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一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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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一世界-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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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远?我朝那个正一边憨笑一边说着“不敢当”的青年瞧了一眼,一个名字突地跃入了我的脑海:“赵……”

我这一个字出口,一屋子的人竟突然安静了下来。齐国远收了笑意,方脸上满是肃穆,缓缓地走过来,冲我一个长揖。我一呆,急忙起来要谦,便听他说:“国远代赵兄弟谢秦姑娘相救之恩!”

想起那一对苦命的夫妻,我也是心下黯然。忽然有人张开手臂环住了我,当着这么些人,他并不避嫌,轻轻把我拥在怀里。我感觉到他的暖意,他的慰抚,心里顿时好过了不少。

“你先好好休息吧,大夫说你受了内伤。”我垂着头,听他柔声低语,他说一句我便点一下头,“我还有些事,晚上再来看你。”

他松开手,站起身,我却仍牵着他的衣角不愿就放开:“你自己也要小心……”话还没说完,我已经连耳根都开始发烫了。他看着我,淡淡一笑,应了一声,也不催我,便只站着,直等到我自己放开了手,他才走了出去。

一连几天,王伯当都很忙,只有到了晚上才能看到他。他并不告诉我究竟在忙什么,我也不去问他,只是嘱咐他一定要当心右手,落下了病根可是一辈子的事。

既是无事可做,我便问缝补的大娘讨了些针线,想替王伯当做个可以托住右手的布套儿,就像上辈子人受伤了总少不了的那白纱布套。固定伤口用。布套儿一会儿就做完了,3ǔωω。cōm看看天色还早,便想在那一团素色上花些心思。正儿八经的刺绣我是不行的,我便想起了十字绣,上辈子也曾玩过一两回,这偷懒的绣法我还是记得的。我提了笔,琢磨绣个什么。想了一回,既是这绣法超前了,那图样儿也配着超前吧!落笔就是个Q版的包子小女娃,胖嘟嘟的脸,扎着俩小辫儿,脸颊处照例是两团红,看着就粉嫩!只是图样显小了些,布还空出了一半,歪头想了半天也没决定那半边要画什么。管他的,反正,先把这女娃儿绣了再说!我喜滋滋地抱着绷架绣开了。

我的心思全放在了这十字绣上,到了掌灯时,女娃儿已是见了雏形。我绣得专心,连他进门时的声音都没有听见。等我猛然发现他时,他已在我身边站了好一刻了。

“这是个什么?”他微微笑着,问我道。

我心里倏地一凉,尽管他是在笑,可是他的语气让我颇为不安起来。

“你瞧见了,是刺绣呀!”虽然有些不快,我仍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轻快地回答他。

“刺绣?”他弯下身子,凑近了看,双眼半眯,眉角已是挑了起来,“这也叫刺绣吗?针脚怎么横七竖八的?绣的女孩儿也不像个人样。哪儿有脸红成这样的?这半边脸又为什么用了这怪颜色的线?……”

我的心不断地往下沉,他却像是全没有意识到,只是笑嘻嘻地说着。如果不是有人来叫走了他,他也许是会一直用着这样调侃的语气说下去的。

门刚在他的身后关上,我的眼睛就湿了,双手用力扯着那块布,泪珠子就噼里啪啦地落在了那个笑眯眯的女娃儿上。说真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哭。王伯当跟我差着这么多年,他看不上十字绣再寻常不过了。可我,就是觉得悲从中来,好像要把在两个时空活两辈子的委屈都哭出来似的……我本想把那块布撕了完事,可硬是下不去手,最后只把它团了团,塞在了衣襟里头。这一天,我是哭着睡着的。

我再没有了室内活动的兴趣,待在房间里只觉得闷,第二天一大早,我穿好衣服,简单地挽了个髻,就出门去了。

很难想象,这是我来这里以后第一次离开房间。我总是担心我要是跑出去就会错过了来看我的王伯当。尽管他通常总是晚上来,可万一哪天他白天来了呢?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哪怕只是短上一分一秒,我都不舍得。可是今天,我终于是走出来了。

这地方,房子和家具都挺简陋的,院子却是出乎意料的大。但尽管地方宽敞,却多是丛生的杂草和堆积的杂物。我小心翼翼地绕过一堆木头,面前竟出现了一大片空地。和院子的其他部分不同,这里的沙土地显然是用心平整过的,我直走过去,又发现了空地两边的武器架子和两头的箭靶。难怪这里是比别处多见了几分心思,习武之人,最重视的莫过于教场了吧。

我走到武器架子前,看到日常用惯的锏,忍不住抬手沿着锏柄轻轻地摩挲,这是从小伴我长大的东西,可是此刻我却无意将它拿起。我又往前走,直到看到架子旁挂着的硬弓,我的眼睛就不肯再离开它了,压抑不住的心绪动荡,我忍不住伸手摘下了它。

随手抽了几根箭插在腰带上,走到教场中央,对准远处的箭靶弯弓搭箭,“嗖”地一声,箭稳稳当当地插在了箭靶上,可是离中心差着十万八千里。我不死心,又是一箭,这次有了些进步,入了靶上的圆环,可是仍是只在边缘。

我独自练了好一阵子,箭就是不听使唤。虽然大哥和二哥都是功夫了得,可这弓箭一道,却是全不同于锏枪棍之类的兵器,自成一路,我竟是全摸不着门道。

正在我灰心失望之际,有一个人在我背后出了声儿:“拉弓时左手要放松,右手贴着脸颊,小臂和箭要平。”

是他……我想要保持镇定,可我的心全不顾我的意愿,跳得就好像是狂涛骇浪下失了控的小船,毫无规律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我强迫自己不许回头,挽箭时手却一直在抖,好半天才把箭搭上弦,右手一松,“嗖”——箭笔直飞出,脱靶而去,奔向它不可知的远方……

我沮丧地垂手站着,我以为他会笑我,但是他没有。他只是走上来,用左手扶起了我的手,非常仔细地替我调整姿势,一边向我解释该怎么做。最后他拿起箭镞,递到我的手里,替我搭上了弦,左手托着我的手,轻轻说了声:“现在,再射一次。”他的身体和我贴得很近,让我感觉我们两人似乎融为了一体。在我的眼里,箭靶似乎已经不存在了,我只是盲目地信任他的判断,通过他的眼睛看我的目标。我终于松开了扣弦的右手,箭仿若有生命似的,坚定而迅捷地飞窜而出,正中靶心!

终于射中了,可我却并没有预想中的种种欣喜或者兴奋,我放下了弓,他却并不急于放开我的手。我的身高只到他的腋下,他手臂微一用力,我便正好埋入他的怀里。一般练武的人,身上总会有些汗味,可他不同,他的身上永远是清爽的,素色的袍子间像是有一种薄荷的味道。我深深地吸着气,好像要让那股味道充溢我的全身。他终于轻轻笑了一声,我这才觉得高兴起来,仿佛我的快乐不是源自我的中靶,而只是因为他快乐,所以我便快乐。

我们信步走过教场,他一直拥着我,一路上总是微微地笑着。我歪着头看他,他笑起来很好看,脸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变得柔和起来,那双眼睛里有跃动的神采,入鬓的剑眉偶尔一挑,让他好像孩子似的多了几分顽皮。

“什么事这么开心?”我依偎着他,任由他引导着我的方向,一边嘻嘻笑着问他。

他停下脚步,低头看我,眼睛半眯着,成了好看的弯月形:“瑶瑶,晚上,我带你去见个人。”

我仰头疑惑地看他,暗自猜测是什么人让他这么高兴。

我还没有问他,他却自己告诉了我:“你还记得上次在官道旁碰到的那群人吗?”

他这一提,我立即想起了那天的遇险,禁不住朝他靠得更紧了些。

他笑了笑,安抚地拍了拍我的肩膀:“他们的首领叫李如珪,今晚,他和齐兄弟要当众立誓结盟了。”

我吃了一惊,以前就听赵嗣道说过,齐李二人为争地盘打得不可开交,赵嗣道也是因此才受的伤,这次怎么两人就肯盟约了?想起王伯当这几天总是四处奔忙,想必他在这其中,定是起了不小的作用。尽管事实上,在这样的地方,只有结盟才是双方都得利的生存之道,如果争斗,到最后只能两败俱伤。但是,能让这势同水火的两人走上这一条路,不用想也知道是多么的困难。王伯当周旋于这两方之间,凭借他的威望、勇气、能力和人格魅力,促成了这最好的结果。

“勇哥哥,你真厉害!”我由衷地赞了一句,打从心底里佩服他。

他淡淡地笑着,眉目间没有居功,没有自傲,只有真诚的快意。我感觉到他把我抱得更紧了些,俯身在我的耳边,轻声道:“瑶瑶,还有一个好消息。这些天,齐兄弟一直在差人四处打听二哥的下落。今天早上,终于有人来回报了,说秦二哥已经平安到达了翼州罗元帅帐下,不仅没有吃苦受罪,还和罗元帅认了亲。”他顿了顿,更加专注地看我,我赶紧在真心的喜悦中挤出了一丝惊讶,其实我早已知道罗艺和二哥的关系,“瑶瑶,你知道吗,北平王罗艺就是你的姑父,他的夫人是你父亲的妹妹,正是你的姑姑。”

                  第二十二章

作者有话要说:祝大家端午节快乐~~翼州城初见罗成 北王府喜认至亲

我独自一人踏上了远赴翼州的行程,王伯当则被留下了。本来,一听到二哥的消息,再加上这边的事也告一段落了,王伯当就打算即刻启程,去北平看二哥。可是齐国远和李如珪却不肯放行了,说是两队人马刚刚合并,很多事情都不知该怎样应对,无论如何也要留王伯当多待几日。我心里也是不放心王伯当的伤,这一去路途遥远,又不好走,还不如留在这里等养好了伤再说。存着这个想法,我便可劲儿地帮着齐李二人劝说,只说我一个人去绝对没有问题,又保证见到了二哥,第一件事就是给王伯当捎个信儿回来。这么着,合三人之力,终是把王伯当给留下了。

我一个人上路,凭着王伯当给我的玉佩,一路上逢山有人招待,过河有人带马,什么山寨响马窝的,就是我的驿站,马儿累了,在山上换匹好的继续走。说起来,若不是李如珪是个新手,还真不会有人来劫王伯当。

仗着种种便利,不上半月,我就行到了翼州界内,在城外住了一晚,第二天,赶早进了城。

翼州虽然是北边的州郡,但是北平王罗艺治理有方,城里也是一番热闹繁华的景象。做生意的、行路的,只觉熙熙攘攘,却是秩序井然,丝毫不觉得喧闹杂乱。我带着马,一路行一路看,这北边的城镇,自是和我的家乡大为不同。

天渐渐近午了,街上人也多起来了。我拉着马住了步,刚想找个人问问王府的所在,忽听远处一阵急促的蹄声,突兀而粗暴地打乱了这街上原本的秩序。只见街上的行人慌忙避让,母亲们紧张地寻找自己的孩子,拉着孩子的手赶紧带离街道,两旁的摊贩也着急收摊,以防马或者人冲了货品。

瞧着这一片慌乱,我禁不住皱着眉,心里升起了些莫名的义愤。拉着我的马,梗着脖子,偏生就是不肯离开。有路过的人想劝上我一劝,我只是摇头。我倒要看看,到底是谁,生就这么大的架子,要这一条街的人给他让道!

“喂!”

马还未至,声竟是先到了。我翻翻眼睛,这一声“喂”真和那马蹄声一样,打着横地出来,怎么听都透着一股骄纵。

一骑马飞也似地冲来,我知道那骑手是看到我了,可居然也没有一点要减速的意思。身后,我的马儿躁动不安起来,不停地喷着鼻息,拼命地甩头,我一个没抓住,竟被它挣开了缰绳,撒腿跑走了。我心里那个骂!这没出息的,走了也好!我才不要那样胆小的马呢!

“吁!”一声嘶鸣!那骑马的人竟是直到了我鼻子跟前才狠抽缰绳。马儿长嘶一声,前蹄人立而起。我虽然不喜欢,但也不得不佩服起那个骑手的胆气和马术。他骑在马上,竟是毫无慌张之色,座下的马儿那样窜跃,他竟也坐得稳稳当当,别说翻身落马了,他那上半身,根本是连一丝颤动都不见的。

“喂!你不要命了!”

这就是他的第一句话,一边说着,手上那条马鞭还一边“嗖”地甩到了我的面前,削尖的鞭梢在我的眼皮子底下颤动,叫我感觉像是面对着一条蛇似的,随时都可能被它咬上一口。

我也不理他,装作翻白眼,却拿眼角的余光使劲瞧他。他穿着一身白袍,但跟王伯当那样素雅的衣着完全不同,他的袍子虽是白的,上面却是金线刺绣,映着阳光,就只见一片金色璀璨,华贵异常。

我越发想看他的脸,他的马太高,我又是拿余光看的,费了大力才看清了一点。他的肤色极白的,头发墨黑,戴了顶紫金冠,冠上挑着的大红绒球就跟他说话的口气一样张扬。他的年纪绝不会大,大概也就跟我现在差不多,个头儿却好像要比我高上许多。

这是个什么人呢?我心里正纳闷,他已经又等不及了:“哎!你这样算什么意思!你到底让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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