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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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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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 

  “你等着吧。” 

  他会如何送我一道彩虹呢?我期待着。 

  时间很快过去,我考完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门课回家,郑滢正在听电话,一看见我,立刻说:“哎,你等等,她回来了,”一面笑嘻嘻地把听筒塞给我。 

  是杜政平,今年圣诞节他果然要来看我,而且,来了就不走了——他已经办好手续,下学期转到我们学校。他托我们帮着找房子。 

  他意气风发,“我这次不仅是转学,也是转行,学计算机。以后,我要全力往IT行业发展。” 

  原来,杜政平早有这个打算,大学里就选修了很多计算机课程,到美国后又补上几门,在我们学校计算机系弄到了半额奖学金。 

  “现在在美国,生物、化学都已经是明日黄花,要找好工作,就要去读计算机。关璐,我看你也应该快点考虑转方向。” 

  “我?我对计算机只懂DOS和BASIC,还是好几年前学的,现在都忘光了。” 

  “有我呢,”我几乎能听见他在电话那头拍胸脯,“你就先从基础课开始学起,我不敢保证你能达到多高的水平,功课上弄几个A回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很快帮杜政平找到了房子。楼下那两个男生当中有一个要结婚搬出去,正好空了一个房间。 

  郑滢说,“这一招厉害,杜政平的爱如潮水,已经漫过来了!”她倒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 

  她的幸灾乐祸惹恼了我。我飞快地从厨房一个抽屉里取出个墨绿色的盒子在她面前挥舞,“这个你怎么解释?” 

  那是前一天我找维生素C时无意中发现的。因为药的盒子比较奇特,就看了一下说明书,居然是避孕药。在一间只有两个女人的房子里,很容易推断出是谁的。 

  郑滢伸手来抢,“还给我!” 

  我闪身躲开,“还不快招!我可一直等着呢。” 

  “你都知道了,有什么好招的。” 

  “那么说是真的啦?这么快?” 

  郑滢的脸绯红,“人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嘛。”听上去好像美国出生长大的人在某些方面都急不可耐。 

  “喂,那他发现你还是处女,有没有吓得跳起来?”我印象中的美国男人是把二十岁以上的处女视为怪物的。 

  “当然没有,他很感动。别忘了,他到底还是个中国人。”郑滢脸上红晕退去,露出骄傲的神情,“我最喜欢梁文琛的地方,就是他的性格里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 

  那个周末,我们买了一箱啤酒,庆祝郑滢告别处女时代。 

  “痛不痛?”我很好奇。 

  “比我想像中的要痛,不过,第二次就好了。” 

  我提醒她,“你那种药好像副作用很多呢。” 

  “避孕药都这样。唉,从前总觉得女人要生孩子很辛苦,现在才发现,女人要不生孩子,一样很辛苦。将来你就会知道的。”郑滢的口气一下世故起来,好像我是个少不更事的小孩。 

  “对了,以后你把药藏好一点,万一别人跑来看见,多不好。” 

  她做个鬼脸,“对啊,要是不当心被杜政平看见,误会吃药的是你,心里肯定会‘咯噔’一下,晚上睡不着觉。” 

  我白她一眼,“让他去‘咯噔’,关我什么事。” 

  圣诞节前两天,我收到旧金山寄来的一个小纸盒,里面是一个精致的玻璃瓶,瓶里装满了一颗颗玲珑剔透的小晶体,奇妙的是它们色彩绚烂,从上到下,红、橙、黄、绿、青、蓝、紫,一共七层,非常漂亮。打开来,有一阵淡淡的清香。 

  盒子里有一张小纸条,“这是用旧金山渔人码头卖的海盐拼出来的。希望你喜欢。程明浩。” 

  我笑了,他果然送我一道彩虹。彩虹象征希望,也象征相聚。他送我一道彩虹,便也是给了我无限的希望。我喜欢。 

  第二天傍晚,杜政平来了。他开了一天的车,却依旧神采奕奕,坚持用那辆银灰色的雪佛莱带我们去“兜风”,一路上喋喋不休,车子性能多好,买得如何合算。“它是美国车的壳子,发动机用的却是丰田的科技,所以比一般的美国车要省油,你听这发动机,一点杂音也没有……”对着一个“车盲”,他兴致不减,“对了,关璐,买车的时候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这辆车,另外一辆黑色的本田,性能价格比差不多。后来你跟我说银灰色好,我就买了这辆。现在才发现,银灰色的确要比黑色的耐脏,车顶上沾了那么多鸟粪,远看根本看不出来,要是黑车,就太明显了……” 

  我的“耐看”,跑到他那里,变成了“耐脏”。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第一次在美国过年。郑滢和梁文琛当然单独行动,我带杜政平去参加中国同学会的聚会,让他可以多认识一些人。 

  回到家,已经快一点钟,留言机上的灯闪动着。一下、两下、三下,三个留言。 

  我的心里突然被牵动了,立刻按键播放。第一、第二个都是空的,对方没有留言就挂掉了。听到第三个,程明浩的声音传来,有点迟疑,“关璐,没什么事情,就是想……就是想祝你新年快乐。”然后他轻轻笑了一下,挂掉了。留言的时间是十二点整。 

  我立刻打回去,他的电话却总是没人接,也没接留言机。 

  我把电话机放在枕头边,拥着被子,过几分钟打一次。到了一点钟,两点钟,他还是不在。枕头边的电话机忧伤地看着我。 

  我十分后悔,早怎么没有想到呢?早知道,就不去参加那个聚会了。 

  这么晚,他会跑到哪里去了呢? 

  三点多钟,我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早上醒来,又给程明浩打电话,这一次,是他接的。 

  我说:“谢谢你给我打电话来。昨天有个活动,我很晚才回来。” 

  他笑笑,问:“玩得好吗?” 

  “挺好,”我停顿了一下,脱口而出,“我跟杜政平一起去的。” 

  “杜政平?” 

  “嗯,他转学过来了。”这时,一个念头像哈雷彗星般划过我的脑海:程明浩知道我昨天是和杜政平一起出去,会不会嫉妒?这种想法让我兴奋起来,于是我开始跟他讲杜政平——他的专业、他的功课、他的车。 

  程明浩静静地听着,什么也没说。一直等我把关于杜政平的消息说完,才讲了一句,“那很好。” 

  我这才想起自己打那通电话本来是要跟他道新年好的,于是说:“对了,祝你新年快乐。” 

  “谢谢,你也新年快乐。”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温柔浑厚。 

  “对了,昨天我回来以后给你打电话,你到哪里去了?” 

  “我……出去了。”他的声音里有点犹豫。 

  我们冷场了一会儿。我想问他到哪里去了,又没好意思开口。 

  挂上电话,我有点失落:我说了那么多,他好像没有什么反应,甚至没多问一句,也没告诉我他昨天晚上到底去了什么地方。 

  也许我不该说那么多的。我开始后悔,呆呆地坐在床上,越来越后悔。 

  我是真的爱上他了吗? 

  一九九八年初,我们都开始思索自己的前程。刚踏上这个国度,大家的心都被“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激动塞满,现在才逐渐明白,那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的热身运动。 

  当时,美国高科技迅猛发展的势头加上由“千年虫”问题形成的对电脑从业人员的急需让我们深信,学计算机是一条低投入高回报的路。好像没人去想那种情形能持续多久,而“千年虫”也不是蟑螂,不会一窝窝繁殖下去,抓光了怎么办,更没人料到不过几年,这个行业的紫气红尘就会烟消云散。 

  学校里所有懂ABC的人都钻天打洞学计算机及与之相关的学科,工学院的学生个个威风八面。很多学生放弃了原来的专业转去计算机系,这种现象在外国学生云集的化学系相当严重,以至于系里觉得应该有所举措。首当其冲跳出来立马横刀的,是郑滢的导师亨特。 

  亨特家里从祖父辈一直到他自己的儿女,统统搞化学,可谓一门忠烈。他把我们召集一堂,对着一会议室准博士、准硕士声情并茂地把自己家庭和化学的缘分一路回顾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不时来一句“化学是一门伟大的科学”,同时酸溜溜地说所谓计算机根本不算“科学”,充其量只是一种技能,而学计算机的人,再有本事,不过是高级工人,永远不可能成为“科学家”。 

  亨特情绪高昂,谈起系里那些居然放弃做“科学家”而甘心沦为“工人”的学生,更是痛心疾首。我看着他青筋突起、和灯泡交相辉映的秃顶,突然觉得很可笑:这间房子里每一个人都知道化学是一门伟大的学科,只是我们同样清楚理想和现实的距离,在追寻理想之前,我们先有一个美国梦要去圆。这您老人家怎么就不明白呢? 

  走出会议室,郑滢说,“我们转去计算机系吧,亨特讨厌的事情,一般都是好的。” 

  亨特那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让我和郑滢都铁了心向计算机系进攻。或许因为申请递得较早,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一个多月后,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只是没有奖学金;郑滢的申请交得晚一点,还没拿到正式的通知书,但也差不多了。 

  汤姆·汉克斯听完我的转学打算,并没有大惊小怪,还很有风度地说“祝你在这个新的领域好运”。我趁机提出可否留在他手下继续做一段时间助研,因为我知道他最近刚拿到一个科研项目,需要人干活,而我在工作上一向还是很认真的。 

  他犹豫了一下,用电影里阿甘说“生活是一盒巧克力”那样慢的速度说他个人倒是没问题,就是想到亨特那里备个份,因为这位副主任最近一见系里的教授就嗷嗷乱叫,说大家要联合起来、杜绝拿化学系奖学金去学计算机的“可耻行径”。他说:“别担心,我会和他解释这是个特殊情况。” 

  我的心凉到了底,还备什么份,这种话题跑到亨特那里简直就是讨骂,凶多吉少。我对郑滢说:“看着吧,下次开会,你导师八成会点我的名。” 

  郑滢说:“等计算机系一录取,我拍拍屁股就走,什么奖学金,没有就没有。”不知是不是受了梁文琛的影响,她的口气越来越大。 

  周末,我搭杜政平的车去超市买菜。走过玩具部门,无意中看见一只小熊,淡黄的绒毛,脖子上系条浅蓝的丝带,长了个很可爱的圆鼻子。我看了一会儿,突然发现小熊的神态有点像程明浩。看看价钱,要九块九毛五分。 

  我把小熊放在购物车里绕着超市转了一圈,还是下不了决心买。 

  付款的时候,杜政平问我怎么又把它放回去了,我说:“太贵了。” 

  走到停车场,他说“你等我一下”,然后“噔噔噔”地跑了回去。等他回来,手里抱着那只熊。 

  “干什么?” 

  他把小熊递到我面前,“送给你。生日快乐。” 

  “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今天是我生日。” 

  “那应该送给你自己。” 

  “‘送给你’是对你说的,‘生日快乐’呢,是对我自己说的。能让你高兴,就是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了。”他笑得一脸阳光。 

  我突然毫无理由地生起气来,把那只小熊推还给他,“你留着吧,我不要。”然后自顾自往前走。 

  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杜政平的车开起来的确没有杂音,但这个时候,我宁可它是一部拖拉机。 

  杜政平大概也觉得尴尬,打开CD,传来的却是一首非常不应景的歌——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 

  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一点点迟疑 

  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 

  他一等那首歌结束,立刻关上CD,调到一个热热闹闹的乡村音乐台。 

  我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十分沮丧。其实我并不想跟他发脾气的。 

  到了公寓楼下,我们默默无言地分手,上楼梯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因为,有人从后面盯着我看,我的后背会发热。但我没有回头。 

  那天晚上,我有点悲哀地发现自己的的确确爱上了程明浩。因为爱他,才会下意识地把杜政平吓跑。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地帮他去铲除情敌,不管那个男人知道与否。 

  我忍不住又拨了程明浩的电话,他不在。我很难过:我刚刚替你把情敌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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