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分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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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分录大全-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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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等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对于代收代交准予抵扣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
    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银行存款等
  (5)免征消费税的出口物资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生产性小企业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的物资,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
  ②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物资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交消费税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收到退回的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发生退关、退货而补交已退的消费税,作相反会计分录。
  (6)小企业将物资销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7)交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4。应交营业税
  (1)发生应交纳营业税的经济业务,按其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5。应交资源税
  (1)销售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生产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3)收购未税矿产品
  借:材料等(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和代扣代交的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
     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按代扣代交的资源税)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按允许抵扣的资源税)
    材料等(按外购价款减去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交的资源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将销售固体盐应交纳资源税扣抵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5)交纳资源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6。应交所得税
  (1)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交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7。应交土地增值税
  (1)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8。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9。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10。应交个人所得税
  (1)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1。小企业因多交等原因收到返还的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12。小企业因多交等原因收到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应于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
  13。小企业因多交等原因收到返还的增值税,应于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八)其他应交款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交款
  2。实际交纳各种款项
  借: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九)其他应付款
  1。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等
(十)预提费用

  1。按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支出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
   贷:预提费用
  2。实际支出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经预提的数额,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十一)待转资产价值

  1。小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捐赠,按实际取得的金额
  借:现金
    银行存款等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2。小企业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借: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等(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及相关税费;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及相关税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等(按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
  3。期末,结转“待转资产价值”
  (1)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账面余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按差额)
  (2)如果小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按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按差额)
六、长期负债
(一)长期借款
  1.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归还长期借款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3.发生利息、汇兑损失等借款费用
  (1)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长期借款等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等
  (3)属于发生的与固定资产购建有关的借款费用,在符合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时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
  (4)属于发生的与固定资产购建有关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存款利息,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应冲减所购建固定资产的工程成本。
(二)长期应付款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当在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
   贷:长期应付款(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设备价款)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按应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2.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固定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
  借: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七、所有者权益
(一)实收资本

  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或者存入小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
   贷:实收资本(按投资者应享有小企业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按差额)
  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
  借:有关资产科目(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
  借:实收资本
   贷:现金
     银行存款等
(二)资本公积

  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产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固定资产等(按确定的价值)
    贷:实收资本(按投资者应享有小企业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按差额)
  2.投资者投入外币
  (1)合同约定汇率的
  借:银行存款(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按借方差额)
   贷:实收资本(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按贷方差额)
  (2)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3.接受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资产捐赠
  (1)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接受捐赠待转资产的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按差额)
  (2)如果小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按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按差额)
(三)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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