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白诗笺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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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白诗笺证稿-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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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正月中所降德音,量放'江淮'去年钱米,伏闻所放数内已有纳者。
之言相参证,以深之与乐天同上之状,其所言者,虽为江淮等处之税,然其情事则正与乐天此篇诗句所言相符同故也。
缭绫
乐天此篇篇题“缭绫”及旨意“念女工之劳也。”之所本,(平按,乃微之阴山道篇)盖乐天俗足成五十首之数,又不欲于专斥回鹘之阴山道篇中杂入他义,故铺陈之而别为此篇也。
以越州而论,当安史乱前,虽亦为蚕丝之产地,然丝织品并不特以工妙着称。迨安史乱后,经薛兼训之奖励改良,其工艺遂大为精进矣。其他东南各地,丝织工业之发展,其变化虽不若越州之显着,实亦可据以推见也。又考薛兼训于代宗时节制浙东,历时甚久,国史补所载其移风化俗之功,殊非虚语。以元和郡县图志所标明越州于贞元后另进纤丽之丝织物数十品证之可知矣。
元氏长庆集二三古题乐府织妇词云:
缲丝织帛犹努力。变缉(纟聂)撩机苦难织。东家头发双女儿,为解挑纹嫁不得。
自注云:
    予掾荆时,日(目)击贡绫户有终老不嫁之女。
寅恪案:缭绫为当时丝织品之最新最佳者,故费工耗力远过其他丝织品,观微之古题乐府此诗,知当时缭绫贡户之苦至此,则诗人之作诗讽谏,自无足异也。
卖炭翁
此篇小序云:
苦宫市也。
盖宫市者,乃贞元末年最为病民之政,宜乐天新乐府中有此一篇。且其事又为乐天所得亲有见闻者,故此篇之摹写,极生动之至也。
当日皇位之继承决于内庭之阉竖,而宫市之弊害则由宦官所造成。…韩文公之贬阳山令,虽尚有其他原因,然与论宫市事亦至有关系也。
顺宗实录中最为宦官所不满者,当是述永贞内禅一节,然其书宫市事,亦涉及内官中,自亦为修定本所删削。今传世之顺宗实录,乃昌黎之原本,故犹得从而窥见当日宫市病民之实况,而乐天此篇竟与之脗合。于此可知白氏之诗,诚足当诗史。比之少陵之作,殊无愧色。其寄唐生诗中所谓“转作乐府诗。”“不惧权豪怒。”者,洵非夸词也。
关于乐天此诗,更有可论干,此篇径直铺叙,与史文所载者不殊,而篇末不着己身之议论,微与其他诸篇有异,然其感慨犹自见也。
“省估”者,乃官方高抬之虚价,“实估”者,乃民间现行之实价,即韩愈顺宗实录所谓“本估”。唐代实际交易,往往使用丝织品。宫廷购物,依虚估或即依“省估”。取纱绫支付炭价,其为病民之虐政,不言可知也。
阴山道
此题公垂倡之,元白和之,以言回鹘马价事为主。盖此乃唐代在和平时期与外族交涉,最重要之财政问题也。
回纥恃功,自干元之后,屡遣使以马和市缯帛。
唐制丝织品之法定标准为阔一尺八寸,长四丈,而付回鹘马价者,仅长三丈馀,此即所谓“短截”也。其品质之好恶,应以官颁之样为式,而付回鹘马价者,则回藕丝蛛网,此即所谓“疏织”也。其恶滥至此,宜回鹘之诉称无用处矣。观于唐回马价问题,彼此俱以贪诈行之,既无益,复可笑。乐天此篇诚足为后世言国交才之鉴戒也。又史籍所载,只言回鹘之贪,不及唐家之诈,乐天此篇则并言之。是此篇在新乐府五十首中,虽非文学上乘,然可补旧史之阙,实为极佳之史料也。
时世妆
微之法曲篇末云:
胡音胡骑与胡妆,五十年来竞纷泊。
乐天则取胡妆别为此篇以咏之。盖元和之时世妆,实有胡妆之因素也。凡所谓摩登之妆束,多受外族之影响。此乃古今之通例,而不须详证者。又岂独元和一代为然哉?
复次,外夷习俗之传播,必有殊类杂居为之背景。就外交关系言,中唐与吐蕃虽处于或和或战之状态,(自德宗贞元三年平凉败盟后,唐室与吐蕃入于敌对状态,至宪宗初年乃采用怀柔政策。)而就交通往来言,则贞元元和之间,长安五百里外即为唐蕃边疆。其邻接若斯之近,绝无断绝可能。此当日追摹时尚之前进分子,所以仿效而成此蕃化之时世妆也。
? 李夫人
寅恪于论长恨歌时,已言乐天之诗句与陈鸿之传文所以特为佳胜者,实在其后半节畅述人天生死形魂离合之关系,而此种物语之增加,则由汉武帝李夫人故事转化而来。此篇以李夫人为题,即取长恨歌及传改缩写成者也。
乐天之长恨歌以“汉皇重色思倾国。”为开宗明义之句,其新乐府此篇,则以“不如不遇倾城色。”为卒章显志之言。其旨意实相符同,此犹甚可注意者也。故读长恨歌必须取此篇参证读之,然后始能全解。盖此篇实可以长恨歌著者自撰之笺注视之也,而今世知此义者不多矣。复次,此篇之广播流行,较之长恨歌,虽有所不及,但就文章体裁演进之点言之,则已更进一步。盖此篇融合长恨歌及传为一体,俾史才诗笔议论俱汇集于一诗之中,已开无微之连昌宫词新体之先声矣。读者若取长恨歌及传与连昌宫词及此篇参合比较读之,并注意其作成之时间,自可于当时文人之关系与文体之关系二端得一确解也。
不独所举之例,悉为帝王与妃嫔间之物语故实,且又借明皇杨妃之事标出一真实之“今”字。自是陈谏戒于君上之词,而非泛泛刺时讽俗之作也。
唐代之女祸可谓烈矣。如武韦杨张诸后妃之移国乱朝,皆世所习知者。今观上引诸史文,知宪宗亦多内宠,乐天新乐府既以“为君而作”为其要义之一,宜有此取远鉴于前朝覆辙,近切合于当日情事之讽谏诗篇也。又观于后来宪宗终竟不肯定立元妃郭氏为皇后,卒致酿成裴迁裕所谓“光陵商臣之酷”,是乐天之事先陈诫,尤不可忽视也。或有以上引史实既多在乐天赋此篇之后,而宫掖事秘,又非外间所得详知者为疑者。其实自宪宗践阼至乐天作诗,为时已历四五载之久,迄未闻以元妃正位宫闱,则疑似之论,不必果无。何况乐天此时又为文学侍臣,职居禁密乎?然则此篇之作,必非仅为袭长恨歌传之旧意以充五十首之数者,抑又可知矣。
陵园妾
此篇既叙宫女幽闭之情事,自可与上阳白发人一篇相参证。…惟特须注意者。据此篇小序云:
托幽闭喻被谗遭黜也。
则知此篇实以幽闭之宫女喻窜逐之朝臣。取与上阳白发人一篇比较,其词语虽或相同,其旨意则全有别。盖乐天新乐府以一吟悲一事为通则,宜此篇专指遭黜之臣,而不与上阳白发人悯怨旷之旨重复也。
…所谓六宫三千人者,乃指任职京邑之近要与闲散官吏而言也。
所谓“三岁一来均苦乐”者,…盖唐家之制,京官迁转,率以二十五个月为三岁考满。白氏长庆集一三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云:
三考欲成资。
即指此也。乐天此篇结语以三岁轮转为言,诚符其卒章显志之义矣。
夫遣诣山陵之嫔妆,本为经事前朝之宫人,而乐天此篇乃言“愿令轮转直陵园,三岁一来均苦乐。”颇嫌失体。然则此篇实与陵园妾并无干涉,又可见也。
复次,宪宗朝元和元年以后,外贬之朝臣如元和三年四月考策官为宰相李吉甫所诉,韦贯之贬巴州刺史,王涯贬虢州司马,杨于陵出为岭南节度使者,虽亦符于乐天小序“被谗遭黜”之旨,但以陵园妾为比,则似不切,且诗中:
山宫一闭无开日,未死此身不令出。
之言,亦嫌过当。乐天此篇所寄慨者,其永贞元年窜逐之八司马乎?…则以随丰陵葬礼,幽闭山宫,长不令出之嫔妾,喻随永贞内禅,窜逐远州,永不量移之朝臣,实一一切合也。惟八司马最为宪宗所恶,乐天不敢明以丰陵为言。复借被谗遭黜之意,以变易其辞,遂不易为后人觉察耳。又太行路一篇所论,与此篇颇有关涉,读者幸取而参阅之。
盐商妇
乐天此篇之意旨,与其前数年所拟策林(平按,白氏长庆集四六策林第二三目议盐法之弊论盐商之幸)之言殊无差异。此篇小序所谓“幸人”者,即策林所谓“侥幸之人”。篇中“壻作盐商十五年,不属州县属天子。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还不知。”诸句,即策林所谓“自关以东,上农大贾,易其资财,入为盐商。少出官利,唯求隶名。居无征徭,行无榷税。身则庇于盐籍,利尽入于私室。”而乐天竟于策林二二不夺人利条昌言:
唐尧夏禹汉文之代,弃山海之饶,散盐铁之利。
更为明白无所避忌矣。然此等儒生之腐论,于唐代自安史乱后国计之仰给于盐税者,殊为不达事情也。
乐天赋此篇时,盐铁尚书为李巽。巽为唐代主计贤臣,其名仅亚于刘晏。李巽之后,继以李墉,墉以当官严重知名。似此二人者,俱不应招致讥刺。乐天此篇结语至以:
桑弘羊,死已久,不独汉世今亦有。
为言,毋乃过刻乎?意者其或别有所指耶?姑从阙疑以俟更考。总之,乐天之盐法意见,其赋此篇时与拟策林时并无改易。此篇之作,不过取前日所蓄意见,形诸篇什耳。
杏为梁
秦中吟伤宅一首与此篇有关。
盖自天宝以来,长安朝贵,即好兴土木。居处奢僭,最为弊俗。宜乐天之赋伤宅诗及此篇也。
此篇以杏为梁为名篇者,杏梁一词,乃古诗中所习见,…颇似乐天即取意于古歌词者。然乐天诗中有“去年”“今岁”之言,自非仅采古典,当亦兼咏近事也。
井底引银瓶
乐天新乐府与秦中吟之所咏,皆贞元元和间政治社会之现象。此篇以“止淫奔”为主旨,篇末以告诫痴小女子为言,则其时社会风俗男女关系之相涉可知。此不须博考旁求,元微之莺莺传即足为最佳之例证。盖其所述者,为贞元间事,与此篇所讽刺者时间至近也。
乐天诗中之句,即双文书中之言也。夫“始乱终弃”,乃当时社会男女间习见之现相。乐天之赋此篇,岂亦微之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序“病时之尤急者。”耶?但微之则未必以斯为尤急者。元白二人之不同,殆即由此而判欤?
官牛
此篇小序云:
讽执政也。
寅恪案:元和四年时,三公及宰相凡五人。其中郑絪裴垍李藩三人皆不应为乐天所讥诮,而新乐府司天台一篇则专诋杜佑,是则此篇之所指言者,其唯于(由页)乎?
于(由页)居镇骄蹇,迫于事势,不得已而入朝,虽其执政原是虚名,但以如是人而忝相位,固宜讥讽也。
乐天于于(由页)入朝以前,已有痛诋之语,在其入朝以后,复于奏状中言其“性恶”,是不满于于(由页)可知。然则谓此篇为专指于于者,亦不足怪矣。
紫毫笔
此篇小序云:
诫失职也。
寅恪案:乐天在翰林时实有拾遗补阙之功。观白氏长庆集四一,四二,四三,诸卷所上奏状,可以为证。又旧唐书一六六新唐书一一九白居易传,通鉴二三八唐纪宪宗纪元和五年六月甲申条,及李相国论事集二论白居易事条,均载宪宗谓白居易不逊,及李绛解释之语,则乐天亦可谓言行相符者矣。然则此篇之作,而又以之次于官牛一篇之后者,殆有感触于时政之缺失,而愤慨称积者之不多,似无可疑也。
乐天以宣州解送中进士第,此篇及红线毯篇俱以宣州之贡品为言,盖皆其所熟知者也。
隋堤柳
此篇殆乐天追赋汴河之旧游,以足五十首之数者,故诗句既为通常警诫之语,而感慨亦非特别深挚。惟乐天本有旧业在埇桥,少时又尝旅居吴越,观白氏长庆集伍三汴河路有感一首所云:
三十年前路,孤舟重往还。绕身新眷属,举目旧乡关。事去唯留水,人非但见山。啼襟与愁鬓,此日两成斑。
可知其与汴河关系之密切也。然则乐天是篇之作,较之诗人之浮泛咏古者,固亦有差别矣。
草茫茫
此篇小序云:
惩厚葬也。
考唐会要三捌葬门略云:
元和三年五月京兆尹郑元修奏,王公士庶丧葬节制,其凶器愁请以瓦木为之。是时厚葬成俗久矣,虽诏命颁下,事竟不行。
寅恪案:元修之奏上于元和三年,即在乐天赋新乐府之前一年,当时士庶习于厚葬之风,此足为证矣。又白氏长庆集四捌第六六目禁厚葬略云:
国朝参古今之仪,制丧葬之纪,尊卑丰约,焕然有章,今则郁而不行于在下者久矣。况多藏必辱于死者,厚费有害于生人。习不知非,寖而成俗。陛下欲革其弊,则宜振举国章,申明丧纪。移风革俗,其在兹乎?
则乐天于当时民间厚葬之弊俗,久具匡革之志。此篇之作,实仍本其数年前构策林时之旨意也。或疑篇中既以“秦始骊山”“汉文霸陵”为予,似是专指山陵而言。然乐天新乐府中凡所讽论,率以见事为主。其有赋咏前朝故实者,亦多与时事有关。如胡旋女篇中有“五十来年制不禁。”之句,上阳白发人有“入时十六今六十。”之句等,皆其例也。故此篇自不应远刺代宗或其以前之山陵,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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