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白诗笺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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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白诗笺证稿-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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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之抗拒中央政府,宜乎尊王必先攘夷之理论成为古文运动之一要点矣。昌黎于此认识最确,故主张一贯。其他古文运动之健者,若元白二公,则于不自觉之中间接直接受此潮流之震荡而具有潜伏意识,遂藏于心者发于言耳。古文运动为唐代政治社会上一大事,不独有关于文学。此义当于论唐史时详为考证,兹以轶出本文范围,故不多及,聊识其意于此。 
二王后 海漫漫 
白氏新乐府七德舞法曲后,即继以二王后及海漫漫二篇。此二篇为微之乐府新题中所无。李公垂原作虽不可见,当亦无此二题。……至乐天何以忽增创此二新题之故,则贞观政要第二一慎所好篇之第三章似即为二王后一篇之所本。其第二章似即为海漫漫一篇之所本。颇疑乐天于翻检贞观政要寻撦材料以作七德舞时,尚觉有馀剩之义可供采摭,遂取以成此二篇也。 
又二王后一篇更有可论者,元微之上阳白发人有: 
隋炀枝条袭封邑。 
之语,原注又云:近古封前代子孙为二王三恪。 
乐天此篇之作,殆受其启发也。 
颇疑乐天新乐府虽大体作于元和四年,其实时时修改增补,不独海漫漫一篇如此,即杏为梁等篇亦有成于元和四年以后之疑。
立部伎 
乐天所以列立部伎于海漫漫之后者,殆以七德舞法曲二王后海漫漫四篇性质近似,故联缀编列。而立部伎与华原磬性质相类,复连续列之。观此可知乐天之匠心,即此篇题排列之末节,亦不率尔为之也。 
白诗立部伎小序下之注及元诗此篇题下之注,应互相校正,以两注俱为李公垂传原文故也。 
微之此篇以秦王破阵乐功成庆善乐之今昔比较,寓其感慨。盖当时之制,享宴之乐分为坐立二部,而秦王破阵乐属于立部。……乐天此篇,则虽袭用李元旧题,而其所述内容,实与微之之以立部伎中之破阵乐庆善乐为言者不同。盖白氏新乐府中既专有七德舞一篇陈王业之艰难,于此自不必重复。斯固乐天新乐府一事唯以一篇咏之之通则,此通则,即不复是也。……乐天则取跳丸掷剑诸杂戏之摹写,专成此篇,以刺雅乐之陵替。而西凉伎专述师子戏,以刺疆臣之贪懦。此又乐天一诗咏一事之通则。此通则,即不杂是也。 
华原磬 
乐天新乐府于立部伎之后,即继以华原磬上阳白发胡旋女新丰折臂翁诸篇者,以此数篇皆玄宗时事。自此以上由七德舞至海漫漫,则以太宗时事为主。(法曲一篇虽以永徽始,然永徽之政有贞观之风,故诗中有“积德重熙有馀庆”之言,是亦与太宗有关也)此盖以时代为分合者也。 
元白二公此篇意旨,俱崇古乐贱今乐,而据白氏长庆集四八策林第***目复乐古器古曲略云: 
夫器者所以发声,声之邪正,不系于器之今古也。曲者所以名乐,乐之哀乐,不系于曲之今古也。曲者所以名乐,乐之哀乐,不系于曲之今古也。若君政骄而荒,人心动而怨,则须舍今器用古器,而哀淫之声不散矣。若君政善而美,人心平而和,则虽奏今曲废古曲,而安乐之音不流矣。臣故以为销郑卫之声,复正始之音者,在乎善其政,和其情,不在乎改其器易其曲也。 
然则射策决科之论,与陈情献谏之言,固出一人之口,而乖牾若是,……殆即由李氏原倡本持此旨,二公赋诗在和公垂原意至不顾其前日之主张欤?……殆有感于当时之边事而作。微之所感者,为其少时旅居凤翔时所见。乐天所感者,则在翰林内迁时所知。故皆用乐记: 
钟声铿,铿以立号,号以立横,横以立武。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石声硁,硁以立别,别以致死。君子听磬声,则思死封疆之臣。 
之义。以发挥其胸中之愤懑,殊有言外之意,此则不必悉本之于公垂之原倡也。乐天新乐府大序谓其辞直而径,揆以此篇,则亦未尽然。 
此外尚有可论者,自古文人尊古卑今,是古非今之论多矣,实则对外之宣传,未必合于其衷心之底蕴也。沈休文取当时善声沙门之说创为四声,而其论文则袭用自昔相传之宫商五声之说;韩退之酷喜当时俗讲,以古文改写小说,而自言非三代两汉之书不敢观。此乃吾国文学史上二大事,而其运动之成功,实皆以古为体,以今为用者也。乐天之作新乐府,以诗经古诗为体裁,而其骨干则实为当时民间之歌曲,亦为其例。韩白二公同属古文运动之中心人物,其诗文议论外表内在冲突之点,复相类似。读此华原磬篇者,苟能通知吾国文学史上改革关键之所在,当不以诗语与策林之说互相矛盾为怪也。 
上阳'白发'人 
微之行宫五绝云:
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可与此篇参互并观,盖二者既同咏白头宫女,可藉以窥见二公作品关系之密切也。
至微之此诗结语又云:
隋炀枝条袭封邑,肃宗血胤无官位。(原注云:肃宗已后诸王并未出阁)王无妃媵主无壻。阳亢阴淫结灾累。何如决壅顺众流,女遣从夫男作吏。
亦可与元氏长庆集三二献事表所列十事中“二曰任诸王以固盘石。三曰出宫人以消水旱。四曰嫁诸女以遂人伦。”等相参证也。
胡旋女
新丰折臂翁
此篇主旨即其结语云:
君不闻开元宰相宋开府。不赏边功防黩武。又不闻天宝宰相杨国忠。欲求恩幸立边功。边功未立生人怨,请问新丰折臂翁。
乐天此篇论天宝宰相杨国忠,而取开元宰相宋璟为对文,固当时述玄宗一朝理乱所系者常举之例。然君卿上疏,在乐天作此诗之前。杜氏之疏传诵一时,白氏此诗以宋璟防黩武为言,与之符同,或受其影响,未可知也。
复次,此实为乐天极工之作。其篇末“老人言,君听取。”以下,固新乐府大序所谓“卒章显其志”者,然其气势若常山之蛇,首尾回环救应,则尤非他篇所可及也。后来微之作连昌宫词,恐亦依约摹仿此篇,盖连昌宫词假宫边老人之言,以抒写开元天宝之治乱系于宰相之贤不肖及深戒用兵之意,实与此篇无不相同也。(此篇所写之折臂翁为新丰人。新丰即昭应县之本名,为华清宫之所在,是亦宫旁居民也。)至连昌宫词以“连昌宫中满宫竹”起,以“努力庙谟休用兵”结,即合于乐天新乐府“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之体制,自更不待论矣。
太行路
乐天此篇小序云:
借夫妇以讽君臣之不终也。
或疑李相国论事集二论白居易事条云,宪宗怒白居易不逊,欲逐之出翰林事。与此有关。考此事亦见于通鉴二三八唐纪宪宗纪中,而附记于元和五年六月甲申白居易复上奏以为臣比请罢兵条下。其时间虽似稍晚,但乐天新乐府五十首中如海漫漫可为梁诸篇,疑亦作于元和四年以后,则此说不为无见。惟可注意者,乐天此时虽居禁近,实为小臣,诗中“左纳言,右纳(内)史”句,乃指宰相大臣而言,非乐天自况之辞也。
复次,新乐府之作既在元和四年或略后,而其时宪宗朝大臣并无所谓“朝承恩,暮赐死”之情事,乐天所指言者,其在德顺二宗之世乎?
又白氏长庆集一初入太行路诗结语云:
若比世路难,犹自平于掌。
可与此篇旨意相参照也。
司天台
古以司徒上应三台之中台,故“谴在中台”则“宜黜司徒”。然则是篇所指,其杜岐公乎?
复次,白氏长庆集四拾季冬荐献太清宫词,……乐天此篇之作,或即以曾草是文而有所感触耶?
捕蝗
考贞元元年(蝗灾)乐天年十四,时在江南,求其所以骨肉离散之故,殆由于朱泚之乱。而兴元贞元之饥馑,则双家园残废之因。
夫兵乱岁饥,乃贞元当时人民最怵目惊心之事。乐天于此,既馀悸尚存,故追述时,下笔犹有隐痛。其贞元十四五年间所作寄家人诗,实可与元和四年所作此捕蝗诗互相证发也。乐天于元和中不主张用兵,固习于贞元以来朝廷姑息藩镇,以求苟安之措施。惟于此似亦不无心理情感之关系。未必悉因党派之分野,而反对李吉甫吐突承璀之积极政策也。旧唐书九六姚崇传所记捕蝗事,多可与此篇词语相参证。
此篇结语以文皇(?)吞蝗事为言,疑亦为乐天作七德舞时撦寻材料所采摭之馀义。可与论二王后海漫漫条参证。
昆明春
榷茗贡银者,贞元之弊政。放昆明池鱼蒲之税租者,德宗之仁施。映对明显,寄慨至深。以此为言,诚可谓善讽者矣。
又乐天于贞元十五年由宣州解闼,十六年成进士。若贞元十三年京兆府试以涨昆明池为试题,唐世选人必深注意其近年考试之题目,以供揣摩练习,与明清时代无异,则修昆明池一事,自当为乐天所记忆。又乐天少时曾往来吴越间,其兄复在浮梁,是以追忆京都之往事,兼念水乡之旧游,遂以其亲所闻见榷茗税银之弊政,而痛陈之也。
城盐州
微之新乐府虽无此题,但乐天此篇诮边将之旨,必有取于其西凉伎缚戎人二篇之意,自不待言,惟此篇:
美圣谟而诮边将也。
之全部主旨,及诗中“盐州未城天子忧”“德宗按图自定计,非关将略与庙谋”“翻作歌词闻至尊”诸句,则不独造意悉承自杜工部诸将第二首“独使至尊忧社稷,诸君何以答升平”之结论,则其遣词亦多用浣花原语。……夫乐天于贞元之时,既未尝历职清要,自不得预闻朝廷大计。其崇美君主之英明独炀,全远资少陵于代宗时所作之诗为模楷,此所以未见有当于当日之情事也。至于讥诮边将之养寇自重,则近和微之在凤翔时亲见亲闻之原意,故不为泛泛之词也。由是观之,读乐天此篇者,必应取少陵诸将第二首参互比较,始能得其真解,又可知矣。
道州民
元氏长庆集二有阳城驿诗,乃微之元和五年春贬江陵士曹参军途中所作,观白氏长庆集二和答诗十首第二首为和阳城驿,其序略云:
'元和'五年春,微之从东台(东都洛阳御史台)来。不数日,又左转为江陵士曹掾。及到江陵,寄在路所为诗十七章。
可知,颇疑乐天此作与其和微之阳城驿诗有关。盖受此暗示,因咏贞元时事,而并及之也。此可与海漫漫杏为梁两篇参证,以此两篇俱有作于元和五年或以后之可能,则道州民一篇,亦自有此种可能也。
驯犀
公垂此篇诗旨如何,不可考见。微之和其诗,则意主治民不扰,使之遂性,以臻无为之治。…微之是篇,议论稍繁,旨意亦略嫌平常,似不如乐天此篇末数语,俯仰今昔,而特以为善难终为感慨之深挚也。陆放翁剑南诗稿一新夏感事诗云:
圣主不忘初政美,小儒唯有泪纵横。
盖用乐天此篇有同感而深得其旨矣。
白诗措辞微婉,与史臣书事直质者殊异,此或亦昔人所谓诗与春秋经旨不同之所在欤?
复次,此篇诗句,如“(食末)以瑶刍鏁以金。故乡迢递君门深。海鸟不知钟鼓乐,池鱼空结江湖心。”亦乐天自比之词。又“一入上林三四年。”句,则驯犀于贞元九年十月入献,十二年十二月冻死,实在宛中四年有余,而乐天于元和二年十一月入翰林,至作此篇时在元和四年,亦与驯犀在苑中之岁月约略相近。故此句比拟尤切,词意相关,物我俱化。乐天之诗才,实出微之之上。李公垂之叹服其歌行,固非无因也。
五弦弹
此题公垂倡之,微之和之,乐天则秦中吟中有五弦一篇,新乐府有五弦弹一篇。其新乐府中一篇既以五弦弹为题,自是酬李元之作,但秦中吟中五弦一篇之辞旨与新乐府此篇颇有关连,因亦参合于此论之。
李公垂此题所咏今不可见,未知若何。元白二公则立意不同。微之此篇以求贤为说,乐天之作则以恶郑之夺雅为旨,此其大较也。微之拽义固正,但稍嫌迂远。乐天就音乐而论音乐,极为切题。鄙见以为白氏之作,较之元氏此篇,更为优胜也。
微之此篇及白氏之作,俱有赵璧技艺之摹写。盖赵璧之五弦在当时最负盛名。
又元白二公此题诸篇之词句,并可与其后来所作之琵琶歌琵琶引参证。
蛮子朝
此题李公垂原作,而元白二公和之。元白之诗俱于韦皋有微辞,李氏之作谅亦相同。其实韦南康之复通南诏,乃贞元初唐室君主及将相大臣围攻吐蕃秘策之一部。此秘策虽不幸以韩滉早死,刘玄佐中变,而未能全部施行。然韦南康在剑南,以南诏复通之故,得使吐蕃有所牵制,不敢全力以犯西北。且于贞元十七年大破其众于雅州,则为效已可睹矣。…据国史补中略云:
韦太尉在西川极其聚敛,坐有余力,以故军府寖盛,而黎甿重困。及晚年为月进,终致刘辟之乱,天下讥之。
知当时士论多以刘辟之乱归咎南康,是固然矣。
南康如附西南夷之勋业,亦为时议所推许也。而元白二公乃借蛮子朝事以诋之,自为未允。盖其时二公未登朝列,自无从预闻国家之大计,故不免言之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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