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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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星- 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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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轻有重,单颗铅砂越重,杀伤力就越强,但弹壳内可装填的铅砂数量相应的就越少,反之也是一样。最小的直径1毫米,最大的竟然是18毫米。对今天的狩猎场,蓝煜星知道,里面放养的基本上是一些食草型的小动物,不会有猛兽,所以,他选择的基本上是铅砂比较小的子弹,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蓝煜星还是选择是四发18毫米的大家伙,然后,把子弹塞进了猎装上那些无所不在的口袋里。一切就绪之后,蓝、谈二人背好狩猎背囊,带上了食品和水,便出发了。 
  临上路之前,教练问了一句:“需要我们陪同吗?” 
  “谢谢,不用了,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蓝煜星客气地拒绝了。教练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是个老手,不需要陪同,也就不再坚持。谈晶晶第一次来的时候是跟钱大富来的,当时这两个小伙子都是全程陪着他们。见蓝煜星拒绝了,只以为是跟不跟随便打猎的人的,也就没在意。其实她哪里知道,如果狩猎教练知道谈晶晶只打过一次,而蓝煜星这双手根本就从来也没摸过枪的话,那说什么也不会让他们独自上山的。 
 
 
 
  
 ~第十二章 狩猎(下)~
 
  车子开出了三环路,大约走了有二三十分里的干线,就拐上了一条乡村公路,然后又上了一条砂石路。路况虽然是越来越差,但坐在悍马上,却是浑然不觉,和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砂石路走到头,便到了一座小山的山脚下,这里有一个看起来象村庄的建筑群,每一栋房子都是土墙茅屋,现在,S市下属的几个县基本上都看不见茅屋了,所以,这一片的建筑看起来反而有些另类。不过,和普通农村民居不同的是,每个茅屋之间的距离都比较远,而且,后墙上都装着空调。高压线架到了这个村子的村口,经过变压以后,通向各个房间,这一切,都显示了这个风格独特的度假村的巨额成本。 
  见到这辆悍马吉普,第一间茅屋里的人反应十分迅速,两名体格健壮的小伙子立刻跑了过来,到了吉普车的前面,伸手打开了驾驶座这边的车门:“董……”小伙子的问侯刚一出口却又咽了回去,车座上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有点印象,上次和董事长、总经理一起来过,只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不过,她能开董事长最心爱的座驾,身份自然非同一般。 
  另外一个记忆好些,知道这个小姑娘是新上任的集团总经理助理,姓谈,连忙打招呼:“谈总你好!”不过,副驾驶座上的蓝煜星他可就不认识了,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人虽然很年轻,却也很成熟,精明干练,不怒自威,自然也不敢有丝毫的怠慢,很礼貌地请他下车。心中却在暗自称量眼前这个人的身份。一个小姑娘,二十出头就做了总经理助理,看样子是准备按集团的高级领导人培养的,可她又不姓钱,不会是儿媳妇吧;眼前的这个小伙子虽然不认识,但跟这位总经理助理同行,而且只有两个人,应该是一对情侣。早就听说董事长有个儿子,正在外面读研究生,这人不会是董事长的公子吧。服务人员眼里都有毒,可惜他这次并没有猜对。 
  “蓝煜星!走,选枪去。”谈晶晶轻车熟路地请蓝煜星下车,却让服务的小伙子听出来了,这人不姓钱,姓蓝。那又是什么人呢?他心里依然十分纳闷。 
  蓝煜星答应了一声,跟着谈晶晶走进了茅屋,不过,这间茅屋并不是独立的,而是一个四合院。几个人穿过院子,后面一进的房间更大,两名服务员每人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正房的那扇十分厚重的防盗门上面的两把锁。虽然想到这时可能会有很多枪支,可进去以后,蓝煜星心里依然暗自惊叹:这分明就是一个小型的军火库嘛,当然,里面全是猎枪,整齐地靠在柜子里,擦得油光锃亮。柜子的底层,却摆着一箱箱猎枪的子弹。 
  范志杰是一个狂热的狞猎爱好者,在北京的时候,只要有空,他和林正祥常常会带着一帮子弟兄,到京郊的一些狩猎场去过过枪瘾。十三室和纪委的其他部门相比十分特别,因为他们主要负责查处涉及副省部级以上高官的大案要案,工作本身就是异常的复杂和危险,所以,虽然十三室人员和纪委的其它干部一样也属于文职人员,但都要接受一些军事项目的训练,有些甚至是只有特种部队才训练的科目,当然,训练强度自然不能和正规军相比,水平也要差很多,只是进行一些格斗技巧、车辆驾驶、枪支使用和野外生存训练,但范志杰由于天资过人,训练勤奋刻苦,而且求知欲极强,所以各方面的技能掌握得都挺好,在某些方面,比如枪法,有时候甚至可以和一些正规的军人比试一下。因此,打猎正是蓝煜星的长项。 
  进了房间,谈晶晶也不需要别人指点,上来就挑了一支平管的双管猎枪,蓝煜星知道,这种枪比较轻巧,好操作,适合女孩子使用,但用的是16号弹,威力比较小。蓝煜星有点技痒,伸手拿过一支竖立式双管的猎枪递了过去:“晶晶,你不妨用这把试试,这是重庆产的虎头牌双管猎枪,型号叫HL…203,是咱们国家生产的最好的猎枪了。25届奥运会,张山就是用这款枪和各射击强国的男运动员同场竞技,拿了一块金牌,可是让咱们国家的猎枪制造商扬眉吐气了一把。这种枪的射击精度很高,反应灵敏,当然,作为一款射击运动枪,用来打猎也不是特别适合,但这个狩猎场又没有什么猛兽,你用着应该不错。 
  陪同的服务人员也是狩猎场的教练,听了蓝煜星的话,连忙伸大姆指,奉承地说:“你是个行家啊。”谈晶晶却是暗暗称奇,她就是搞不明白,自己和蓝煜星恋爱以后,他给自己的感觉就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什么样的人他都能和人家谈得来,包括很不容易接近的自己的老爸和钱叔,都是那种年轻人看了以后会感觉特别难接近的人,可他都能够和他们聊得很愉快。蓝煜星的人生经历很简单,除了在纪委这一阶段以后,之前他并没有见过什么世面,搞不好连除了出租车以外的轿车都没坐过,对这一点谈晶晶是很清楚的,可他偏偏对猎枪也这么在行,连教练都夸他是行家,谈晶晶觉得自己的爱人很能干的同时,也觉得他有点不可思议。当然,她以前问过这样的问题比如这怎么知道这个、知道那个,得来的回答往往,书上看来的。他喜欢看书,而且什么书都看,谈晶晶并不否认,可是,书上真的什么都有?当真是秀才不出门,可知天下事?谈晶晶有些怀疑。 
  给谈晶晶选完枪,蓝煜星自己选了一支意大利贝雷塔公司制造的A390 st半自动猎枪。这是一种半自动霰弹枪,一次装填4发子弹,射击机会比双管猎枪多一倍,枪口喉缩可更换,因而也更适合打猎。这种枪是一种很经典的猎枪了,销售量很大,性能也算得上是有口皆碑。 
  选完枪,蓝煜星又为自己和谈晶晶各选了一些子弹。猎枪因为打的是移动目标,用的全是霰弹,枪弹里装的是铅砂,这样,打出去的子弹就是一个面。因为不同的猎物抗打击能力是不同的,所以打不同的猎物必须使用不同的铅砂。铅砂也有轻有重,单颗铅砂越重,杀伤力就越强,但弹壳内可装填的铅砂数量相应的就越少,反之也是一样。最小的直径1毫米,最大的竟然是18毫米。对今天的狩猎场,蓝煜星知道,里面放养的基本上是一些食草型的小动物,不会有猛兽,所以,他选择的基本上是铅砂比较小的子弹,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蓝煜星还是选择是四发18毫米的大家伙,然后,把子弹塞进了猎装上那些无所不在的口袋里。一切就绪之后,蓝、谈二人背好狩猎背囊,带上了食品和水,便出发了。 
  临上路之前,教练问了一句:“需要我们陪同吗?” 
  “谢谢,不用了,我们会照顾好自己的。”蓝煜星客气地拒绝了。教练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是个老手,不需要陪同,也就不再坚持。谈晶晶第一次来的时候是跟钱大富来的,当时这两个小伙子都是全程陪着他们。见蓝煜星拒绝了,只以为是跟不跟随便打猎的人的,也就没在意。其实她哪里知道,如果狩猎教练知道谈晶晶只打过一次,而蓝煜星这双手根本就从来也没摸过枪的话,那说什么也不会让他们独自上山的。 
  请继续期待《灾星》续集 
 
 
 
  
 ~第十三章 支持(上)~
 
  “蓝煜星,我再也走不动啦,咱们回吧。” 
  “好,好,咱们回,现在就回。” 
  “那不成,你得背着我。” 
  “好,背就背,猎八戒背媳妇喽。” 
  “什么呀,难听死了。才不要你背呢。”谈晶晶的精神终于振奋了一点,而且,这一天的苦差事终于到了尾声了,可以回去了,谈晶晶差点就要欢呼了。 
  打猎是个苦差事,远没想象中的豪迈和浪漫。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那是词里写的,事实上,打猎比钓鱼还要枯燥,对人的耐心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初春时间,寒气未消,猎物的活动并不活跃,大多数是找一个地方蜇伏起来,走了半天,才能看见一只兔子山鸡什么的在树丛中一晃而过或是扑啦啦地飞过。谈晶晶根本来不及反应,猎物便消失了踪迹。 
  几个小时下来,谈晶晶一点收获也没有,便有些对蓝煜星发牢骚,说他对自己的控制太严,存心不让她打。 
  这当然怪不得蓝煜星,打猎的时候,两人手中所持的都是杀伤力极强的猎枪,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误伤了别人或是自己。所以,蓝煜星要求谈晶晶的枪口始终要向上,保险一直要保持在关闭的状态,只有见到猎物才可以打开保险,而且,手指不能放在枪机上,必需放在枪机的保护圈上。 
  猎物出现的时机稍纵即逝,因为蓝煜星的要求,谈晶晶根本来不及反应,半天连放一枪的机会都很难得。好不容易看见一只山鸡停留在树梢上,蓝煜星想让谈晶晶过一下枪瘾,便指点她射击。蓝煜星的经验是,不瞄准猎物,而是瞄准它头前上方的飞行轨迹,慢慢地靠近,只要猎物有所察觉从而出现异动,就果断地开枪。谈晶晶照着做了,等山鸡要飞的时候,她猛地一扣扳机,山鸡飞了,树枝却被打得纷纷飘飞着散落下来。原来,谈晶晶根本没有按照蓝煜星的话去做,她的枪口始终瞄准着猎物的中心,这是最好的一个机会,没打下来,蓝煜星暗叫可惜。 
  当然,蓝煜星最多只能算得上是一个狩猎爱好者,除了枪法还算过硬外,他绝对算不上是一个猎手,更算不上是一个好猎手。做一个好的猎手,不仅要能够打中目标,还要有一个最基本的素质,就是很善于找到猎物,在这样的冬天里,从一些特殊地形和野兽留下来的痕迹,很轻易地便可以判断出猎物的巢穴。但蓝煜星就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他所能做到的,仅仅是在猎物出现的时候凭他的经验放上两枪,至于能不能打中,那是另外一回事。不过,凭借出色的枪法和灵敏的反应,蓝煜星还是有所斩获,一天下来,他打中了两只山鸡,一只野兔,这是他们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而且还是蓝煜星坚持到下午的结果。打中以后,两个人欢快地跑过去,背囊中有现成的塑料袋,把东西塞进去以后,封好,既闻不到血腥味,也可以避免猎物流出的秽物和血液弄脏了背囊。 
  可惜,绝大多数的时间都是极其枯燥的,特别是中午的时候,两个人颗粒未收,坐在山石上喝水,吃干粮,吃完之后,谈晶晶便有些困倦了,吵着嚷着要回去。蓝煜星却依然是兴致勃勃,尚未尽兴,而且,辛苦了半天没有任何成果,最后空手而归,也不是他的性格。无论是现在的他,还是从前的范志杰,性格中都有一种很执着的成分,这种执着时刻在他们的骨子里流淌涌动,无论做什么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出一点成果来。 
  所以,整个下午,他都在千方百计地调动起谈晶晶的情绪,也更加用心地去搜寻猎物的踪迹。好在到了下午,人是困倦了猎物们却似乎活跃了起来,不时会有野兔出没,各种各样的鸟类也经常飞过,这无疑是提神的最好的东西了,于是,谈晶晶也便跟着大呼小叫起来,渐渐忘却了中午的疲倦,两个人开始不断地有所收获,先是打中了一只山鸡,接着又打中了一只很肥硕的兔子,最后,蓝煜星又打中了一只山鸡。感觉差不多了,谈晶晶也真的是疲惫了,再次提出了返程的请求,两个人才决定回去。 
  找猎物的时候不觉得,一直是沿着小路往山的纵深挺进,真的回程了,蓝煜星这才发觉,两个人已经走好远了,至少离山口有十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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