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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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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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了解,请吧。”
  “好的,我打算从案件的发生开始。根据事情发生的可能,我做了很多推论,但是,其中有一些,后来想起觉得并不合理。首先,警官,我想我和你的猜想是一样的。我也认为玛莎小姐有可能是杀害艾利先生的凶手,这当然是我说的第一种推论。从你的角度而言,怀疑一切,尤其是怀疑被害人最亲近的人,是案件侦破过程的第一环节,甚至包括怀疑父母和子女。(作者按:1855年发生的”婴儿干尸“案,其凶手是婴儿的年轻父母;1990年的瓦胡岛弃婴案,一名男子循着小猫小狗的叫声寻找到的是一个已遭受蛆虫侵害的女性弃婴,这些蛆虫以尿布疹导致的受损活体组织和生殖器及肛门位置的活体组织为食,几个月后,弃婴的母亲被定为企图谋杀罪;1992年发生的虐待案中,一名曾患中风的老妇和亲人生活在一起却得不到照顾,死后尸体身上都是尘土和粪便,检查人员在验尸房除去尿布后,上面满是蛆虫,死者下背部有一个坏死、腐败的区域,甚至扩展到整个盆腔部,里面有数不清的蛆虫。作者在此无意挑战人性,但是,这些案件都是活生生存在的。这里有太多的需要我们反思的,也提请给予警方调查所需的工作以必要的理解。)”
  “于是,你开始很自然地怀疑玛莎小姐,但是,我想真正导致你怀疑的是玛莎小姐的报案。警官,你很可能这样想,这小妮子到底打的什么鬼主意?起先,你可能觉得玛莎小姐的供述完全出自编造,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构成了对正常案件调查的恶意阻挠。你的猜想是,玛莎在这个时候企图把工作引向消失的尸体和手枪。那么她的嫌疑自然也加重了。可是,警官,你又注意到了两件事,其一是麦瓦老板、安东尼先生、莉莉西雅小姐的佐证减小了玛莎小姐可能的犯罪动机。另外一点,我猜测,你在为写血字的血液莫名由来而深深困扰,这一点也同样令我头疼。我开始重新分析,如果玛莎小姐杀死艾利先生,我想这里面有两个问题,我先说后一个,也就是玛莎小姐的自首。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疑惑,依照你和我的分析,我们觉得她可能有意造成混乱局面,但是,我想说得是,玛莎究竟有没有这个必要?如果玛莎小姐纯心设计陷阱,那么,她当然属于智慧性犯罪者。可是,她的这一行为,有如画蛇添足。如果是玛莎在遥控凶手杀人,那么,她在时间上已经得到了完美的证据,她还要干什么?我想在这个时候保持沉默,安安静静地假装出一副悲痛的样子,在警察面前赢得应有的同情更为安全。周围人群对她的良好评价,使得她会自然而然地被排除在嫌犯之列,她难道还不满意吗?作为智慧杀手的玛莎不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举动所带来的反作用。我另外的疑惑是,根据房东先生的话,啊,还有邻居的说法,玛莎小姐似乎不具备杀害自己未婚夫的动机。我们可以回头仔细看看这些供言。尝试分析一下男女主角。据我的观察,从事文学或是艺术创造工作的人们,我指的是那些有卓越成就和地位的人。他们往往具有神经质的气质或是在性方面与他人不同的隐秘爱好,那些可能就是他们的灵感源泉。但是,在艾利先生,并不该有这些表现。他公司的同事们也表示他是个很友好的人,稍有一些沉默。安东尼先生和一对年轻人住在一起,也没有报告争吵的迹象。因为并不独居,即使艾利先生打算在性生活上玩儿一些不寻常的把戏,也很容易被房东先生悉穿,这可不是一件好玩儿的事。相反的是,我们得到的结果是两个年轻人相敬如宾,与周围人们和睦相处。我推断艾利确实可靠的年轻人,甚至在自己的作品屡次不被人重视时仍保持了相当好的教养。我们放宽一步说,就算艾利先生有什么不正常的性爱好,提出和他分手也就是了,何必杀人?那么,玛莎小姐呢?假设她有动机,我开始的分析是经济问题。但是,我马上否定了这一假设。根据是如果玛莎真的出于经济问题,艾利先生应该是在一年前被杀,而不是现在!艾利先生前三年没有经济来源,只靠爬格子,我想那应该不是什么大钱,且极不稳定。即使玛莎对此不满,那么,也可以依靠分手解决问题。我想艾利不是死缠烂打那种人,日后侵扰玛莎生活也是不可能的。那么,玛莎干嘛非杀他不可?就算要杀,也不该在他已有了固定工作且工资不菲的这一年里下手啊!能理解的动机还剩下最后一条,即玛莎有一个秘密情人,可是,警官,你比我更早的注意到了这是更不可能的一件事。综合这两点问题来看,玛莎小姐谋害艾利先生的可能很小,除非她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不敢肯定。你的意思呢,警官?”
  “嗯,医生,顺着这个思路,你的下一个推论是有关玛莎的自首吧。”
  “完全正确,警官,和你交流很有意思。我的第二个推论就是,玛莎小姐所言属实。我们刚才的出的结论是,玛莎小姐不大可能是凶手,除非她变态或是有警方一下子无法查到的秘密隐情。既然,玛莎没有杀艾利,她又为什么要编造一个杀掉陌生人的谎言呢?所以,我想,至少有七成的把握说玛莎小姐相信自己杀了人。”
  “你说的是相信自己?”
  “是的,相信自己,我的意思是,有可能,玛莎没有杀人,但是她以为自己杀了人。我们先做一种假设,玛莎小姐被什么思想所左右,造成她以为杀了人的错觉。有两种可能,一是她被什么人暗示,二是当时的情境造成了一种压力,使得她出现了心理上的错觉甚至是心理问题。警官先生,你可以想想,一个漂亮女孩子在杀手频繁出现的城市夜晚等不来自己未婚夫的感觉。她担心自己也担心男朋友。女孩子的受暗示性一般较男人要强,她们很敏感什么样的环境会对自己产生威胁,并且联想到一些不好的东西。我的老师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强奸妄想的论文,他讲述一些女性是如何在陌生的黑暗环境中产生这种联想的。很不幸的是,这些联想很可能变得不仅仅是一个联想。暗夜里一个形象怪异的影子,后面有人走路的声音,甚至是朋友一句不大好的玩笑都会给相当一部分女性造成这种想象的空间,给她们以巨大的压力。但是,这种压力所造成的后果并不确定,比较好的是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走夜路了,而中等的是恶梦、神经衰弱的影响,至于严重的,就是产生幻觉,也有可能是精神疾病。玛莎小姐在这样的情境下产生了将企图强奸自己男人杀死的幻觉也是可能的,这应该是她无意识中潜藏的本能和死的欲望作用的结果。刚才我还说过她可能被什么暗示,这类暗示,心理学界称为催眠。不过我认为,这一可能微乎其微。”
  “嗯,我有点理解了,那么,剩下的玛莎小姐真的杀了人有多少可能?”
  “这个嘛,我很难将它量化,不过,我想,应该会有一半的几率啊,警官。”
  “那么高?”警官带着怀疑的口气。
  “是的,很高,我的第二推论是有百分之七十的可能,玛莎小姐坚信自己杀了人。其中的变种推论就是我们刚刚已经说了的,玛莎自我的或是被人给予的暗示。其中被人暗示的可能太小,几乎为零;而按照人群分类统计。我估计容易对情境进行自我暗示的女性约占女性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之三十五。根据玛莎的年龄,我简单推算一下。她被暗示的可能概率约合百分之三十,是我们说百分之七十里面的百分之三十。那么,她被暗示的总概率应是百分之二十,所以,我觉得她杀人的可能是百分之五十左右。不过,警官你要注意,真正的统计学是不允许我进行刚才那样的跨北京计算的。所以,我说的也顶多是个估计。”
  光是估计,这个概率已经高得惊人了。
  “我继续说,警官。我刚才似乎提到了死的本能,它分为两种,一种朝向自身,我们所说的自杀,包括颓废等自我毁灭、自暴自弃的行为都是死的本能的具体表现;另一种是朝向他人,大到战争、谋杀,小到仇恨敌视、与人争斗都是这一机制的对外表现。除了死的本能,人当然还有生的本能,我们活着需要空气、食物和水,对这种维持生命物质——还包括御寒的衣服,提供安全与保护的住房等等的追求是我们人类恒古不变的主题。这里面还有使人类得以继续繁衍的性,它是同时作为保证传宗接待和满足快乐原则这双重任务的形式,同样属于人类生的本能。但是,有一个问题,被现代研究所忽略,那就是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在原始世界里,杀死你的敌人本身就大大增加了自身包括整个种族活下来的机会,那时候食物太少自然界的敌人又太多,杀戮是生存的象征。当我们的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的稳定时期,这一现象似乎只有在一些犯罪案件中才会偶然出现。实际上,它被巧妙地隐藏了。警官你可以想想,激烈的社会竞争,导致一些人无家可归、流离失所,而另一些却站在其他人的头顶,享受这权力和物质的快乐;每个人在这个社会里,都要努力和他人进行文明之争,胜者抢占败者的工作、地位甚至是配偶,也正是这一现象的本质表现。呵呵,我好像跑题了,警官,我想说的是,玛莎小姐在老公消失,有人要侵犯自己的时候,她的生与死的本能就会爆发,这时候,眼前有一把手枪会怎么样呢,警官?而且,我发现这里面有一件事恰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你是说那个电话……”
  “是的,在房东不在家的时候却有一个出自他的电话,这意味着什么,我想决不可能是小偷向主人的报警吧。正是这个电话,使玛莎小姐眼前的绝境更加险恶,可以说是摧毁了她的希望,增加了玛莎小姐开枪的可能性。对了,警官,我才你还没有去电话局查找这个拨出的电话吧?”
  “是的,可是,你是怎么猜到的?”
  “很简单啊,是线索啊。我现在之所以能在这里大说特说,完全是得益于您列出来的详细的线索、时间和疑点。如果没有这些,我就什么也不知道,同样的,你查找这些线索也花掉了相当多的时间。”
  “说的好!关于这个电话,你的意见呢?”
  “我认为玛莎小姐不可能说这样简单就会被揭穿的假话。如果依照我的第一条推论,玛莎是个与她的年龄很不相当的老谋深算者,又怎么可能编造出这种顶多拖延一天时间的假话。那么,按照我的第二推论,这是某个人所设下的圈套,同时也是为了确保玛莎顺利杀人的最后一道保险栓。我正是因为反复思考了这个因素,才大大减低了第一推论的可能性。警官,你明天最好去查查这个。”
  “多谢你,对于这个舍下圈套的人,你的看法?”
  “我考虑了很多因素,得出了这个推论三,玛莎小姐的遭遇是为了混淆艾利先生真正死因的连环套。起先,我认为凶手是想嫁祸玛莎。玛莎曾说这是一只很大的转轮手枪。艾利先生是被。35口径手枪射中的,取出的子弹证明了这一点。那么,我猜想玛莎小姐的手枪会不会也是一只。35手枪呢?不论玛莎小姐是否开枪杀死迪亚特,她都总会打开自己的挎包,那时候,她将看到一把手枪。好不知情的玛莎当然会很自然地拿起来,这样,枪上会沾有她的指纹。当艾利先生的尸体被警方发现以后,会很自然地找到这只枪。那么,上面的指纹将会使她顺理成章地成为第一嫌疑犯,甚至会被定罪。但是,我仔细考虑了一下却发现那不可能。第一,凶手不会选择玛莎和艾利约会的时间,既然是嫁祸,就该找到玛莎独处,不能出示充分不在场证明的时间段。第二,现代的痕迹检验学异常发达,画上一段时间就可能看出一颗子弹是不是从一把枪里射出的,经过这个检验,玛莎小姐并没有开枪射出击中艾利先生的子弹,那时候,不但嫁祸失败,反而还洗脱了玛莎的罪名。第三,也是我认为这串推理中最为重要的,如果凶手想玛莎作为替罪羊,那么,这把手枪就决不该从警方的视线里消失!顺着第二推论,我接下来想的是,那把手枪应该遗留在现场,凶手只需要把那具多出来的迪亚特的尸体收走就可以了。但是,凶手并没有那么做,它把现场打扫得干干净净,大雨又恰好帮了他的忙!那么,他既然无须脱罪,又何必要导演这个惨剧呢?唯一合理的推论是,他打算搅乱你们的办案思路。我们再返回去看看第一推论,艾利先生没有被人杀害的合理理由,那么杀害他的目的何在?我不认为这是毫无选择地暴行,虽然艾利先生的财物都不见了,但这也是一个障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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