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__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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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__犯罪心理学-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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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华为理论后,再回到实践中加以检验。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理论才具有生命力。总之,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只有在实践应用中才能得到检验、修正和发展。
4.伦理性原则
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经常要采用一些控制情境或被试的手段来收集资料,这时就应特别注意在创设情境时切忌采取违背伦理性原则的方法,如欺骗被试、隐瞒研究目的、威胁恫吓以及可能造成研究对象身心损伤的方法。西方心理学中有名的对婴儿“恐惧”条件反射形成的实验和“模拟监狱实验”之所以受到严厉的批评,就是由于实验者对伦理性原则的重视不足,造成被试心理紧张、情绪抑郁等心理问题所致。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在模拟实验的设计中、在主试与被试的直接访谈中以及对犯罪人进行心理测验时,都要考虑研究可能给被试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及伤害,应尽可能地予以避免和消除。
二、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主要方法
    1.观察法
    观察法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它是指研究者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和描述犯罪人的各种行为表现来收集资料的一种方法。观察法的依据是人的心理活动必然与人的行为相联系。犯罪人的心理尽管隐蔽,总要通过其言语、表情(面部表情、身段表情、言语表情等)以及行为动作表现出来,我们通过观察可以收集到大量的行为材料,对这些材料进行分析,就可以了解犯罪人的心理特点。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观察法吸取了情报学、控制论、系统论等现代科学思想,采用录像、录音、摄影、电子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观察技术不断提高,从而使观察法收集的资料比较客观、全面而准确。但是,由于观察材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受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心理因素的影响,主观性相对较强,并且应用观察法只能了解某些心理活动的外部表现,所以,观察法常常与其他研究方法综合运用。
    根据观察地点的不同,可以将观察法分为实验观察法和自然观察法。前者是指在备有各种观察设施的实验室内,对被干预和控制的被试的观察。后者是指在日常生活情境中对未加控制和干预的对象的观察。如在日常的监管环境中对罪犯行为的观察。
    根据观察中观察者所采取的角色,可以分为非参与观察和参考观察。在非参与观察中,观察者处在被观察群体之外,完全不参与其活动,尽可能不对群体或环境产生影响。在一项研究的初期,可以采用这种观察方法了解最基本的情况,以帮助形成问题的焦点或者研究的假设。参与观察就是研究者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实际参与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在日常生活过程中进行的观察。如研究者假扮罪犯进入监管环境中对罪犯人际互动的情况进行观察。研究者带着问题到实地去寻求资料和“理论性的解答”。
    使用观察法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研究者在观察前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计划;第二,观察中的记录要详细、准确与客观,尽量避免掺杂观察者自己的希望与偏见;第三,对同一类行为,要尽可能做多次重复观察,尽量减少偶然因素的影响。
    观察法的优点是能对被观察者在自然条件下的行为进行直接的了解,获得的材料真实可靠。在研究对象不配合的情况下,访谈、问卷法等的实施有很大困难时,可采用观察法收集资料。
    观察法的局限性在于:①研究者处于被动地位,只能被动地等待所需现象的出现,因此在观察时可能出现不需要研究的现象,而要研究的现象却没有出现;②在自然情境中,影响某种心理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用观察法得到的结果,不易作量化处理,难以进行精确的分析;③观察者本人的能力水平、知识经验、兴趣、愿望以及观察技能对观察资料的质量有较大的影响。在同样的条件下,不同的观察者所收集到的资料可能差别很大。
    2.调查法
    调查法是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犯罪人的资料,研究犯罪心理特点和规律的方法。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最常用的调查方法有问卷法、访谈法等,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1)问卷法
    问卷法是采用书面问答的形式来收集被试心理特征和行为表现资料的方法。就问卷法整个研究过程来说,问卷的设计、问题的选择、问卷法的实施以及问卷结果的处理和分析等都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来进行,以此来保证问卷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避免研究的盲目性和主观性。运用问卷法进行研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指导语要简洁诚恳,清晰明了;第二,问卷内容应生动有趣,题目用语要避免流露研究者的期待,题目不宜太多,回答方式应简明扼要;第三,问卷一般应进行信度和效度的检验,以保证其科学性。
    问卷法的优点在于简便易行,可在较短时间内收集较多的资料,研究结果的处理分析方便,很适合进行大规模的研究。其局限性主要是问卷的回收率和填写问卷的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研究,灵活性较差,且对被试的文化水平有较高的要求。
    (2)访谈法
    访谈法是研究者通过与犯罪人,犯罪人的家长、亲友,办案人员等进行口头交谈的方式来收集研究资料的方法,可以分为结构访谈和非结构访谈。结构访谈是依据有一定结构的问卷而进行的比较正式的访谈。在结构访谈中,对选择访谈对象的标准和方法、访谈中提出的问题、提问的方式和顺序、被访谈者回答的方式、访谈记录的方式等都有统一的要求。非结构访谈只按照一个粗线条式的访谈提纲进行访谈,对访谈对象的条件、所要询问的问题等只有一个粗略的基本要求,只围绕访谈的主题,灵活地询问和交谈。
    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访谈法是很重要的一种研究手段。如果研究者有经验,可以收集到很多用其他方法无法得到的资料,便于对犯罪人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分析。但是,这种方法费时、费力、费财,所得资料也难以进行统计处理和定量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受研究者素质的影响。
    3.测验法
    测验法是指使用标准化测验量表来测量犯罪人心理特点的方法。如运用“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验(COPA…PI)”对服刑罪犯的个性进行测量。
    心理测验必须具有信度和效度,这是标准化测验的基本要求。信度(reliability)是判断心理测验是否可靠和稳定的指标。效度(validity)是反映测验有效程度的指标,即测验是否较好测到了所要测量的心理品质。有效度的测验常常也有信度,但有信度的测验不一定有效度。例如,通过测量头的大小作为判断智力高低的指标,有很高的信度,但没有效度,头的大小是帽子的大小既有信度又有效度的测量。
    用标准化量表测量心理特征时应注意以下方面:第一,选用的测量工具应适合于研究目的的需要。第二,主持测验的人应具备使用测验的基本条件;如口齿清楚、了解测验的实验程序、能够严格按测验手册上规定的实施程序进行测验等等。第三,严格按照测量手册上规定的方法记分和处理结果。第四,对测验分数的解释应有一定的依据,不能随意解释。
    观察法、调查法和测验法收集到的资料,可以用来发现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但却不能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要确定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借助于实验法。
    4.实验法
    实验法是在控制的条件下对某种心理现象进行观察,以了解心理现象因果关系的方法。
    在实验中,包含着一系列变化的因素,称为变量。由实验者操纵变化的变量称为自变量。例如,在“人象辨认中反馈对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影响”的实验中,实验者对目击证人辨认犯罪嫌疑人后,采用三种反馈的方式,即正反馈、负反馈和无反馈。在这个实验中,“反馈”就是自变量;因变量是由自变量而引起的某种特定反应。在上述实验中,由不同的反馈方式而导致目击证人辨认信心的变化,目击证人的辨认信心就是因变量。在实验中,实验者系统地操纵自变量,客观地观察和测量因变量,考察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实验法不但能揭示问题“是什么”,而且能进一步探求问题的根源,即“为什么”。实验中还有一类变量叫做无关变量,是实验时要尽可能控制的变量。
    实验法可分为实验室实验和现场实验。实验室实验是在实验条件的严密控制下借助专门的实验仪器所进行的实验,如用测谎仪研究犯罪嫌疑人供词的可靠性。现场实验是在实际生活情境中对实验条件作适当控制所进行的实验,如在正常的监管环境中进行“分类管教”对罪犯犯罪心理矫正的效果的实验。实验法的优点是研究者可以通过对变量的控制和操纵,引起被试心理行为的变化,主动地获得所需要的研究资料,科学性较强,并且能揭示心理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其局限性在于研究的外部效度差,难以将结论推广到日常生活情境中去。
    5.案例分析法
案例分析法就是选择典型的各类案例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犯罪人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方法。这是一种从具体到抽象、从分析到综合、从特殊到一般的研究方法。运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两点:第一,选择的案例要典型,具有代表性;第二,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案例,才能做出有价值的推论或提出假说。
三、非实验性数据因果关系推断的方法
    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应用实验法进行研究十分困难,因此研究者常常采用观察、调查、测验等非实验方法来研究犯罪心理现象,由此而产生的一个问题就是难以揭示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少年犯罪行为是由哪些相关变量引起的?两个相关变量是否是由未被测量的第三个变量引起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研究人员提出了一些新的方法,利用这些方法可以对用非实验方法收集到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做出因果推论。
    1.交叉时滞平面分析
    如果研究的目的在于确定某一变量的长期影响,研究者就可以采用交叉滞后平面分析技术,缩写为“CLPA”。
    在“CLPA”中,研究者在两个或更多的时间点上对两个以上的变量进行观测。如果我们要研究幼儿时期对电视暴力节目的偏爱与其青少年时期攻击性水平之间的关系,就可以采用交叉滞后平面分析技术。
图1.1是修司曼等人关于儿童早期对电视暴力的偏爱与其后来的攻击性之间的关系的一个著名研究。从该图中可以看出,三年级时儿童对电视暴力节目的偏好与十三年级时儿童的攻击性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而三年级的攻击性水平与十三年级时对电视暴力节目的偏爱之间的相关则不显著。这个相关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儿童早期对电视暴力节目的偏爱是其攻击性行为产生原因的假设。



    在使用该方法对变量间的关系进行因果推断时,它要求所测量的变量必须具有相同的跨时间的稳定性。这是此项技术在使用上存在的主要局限性(张文新,2002)。
    2.路径分析
    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涉及很多变量,研究人员要考察这些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可以采用路径分析的方法。路径分析是研究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但不是发现因果关系)的数学分析方法,它要求研究人员根据以往的研究结果和自己的理论构想,为所测量的一组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建立起一个假设的模型,通过一组结构方程把模型表达出来,并绘制路径图。然后,利用多元回归分析对结构方程的参数进行估计,这样就可以确定该模型的有用性。
路径分析的特点在于能够对变量之间的相关作数量性的分解,即将相关系数分解为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归于相关原因和归于共同原因,因而能更好地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指出各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相对重要性。但是,应当注意路径分析所涉及的因果关系并不是通过路径分析发现的,而是研究者事先假设的(董奇,1992)。



图1.2就是一个典型的路径分析图,这是挪威心理学家D.奥维尤斯利用路径分析技术对家庭和儿童气质因素对儿童攻击的影响的研究。
图1.2描述了儿童4、5岁时母亲的消极态度、儿童早年的气质、母亲对儿童攻击的允许、父母对儿童使用惩罚的管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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