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钦安医书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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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钦安医书阐释- 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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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发(热)〔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148,谵语脉短者死149,脉自和者不死150原文211
  郑论  按阳明发(热)〔汗〕,多属有余,阳旺阴必亏,若重发汗,阴必亡,阴亡阳亦与之俱亡,谵语、脉短,阴阳两不相互之候,不死何待?若脉尚自和者,阴血未尽灭也,故断其不死。
  【阐释】本条指出虚证谵语的成因是汗多重发汗,不但津液更伤,而阳气随汗外泄,有亡阳之虑,属大虚之候,脉短,这是气血津液消耗殆尽,行将阴阳离绝,故为死候。脉自和,则知阴阳尚未脱离地步,用药治疗得当,可以不死.
  二十、阳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亡)〔出〕,胃中(躁)〔燥〕,大便必鞭,鞭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若一服谵语止〔者〕,更莫〔复〕服。原文213
  郑论  按因汗出以致谵语,大便鞭者,胃(躁)〔燥〕也,血液外亡也,今既下之,而大便不鞭,不谵语者,胃得润而和,故令其勿更服,恐再下之,而别生他病也。
  【阐释】谵语由于便鞭,便鞭由胃燥,胃燥由于津液少,津液少为热实于里而汗液外泄。因为大便鞭结。腑气不通,则秽浊之气上攻,心神不扰,所以发生谵语。小承气汤以去实热而和胃,则谵语自止。
  二十一、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原文218
  郑论  按邪原在里,而反汗之,其误己甚,汗出则津液外越,津液外行,自然胃(躁)〔燥〕而大便亦与之俱(躁)〔燥〕,(更)〔便〕所以难也,里分邪实,无怪乎谵语也。
  【阐释】表证之喘满,其满在胸部,其脉必浮;里证之喘满,其满在腹部,其脉必沉。前者可用麻黄汤之类发其汗则愈;后者发汗则误,以致津液外越,燥实结于内,久则谵语。此以过汗伤津,而不致大实满痛,宜少与小承气治之。
  二十二、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徐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则〕止后服。原文212
  郑论  按既经吐下后不解,延至如见鬼状,循衣摸床,微喘直视者,乃将死之征。但脉弦者,弦为阴象,是阴尚未尽也,故曰生。若脉见涩,涩为血枯,枯则阴竭,不死何待?病形若但发热谵语,而无直视可据,故以大承气汤主之。
  【阐释】伤寒表证,应汗之使邪从外解,反治以吐下,以致津伤化燥,邪陷成实,不恶寒,发潮热,便秘,都是胃肠燥实之征,延至独语如见鬼状,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此不仅阳明腑实自病,且已波及厥少二阴,危之甚矣。脉弦为正气尚存,阴精未竭,故曰脉弦者生;脉涩是营血衰竭,阳亢阴绝,故曰脉涩者死。若但见发热谵语之腑实证,可用大承气汤荡涤其燥结,然此峻下之剂,必须中病即止,以免过剂伤正。
  二十三、汗出谵语者,以有(躁)〔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者〕,过经乃可下之151。下之若早,语言必乱,以表虚里实故也。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原文217
  郑 论  按既称汗出谵语,明是内热胃(躁)〔燥〕而有(躁)〔燥〕屎也。何得以风名之乎?又日下之早,而语言必乱,乱亦谵语之属也,何必强名之乎?总之此病乃为里实证,故下之可愈。
  【阐释】此条郑氏不随文注释,亦不牵强附会,而提出质疑,最后归结为:此病乃为里实证,故下之可愈。可启迪后学深思之。
  二十四、阳胆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躁)〔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鞭尔,宜大承气汤(主)〔下〕之。原文215
  郑 论  按(躁)〔燥〕屎与但鞭,二者有轻重之分,其间谵语、潮热、不能食,皆胃中热结阻滞也。
  【阐释】以能食不能食,来辨别腑实内结的微甚。重则燥屎阻结,轻则仅仅便鞭。已结者开其结,未结者涤其热,不令更结。谵语潮热虽相同,但腑实的程度有轻有重,原文俱主以大承气汤。笔者认为能食者,只用小承气微和胃气即可。若不能食,是燥屎已成之确据,则可用大承气汤下之。
  二十五、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原文253
  郑 论  按阳明发热汗多,而急下之者,何也?恐血液外越过盛,而胃中反生(躁)〔燥〕结等证,下之正所〔以〕存津液以安胃也。但此证,只凭一发热汗多而定为急下,况人参白虎证,亦大热汗出,尚未急下。当时大约为阳亢已极者而言之也,若但发热汗出,而定为急下,不能无疑。
  【阐释】郑氏谓:“若但发热无汗,而定为急下,不能无疑”。盖阳明病发热汗多,不论阳明经证、腑证都有,如属经症热炽,则白虎人参汤即可清热救阴。故此条当有其它腑实证状,如腹满痛,不大便、潮热、谵语等证,方能急下存阴。
  二十六、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原文254
  郑 论  按此条为阳明胃实者言之,而非为胃虚者言之,学者宜详辨虚实。
  【阐释】汗为阴液,发汗则伤津而热邪更炽,与糟粕相结而成燥屎,阴梗于中,气机窒塞,不通则痛,故宜大承气汤急下之。
  二十七、腹满不减(一),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原文255
  (一)腹满岂无虚实(顶批)。
  郑 论 按此条未指出当下实据,不能无疑,姑录之。
  【阐释】按此节承上条,盖谓下后腹痛虽减腹满未减,或减十分之一二,言不甚减也。所以然者,悍热太甚,非一下可尽除也.此下之未尽,故仍以大承气汤再次攻之。前条曰急下之,本条曰当下之,用法自亦有微剧之分矣。又腹满有虚实之别,太阴虚寒的腹满,里无实邪,其腹满,常有缓解之时。本证腹满,乃是里有燥屎,有形的实邪,腹满无减轻之时.《金匮》“腹满时减,复如故,此为寒,当与温药”。虚、实之间,最宜详辨,治法亦迥异。
  二十八、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152,睛不和153,无表里证154,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原文252
  郑 论 按目睛不了了者,皆缘内有伏热伤及津液,津液暗耗,不能上荣于目,故不了了,观其大便难,身微热,其内之伏热,亦可慨见矣。故宜急下之,正以救津液,恐迟缓则熬干阴精也。
  【阐释】《内经》云:“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热邪内灼,津液枯燥,则精神不得上注于目,故目中不了了,睛不和也”。燥屎内阻,则大便不通,此为里实证,谓无表证则可,无里证则不可,无里证安能下之耶?正如郑氏所说:“故宜急下之,正以救津液,恐迟缓则熬干阴精也”。
  二十九、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原文193
  郑 论 按申、酉、戌,乃阳明之旺时,邪衰者于旺时可以潜消,邪盛者于此时更盛,观日哺潮热之人,则得解与不解之道也。
  【阐释】此条所论涉及时间医学,按照祖国医学理论,申、酉、戌时,(即现在的下年三时至八时)日晡时也。阳明潮热,发于日晡,阳明病解,亦于日晡,为阳明经气当旺的时候,欲解说法也。
  三十、脉浮而芤155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搏,胃气生热,其阳则绝。原文246
  【阐释】此节但言脉而不言证者。盖指平素阳旺阴虚之人,故感邪即从阳热而化也。浮则气分之阳热盛,芤则血分之津液虚,浮芤相搏,则胃中合相搏之势,而愈生火热矣。曰其阳则绝,并不是说阳气的败绝,与阳明上篇4条一样,为津液不足,里热亢盛的意思。亦即太阳膀胶之津液,不能还入胃中,有断绝不续之现象也(郑书原无三十、三十一条,据舒本校补)。
  三十一、趺阳脉浮而涩156,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则鞭,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原文247
  【闸释】此节乃太阳阳明之脾约证也。独诊之足者,盖邪热从足而上,太阳膀胱之津液先虚,故脾被热灼,而津液涩约,胃被热蒸,而火气强盛,故不用承气之速下,而用麻仁丸之缓攻,以和之也。
  又上二条,舒驰远《再重订伤寒集注》具载,郑氏《伤寒恒论》缺之。但舒氏亦疑此两条非仲景原文,而为叔和录入,有矛盾。或为郑氏不录此二条之原因。
  麻子仁丸方(校补)
  麻子仁二升 芍药半斤 积实半斤(炙)大黄一斤(去皮)厚朴一尺(炙去皮)杏仁一升(去皮尖熬,别作脂)
  上六味,蜜和丸,如梧桐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渐加,以知为度。
  【方解及其应用范围】
  本方有滋肠润燥缓泻作用,方中麻仁杏仁润肠肃肺,因肺与大肠相表里,肺气降有助于通便作用。积实、厚朴破气行滞,芍药养阴,大黄攻下清热。所以成其润肠缓下剂,但仍兼攻下破气.现有中成药出售,为有效的润下剂,用于虚弱体质便秘者多效。


伤寒恒论卷六
阳明下篇
  外邪已趋少阳,未离阳明,谓之少阳阳明,列于此篇,计八法(据舒本校补)。
  一、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与〕小柴胡汤(主之)。原文229
  郑论按大便溏,胃虚而不实也;小便自可,内无热也;胸胁满者,浊阴闭塞也;发潮热者,阳气浮也。此际正当温中,又非柴胡汤所宜也。此条意着重在两胁上,究其端倪,故以小柴胡汤主之。
  【阐释】此节乃少阳阳明二阳合病。邪热陷于大肠,故发潮热;如胃家实,当大便鞭而小便数,今大便溏,小便自可,知非实热之证。郑氏谓:“大便溏、发潮热等诸证,正当温中,又非柴胡汤所宜”。当用理中汤加砂仁半夏治之。然就胸胁满不去一证,仍宜从胸胁而达之外,可从转枢而出。因阳明经病轻,少阳经病重,用小柴胡汤治少阳,解其主症。
  二、阳明病,(而)胁下鞭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主之)。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157,身濈然汗出而解(也)。原文230
  郑 论 按此证,乃阳明而兼少阳也。夫两胁者,少阳之地界也。今两胁鞭满,是少阳气机不舒之候,不大便者,胃实之征,舌上白苔色者,寒也,呕时而作,少阳喜呕也。余意此证,可小柴胡内重加大黄,俾土木之气舒则内畅,而津液通,胃气自和,只用小柴胡汤而不用大黄,似不恰切。
  【阐释】本条与前条亦少阳阳明二阳合病,较上节为重。前节系邪陷于大肠,此节系陷于胸胃之间。曰胁下鞭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正气不得上升下降,故使不大便也。用小柴胡汤以转其枢,则诸证自愈。但郑氏则主“小柴胡汤重加大黄,俾土木之气舒则内畅,而津液通,胃气自和”,似较仅用小柴胡汤原方为对证。
  三、间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158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159;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躁)〔燥〕烦实,大便难是也。原文179
  郑 论 按太阳之邪未尽,而传至阳明,如桂枝汤加葛根之属,与脾约汤之属是也。正阳〔阳〕明者,太阳之邪传至阳明,随(躁)〔燥〕而化为热邪,绝无一毫太阳寒气,而胃独受其邪,则为之正阳〔阳〕明,所云胃家实是也。少阳阳明者,是阳明之邪半入少阳地界,两经之提纲病情互见,故为少阳阳明,如两胁满而不大便是也。
  【阐释】此条采取问答形式,郑氏所注分别说明三类阳明府证的成因和来路,较为全面。太阳阳明由于津亏,其证状较轻;正阳阳明由于阳旺,不大便,内实满痛,名胃家实,其证状最重。少阳阳明由于误治,其证状较太阳阳明为重。三者病因虽有别,而皆热盛于里致肠胃成实,则理无二致。
  附:少阳转阳明二证(据舒本校补)
  四、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躁)〔燥〕烦实,大便难是也。原文179后段
  郑 论 按此证,前已申明,兹不复叙160
  五、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阴,以法治之。原文97后段
  郑 论 接此条,本有少阳证,故服柴胡汤已而口渴者,胃有热而伤及津液也,仍以阳明口渴法治之。余细思口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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