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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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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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一大瓶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红灯不断,有程明浩的好几个留言,都是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他好像很在乎你。”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谎比这个严重,骗他一次,不损阴功。”



我们打开雪宝莉酒。雪宝莉比葡萄酒略淡,清甜甘咧,甜里微微透出一点酸来。郑滢一杯下肚,咋咋嘴,“不错嘛,的确有点像爱情,甜甜的,嗲嗲的,哄得人高高兴兴。”



我说,“比爱情好,爱情酸多甜少,是个王八蛋。”



话音刚落,真正的王八蛋又打电话来了。郑滢照我的意思回答,放下话筒后说,“他在你家门口等你,听口气是要不见不散。”



“不管他。爱等就等,接着喝,今天晚上我跟你睡。”



等瓶子里剩下薄薄一层酒,我们两个人都有点飘飘然起来,郑滢说,“这些留着做实验,看它会不会变成醋吧。”

我摇摇头,把酒统统倒进杯子,“还是喝了吧,真要变成醋,多可惜。”



我仰头把最后一杯酒喝干,心里突然像被什么东西用力勾了一下  我到底还是不愿意让雪宝莉变成醋。我站起来,对郑滢说,“我回去了。”



“你不是说要跟我睡吗?”



“算了,我睡觉喜欢卷被子,不折磨你了。”



“我看你还是舍不得他吧?”



“才不是,我只是想跟他说说清楚,免得他再到处骚扰人。”



“你这样子能开车吗?”



“我做着梦都能开,怕什么。”



我开车回家,上楼,程明浩果然靠在门边的墙上,低着头,两手插在裤袋里,咬着嘴唇,一脸严肃。他看见我,眼睛一亮,如释重负地笑了,几步跨过来,“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整整一天。”



“我没去哪里,就是到处转转,” 我打开门,“进来吧。” 我请他在沙发上坐下,倒了一杯茶给他,他双手捧过去。



他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酒气,皱起眉头问,“你喝酒了?”



“一点点,” 我对他笑笑,“叫雪宝莉,以前从来没喝过,味道很好。放心,不是为了你。”



“那你自己开车回来的?”



“我又没喝醉,其实,就算喝醉了也无所谓,这个时候路上根本没什么车,上次我还一边开车一边睡着了呢,醒过来以后扇了自己两个大耳光…”我突然发现自己多话起来,想说的不想说的一起出口,看来雪宝莉喝着像糖水,后劲却不可低估,“程明浩,我教你,以后开车开累了想睡觉,就打自己耳光,一左一右两下,人立刻清醒,很管用的… ”



他的脸色沉下去,眉毛越皱越紧,“你怎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告诉你,你会说我一顿,叫我当心,然后,跑到你的明尼苏达去,隔了… ” 我对着墙上的美国地图数,“内华达,犹他,怀俄明,南达科塔,也不多,才四个州…你隔了四个州来关心我,对不对?” 我伸手拿过他手里的茶喝了一口,把茶杯递还给他,“程明浩,其实你是个很好的人,就是不合适我。”



他把杯子放到茶几上,随后蹲在我面前,抬起头,用手臂环抱着我的肩膀,“璐璐,我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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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一下,程明浩接着往下讲,“我不去明尼苏达了,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为什么不去?”



他抓住我的手,“为了你啊。”



我呆呆地看着他,他温柔地凝视着我,灯光下,他的脸上全是深情,看得我心头一阵发颤。他那么高大,此刻却像个孩子一样仰视着我;他已经说会为我留下来,我知道,只要我笑一下,点点头,顺势扑进他的怀里撒撒娇,一切就都过去了。



但是,我身体里一种奇怪的力量紧紧地拉住了我,随后我想起下午看见的那只不吃巧克力的海鸟。当他终於开口说了我想听到的话,我却不由开始怀疑,这些话,对於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而我们之间的“不对头”,是不是他选择留在我身边就可以解决?



於是我摇摇头,“算了,还是去吧。你不是说机会很好,放弃太可惜吗?”



他更加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我已经想好了。”



“你弄痛我了。”



他松开手,“对不起。”



我用两只手相互揉着,一言不发。他坐到我身边,伸手把我搂进怀里,我顺从地靠在他肩膀上,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在他身上闻到过烟味。



“你抽烟吗?”



“今天下午抽了几支。”



“几支?”



“四支。”



“抽烟不好。”



“我一般不抽烟,今天找你找不到,着急了。”



“还是不好。”



“那我以后不抽了,其实我本来就没有烟瘾。”



“不过,你抽烟倒是不难闻。还有,我听说过,香烟也叫‘忘忧草’。”



我把手贴在程明浩的胸口,他的心脏在我的掌心下面坚实有力的跳动 那是我一直想去却没有去成的地方。我把头埋在他衬衣领口,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夹着淡淡烟草味的气息。



我莫名其妙地想起某本书上看到的一个统计,说从金门大桥上跳下去是旧金山一种历史悠久的自杀方式,而在这些自杀者当中,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从金门大桥北侧、面向旧金山的方向往下跳,只有少数人才从桥南侧、面对太平洋的方向跳。有关“专家” 经过研考,提出推断,说这是因为大桥南侧的水温度略高,而且旧金山市区的风景较浩瀚的太平洋显得更加“温暖” 一点,导致自杀者作出这种下意识的选择。



那时候,我觉得这种推断啼笑皆非:一心求死的人,会去贪恋那一时片刻的暖意?直到这一刻才明白,这种说法搞不好还真有道理,因为,当我终於有了足够的勇气去跟一个人告别,却无法抑制地加倍留恋起他的体温和气息。



过了半天,我说,“程明浩,你还是去明尼苏达吧,以后我们各走各的路,大家都自由。”



“你怎么还这么想?” 他把我抱得更紧。



“我一直都这么想的。今天早上我说分手,你以为我是在吓你吗?”



“为什么?”



“我累了。”



他把我拉开一点,正视着我的眼睛,“璐璐,我已经说过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雪宝莉的后劲愈演愈烈,我朝他笑笑,“你以为我那么不通情理?说实话,你能有那么好的机会,我很高兴,替你高兴… 你要是真的为了我留下来,看着挺感人,可以后万一工作不如意,就算不说,心里大概也会怪我,我怎么担当得起。你要是去了呢,我又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其实我这个人很没用,玩不起也输不起…当初我就是为了你到旧金山来找工作的,那时候工作好找,无所谓,可这一次,我是真的不敢再冒险了,现在经济形势这么差,我又没什么大本事… 所以,我呢,就不跟你去了,我怕这样跟下去,总有一天会落得很惨,” 我把手放在发烫的脸颊上捂着,一肚子的话借着酒劲往外冒,“不过,程明浩,我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我觉得我努力得比你多。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能太努力,太努力的话,叫犯贱…我早就知道你根本不适合我,不适合我,其实,我都知道的,就是不相信,可不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问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适合你呢?”



“什么样的人适合我?比如…比如,呐,杜政平吧。他为了我转学,后来还说要为了我到加州来找工作,他会为我干很多事情,你,就不会,呵呵,不是我看扁你,” 我冲着他傻笑,“你害得我跟他分手…看,人家现在肯定也不会再要我了,都怪你,要不是你,说不定我早就跟他结婚了呢。其实,我需要的大概就是那样的一个男人。。。” 我说出来的话越来越离谱,但自己却无法控制,相反,看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心里竟然隐隐有些高兴  我觉得终於伤到他了。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终於,咬紧了嘴唇,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关璐,你,你,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那句话让我清醒了一点,我抬起头,正对着他的眼睛,不由打了一个哆嗦,他的眼神里交融着惊讶、痛苦,还有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我不甘示弱地抬起下巴,扬起眉毛,鼓起两个眼珠子,心想“我还怕你不成”。那个情形就象武打片动不动就喜欢决斗的剑客,约在什么雪山之巅,你瞪我我瞪你,一面冻得牙齿打战、浑身发抖,一面互相揣摩对方会出什么招数,直到其中一个突然拔剑,闪起一道寒光。



我们僵持不下,终於,我拔出了剑。我说,“是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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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半天,最后咽了一口唾沫,苦笑着摇摇头,“原来是这样。”



“哪样?”



“原来我不但让你难过,还让你后悔,” 他放开我,叹了口气,“这样说起来,你是对的,我应该去明尼苏达。你既然觉得我不合适,以后…以后我们就分手吧。” 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分手吧” 这几个字,像一根吊在空气中的蛛丝,却直钻进我的耳膜里去,然后变形成一根又硬又长的铅丝,扎得脑子一阵阵发晕发痛,没有余力去思考。



我低下头,黯然看着脚下地毯上的花纹。他沉默着一口一口喝茶,等一杯茶喝光三分之二,他下定决心似地说,“这样也好,那我走了,璐璐,以后  保重吧。” 然后突兀地站起来,却好像不知道门在哪里,久久没动。



我抬起头,他抿紧了嘴唇看着我,两只手的手指深深地抠进手心。有那么一个片刻,我几乎想去帮他把手指扳开,但终於没有,我听见自己微弱地说,“你也保重。”



他轻轻地关上了门,锁舌“搭” 的一声扣进去,像扣到我的心里。就这样了?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墙上的钟显示十一点四十五分,二十四小时之前,一切都还好好的,现在却已经完全翻了个样。再过十五分钟,又是新的一天,我还是我,却已经没有他了。



楼下有汽车发动的声音,我立刻冲到窗口。我看着那辆熟悉的道奇车开出去,到了路口,右边车尾亮起黄灯,转过弯,加速。程明浩开车一向很小心,我总是笑他一个弯能转半天,今天,他好像转得特别快。我曾经很多次目送他这样离开,今天是最后一次了。我想,他大概会去买一辆丰田4Runner把所有家当都装在里头一路开到明尼阿普勒斯,把道奇车和关于我的过往一并扔下。今后他再碰到的人,不会知道他开过这么一辆东倒西歪的破车,遭遇过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



我目送他消失在路的尽头,摸摸自己的脸,还是滚烫,却没有一滴眼泪。我想,我大概变勇敢了。



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根本没变勇敢,只是时候未到。因为,当我回到沙发前坐下,拿起那杯剩了三分之一的茶,把嘴唇贴在他刚才喝过的地方,才喝了一口,我突然把杯子扔到地毯上,一头埋进靠枕里嚎啕大哭起来。人家说酒后吐真言,为什么我吐出来的真言像一堆臭狗屎?



我睡不着觉,一遍遍地听张信哲的爱如潮水。当潮水退去,沙滩上除了海草和贝壳,什么也没有,多么悲哀。



第二天是星期天,我一觉睡到下午四点,星期一照常去上班。我暗暗地期望程明浩会打电话来,可是又不知道该期望他说些什么,因为话,的确已经说清楚了。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他都没有打电话来。十天以后,他突然打过来,却是跟我告别,说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发去明尼苏达了。他真的要走了。



我问他,“你买了新车吗?”



“买了,因为我打算自己开过去。按我们公司的政策,自己开车搬家,还能拿一笔补贴。” 他的声音很平静,几乎不带什么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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