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钦安医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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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钦安医书阐释-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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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武汤  茯苓  白术  芍药  生姜  附子
  通脉四逆汤  附子  甘草  干姜  葱白
少阴后篇计八方
  黄连阿胶汤  黄连  阿胶  黄芩  鸡子黄  白芍
  桃花汤  赤石脂  干姜  粳米
  猪肤汤  一味
  甘草汤  一味
  桔梗汤  桔梗  甘草
  半夏散及汤  半夏  桂枝  甘草
  苦酒汤  半夏  鸡子
  四逆散  甘草  枳实  白芍  柴胡
厥阴上篇计三方
  乌梅丸  乌梅  细辛  干姜  黄连  人参  桂枝  附子  黄柏  当归  〔川椒〕
  当归四逆汤  当归  细辛  甘草  通草  白芍  桂枝  大枣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  于前方内加吴萸、生姜
厥阴中篇计二方
  麻黄升麻汤  麻黄  升麻  当归  知母  黄芩  天冬  葳蕤  石膏  白术  干姜  白芍  茯苓  甘草  桂枝
  干姜黄芩黄连人参汤  四味
厥阴下篇计一方
  白头翁汤  白头翁  黄连  黄柏  秦皮
过经不解计一方
  柴胡加芒硝汤  于小柴胡汤内加芒硝
差后劳复食复计四方
  枳实桅子豉汤  枳实  桅子  豉
  牡砺泽泻散  牡砺  泽泻  蜀漆  葶苈子  商陆根  海藻  栝蒌根
  理中丸  人参  干姜  甘草  白术
  竹叶石膏汤  竹叶  石膏  半夏  人参  甘草  麦门冬  粳米
  
阴阳易病计一方
  烧裩散  男病用女裩,女病用男裩,烧灰



伤寒恒论卷二
太阳中篇
  凡寒伤营之证,列于此篇,计五十八法(据舒本校增)
  一、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重)〔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⑦,名(曰)〔为〕伤寒⑧。原文3
  郑论按已发热者,邪已拂郁于内也,未发热者,邪入而未遏郁也。据脉象,阴阳俱紧曰伤寒,论体(重)〔痛〕,则属少阴,呕逆则属寒饮,似于此条内不切。以余细维,现有发热、恶寒、身痛、脉浮紧者,乃为太阳伤寒之的候。若无头痛、身痛、发热、恶寒,而独见身(重)〔痛〕,呕逆,脉象见紧,乃为寒入少阴之征。盖太阳底面,即是少阴,以此判其或已发热,或未发热二语,庶几恰切。
  【阐释】本条乃太阳伤寒证之主证主脉。与太阳上篇中风条参之自别,主要不同点是脉紧无汗,此外体痛、呕逆也是中风证所没有的。中风因见风而恶寒,伤寒则无风而亦恶寒矣。郑氏释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则不同于历代注家之说,而曰“太阳底面,即是少阴,以此判其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庶几恰切”。必恶寒者,伤于寒则恶寒也。
  二、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痛)〔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原文35
郑论按此条乃寒伤太(过)〔阳〕之里,里寒太甚,闭束气机,上逆而喘,此理之常,主以麻黄汤开其腠里,俾邪外出,表里通畅,一切证形,立即化为乌有,学者切勿以喘而即认为肺病也,须知。
  【阐释】本条为太阳伤寒的主要证状,也是应用麻黄汤证的标准。郑氏谓:“学者切勿以喘而即认为肺病。”盖人身大气,积于心中,上焦如雾也,而胸中为太阳所主,寒邪外束,荣卫闭固,气不得泄,壅阏而为喘,于肺何有也。杏仁取其利气,非治肺也,故麻黄汤实是治太阳伤寒之药,而非治肺经之方也。
  麻黄汤方(校补)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复取微似汗,不须啜粥,馀如桂枝法将息。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
麻黄辛温,开腠理而发汗;杏仁苦温,疏利肺气而治喘;桂枝辛甘温,协同麻黄,增强其发汗作用;甘草甘平,协和诸药,药虽四味,方义周匝。本方为开表逐邪发汗之峻剂,为太阳病表实证之主方。汪昂曰:“麻黄中空,辛温气薄,肺家专药,而走太阳,能开腠散寒;桂枝辛温,能引营分之邪达于肌表;杏仁苦甘,能散寒而降气;甘草甘平,发散而和中。”麻黄与杏仁相配,可以解表散邪,降逆平喘。曹颖甫谓:“麻黄汤为伤寒之圣药。独怪近人畏忌麻黄,徒以荆芥、防风、豆豉、牛蒡等味,敷衍病家,病家亦以其平易而乐用之,卒之愈疾之功不见”。此为经验有得之言。近代医家恽铁樵对用此方之标准谓:“除恶寒、发热、头痛、身痛等,更须注意两点:第一是无汗,第二是口中和。如其有汗,麻黄是禁药;如其口渴、舌干、唇绛,桂枝也是禁药。只要是真确无汗,口中和,此方是唯一无二的妙法,可以药到病除。”(见恽著《伤寒论辑义按》)郑氏在《医法圆通》中说:“此太阳营分主方也。仲景原文治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无汗恶寒而喘者。”随即举出其圆通应用法三条:(1)治痘初出而急隐,壮热无汗者;(2)治肩背沉重、觉内冷者;(3)治两脚弯发起红块,痛甚。近代药物之分析,麻黄有发汗、平咳、定喘诸作用,为辛温发汗药中效力最强大者。故凡一切感寒、伤寒诸疾病之无汗者,如头痛、腰痛、身痛、关节痛等,无不可以用之。笔者多年来常用麻黄汤以治伤寒咳嗽,无不应手取效,而从未见发生副作用。近人推广应用此方治疗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属表寒实证者,均获良效。亦有用本方治疗肾脏病的水肿,并不一定出汗,大都表现为小便增多而肿胀消。
  三、伤寒一日⑨,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动)〔传〕⑩,颇欲吐,若(烦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原文4、5
  郑论按伤寒本旨,以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此就六经流行之气机而言也。至于邪入太阳,虽七八日,十徐日,只要脉静而不动,别无他经证形足征,便不传经。若脉见动,心烦欲吐,此为传也。学者临证,务要有别经证形可验,脉象之动静足征,则得传与不传之实也。
  
  【阐释】郑氏将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第四条、五条合并为一条。临床上的病变,并不是一日太阳、二日阳明……这样机械刻板,它既可以传入阳明,又可以传入少阳,甚至也有转属太阴、少阴的。但也可以在太阳七八日、十徐日不发生传变。可以从脉证的变化来诊断其传与不传,更应以证候为主。如伤寒二日,并未见到不恶寒,但恶热,口渴欲饮等阳明证,三日并未见到口苦、咽干、目眩等少阳证,则可知病邪仍在太阳,而没有传变。于此充分说明了病情已否传变,应以证候为主,决不可以日数来决定传与不传。亦即郑氏说:“务要有别经证形可验,则得传与不传之实也”。
  四、伤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之(区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甜故也)。原文102
  郑论按太阳司寒水之令,今二三日未见别经病情,只见心悸而烦,必是太阳失气化之令,以致水停心下,为悸而烦,今主建中汤以化太阳之气,气化而行,则升降不乖,而心悸与烦,则立化为乌有。但呕家不可用建中,以甘能上涌也,须知。
  【阐释】伤寒二三日,心中悸烦是属里虚,虽有表证,亦不可汗之,总以救里为急,中气得到扶助,正气能发挥祛邪作用,表邪亦往往能随之而解。其所以里虚,如郑氏所说:“是太阳失气化之令,以致水停心下,为悸而烦”。建中汤足以化太阳之气,气化而行,则升降不乖,而心悸与烦可愈矣。小建中汤方后有“呕家不可用桂枝汤,以甜故也”。郑氏移在原文后,未知何故。
  小建中汤方(校补)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掰) 芍药六两 生姜三两(切) 胶饴一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内胶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甜故也。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
  桂枝汤以桂枝为君,辛甘发散,以祛邪为主;本方以胶饴为君,配芍药酸甘相合,以补中为主。桂枝、生姜,温中通阳;芍药敛阴和营,桂、姜之辛,与枣、草、胶饴之甘合,则辛甘化阳;芍之苦,与甘相合,则苦甘化阴。胶饴甘温,大补脾胃,枣、草助之,以补脾胃之虚,使中宫建立,则阳气化而上行,阴气化而下降,营卫调和,阴阳不偏,则心悸与烦可愈矣。又方后有“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甜故也。”不知郑氏何故,将此段移在原文之后。本方在《伤寒论》、《金匮要略》中凡五见。治里虚腹痛,萎黄,心中悸烦,又治虚劳里急、手足烦热、梦遗失精等阴阳两虚,寒热错杂诸症。近代推广用之,治疗慢性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病、更年期综合证、心律失常腹痛、自汗、盗汗等。笔者用治营卫不调,食减神衰,咳嗽久不愈者,以此方健胃滋脾,从阳生阴,而咳自愈。
  五、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原文117
  郑论 按寒伤太阳,在营在卫,原有区别,此言加温针必惊,是邪在营分加温针而惊耶?是邪在卫分加温针而惊耶?以理揆之,当其时邪必在卫分,卫分属阳,断不可用温针之法,邪在营分,方可用温针之法。若邪在卫分而用之,如火上添膏,邪焉有不振惊内藏也,如此处断,学者方有趋向,万不致有用温针之害矣。
  【阐释】历代注家对病伤寒之人,加以温针,一定要发生惊惕的变证。郑氏则分别在营在卫,卫分属阳,断不可用温针之法;邪在营分,可用温针之法。如此处断,便不致有用温针之害矣。
  六、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出路)〔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者,名〔水)〔火〕逆也?。原文116中段
  郑论 按脉浮之病,本应汗解,方为合法,医家不究脉体,而妄以火灸之,大悖经旨。况表阳也,火亦阳也,二阳相合,邪不从外出而从内攻,遂致腰以下必重而痹者,是邪伏于下,阻其太阳寒水流行之气机故也。名日火逆者,是重在未得汗解,而水滞于下也。
  【阐释】本条系116条中一节,指出浮脉误灸后的变证。浮脉在表,宜以汗解之,医以火灸取汗,而不得汗,邪无从出,因火而盛,虽不一定焦骨伤筋,而火阻其邪,阴气渐竭,下焦乃营血所治,营气竭而莫运,必重著而为痹。亦即郑氏所说:“邪不从外出而从内攻,遂致腰以下必重而痹者,是邪伏于下。”则欲治其痹者,宜先治其火矣。
  七、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原文51、52
  郑论 按脉浮、脉数,虽云可发汗,然有用桂枝汤者,有用麻黄汤者。在营在卫,原有区分,不得以浮、数二字,而断为麻黄汤的证也。学者务于有汗、无汗、畏风、恶寒处追求,便得用方之实据也。
  【阐释】本条在《伤寒论》为51、52条,郑氏合并为一条。凡表病皆见浮脉,麻黄汤证之主脉为浮紧,并有头疼发热,恶寒无汗等证状,方可用麻黄汤发汗。脉浮而数者,多是风热在表的象征,麻黄汤是不适合的,应该与本篇一条二条互参,如证与之相合,方可用麻黄汤发其汗,则诸证自愈。观原文不曰以麻黄汤为主之,而皆曰宜麻黄汤,则有商量斟酌之意也。
  八、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用)桂枝汤。原文57
  郑论 大约此证,既经汗解,而邪尚未尽解,故可更汗之,俾邪解尽无遗,庶无后患。
  【阐释】本条为汗解后,表邪犹未尽,因而复烦,脉浮数者,邪气仍在表之证,故可更发汗,以祛表邪。但已汗复汗,故不宜麻黄汤之峻发,而宜桂枝汤之缓发也。
  九、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散主之。原文72
  郑论 按太阳伤寒,既称发汗已,想是外邪已去。又见其脉浮数,烦渴,必是外邪已去,而内热未解,故其脉浮数尚见。至于烦渴者,热伤津液也,理应清解其热,热去则烦渴自解,脉数便平,何得即以五苓散主之?凡用五苓散,必要太阳邪已入腑,口渴而小便不利,原文只据一烦渴,脉数,学者每多不识。
  烦渴二字,亦有饮冷、饮热之分,不可不察(顶批)
  【阐释】此条郑氏指出用五苓散之不当。凡用五苓散,必要太阳邪已入腑,口渴而小便不利,原文只据一烦渴,脉数,其不当明甚。
  十、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原文73
  郑论 按汗出而渴,是太阳寒水从毛窍而出,不能滋润肠胃,故见口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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