢?” 

  他悠悠地说:“你不去找,怎么知道找不到。”声音又恢复了最初的平静。 

  我接着问:“假如我就是找不到呢?又要身体好,又要脾气好,还要最好不同行业,蛮挑剔的呢。”说到这里,我感觉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 

  他又沉默了。我紧紧地握着话筒,下意识地开始用手绞电话线。过了好久,他说:“我相信你能找到。” 

  一滴眼泪掉在我嘴唇上,我伸出舌头去舔舔,很咸。我明白了:他已经决定放弃我了。在他的世界,我说不定比那辆道奇车滚蛋得还快。 

  “你很现实。”我擦擦眼睛,深吸一口气,不让哭腔传到电话那头去。 

  “你不是也很现实?” 

  他话里淡淡的讽刺激怒了我,我昂起头,清清嗓子,对着话筒装出一副轻松的声调,“我当然找得到,说不定我年底前就找一个人陪我过圣诞节,年底前找不到,我肯定找个人陪我过情人节,你看着好了,不,也用不着你看……你呢,就混得出息一点,到时候,大丈夫何患无妻,连找也不用去找,只要等着兔子一只只扑上来,清蒸红烧随你的便。你们男人就是比女人占便宜。” 

  “璐璐,”他突然提高声音叫了我一声,又没了下文,只是轻轻地干笑了一下,说:“那就这样吧。” 

  “嗯,就这样。” 

  “保重。” 

  “保重。” 

  随后我们握着电话,等着对方说再见。终于,我先开口,“再见。”既然提出分手的是我,好像应该我先说再见。 

  “再见。” 

  挂上电话,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雪宝莉变成醋在我的心里晃荡。感觉像小时候过年过到正月十五晚上,在冷风里放最后一只炮仗,怀着告别的心情点着了,看着它飞上天,在空中炸开,发出一声巨响,化成千万片散向四面八方。因为是最后一只,所以听得格外真切,也格外凄凉。 

  我百无聊赖地在网上闲逛,逛着逛着又去了那个叫mapquest的网站。我在目的地里打入明尼阿普勒斯,在出发地里打入旧金山,电脑告诉我,明天早上,他有可能会先过海湾大桥去奥克兰,然后一路往东取道科罗拉多的丹佛,再北上去明尼阿普勒斯,那是很长的一条路,要开好久,州际公路通常空旷无聊,又没有旅伴,他可千万不要在路上睡着。 

  为了“庆祝”失恋——郑滢现在的论调是“只要还活着,任何事情都值得庆祝”。我们两个去租了整个季节的《Sex and the City》,叫张其馨一起过来看。其中有一个情节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夏洛特说一段失败爱情的“疗伤期”等于“爱情期”本身长度的二分之一。 

  “妈呀,关璐,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程明浩的?”郑滢一边很酷地往腿上涂脱毛膏一边大惊小怪地叫起来。 

  “四年以前。”我难堪地说。 

  “那就是说你要疗伤差不多两年,”她伸出两个手指煞有介事地说,随后又立刻修正,“不对,那是美国女人的算法,到中国女人这里应该起码乘个1。2的参数,到了你那里,哼,我看应该起码再乘个1。2。关璐,我看你三年之内不必谈恋爱了。” 

  张其馨不同意,“我听说过治疗感情创伤最好的药就是开始另外一场感情,”她突然停住了,难为情地看着我,“关璐,你是不是还想骂我?” 

  “骂什么?” 

  “老实说,那个时候,我去跟程明浩谈恋爱,就有点这个味道,”她转头去看看郑滢,“是不是有点卑鄙?” 

  “不是有点卑鄙,是非常卑鄙,”郑滢斩钉截铁,“占着茅坑不拉屎。” 

  “他有多喜欢你?”几年之后,我终于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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