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一箩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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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一箩筐-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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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归柔声道,“夫人刚才喝醉走来这边,且宽心,没其他人看见,你再坐坐,等头不晕了回去。下次可别再喝那么多酒了,深宫之中不比外面,行差踏错半点都不行。”
邱夫人张开樱桃般红润的小嘴,对着思归不知说什么好,半晌才道,“多,多谢你了!我——,不知小公公是在哪里当差,叫什么名字?等有机会我再谢你。”
思归因她是楼氏一党,就不说自己是随太子进宫的人,一笑摇头道,“我是尚膳监的,刚才去景明宫送膳食,正巧路过就照看你一下,夫人不必客气。”
邱夫人头痛欲裂,浑身酸软,发觉自己还枕在思归身上,这小公公长相清秀,气质温和,身上干干净净的,有点刚浆洗过衣裳的清香味,声音有些低沉,但语气里自有一股能安抚人心的淡定,一点不似小太监,倒有些像个风度翩翩的兄长,邱夫人心里的惊慌稍定,不由自主地嗯了一声。
再过一会儿,觉得自己能起身了,就扶着思归站起来,还想再谢两句,顺便问问他到底是在哪里当差的,叫什么名字,自己心里也好有个数,就又有数人朝这里匆匆过来。
邱夫人轻轻哎呀一声,只见过来当先一人身着绣蟒锦袍,面目英挺,浓黑的眉眼间满含贵气,这会儿还有浓浓的不耐,怒道,“邱夫人,你乱跑什么!这宫中岂是你能乱闯的!”竟是毓王殿下。
邱夫人好似是十分怕他,蹲身行礼,轻声道,“殿下息怒,妾身方才有些头疼所以出来吹吹风,不意一个不留神就走远了些。”
毓王有些怀疑地看看思归,“这奴才是哪里来的?”
邱夫人急忙替思归解释,“这位小公公是尚膳监的,往景明宫送膳食路过这边,正看到我头晕走不动,所以好心来扶我一把。”
毓王仿佛是懒得和邱夫人多说,一挥手,“带她回去!”身后上来两个内侍,一左一右夹着邱夫人快步离去。
思归垂手低头,尽量想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可惜还是能感觉到若有实质的锋利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毓王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尚膳监的小太监?是段总管的手下?”
思归摇头。
“王大喜的手下?”
思归又摇头,答道,“我是刚进尚膳监打杂的,身份低,还没资格在几位管事公公手下做事。”
毓王摸摸下巴道,“你把头抬起来给本王看看。”
思归抬头,一不小心就和毓王满含兴味打量着她的目光相遇,连忙垂下眼帘,背上寒毛直竖,心道这眼神里怎么有些狼光。
只盼是自己看错了,毓王殿下是楼贵妃的独子,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儿子,想要什么样的绝色没有?刚才对着邱夫人那样的尤物也还都不假辞色,可见眼光甚高,应该不会对着自己这小太监满眼兴味盎然才对。
可惜事实证明思归眼神很好,一点没有看错,只听毓王轻笑道,“还真是个难得俊俏的小奴才,是尚膳监打杂的小家伙吗,那倒省事了,吴怀义!”
他身后一个细眉长脸,脸色白净的太监忙应一声。
毓王吩咐道,“把他给本王带回府去。”说完转身扬长离去。
留下思归在他背后目瞪口呆,不会吧,毓王殿下那么英气勃勃的一个阳光俊朗人物竟然是偏好俊俏小太监这一口儿的?!!变态啊!!!!

☆、第三十三章

毓王的手下应该不是第一次从宫中往回带他们家王爷看上的小太监了,轻车熟路就将思归带回了毓王府。
思归开始时稍有迟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挣扎大叫,不过略一琢磨就很识时务的放弃了。在这宫中和毓王起争执;把谁叫来判官司;那人都会判毓王胜;于是老实配合;乖乖被人带了回去。
大概是看思归老实,王府中接手她的两个下人便没对她做什么多余的事儿;只是领着在王府的深宅大院中穿行许久;最后来到一处下人的住所,先推进澡间,里面已经摆好了一大桶冒着热气的洗澡水;并一身洁净衣服,“自己去洗,洗干净点!”
看思归稍有迟疑;便粗声道,“动作快点!还想让王爷等你不成!”
思归小心道,“两位大哥;我今儿稀里糊涂的就被王爷让人带了回来;还有点不明白——”
那两人却不耐烦和她多说,“等下自会有人来教你,赶紧的,你再不动手我们可叫人来帮你洗了,那些人手重,到时吃苦头的是你自己。”
别人来帮她洗那就大事去矣,思归立刻开始解衣服,“我自己洗。”
好在那两个王府下人很正常,没有旁观小太监洗澡的嗜好,看思归很识相,就带上门出去。
思归打仗一样,飞速洗了个澡,照样缠好胸,再将一旁的衣服套在身上,这不是太监服色,而是平常男子的衣服,只是颜色鲜嫩,质地轻柔,襟口和袍角处用桃红色的丝线绣了缠枝花的纹理,还被熏了香,一股甜腻腻的味道扑鼻,思归对这衣服只能做出一个评价:实在是太女气了!
洗干净换了衣服之后,果然有人来教导,却是在宫中跟在毓王身后的那位细眉长脸的白净太监吴怀义。
吴怀义端着架子,满脸倨傲的进来,看思归一眼后忽然眼睛一亮,嗨呦一声,再将思归从头到脚上下看看,赞道,“殿下当真是目光如炬,你这小子打扮起来还真是秀气,小美人一个啊!”
小美人这个词儿只有用在年轻女子身上时是好话,用在其余地方,哪怕是形容小太监呢,那也是十分不中听的,只是思归此时在人屋檐下,不得不忍气周旋,低眉细声,装作有些害怕紧张的样子道,“吴总管夸奖了,不知王爷将我带来王府是——”
吴怀义哼一声,“将你带回来自然是伺候殿下的,你放明白点,毓王殿下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伺候好了,殿下随便开恩赏点什么就够你一辈子吃用了,不比你在尚膳监当个小杂役强上百倍!不过有一点可提前和你说好了,殿下手重,所有娇弱腔调都给我收起来,到时要忍住了,小小呼两声痛,让殿下怜惜点是可以,要是敢鬼哭狼嚎扫了殿下的兴致,我可不饶你!”
思归眉毛抖抖,“阿?!”
吴怀义道,“殿下喜欢用鞭子!”
思归连声音也抖一抖,“阿?!”
吴怀义一瞪眼,“阿什么!你在宫中做杂役难道没挨过鞭子,板子的?殿下是打来取乐的,比宫中那打法轻多了,咬牙忍忍就能过去!”
思归默默闭上嘴,额头上一串冷汗,终于搞清楚了状况,看来自己运气十分之“好”,真的遇上了变态,而且此变态位高权重,极难应付。
随着吴怀义在王府中又是一通七拐八绕,这才来到毓王殿下的住处,里面灯火通明,阵阵暖香夹杂着酒气与靡靡琴声从厚重的皮门帘子内透出来。
吴怀义先进去禀报,很快又再出来,再叮咛敲打思归两句,命好生伺候着,殿下要干什么都顺着,不许大呼小叫!放心,里面已经有一个了,未必轮到他,就算轮到也打不死人的,过后最多在床上趴几天,王府有上好的药膏,伤好后连痕迹都没有。
他不说还好,这一说思归更加的毛骨悚然了,激灵灵打个寒战,也不全是吓得,隐隐还觉得有些刺激。
要知每个人的心底都或深或浅地藏着点嗜/虐因子,大虐固然伤身,小虐却能怡情。思归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猪跑,看总是看过的——虽然那大都是些经过艺术加工的表演。现在要亲临现场,紧张之余有些隐隐的刺激感也属正常。
只好先走一步看一步,全身神经绷紧,跟着吴怀义进去一看,只见毓王已经换上了身轻柔松软的衣袍,姿势慵懒地靠在软榻上喝酒,两个身段妖娆的侍女在一旁伺候着,一个和思归打扮差不多的白皙少年低头跪在一旁地上,应该也是个小太监。
帘子后面大概还有个琴师在抚琴,曲调极尽轻柔婉转,其它就再没什么了。
思归概念里应该有的吊架铁链,粗绳皮鞭,乃至一架子各种尺寸大小的玉/势,各种粗细长短的藤条竟然一件也无。奇怪得微微张开嘴,心道这是怎么回事?
仔细又找了找,才在一边墙上看到有挂着一根细细的鞭子,心中竟然都有点失望,暗道就这么根一看打人就不疼的小鞭子,其它什么都不准备,你玩什么sm阿,忽悠人呢吧。
与她的略有失望不同,毓王本还漫不经心地喝着酒,一眼看到思归跟着吴怀义身后走进去,也是顿时眼睛一亮,坐直身子放下酒杯,朝思归招招手,“过来!”
思归扮女人,那姿色只能说还不错,比下虽有余但是比上还颇不足,离绝色美人还有着很大一段距离。但这副皮相放在个小太监身上却是出类拔萃的了,往前没走几步就被毓王一把拉了过去,捏着手细细打量。
“你叫什么名字?”
思归临时找一个,“顺平。”
毓王嫌弃,“人生得不错,名字太俗气。”
低头看看,惊喜发现这俊秀小太监连手生得都秀气,不似一般干粗活的奴才指骨粗大,皮肤暗哑,若不是手掌里有明显的茧子,说这双白嫩小手是双美女的柔荑也不为过。
还是那句话,这手要是长在女人身上只能算得上是还不错,但若小太监身上生着这么一双手那真是千里挑一。
毓王挥退两个侍女,一使劲将思归拉到身旁坐了,“伺候过人没有?”
思归立刻摇头。
毓王笑道,“不要紧,今天本王高兴,亲自教你,不过本王这里的玩法不同,你可要乖顺些才好。”说着将思归的衣袖撸上去,露出一截白皙的胳膊,作势牵到鼻子前一嗅,“这么白嫩,本王都有点不舍得打了。”
思归忍住浑身层层冒出的鸡皮疙瘩,手一翻,反过来扣住毓王的手腕,牢牢按住,沉声道,“王爷别把我当女人!你若是真喜欢肌肤白嫩的,做什么不直接去找个女子来。”
毓王被她抓得一愣,觉得捏着腕子的小手还挺有劲,见思归清秀的脸上神色清朗,只目光中有些硬度,既不唯唯诺诺,紧张害怕,也不献媚讨好,很有点特立独行的冷美人风格,不由更加喜欢,觉得自己这是无意中找到宝儿了。
越是清冷越想逗弄吓唬他,故意在思归耳边,像说悄悄话一样轻声说道,“女子太柔弱了,不禁打,稍微碰一下就哭喊得惊天动地,烦死了,没一个能合本王心意。”
思归无语看他,一时觉得毓王这张俊朗阳光的青年男子脸很正常,一时又觉得他还真是有些变态,心道你竟然拿禁不禁打作为标准,那女子的确是没什么优势。
毓王见思归无语,以为他被吓住了,心中得意,一挥手,“来,先做一遍给顺——给本王的小宝贝看看。”觉得顺平这名字太煞风景,临时给改了个称呼,又嘱咐道,“轻着点,头一次,莫要吓着了小宝贝。”
思归冷冷放开毓王的手腕,挺挺腰,坐得离他稍远一点,毓王看他动作僵硬,以为是心里害怕还在故作镇定,却不知思归是被他那两声小宝贝叫得快恶心吐了,正在努力克制。
地下跪着的那个少年太监听了毓王的吩咐,脸上露出庆幸之色,磕头后主动侧过身去,将身上那件和思归款式一样的衣袍撩起来搭到背上,衣袍下什么都没穿,是光着的,弓起身子跪趴在地上,就有人去取下墙上的鞭子,过来一板一眼抽起来。力气果然用得不大,每鞭下去身上只留一条浅浅的红痕,那少年太监脸上有隐忍之色,偶尔挨一下重的便仰头轻轻叫一声。
毓王眼中慢慢集聚起兴奋之色,连呼吸都重了几分,过了一会儿侧眼看看思归,低声调笑道,“怎样?过一会儿便该你了,别怕,你是头一次,本王让他们再轻点。”
思归微微张着嘴,看得头上黑线都要冒出来了,只想揪着毓王的脖领子质问:这干巴巴,不痛不痒的什么玩意儿,你到底会不会玩这个阿?
再看一会儿,忍无可忍地开了口,“王爷,让他们停下,这不对!”
毓王没听明白,“什么不对?”
思归一是实在觉得这水平极差,看不下去;二是不想坐以待毙,老实等着下个轮到自己,于是奋然决定要玩大家一起玩,她得主动点。
拉住毓王,挑起一根眉毛道,“这有什么意思,我给王爷玩手更刺激的!”
毓王也挑起一根眉毛,“嗯?你在哪儿学的?”
思归瞎编,“进宫之前。”说着便十分内行的让人准备粗绳,细红绳,粗红绳,红蜡烛,细铁链子。
会进宫当太监的人出身定然不好,思归之前接触过这个也不奇怪,估计是在哪家大户或者青/楼里学的,毓王只是皱眉警告,“本王不喜欢鲜血淋漓的,打死打残都不要。”
就因为他这句话,思归无端对他印象好了几分。
有些怪癖不要紧,但要是因自己的怪癖去伤人就不好了。凭毓王的身份,悄悄打死打残几个小太监那真是芝麻点大的小事情,其实就算是他光明正大打死几个估计也不会有人多说什么。而毓王如此权势又好这口儿,还能控制着自己不要伤人太重,可见是真不喜欢太过暴虐。
思归拍拍他手臂,信心和气势都很足,“放心,不会的,包王爷喜欢就是。”心道主要是摆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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