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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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华民国史上卷-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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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国债主的利益,而比利时、荷兰和法国的工程师和会计师则监督1918
年已经建成的365英里长的陇海铁路。
几个强国的“帝国主义”目的,是外国资本投入中国铁路的原因。作为
外国破坏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突出象征,有特许权的铁路和借沉重的外债
建筑的铁路,引起了中国人的民族主义的愤慨。外国的政治利益在满洲也推
动一条不那么合适的平行铁路网络的建筑。虽然还没有对下面这个问题进行
过研究,但很可能由于中国国内外的战争和政治变化,投入铁路的相当大一
部分外国资本,从来没有归还。总之,外国人所提供的大量有形资本的建设,
在为中国的北半部提供现代交通设施方面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那里,隔得
很开的经济区和缺乏巨大水上航道的情况,成了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中国
官办铁路甚至在支付其外债以后,在1920年还从总投资5。22亿元中取得了
利润4100万元。这4100万元有总投资中中国政府份额的利息。如果这部分
利息按5%计算,那么仍然留有3100万元纯利。在军阀时期,特别从1922
年起,利润下降,归北京政府控制的比率也越来越小,可是这些基本上是外
国建造和外国提供资金的铁路线是一项经济成就。
财政
在1912至1921年的十年中,至少有70笔大部分是小额和无担保的贷款
和预支款(在1921年,未归还的余额也许共计两亿元),由形形色色的外国
债主借给中央政府和各省的各种机构。数额最大的几笔是1917至1918年的
“西原贷款”,日本利益集团企图通过这些贷款,提出它们在满蒙的要求。
由于北京政府日益恶化的财政状况,这些贷款大部分拖欠下来。对比之下,
约在1925年之前,大约三亿元未偿还的铁路贷款余额按期从几条铁路的收入
中提出归还。但是中国向外国借的公债的绝大部分是以下几笔:日本的战费
和赔款贷款、庚子赔款、1912年的克利斯浦贷款、1913年的善后借款,这几
笔合在一起,1921年未归还的余额将近10亿元。①这些债务全部用关税收入
或盐务收入担保,或者用两者担保,并且不间断地支付本利。
除了铁路贷款外,这些外国资金对中国经济没有作出贡献。用于赔款的
贷款和义和团起事后的债务是纯支出,而其他的债大部分用于北京政府非生
产性的行政和军事需要。外国的债主自认为在支撑中央政府,或者支持某个
特定派别反对它的对手。他们在上海的银行作为归还借款担保的关税收入和
盐务收入的收存行,以及从它们对外汇市场(中国的白银在那里折换成借款
合约中规定的黄金归还款)的控制中,获得了利益。他们也许取得了对北京
的一定的政治影响;甚至不包括庚子赔款,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中,中国每年
支付的外债利息和分期偿还的外债,至少相当于贫困的中国中央政府收入的
1/4或1/3。(民国初期的财政资料依然是一个未经研究的领域。)
对民国初期中国的外债所能讲的好话大概是,按人头算,1921年也许是
① 徐义生:《中国近代外债史统计资料,1853—1927年》;《中华年鉴,1923年》,第713—727、744—748
页。
每人三元,按照国际标准,这算是低的。
总的来说,外国人的经济收益(部分地以其特权地位为基础,并靠这种
特权地位成倍增长)并没有绝对地减少了中国的经济福利。相反,中国土生
土长的现代化——即开始出现了与“高度平衡的陷阱”的决裂,这种平衡的
陷阱使中国经济在低水平的总产量上徘徊不前——只是在对进口货和对外国
在华的制造业的外来冲击作出反应时才开始的。②贸易、外国在制造业和运输
业中的投资以及技术的引进,使中国的经济产生了绝对的收益,尽管国民生
产的增长是缓慢的,它的社会分配是有问题的。在一个不同的政治背景下,
即如果中国由一个有效率的中央政府管理,那么对外贸易和外国制造业与国
内经济中华资部类的逆向联系和顺向联系,无疑地本来可以更多。无论如何,
外国的经济存在只是促使中国政体虚弱的一个——而且不是主要的一个——
因素。
② 见罗伯特〓F。德恩伯格:《外国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1840—1949年》,载珀金斯编:《中国的
现代经济》,第19—47页。
第4章  革命后的政治风云:袁世觊时期,1912—1916年
对辛亥革命后的最初几年,即袁世凯任中国第一个共和国的总统的那几
年(1912—1916年),可以用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进行探讨。一种是强调军
阀主义开始了:政治统一解体,军事统治出现,一种不讲道德的、背信弃义
的溃散情绪在当权者中间蔓延。这种观点认为,革命的胜利,即使在胜利的
当时,已经变得没有意义了。1912年2月,当庄严的统治权从未成年的清代
皇帝及其朝廷手中传给袁世凯的时候,中国丧失了强有力的政治一体化的帝
制象征,而它已具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换来的却是一个无耻的、反动的军
国主义者占据了中央地位,他既无纲领,又无皇帝的权势;新的共和制意义
不大。按照这种观点,革命的后果是迅速陷入了袁世凯庇护下的军阀主义。
第二种看法强调同革命前的年代的连续性,不把辛亥革命看成是中国政
体衰弱过程中的又一事件,而把它看成是民族主义运动的早期高潮,给政治
和社会带来了活力。革命后的实践经受了自治和中央集权两种相互对抗的观
念的检验,这两种观念在前十年间都各自赢得了拥护者。这是一个充满活力
的政治实验的时代。伴随着实验的是冲突,因为扩大参政同集中权力的努力
相抵触。但是,只是在这些相互对抗纲领各自经历了一个蓬勃的发展时期以
后,军阀主义的特征才暴露出来。按照这种解释,袁世凯当总统的时期最好
理解为中国民族主义第一次浪潮的合乎逻辑的结果,既包含有它的优点,也
包含有它的致命缺陷。
各自都可以搜集到丰富的资料来维护自己的观点。本章的叙述偏向于第
二种看法,因为它似乎更能弄懂最主要的政治倾向,袁就任总统仅是这些政
治倾向之一。但是,对于漫不经心地颂扬这个时期的政治家,第一种看法倒
是一剂有效的矫正药。民族主义的第一次浪潮,毕竟丝毫没有达到自己建立
一个强大、独立的中国的主要目标。要恢复中国的主权,还需要更彻底的尝
试。而与此同时,军阀主义及其各种特殊形式的压迫却在干扰。
意义含糊的革命传统
不论倾向于哪种看法,都必须承认,对辛亥革命的成败有多种解释,没
有解决的政治体制的紧张局势传到了民国初期。我们关于这个时期的叙述,
就从指出这些多种解释或紧张局势开始,并进而讨论它们的各种根源。
对于这场革命的后果的不同理解,是从革命本身要通过谈判来解决开始
的。1911年11月,在共和取得初步成功后一个月,帝国官员和革命势力的
代表举行了最初几次会谈。正式谈判是12月开始的。1912年1月,主要问
题已经议定,2月12日清帝宣布退位。三个多月后新的国民政府机构即在北
京行使职权。到底是谁胜利了?从1913年和1916年爆发对政府的武装进攻
(有时称为二次革命、三次革命)来判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1912年的
解决办法是一种不稳定的妥协。
一方面,这种解决办法巩固了革命的伟大胜利。清王朝被推翻了,这一
业绩胜过了过去无数次的起事,包括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的叛乱在内。再
者,取代清王朝的是一种新的政府形式;维护大量积存下来的种种看法和政
治习俗的帝制已被废除。这两项成就已被证明为不可逆转的,尽管1915—
1916年以及1917年曾经有过企图抹煞这两项或者其中一项的尝试。主张共
和政体的革命党人的两项最低目标已经永远达到:推翻满清,建立民国。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最早献身革命的人来说,新的安排远不是理想的。
优待年幼的退位皇帝及其庞大的皇室,包括允诺一笔巨大的津贴,可能是一
项无害的让步(尽管他幸存下来,使日本人在30年代得以利用他在东北建立
奴颜婢膝的满洲国)。革命者的期望更加严重地受到了新的国家元首袁世凯
这位帝国高级官员的危害。革命代言人接受52岁的袁世凯来领导新秩序,以
之作为他安排清帝退位的代价,也是为了避免长期的的内战。有人甚至对他
将来可能发挥的作用很乐观。他有能力,在满清官员中堪称“进步分子”。
他的权力毕竟会受到革命党人自己设计的《约法》条款,包括内阁和国会的
限制。但是,一位立宪总统不明确承担为革命或者为共和而献身的义务,在
这个问题上的妥协让步证明是引起严重忧虑的根源。袁不愿意离开北京去南
京——1912年初革命势力的中心——参加总统就职典礼,加剧了这种忧虑。
更加使人不安的是:有经验的革命家的作用遭到限制,在北京的首届共和内
阁里,他们被排除在财政、军事职位之外。谁赢得了革命,这个问题仍然是
模糊不清的。
革命对国家统一有什么影响,这又是一个具有不同理解的问题。具有民
族主义思想的革命,要求保全清王朝的领土,作为新国家的基础。袁升任总
统就是导源于这一要求的迫切性。实际上革命却切断了各省与中央政府之间
的大部分行政联系。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由于对袁世凯总统的不信任,有些
省就对恢复省与中央的行政联系加强了抵制。更有甚者,边远地区的外蒙古
和西藏还有完全脱离任何一个中国政府的倾向。
就蒙古和西藏来说,汉族的民族主义目标在两个方面遭受挫折。当地的
非汉族名流利用这个时机摆脱北京的控制,从而缩小了清朝传留给民国的遗
产。而外国列强则利用这个机会扩大其势力范围,以紧缩对中国的战略包围。
作为对晚清干涉这些旧属地的方案的反应,蒙、藏上层开始进行摆脱北京当
局的活动,这些活动在1911年末、1912年初取得了成功。但巩固其成果,
在外蒙古只有依靠俄国的保护,在西藏只有依靠英国的保护。后来,北京为
收复这些失地而作出的努力,必然只能采取同这些欧洲列强谈判的方式。无
论是俄国还是英国,都不坚持把它们吸收为完全殖民地。但是,民国初年的
历届政府所能挽救的,只是对前清帝国的这些边陲地区保持微弱的宗主权。
外国政府以不同方式利用革命的混乱。外国参与征收中国关税的程度大
大增加,外国的特派员不仅成为估税员、会计师,而且成了实际上的收税员。
不仅如此,按照革命时期定下来的安排,收入要存入外国银行,支出时才提
取。这种办法,使外国金融家加强了控制,增加了利润。辛亥革命时期这样
那样外国特权的扩大陷害了中国的民族主义,玷污了革命的旗帜。
标志革命特征的许多情况,有助于说明为什么人们对革命的后果有多种
不同的解释。以同盟会为其最广泛组织的革命运动,在辛亥革命前的年代里
没有能够保持团结一致。它的全国性领导人往往与各省的革命发展联系甚
少,不能把革命进程中在那里成长起来的各种势力熔为一个紧密结合的整
体。他们害怕持续的分裂和战乱可能导致外国的全面干涉——对此他们在战
略上和心理上是完全没有准备的——这种恐惧心理挫伤了把他们聚集在一起
的团结一致的革命决心。因此,尽管革命部队凑合在一起的总数远远超过清
廷指挥的部队,看来妥协让步还是必要的。妥协方案包含接受清朝的总理大
臣袁世凯出任总统。虽然有14省成立了革命政府,但在革命后,老的革命组
织仅仅在三省(广东、江西和安徽)有任都督的坚定拥护者可以依靠。事实
上,革命党人从来没有完全掌握革命,而且也无迫切要求这种结局的打算。
革命的另一特点是伴随其政治上的激进主义的社会方面的保守主义,这
也导致了对革命后的多种不同解释。革命以新近的西方模式取代历史悠久的
政体。《约法》规定主权属于人民。国会(或称议会)加上总统、内阁、法
院行使国家权力。但是,不久以后就变得很明显,新的政治制度不会把占优
势的社会名流从他们的支配地位上撤换下来。相反,旧的统治阶级又完整无
损而有生气地出现了。秘密社团及其下层支持者虽然活跃,特别是在四川和
陕西,但他们尚不足以向军官、民国的革命政治家和自治团体的领导人提出
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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