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1][1].梁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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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1][1].梁文道-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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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我看到有人开始质疑震灾前的预警工作。据说早在5月3日晚上就有群众致电四川阿坝州防震减灾局,查询将要发生大地震的消 

息;可是当局视为谣传,于是开始了“辟谣工作”,并在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官方网页上发布在有关当局的“主动解释下,解除了村民的恐慌情 

绪”的消息。再来则有人批评灾区的学校建筑有问题,其中极可能发生了偷工减料的情况,否则倒塌的怎么多是学校呢? 

   这种种反思言论发出之后,自然会引起一些网民的不满。他们会想,这都是什么时候了,大家应该一心救灾,而不是坐在一边批评这 

个讥讽那个,与其空谈,不如行动。钱钢先生也在《现在是解民于倒悬的关键三天》(《南方都市报》2008年5月14日)一文中指出:“有 

的传媒朋友,现在就把注视的焦点集中在问责和反思。我想对你们说,你们想做的这一切都应该做,但现在不是时候。至于有的传媒,震 

中信息尚且朦胧难辨,就已经主题先行,搞策划,玩深沉,就更不合时宜。” 

   我完全同意钱先生所言,在基础事实都还没办法弄清楚之前就开始大搞策划,确实有违媒体的根本操守。然而我又明白此乃市场化时 

代的机制冷酷,那些媒体的编辑与记者何尝不伤怀急切如你我,说不定他们私下还捐赠了许多现金与物资。只不过为了在剧烈的竞争之下 

脱颖而出,找到自己独特的角度,于是想方设法地构思和别人不同的主题,试图在一片震灾的报道中独树一帜。 

   至于那些现在就把焦点放在反思和问责的论者,我就实在不敢苟责了。我相信他们的意见实在不是源自凉薄的心态,而是另一种关怀 

的表现。受到这么大的震动,除了默哀、祈祷与捐助,他们一定还想找到更多的表达途径。思量下来,你很自然地就要问这一切是怎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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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悲剧是否真的不可避免;你也很自然地会想这一切又该如何防止,是不是还有更多更好的预备工作呢? 

   没有人只想“空谈”,问题是除了为救灾抢险的工作打气,除了以言语表达哀思之外,绝大部分的人还可以说些什么呢?人的思维广阔, 

及至无限;而言论的表述则是此无限思维的直接产物。要他们不在这时候说出他们想说的话,某程度上就是要求大家只能用一种思维方式 

去体现万众一心的崇高。 

   我们常常强调“万众一心”,不一定是否认差异存在的事实,只是总想界定差异存在与不存在的最佳时机。所以在奥运火炬惹起对立的 

时刻,有人就要再三强调“一致对外”,停止批评自己人。在西藏发生暴乱的时候,就应团结起来谴责暴徒,不要来什么反省。然而,谁去 

界定万众一心暂停差异的合理时刻呢?基于什么标准?所谓的“万众一心”又该怎么个“一心”法呢? 

   同样地;对于那些即使批评防震救灾工作做得不够好的朋友,你也不能用“万众一心”的布条去暂时塞住他们的嘴。如果他们有任何问题, 

那顶多是不顾大家的感受,不懂方便善巧的法门,所以说出来的话不只令人听不进去还徒惹反感。不过,差异毕竟是不容易抹煞的,连另 

类意见与言论出现的时机也是不能确定的。因为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和权力。更何况大家或确实享有同一种心情,只是思考的路向不同罢了。 



                                原题为“万众一心,表达不同”,刊于《am730》2008年05月15日、05月16日 



第三空间:“淫照”照亮了公私之间的空白 



   假如你有去酒吧欢乐时光或者泡茶馆的习惯,你也许会认识一堆聊天的朋友,天南地北,无所不谈;但真要你记起他们的名字,却又 

有些困难。仔细想想,这些交浅言深的酒友真是你的朋友吗?再假设某一天的欢乐时光,人群中传来一本相册,里头有不可示人的照片, 

一问才知这是某人在路边捡到的,你会不会觉得不大好意思看,甚至觉得偷看人家的隐私是不道德的呢? 

   我们总爱形容互联网的出现是一场革命,它不只增进了沟通的方式,加快了知识累积的速度,而且还会彻底改变我们熟知的人际关系、 

社会结构与价值标准。可是它到底有多“革命”呢?却又好像不大说得清楚,直到一个又一个的案例涌现。 

   香港艺人陈冠希的 “淫照门”事件在雪灾稍缓、新闻寡淡的新春假期里连续霸占了香港报纸头版好几天,仿佛是全城惟一仍在发展中 

的大事件。看起来这事好像没什么可以再说的了,法律、自由、道德和色情,几乎任何你想象得到的观点都有人谈过了。然而大家好像忽 

略了,在连续剧般的演变中,却牵扯出了互联网革命里某些令人一时还难以理解的变化。 

   例如“网友”。究竟什么叫做“网友”呢?由于有个“友”字,顾名思义,“网友”应该就是一种朋友的关系。但“网友”和“网民”常常又可以互 

换使用,彼此指代——中国网民则有过亿之数,难道这一亿人都是朋友吗? 

   香港警方发言人警告大家,在互联网论坛上发布和转贴那批很刺激的照片是犯法的,因为这时你的对象是一批你不认识的“网友”;按法 

律来讲也就是一群无名的“公众人士”。生怕大家不懂,这位警官还补充:“你自己想想;对于那些你天天在网上交谈的人;你有多少的了解呢?” 

   接下来的情况就好玩了,大伙不在香港论坛上发帖,但要不是转攻内地网站,就是以电邮或其他手段转送照片,还不忘加上一两句深 

具讽刺意味的按语,例如“你是不是我的朋友?是的话请进入以下链接”,又如“由于我是你的朋友,我送你几张照片”。 

   结果一时间法律界众说纷纭;不知该不该修订法例;当事人没申请禁制令的情况下;警方对着这批照片的崭新蔓延方式也只能束手无策。 

   那位自以为道理明晰的警官可能不晓得,无意中他踩进互联网世界的灰色地带了。按传统定义,“公众人士”与朋友还是分得开的,好 

比酒吧里天天碰面的人应该能算朋友,而那些坐得稍远、从不往来的人大概就是“公众人士”。且让我们以酒吧比喻网上论坛,假如我日日 

在同一个论坛泡上几小时,那些在网上听我倾诉,偶尔也回我一下的人,和酒吧里的酒友有分别吗?更要注意,论坛与博客就像一个任何 

人的发言都能让所有人听见的酒吧,不如酒吧那样有坐位远近、空间大小和容纳人数的问题。所以我完全可以每日登入一个浏览量过万的 

博客,不留片语,只是在人群中倾听博主的心声,了解他甚于朝夕相处的同事、家人。我,算是他的朋友吗? 

   在传统的概念上,我们可以把人的活动领域区分为“公共”的和“私人”的,然后依此架构出一连串基于公私之别的制度、法律与规则。 

可是互联网却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既非公亦非私的第三空间,它介乎二者之间,混淆了公私的区别,捉摸不定、边界不明。再以香港警方所 

说的“公众人士”与“朋友”的分别为例。为了让大家更明白“朋友”的定义,警方发言人很强调“你有多认识你的网友”这一点,似乎只有非虚 

拟空间的实体接触才是惟一真确的友谊基础。但他可能忘了,对许多网民而言,网友才是他最好的朋友,尽管他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姓 

名、职业和身份,但谁说友谊一定要依赖这些条件呢? 

   我们区分公众人士与朋友的准则之一是有没有个体间的互动往来,一般人和抽象的公众是没有这层关系的;但网络就不同了,网友好 

像也是一堆无名的抽象的公众,可他们却完全有能力有机会与你进行单对单的交流互动。我们时常把论坛想象为报刊传媒般的公共空间, 

但它其实不是,因为它提供了大众传媒做不到的互动条件。而一个原则上开放的论坛,甚至会在频繁的互动中形成亲密的团体感,对内凝 

聚,对外排他,恍如一个庞大的朋友圈子。其吊诡一如传统的日志型博客,明明是个人日记,却又公开示人容人留言。 

   根据一项调查,在这次“淫照门”事件当中,有百分之七十的网民认为转发有关照片的行为没什么不对,反指始作俑者陈冠希才该负上 

最大的责任。但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批网民是非不分,道德观极有问题,明明自己偷窥了他人私隐,却反过来指责人家后门里的私事有错。 

我们应该仔细地先把陈冠希和众女伴拍照、有人把照片偷取上网及网民们接力传播照片这三个环节分开来看。首先,陈冠希的行为虽然有 

争议,但在法律上站得住(只要被摄者在神智清醒的情况下自愿被摄),而道德上也只有保守派才会彻底否定它。其次,在陈冠希电脑中 

偷取相片,以及将该批相片上载网络的人(且假设是两批不同的人),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犯了错。于是我们就要面对第三个环节,也就 

是网民再散布那些相片的做法。 

   理论上讲,这就像翻阅人家偷来或拾到的家庭相簿,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可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觉得如此?难道他们不觉得这和 

偷看人家的日记和钱包一样吗?我无意为这批网民掩护,但我认为就此推论出网民道德水平低下的判断是不公平的。我相信这么多人不可 

能都一有机会就要偷瞄人家的皮包里装了些什么,真正的关键在于他们可能根本不以为那些相片是隐私。 

   打开任何一个博客,我们都不难发现许多转贴的文章、图片和音像,它们可能来自其他博客和网站,甚至来自版权所有的报刊杂志。 

当博客和网民乐此不疲地转载、再转载这些材料的时候,他们不会觉得这些里头有什么问题,因为网络世界的基本价值倾向(ethos)就是 

共享,任何信息上了网就是公众的了,自由、公开而且免费。所有在网络上出现的文字、声音和图像都已经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又哪还 

有隐私可言?偷了人家的相片放上网肯定不对,但任何赃物只要一放到网上,网民就会感到那是大家的了。 

   因此,一个人在实体世界里或许从不偷窥他人隐私,但同时却在网上时刻等待最新的“淫照”浮出水面,因为他看不出这两者其实是同 

一回事。 

   一个博客能够毫无愧色地把自己喜爱的一首歌放在网上播出,因为他觉得博客是他自己的私人空间,和自己家没多大分别。其他人要 

是喜欢这首歌,可以下载回去不断转发,因为他们觉得这是块公众空间,里头的声音就和鸟鸣一样自然并且免费。 



                                原题为“‘淫照’照出了公私间的暧昧”,刊于《南方周末》2008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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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两亿网民都成了朋友 



   互联网刚刚开始进入我们日常生活的时候,很多人幻想它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公共领域”了:没有限制出入的门槛,没有权威的中央管 

理,没有身份背景的差异,所有资讯自由交换,所有人理性对话。于是差异容许存在,共识也会渐渐形成,一个摆脱任何权力扭曲的开放 

平台将会带领人类迈进空前的民主时代。 

   可是正如铸造这个概念的哈贝马斯被人认为太过粗疏,他的欧洲沙龙和早期报纸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公共”一样;互联网上的“公共 

领域”原来也只是个过分乐观的期望。 

   先举一个好几年前我就说过的例子。我是美国NBA湖人队的球迷,从前要在中文媒体上寻找湖人的消息,我必须很有耐心地看完整 

节新闻才偶尔听到一两则它的赛况,又或者买一份报纸翻过国际版财经版才找得到它球员的动向。但是现在,我可以直接进入湖人的官方 

网页或者它的球迷园地,甚至完全略过其他NBA球队的讯息。假如我是个心系篮球不理世事的球迷,在这样的情况底下,我也许不会知 

道谁是奥巴马,也不知道楼市暴涨的影响,说不定还不晓得原来我家附近昨晚发生了杀人案;但是我却十分清楚一名湖人球员的状态,乃 

至于他所穿内裤的牌子。 

   互联网是无尽的资讯宝藏,让我们各自发掘自己的需要,发展自己的兴趣;它却不一定会使大家更加了解彼此。相反地,有时它会阻 

断我们彼此沟通的可能,因为再也没有什么所有人都一定要知道的常识,也没有什么保证能够打开陌生人话匣子的话题了。要是互联网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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