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人格-黑格尔 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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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人格-黑格尔 苏宁-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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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他引用了辩证逻辑的体系,“有”是出发点,概念是逻辑得以完成的规定,概念是客观的,有独立存在性的;而康德的依据是形式逻辑。

    关于黑格尔的上帝,他把关于神的三位一体的基督教教义解释为理念按照三段式原则辩证地运动的象征表现。在黑格尔看来,神的理念是以下面三种形式被揭示出来的:第一,以永恒的和逗留于自身中的存在的形式中,以普遍性或神的自在自为的永恒理念的形式(即圣父的形式)

    ;第二;这一理念表现为现象,即表现为意识和表象领域中的神的永恒理念(即圣子的王国)

    ;第三,这一神的理念从现象领域回复到自身之内的形式出现,在这里,理念是通过教团的活动表现出来的(即圣灵的王国)。

    由此可见,黑格尔那里,圣父是用来象征绝对精神的,圣子是自然界的终极的精神界的象征;圣灵是理念通过教团、教会,通过从宗教向哲学、从信仰向知识的转化而表现出来的象征。

    关于神性的传统观念,黑格尔始终是加以拒绝的,他嘲笑那些信神的庸人,他建议把一切关于神的故事当做神话。

    “我只有作为一个宗教哲学家才算是真正信教的,这样一来,我就否定了现实的宗教信仰和现实的教徒。……因为我只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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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们当作它们自己的真正存在即我的哲学的存在的虚幻的异在、譬喻和隐藏在感性外衣之下的形态“。

    四、四种宗教形式

    黑格尔阐述了四种宗教形式。

    第一种宗教形式是自然宗教。这种宗教首先作为巫术而出现,这时人试图通过自己的意志来驾驭自然;足见当时已经产生出这样的信念,即精神是比自然更高的东西。

    第二种宗教形式即佛教,是一种“自在”的宗教,它拥有最大多数的信徒。这里的神是未被规定者,是一切特殊事物的乌有,是无:一切产生于无,一切转化为无。但是,神又被认为是十分确定的人,是佛,是喇嘛、主持等等。在这种宗教里,人的最高目标是深入永恒的寂静境界,佛教徒并不同外界作斗争,他只与自己相处,只抵抗自己。最高目标在于达到虚无,在于一切意识和一切情欲的中断。

    下一阶段——美的宗教,起源于“最有人性的民族”

    ,即古希腊人。在这里,具体的人连同他的全部本色,连同他的一切需要、嗜好、情欲、习惯、伦理上和政治上的使命,一起出现在他的诸神身上。自由、精神性和美深入到希腊人的日常生活中,他们崇拜的不是对命运的忍让,而是理想化了的一般性和艺术性的享受,生命的一种绵延不绝的诗。

    黑格尔把基督教称为比什么宗教都好的绝对而完善的宗教。在基督教中,黑格尔说,最终发生了神和人的和解。宗教是神的自我意识,神同自身区别开来,在有限意识中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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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死了——体系的断裂 121

    身为对象,但在这种区别中又绝对地与自身相同一。

    发展的高点和终点是真理与自由的宗教。黑格尔这里抛弃了历史的叙述方式,而是逻辑——概念的方式说。他用他的哲学体系基础的三断论,解释神圣的三位一体(圣父、圣子、圣母)。

    “父国”是神在创造世界之前的存在,是纯理性的,是逻辑范畴的领域。

    “子国”是被创造的世界(不仅指自然,而且还指有限的精神)基督死在这个世界,对在“灵国”中复活,“灵国”是前两个国的合成,是信徒们的精神教区,这个教区是通过伦理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统一原则而在尘世界中被实现的。

    而这些原则,又是哲学知识的对象。那么,哲学克服了信仰吗?黑格尔的回答是:哲学受到了这样的责难,说它凌驾于宗教上:但从事实看,这个责难是错误的……它只是凌驾于信仰的形式之上,内容还是一样的。由此可见,黑格尔试图在各种宗教信仰中寻求探索发展的线索,这应是宗教哲学的基础。

    黑格尔的《宗教哲学讲演录》包含有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方法论原则。黑格尔是把宗教的各种形态同人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联系起来考察的。在分析宗教的历史形式和民族形式时,他常常去描述一定的宗教信仰借以产生和发展的那些条件。

    他特别详尽地描述了宗教形式同国家制度、道德、习俗、文化和艺术的相互联系。在这方面令人最感兴趣的是他对于古代希腊宗教的分析。

    关于宗教和国家的关系,黑格尔指出,宗教和国家基于同一个“共同的根源”

    ,也就是说,上层建筑的各种形式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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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些共同的原因和条件产生的。宗教的运动范围跟国家的活动范围不同,国家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责任,而宗教则规定人们的内心生活。黑格尔说:“宗教本身不应成为统治者。”

    从以上对黑格尔宗教哲学的考察中可以看出,他没有走上无神论的道路,更不是泛神论(他强调精神的优先,而自然始终不过是理念的异在)。

    他竭力强调他的哲学与基督教的关系,并认定基督教是宗教的最高形式,然而他又反对一切实证宗教和宗教的形式。正因为此,费尔巴哈把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叫做“理性主义神学”。不要把宗教看作对人的愚弄,而要从历史的角度把它作为社会现象进行研究,这正是黑格尔宗教观的进步意义所在。

    尽管黑格尔把宗教看作是理解绝对精神的形式,可他并没有把宗教置于绝对理念的抽象认识之中,在他那里,宗教将被哲学扬弃。关于绝对精神的下一部分,是分析哲学史的哲学,也就是绝对精神的最高形式,是在《哲学史讲演录》中加以叙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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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的渴望jueduidekewang

    黑格尔体系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哲学,绝对精神的最高形式是哲学。黑格尔在扬弃了这一切概念后进入了续概念——绝对理念。在这一阶段中,精神的自我发展达到了“绝对的终点”

    ;黑格尔的学说在这里达到最高点,同时宣告完结。

    纵观黑格尔哲学体系的中心论证及辩证发展过程,是以《精神现象学》为全体系的导言,为第一环;以逻辑学为全体系的中坚,为第二环。以《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包括《法哲学原理》、《历史哲学》、《美学》、《宗教哲学》、《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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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黑格尔:纯粹人格

    讲演录》等)为第三环。这个体系的逻辑次序与时间次序是一致的,与黑格尔本人思想发展也是一致的。

    《精神现象系》活泼创新,代表黑格尔早期新颖独创的精神;逻辑学精深谨严,代表黑格尔中期的严密深远的辩证思想、逻辑学和认识论三者统一的纯逻辑体系;其第三环应用逻辑学百科全书式的周到,“博大兼备、枝叶扶疏,代表其晚年体系成熟后的全体大用(贺麟)”。绝对理念在其中发展着,经过早期的《精神现象学》、中期的逻辑学,到晚年成熟期,绝对理念走向顶点,这是黑格尔一生渴望的绝对,也是其思想所达到的顶点,这一点,将在绝对精神——美、宗教、哲学史画上句号。

    黑格尔认为“关于哲学史的意义,可以有多方面的看法。

    如果我们要想把握哲学史的意义,我们必须在似乎是过去了的哲学与哲学所达到的现阶段之间的本质上的联系里去寻求。

    一、哲学史的一般概念

    一提到哲学史,我们首先就会想到,这个对象本身就包含着一个内在的矛盾。因为哲学的目的在于认识那不变的、永恒的、自在自为的。它的目的是真理。但是历史的讲述的,乃是在一个时代存在,而到另一个时代就消逝了,就为别的东西所代替了的事物。如果我们以“真理是永恒的”为出发点,则真理就不会落到变化无常的范围,也就不会有历史。

    但是如果哲学有一个历史,而且这历史只是一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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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的渴望 521

    过去了的知识形态的陈述,那末在这历史里就不够发现真理,因为真理并不是消逝了的东西。

    ——黑格尔

    黑格尔这段话指出了哲学史的深刻矛盾,哲学史的目的是探究真理,而历史讲述的却并非都是真理,这就是目的与进程的矛盾。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开篇就指明这个矛盾,从而把他的哲学史研究定位在一个精神发展的最高状态。

    那么怎样解决这个矛盾呢?黑格尔认为,必须考虑到哲学史自身的特殊性质,它与别的学科的历史不同,它不涉及外在的历史,而只涉及内在的即内容自身的历史。比如,它不像基督教史那样有它的传播史或信徒之命运的历史。

    哲学自有它的起源、传播、成熟、衰落、复兴的历史,这历史固然又常常与宗教、政治,有外在的联系。黑格尔认为,在哲学里并不像在宗教里那样,自始就承认一个固定的基本的真理为内容,这真理由于是不变的,就排斥在历史之外。

    “相反的,哲学的历史所昭示的,既不是毫无增加的简单内容的停滞不前,也不只是新的珍宝平静地增加到已有的基础上面的过程;……颇像一些不断地全部更新和变化的戏剧,而这些变化最后又不复有一个单纯的目的作为共同的联系”。

    在欧洲,从文艺复兴开始就有了哲学史,如普鲁达克的《哲学家之意见》、克列门的《史特罗马特》、提奥仁的《哲学家传》等。十七十八世纪,布鲁克撰写了《哲学批判史》、还有奚郎多的《哲学系统之比较史》等等。这些哲学史著作研究和搜集了大量材料,但是,并没有形成科学的哲学史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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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形成科学的体系。黑格尔在分析这些著作之后,例举了关于过去的哲学史一般概念的几种错误观点。

    第一种认为哲学史是各种纷歧意见的堆积。

    这种观点认为哲学所有的内容是思想,而这些思想不是别的,只是意见,即关于上帝、自然、精神的意见(或见解)。而“一个意见是一个主观的观念,一个任意的思想,一个想象。我可以这样想,别人可以那样想;一个意见是我私有的,它本身不是一个有普遍性的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思想”。但哲学不是意见,哲学是关于真理的客观科学,是对于真理的必然性的科学。在真理面前,意见是相形见绌的。

    第二种是把那些陆续出现的哲学体系写成单纯一堆知识,而不是知识的统一联系发展。这种观点最终会认为哲学史就是通过哲学史本身去证明哲学知识的无用。

    这种肤浅的看法引申出来,即认为哲学史的结果所昭示的,不过只是纷歧的思想的发生过程,这些思想和哲学彼此对立,互相矛盾。似乎可以用圣经里一句话来形容哲学史:“让那些死了的人去埋葬他们的死人,跟着我走。”全部哲学史这样就成了一个战场,堆满着死人的骨胳。这里“跟着我走”的意思就是“跟着自己走”

    ,即坚持你自己的信念。

    黑格尔认为,这种情形将会导致一种新的哲学出现。这哲学断言别的哲学都是毫无价值的。诚然,每一个哲学出现时,都自诩为:有了它,前面的一切哲学不仅是被驳倒了,而且它们的缺点也被补救了,正确的哲学最后被发现了。但根据以前的许多经验,新约里的另一些话同样可以用来说这样的哲学——使徒彼德对安那尼亚说:“看吧!

    将要抬你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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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脚,已经站在门口。“那驳倒你的哲学,不会很久,将会由新哲学取代。黑格尔把这类哲学史作者比做野人,听完了交响乐,却领会不到其中的好处。

    第三种观点是黑格尔关于各种哲学纷歧的解释。

    到十九世纪初,历史上已经产生了很多哲学流派,然而真理只有一个,这是理性的本能所具有的直觉和信念。这样一来,似乎只有一种哲学是真的,而其他似乎就是错的。但事实上,每一种哲学都坚信自己是真的哲学。

    黑格尔认为:“无论哲学派别是如何地纷歧,却至少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同是哲学。……一味坚持哲学的纷歧性的人,由于他厌恶或害怕特殊性,不知道特殊性也包含着普遍性在内,他是不愿意理解或承认这普遍性的。”

    对于真理和哲学的性质,绝不意味着真理与错误是抽象地对立着的。

    “我们必须明白,哲学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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