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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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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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月冬至节的时候,阿兹台克人先杀死做成偶像的神维兹里朴茨特里,然后吃掉他。用小孩的血把各种种子调成面团,按照人形做一个神的偶像,这是庄严仪式的准备工作。用几块橡胶木代表神的骨头。这个偶像放在庙里的主要祭坛上,在节日那天,国王向他献香。第二天一大早就把它拿下来,放在一个大厅里。然后有一个祭司也取神名叫魁扎尔柯特尔(Quetzalcoatl),并且扮演这个神。他拿带火石头的标枪向面做的偶像的胸前投去,将它反复刺透。这叫做“杀维兹里朴茨特里神,好吃他的肉”。有一个祭司把偶像的心挖出来给国王吃。但是妇女一点也不能吃。这个仪式名叫剔夸罗(Teogualo),意即“吃神”礼。
  在另外一个节日里,墨西哥人做一些山神像,代表云雾遮盖的山峦。这些像是用各种种子的面做成的,穿上纸扎的服饰。有些人做五个像,有些人做十个,还有些人做到十五个之多。做好后,他们放在各家的小礼拜堂供起来。一个晚上用小碗碟向他们供四次食品。整个黑夜里,人们都在它们面前唱歌、吹笛子。在天亮的时候,祭司用织布的工具刺穿这些偶像,砍掉他们的头,挖出他们的心,用一个绿碟子把心送给家里的主人。偶像的身体由全家人,特别是仆人吃掉,“吃了偶像就不会有某种病痛,那些忽略供奉这些神的人认为自己可能得这种病。”


神体圣餐:阿里奇亚的“曼尼”


  现在我们对“阿里奇亚有许多曼尼”这句谚语就能够提出一个解释。罗马人把一些做成人形的面包称为曼尼(Maniae),看来,这种面包是专门在阿里奇亚做的。这种面包的名字曼尼(Maniae)也是鬼妈妈或鬼奶奶的名字,在户神节'户神节(pitalia),是罗马宗教的一个节期,每年12月底至次年1月初,纪念户神拉尔。有人认为这个户神拉尔(Lares)原为远古罗马人的农田神灵。也有人认为原是死者亡灵。'向她奉献男形女形的羊毛偶像。这些偶像挂在罗马每家的大门口;家里每三个人挂一个偶像,每个奴隶挂一个别的偶像。理由是在这一天死者的鬼魂都要出来,人们希望这些鬼或出于好意或由于粗心,只拿走门上的偶像,留下屋里的活人。根据传统说法,这些羊毛偶像是代替从前杀活人为牺献祭的风俗的。这点材料太零碎,太靠不住,不可能有把握地作出推论;但是,似乎值得提示一下,这些阿里奇亚烤的人形面包是圣餐面包,在古时候,每年杀掉森林神王,按他的偶像做一些面包,跟墨西哥的面团神像一样,由他的信徒当圣餐吃。墨西哥对维兹里朴茨特里举行的圣礼也有人身牺牲。据传统说法阿里奇亚圣林的创建者是一个叫做曼尼的人,众多的曼尼由他那里传下来,这个传说是一则语源的神话,它解释了把圣餐面包称为曼尼的原因。故事说在户神节献偶像是代替人身祭品,面包与人身牺牲的原本联系也许在这个故事里可以找到一点朦胧的旧事回忆。这个故事本身可能是没有基础的,因为挂起偶像,转移鬼或魔对活人的注意力,这种做法并不是不常见的。
  例如,西藏人害怕孔麻老母管辖的无数阴间妖魔。这位女神,相当于罗马人的曼尼(鬼妈妈或鬼奶奶),她身穿黄袍,手持金钩,坐骑公羊。西藏人为防止她手下的恶鬼进入自家住宅,都在大门上钉一个像吊灯似的精致木盒,里面盛着一只公羊颅骨,各种珍贵物品如金叶、银云母、绿松石以及米、麦、豆类食品,还有男、女和住宅的雕像或图像。“这些男人、妇女和住宅的图像是用来蒙混恶鬼的。假如它们不顾这些奉献,仍然要进入住宅的话,那么,这些图像便可使它们信以为是本宅所住之人,而把它们的愤怒发泄在这些木片上,不致伤及真人。”一切准备就绪之后,由一位僧侣向孔麻老母祝告,请求接纳这点薄礼,关紧地门,使恶鬼不得跑出来侵扰家宅,为害于人。
  偶像还常常是防病治病的一种工具;病魔或是误认偶像为活人,或是被劝说被强迫进入偶像,真正的男人妇女则健康无损。所以西里伯斯的米纳哈萨地方的阿尔福人有时把病人移到另一家去,他们在病人床上留一个枕头和衣服扎的偶像。人们认为病魔会把这个偶像误认为病人,结果病人痊愈。婆罗洲的土著似乎特别喜欢这种治病防病的办法。所以,卡托固郭河的达雅克人遇到瘟疫盛行的时候,他们在门上挂一个木偶像,希望疫魔受骗,取走偶像,留下活人。波罗洲的奥洛雅朱人中,如认为病人是受魔鬼袭击,就用面或米粉做一个偶像,当病人的替身,扔到床底下,病人就不受魔鬼纠缠。在波罗洲西部的某些地区,医生通常是一个年老的妇女,如果某人突然病重,医生就做一个木像,用它在病人头上接触七次,同时,她说道:“这个像是顶替病人的,病魔,你到像里去吧。”然后,用小篮子装一点米、盐和烟,和替身一起拿到妖精进入人体的那个地方去。把偶像立在那里,医生先召唤妖精说:“魔鬼呵,这里是代替病人的偶像。把病人的魂魄放了吧,去纠缠偶像吧。因为偶像确实比病人还美还好。” 巴塔克的巫师能够施法,叫病魔从病人身体出来进到偶像里去。那偶像是香蕉叶子做的,有个人脸,身上缠着灵草。巫师施法后赶紧把偶像拿去扔掉或埋在村界以外。有时候依病人的性别,把偶像打扮成男人或妇女,放在十字街头,或通衢达道上,希望某个过路的人见了它,会惊叫起来:“啊,某某某死啦!”认为这一叫会欺骗病魔,使它相信它的坏主意已经达到目的了,让他走开,病人痊愈。
  我们有了这些例证,就可以这样推测:古代罗马家家门口在户神节挂的那些羊毛偶像并不是人牲的替身,过去在这时用它献祭,是一种代替祭品,献给鬼妈妈或鬼奶奶的,希望她在城里游荡时会接受或误认偶像为家里的人,因而将活人又赦免一年。高僧团长和圣火贞女至5月把灯芯草做的偶像从罗马古老的苏布里西亚桥扔进台伯河去,其原来的意义很可能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偶像是做来清除城里的魔鬼的影响的,把魔鬼的注意力从人身上转移到偶像身上,然后把整个可怕的鬼物全部都扔到河里去,河水立即远远地把它们送进海里。老卡拉巴的土著以与此完全一样的办法定期地清除城里的魔鬼,把不谨慎的魔鬼引诱到一些破烂的草人里,然后把草人扔进河里。普鲁塔克提出的证据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这种对罗马风俗的解释,他说这种仪式是“最大的一次祓除”。


吃神肉是一种顺势巫术(1)


  关于杀神的做法,我们已经在社会发展达到农业阶段的民族中考察过了。我们已经见到谷物或其他庄稼的精灵通常表现为人或动物;我们还看到某些地方还流行这样一个风俗,每年杀掉神的人身代表或动物代表。为什么杀谷精要用杀谷精代表这种方式来表示呢?有一个理由在本书前面已经暗示过了:我们可以认为目的是要防止他或她(谷精常常是女性的)年老体弱,趁谷精还健壮的时候把谷精转到年轻力壮的继承者身上。除了希望更新他的神灵精力而外,也许还认为在收割者的镰或刀下面,谷精的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它的崇拜者不得不勉强承认这种可悲的不可避免的事。但是,进一步看,我们发现一个很普遍的风俗,把神当圣餐吃,或是吃代表神的人或动物,或是吃人形或动物形的面包。从原始的观点看,这样吃神的躯体的理由是相当简单的。野蛮人大都认为吃一个动物或一个人的肉,他就不仅获得了该动物或该人的体质特性,而且获得了动物或人的道德和智力的特性。所以,如认为某生物是有灵性的,我们简单的野蛮人自然希望吸收它的体质的特性同时也吸收它的一部分灵性。通过肉食的媒介就能获得种种善恶,这种普遍的信念最好还是用例子来证明,有些例子甚至并不提出食物是神的躯体或血这种托词。这种理论构成广泛的门类众多的交感或顺势巫术的一部分。
  例如,克里克人、切罗基人和与他们同宗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都相信自然具有一种特性,能将人和动物所吃的东西或他们感官所接触的物体的素质转移给人和动物;以鹿肉为食的人,就身体素质来讲,比以笨重的熊的肉为食的人,手脚要迅捷得多、灵活得多;和以无能的普通的家禽、粗笨驯服的牛、笨重的在泥里打滚的猪为食的人比起来也是一样。他们中的几位老人就是提出这样的理由,并且说,在从前,他们的一些最大的头领在食物上总是遵守一条规矩,很少吃质地粗劣或行动笨重的禽兽,认为吃了这种动物会使全身迟钝笨拙,没有足够的精力行使他们重大的、行政或宗教的职权”。厄瓜多尔的扎巴罗印第安人“除了不得已而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决不吃笨重的貘和野猪的肉,只吃鸟、猴、鹿、鱼等等,他们辩解说主要是因为吃了笨肉,他们会像供给他们肉食的动物一样,变成笨手笨脚,妨碍他们的灵敏,使他们不适于打猎”。同样,巴西的一些印第安人不吃跑得慢、飞得慢或游得慢的兽、鸟或鱼类,唯恐吃了它们的肉,就失去敏捷能力,到紧要时刻不能逃脱他们的敌人。加勒比人不吃猪肉,怕吃了猪肉会使他们长出猪一样的小眼睛;他们不吃乌龟,怕吃了乌龟,会变得跟乌龟一样又笨又重。西非洲的范恩人为了类似的原因,壮年时绝不吃乌龟;他们觉得如果吃了乌龟,他们腿的精力和速度就会失去。但是老年人可以随便吃乌龟,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跑动的能力,吃了走得慢的动物的肉也没有什么害处。
  许多野蛮人不敢吃走得慢的动物,怕他们自己也变成手足迟缓。南极洲卡拉哈里沙漠地区一个游牧部落的人却故意吃这种动物的肉,他们为吃肉提出的理由表明野蛮哲学出奇的精细。他们认为他们追逐的猎物会受到猎人体内食物的感应,他如果吃了跑得快的动物,猎物也会跑得快,逃脱猎人;如果他吃跑得慢的动物,猎物也会跑得慢,猎人就能赶上杀掉它,为了这个缘故,打大羚羊的猎人决不吃又快又灵活的羚羊的肉;他们连用手摸都不摸它,因为他们认为羚羊是一个很活泼的动物,晚上也不睡觉,如果吃了羚羊,他们要猎取的大羚羊也会不愿睡觉,连晚上也不睡。那么,他们怎么去捉它呢? 
  纳马夸人不吃野兔的肉,因为他们觉得野兔肉会使他们胆小,像野兔一样,但是他们吃狮子肉,喝豹子或狮子血,以求获得这些野兽的勇气和力量。卡拉哈里游牧部落的人不让孩子吃豺狗的心,怕豺狗的心会使孩子像豺狗一样怯懦,但让孩子吃豹子心,使孩子们像豹子一样勇猛。东非洲的瓦戈戈人杀了一头狮子,他就把狮子的心吃掉,为的是想要像狮子一样勇敢;他认为吃母鸡的心会使他胆怯。当严重的疾病侵袭祖鲁人的村庄的时候,术士就拿一块非常老的豹的骨头,或是老母牛、老公牛,或其他非常老的动物的骨头,让健康人和病人都吃,为的是要他们吃了这种骨头,能活得像该动物那么老。为了使年老的阿松返老还童,女巫米迪阿用长命鹿的肝比九代人还活得久的一头母牛的头煎成药水注射到老人的血管里。
  在婆罗洲西北部的达雅克人中,青年男子和武士都不吃鹿肉,因为鹿肉会使他们像鹿一样怯懦;但妇女和很老的老头可以随便吃鹿肉。同一地区的卡亚人,他们对吃鹿肉的坏影响也有同样的看法,不过,只要鹿肉是在露天下做熟的,他们就吃这种危险的食物,他们认为这时鹿的胆怯的精灵已经跑到丛林里去了,所以不会进入吃肉者的身体。阿伊诺人认为秧鸡的心特别聪明,它说起话来最有力量。所以杀了秧鸡,得立即剖腹挖心,趁热的时候或趁它未受任何损害的时候把它吞了。如果一个人这样吞了秧鸡心,他就会变得非常机灵和聪明,能够驳倒所有和他争辩的人。印度北部的人们认为如果谁吃了猫头鹰的眼珠,谁就会和猫头鹰一样,黑夜也能看见东西。
  堪萨斯印第安人出发打仗之前,常在酋长的小屋里举行宴会,主菜是狗肉。印第安人说,狗为了保护它的主人,宁愿让自己被砍成几块,这样的动物准会激起勇气。东印度群岛的布鲁人和阿鲁人吃狗肉,为的是打仗时勇敢灵活。在新几内亚的莫尔斯比港'今巴布亚几内亚的首都'和莫图莫图地区的巴布亚人中,少年人吃壮猪、袋鼠和大鱼,为的是获得动物和鱼的力量。澳大利亚北部有一些土人认为吃了袋鼠或鸸鹋的肉,他们就能比从前跳得高些,跑得快些。阿萨姆的米里人看重老虎肉,把它当作人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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