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译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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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译圣经-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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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仅是使徒彼得的门徒,而且后来还成为使徒保罗传教的助手,因而他在著述中试图以生平传记的形式来明确地回答“谁是耶稣”这一问题。尽管《马可福音》的述说比较简略,但却为随后出现的《马太福音》提供了基本的材料,不仅在内容上两者之间有百分之九十相同,而且在措辞上也有一半左右相类。不过,《马太福音》的作者是耶稣十二使徒之一的马太,所以马太在《马太福音》中,对于耶稣的家谱与出生进行了详细述说,这是《马可福音》里面所没有的内容,因而《马太福音》也就更加完整地述说了耶稣的生平事迹,再加上马太的使徒身份,故其在《圣经》之中被排列在“四福音书”之首,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圣经》中位居《马可福音》之后,第三个出现的是《路加福音》,它的作者路加本来是一个医生,后来成为使徒保罗的门徒,跟随保罗一起到外邦传教,因而路加能够以精确的观察与细腻的描写,来文采飞扬地述说耶稣的生平故事,特别是少年耶稣如何成长的故事。同时,路加除了对施洗者约翰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述说外,而且还注重对耶稣生活的时代背景进行有意识的交代,因而被人评论为具有文学家的风采与历史学家的风度。在《圣经》中最后出现的《约翰福音》,实际上也是“四福音书”之中最后写成的,它的作者据说是十二使徒之一的约翰。 
  “同观福音”的作者在《圣经·新约》中的各种文本里面可以得到印证,而《约翰福音》的作者则很可能是出于托名。这是因为在耶稣的十二使徒中最著名的就是彼得与约翰,一个被视为耶稣的传人,一个被称为耶稣最喜爱的门徒。既然彼得的门徒马可已经写成了《马可福音》,促成了“同观福音”的出现,那么,《约翰福音》就很有可能是约翰的门徒,或者门徒的门徒写成的,只是在写成之后再托名约翰所撰写。对于这一点,可以在《约翰福音》里面找到一个旁证。 
  这就是,当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以后,在加利利海边向门徒第三次显现时,正逢彼得等8个门徒乘着渔船在海里打渔一夜而一无所获,结果他们按照耶稣的吩咐下网,就拉起了满满一网大鱼,可是,只有约翰认出了耶稣。“耶稣所爱的门徒对彼得说:‘是主!’彼得赤着身子,一听见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里。”随后,耶稣一连问了彼得三次:“你爱我么?”而“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么?’就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与此同时,耶稣“就对他说:‘你跟从我罢!’彼得转过来,看见耶稣所爱的那门徒跟着,就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耶稣胸膛,说‘主啊!卖你的是谁!’的那门徒。” 
  显然,如果《约翰福音》的作者真是约翰的话,就不会写成让自己一个人发现是耶稣在向他们显现,而使其他的门徒,特别是大弟子彼得狼狈不堪,以致于使耶稣要再三地问彼得“你爱我么?”,因为这难免有自我夸耀之嫌。也许,托名作者的企图,似乎只是要突出约翰对于耶稣的爱,结果却弄巧反拙。同时,约翰也不会第二次借彼得之口来自我标榜,并且也不会一直不提到自己的名字,而始终用“耶稣所爱的门徒”来代称自己。此外,在“同观福音”之中,基督耶稣是向除了犹大之外的11个使徒同时显现的。所以,《约翰福音》肯定不是约翰撰写的,而是由其它的托名作者写成。 
  事实上,在《约翰福音》最后的结束语之中,这个托名作者已经情难自禁,不由得多少露出了些自己的底:“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很明显,约翰自己是不会这样评说自己的著作的,如果《约翰福音》真的是约翰撰写的话。不过,托名作者倒是在此说明了《约翰福音》的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不再进行对于耶稣生平事迹的一一述说,而是要为耶稣的言行作见证。 
  总而言之,《约翰福音》不是通过具体且形象生动地述说耶稣如何成为基督的故事,再来继续回答“谁是耶稣?”这一老问题,而是想通过进行对于基督耶稣存在意义的阐发,来说明“基督是谁?”这个新问题一因此,耶稣的自我言说成为《约翰福音》的主要内容,于是,当耶稣自己发言的时候,也就发生了述说人称的变化:“同观福音”之中的耶稣在说到自己的时候,总是用第三人称的“人子”;而《约翰福音》中的耶稣在提到自己的时候,则是用“儿子”,以更加强调上帝之子就是上帝亲临人间的化身,因而宣称“我是世界之光”、“我是好牧人”、“我是生命的食粮”,从而便作为上帝亲临人间的儿子形象的“我”,来与人立约。 
  所以,《约翰福音》的述说,自然就是从耶稣接受施洗者约翰的洗礼开始的,并且在接受洗礼以后的第一天,耶稣就被施洗者约翰当着面称为“神的羔羊”。第二天当施洗者约翰对自己的门徒说耶稣是“神的羔羊”的时候,他的门徒也就跟从了耶稣,其中一个门徒是彼得的弟弟,他领着自己的哥哥来见耶稣,也成了耶稣的门徒。随后,耶稣在去加利利的途中又接受了几个门徒,于是一下子就有了好些个门徒。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耶稣对佣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缺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宴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只有舀水的佣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耶稣开始显示第一个神迹,也就成为第一个预示:不仅仅显示了上帝之子那意志与权威的至高无上的荣耀,有助于众门徒在成为虔诚的信徒之后,进一步成为传教的使徒;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神迹,也就是耶稣以洁净的水变成的好酒,在娶亲筵席上来代替已经用尽了的次酒,实际上是以其象征性的寓意,来预示着《新约》对于《旧约》在《圣经》之中的重要地位的最后取代。这是因为,在犹太教中,在对《圣经·旧约》中的摩西律法进行阐释的时候,通常是用“酒”来做为象征物的,并且还常常把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约法比喻成婚姻。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正是立足于“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样的形而上的阐发高度,来进行关于基督耶稣的述说的,它更多地对基督耶稣的认识提出了具有本质性的观念,特别是为三位一体论的形成奠定了文本基础。当然,《约翰福音》也为此付出了文本的代价,失落了对于耶稣作为历史存在的人的生平事迹进行纪实的文本功能。所以,有人这样评价《约翰福音》说:“它更接近于一部阐述宗教见解的著作,而不是一部具有史实性的宗教传记。”在这样的前提下,可以说,《约翰福音》对于《圣经》的阐释来说,具有着指导性的文本意义,而不再仅仅囿于对某一层面上的解说。 
  当然,这并不是说“同观福音”中的三部福音书,就没有《约翰福音》那样重要,而是说“四福音书”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只不过它们具有不同的文本功能罢了。事实上,从耶稣作为人的角度来看,“同观福音”,特别是《路加福音》,通过对于耶稣生平的详细而生动的述说,为《圣经》阐释提供了关于耶稣一生的真实可信的史实,有利于冲破笼罩在耶稣生死问题上的神秘气氛,从而为历史地存在过的耶稣进行了人的还原,在承认耶稣作为基督与教主的宗教身份的同时,确认了耶稣作为文化史上的思想家的地位。 
  《马太福音》之中有这样的记载: 
 
  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 
 
  从占星术的角度来看,这颗在伯利恒上空出现的星,预示着犹太人之王出生,决不是偶然的一次,因为在“摩西五经”之一的《民数记》中就出现过这样的说法:“有星要出于雅各,有王要兴于以色列。”来自遥远东方的博士在占星过程中,看见了预示着基督耶稣出生的这颗光辉闪耀的大星,于是不辞辛劳地来到耶路撒冷地区寻找,以验证自己的占星结论是否正确。 
  博士们的说法具有浓厚的神话色彩,为耶稣的出生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使不少人将耶稣视为神话似的虚构的宗教人物。一千多年过去了,在1603年的圣诞节快要到来的时候,以发现行星运动三定律而著称的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观察到土星与木星的轨道出现在了同一平面上,因而土星与木星之间的距离有时会显得异常接近,远远看去就像一颗光芒四射的大星,于是这种大星现象被称为土星与木星会聚。事实上,这样的会聚在1603年发生了3次,只是因为开普勒的视力不好,才错过了前两次的观察机会。 
  后来,一些天文学家根据开普勒定律,对土星与木星会聚的可能性进行推算,发现在公元前7年,也曾经出现过3次土星与木星会聚的大星现象。这一天文学发现的意义并不仅仅是属于天文学的,它也具有历史学上的意义,因为这一大星现象不仅证明当年那些从东方来的博士所见不虚,更证实了耶稣的真实与准确的出生时间:公元前7年!这正好是希律王在位的期间,即是从公元前37年到公元前4年之内。这样,人们终于知道了耶稣在公元元年的时候已经有8岁了,而耶稣在接受了施洗者约翰的洗礼并开始传道的时候已经有33岁了。 
  如果说耶稣出生之谜已经揭开,那么,耶稣死亡之谜又如何呢?在《路加福音》之中是这样记载着的: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又钉了两个犯人,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那时约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头变黑了,殿里的幔子从当中裂为两半。耶稣大声喊着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有一个人名叫约瑟,是个义士,为人善良公义,众人所谋所为,他并没有附从,他本是犹太亚利马太城里素常盼望神国的人。这人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就取下来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石头凿成的坟墓里,那里头从来没有葬过人。那日是预备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由此可见,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以后,在死亡的过程中,虽然有不到正午就遍地黑暗,而太阳又在下午三四点钟就消失不见,以及犹太人圣殿悬挂的帐幔开裂这种种的异常现象的发生,但是,这却说明耶稣从被钉上十字架到死亡的全部时间没有超过4小时,比一般钉在十子架上的人要缩短了不少,这是为什么呢?所幸的是,尽管据说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后,离开了那座坟墓,却留下了曾经用来包裹他尸体的那段细麻布,这就是著名的“都里若圣布”——保存在意大利都里若的一段长约4米的亚麻布! 
  1978年8月,在罗马教皇的默许之下,由40名据说是无神论者的美国宇宙航行局的有关专家,组成了一个调查团前往意大利都里若进行实地考察。他们从都里若圣布上获取了大量的资料并带回美国,利用最先进的成像分析技术与仪器进行研究。三年以后,即1981年12月,他们终于公布了长期研究的结果:圣布曾经包裹过的基督耶稣,是一个身高1.76米,体重79公斤,年龄约为30岁,脸上长胡须的犹太男人!他的头部被打伤后流出了血,手腕与腿部均被大钉穿过,流出了大量的血,这些都在麻布上面留下了明显的痕迹,此外,他的双膝处也曾受伤出血。 
  这些具体的描述,与基督教绘画里面的基督受难像比较一致。基督耶稣背负十字架时,不慎摔倒使膝盖受伤,而后被钉上十字架时,是左腿放在右腿上面,用一根长长的大钉钉在一起的。不过,仍有一处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这就是:基督耶稣被钉上十字架的时候,并不是像绘画所表述的那样,大钉穿过两个手掌钉在十字架上,而是穿过基督耶稣的两个手腕钉在十字架上的!这就说明了当初被钉上十字架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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