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1][1].梁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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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1][1].梁文道-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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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因为这句劝告实在不适用于拥权者身上:对着小孩,我知道不能老是责骂,还要适度地表扬;可是我们怎能把世上一切的权贵和官员 

都当成小孩呢?他们不会脆弱到稀罕掌声的地步吧。 



                                           原题为“新闻人的良知”,《南方周末》200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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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宣传”的名与实 



   德籍犹裔维克多·克伦贝勒(VictorKlemperer)在《第三帝国的语言》里提出了一个相当经典的问题:“什么是希特勒最有力的宣传工 

具?是他和戈培尔的个别演讲吗?”与当时大部分人的想法不同,早在该书出版的1947年之前,克伦贝勒就极度清醒地发现了纳粹的秘密: 

“不,最有力的影响不是来自个别的讲辞或文章、宣传单张、海报与旗帜;这种影响力不是透过那些必得清醒地、有意识地吸收的东西而 

达致。”“相反地,纳粹主义之所以能渗进人民的血肉,靠的是一些单词、词组和语句的结构,靠着广泛、机械而又不自觉地重复使用它们 

达到百万次以上。”其实克伦贝勒的发现不只适用于纳粹德国,而且还是古今中外所有国家一切社会的通性。 

   政治语言的力量何其强大;当它不再只是官方成套使用的术语,还是每一个人虽然都觉得它是陈腔滥调,却又毫不在意地以之沟通的 

时候,它的效果就能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了。 

   克伦贝勒增补了席勒美学的名言“被教化的语言能为你写作和思考”,他进一步指出:“语言不只是简单地为我写作和思考,它还逐渐宰 

制了我的感觉,我整个人的精神存在,使我毫无置疑毫不自觉地把自己放弃给它。” 

   例如“宣传”,它本来是中性的,只不过在我们的语用习惯里,“宣传”多半和好事拉上了关系。虽然也有“负面宣传”的说法,但究竟比 

较罕见;平常一说“宣传”,就总是意味着有些很正确很伟大的东西,不能不让大伙知道。 

   “宣传”的反面大概就是“炒作”了。一个人要是肆无忌惮地公开胡言,引人注意,我们会怀疑他的目的其实是为了成名。想出名不是坏 

事,但太想出名就有点不正常了,所以我们不齿地说他的举动是“炒作”。“一小撮别有用心”的海外媒体人捉着中国丁点微不足道的小问题 

不放,还惹得其他同行纷纷跟进,这就更是“炒作”了。因为我们可以断定那很“不可告人”的用心其实就是“反华”。 

   技术上讲,“宣传”和“炒作”几乎没有分别,都是有企图有计划地把一个讯息从一个小圈子扩大开去,四散传播。但由于炒作是不好的, 

所以我们从来不会说总是正确的政府在“炒作”什么;相反地,“炒作”二字一出,那些被指控的炒作者必定就是心怀不轨的可疑分子。 

   “宣传”与“炒作”之分别存乎一心,端看那条要被推广的信息正面与否。但在长久的使用传统之下,于稳固的意义联系之中,我们再也 

不用先去判断某段讯息本身是否正面,只要搬出“宣传”,那被宣传的东西就是正面的了;相反地,如果看到“炒作”二字,那被炒作的东西 

也自然就是负面,毋庸再说。 

   举个浅近的例子。三鹿集团曾经在发现产品含有三聚氰胺之后,向政府提出报告,“请政府加强媒体的管控和协调,给企业召回存在 

问题产品创造一个良好环境,避免炒作此事给社会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这段话翻译成:“请政府好好管一管媒体, 

别让我们的问题曝光,别让我们挨骂;最好能让我们静悄悄地把产品弄回来。万一媒体广泛报道了问题产品的事,社会大众以后就不再相 

信我们公司,那可就惨了。”为什么一家企业如此可鄙的意图,竟能用上这么义正词严的修辞去包装呢?也许他们以为只要使出了“协调”、 

“良好环境”、“炒作”和“负面影响”等一系列官方熟悉的术语,他们和政府就有了彼此沟通甚至相互认同的基础。其实每一个中国人在媒体 

环境中耳濡目染,应该都能自如地说出这类冠冕堂皇的大话,而且都以为这些言辞能够把自己和政府的正面立场绑在一起。因为这一连串 

词语都有价值定向的明确效果,特别是“炒作”。 

   一般而言,媒体是很喜欢“炒作”的。它们有如亚马孙河里的食人鱼,一闻血腥,立即空群而出。问题是用“炒作”去形容大众传媒的这 

种特性并不恰当,因为这根本不是什么别有居心的刻意图谋,而是市场倾向主导的结果。为什么大家一窝蜂地报道问题食品?那是因为读 

者关心。反过来说,假如某个不太重要的官员在某个不太重要的场合做了“重要讲话”,就算媒体很善意地去配合炒作,恐怕也炒不起来, 

因为打呵欠的受众对此不感兴趣。也就是说,真正在推动炸作的不是什么媒体,而是整个社会的民情。 

   有些人总是用“宣传”的模型来理解“炒作”,似乎一切备受关注的议题都是少部分人努力推广积极散播的结果,仿佛除了政府之外,媒 

界背后还有一个地下宣传部,老是想弄些坏消息出来,搞乱“大局”。可是包括相关部门在内的所有人其实都明白,从北到南,自西往东, 

全中国这么多这么杂的传媒,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个威力庞大的小组织可以策动大家一起讨论某件事。 

   虽然用“炒作”去形容传媒的集体关注并不准确,因为它完全建立在“宣传”概念的反面,以传统官方的模式去理解现代的大众传播。但 

它仍然有用,理由是它带有负面的价值联想,能够很笼统很含糊地定性不利于自己的情势。就像三鹿集团那段报告一样,把所有自己不愿 

看到的新闻都说成是“炒作”,好让政府和他们站在一起去对抗那些看不见的“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坏分子。虽然,那“一小撮人”其实是全部 

的消费者。 

                                        原题为“什么叫做‘炒作’”,发于“牛博网”2008年10月13日 



诽谤:为什么政府控告传媒不是一个好主意 



   现代法学里面有一门有趣的学科,叫做“微观法学”,专门研究那些在任何成文法例之外,最微细最日常的人类互动行为。例如排队, 

一般而言是没有什么法律专规管大家一定要排队上车排队买票的;但是在一个文明社会里头,仿佛人人都晓得排队的规则,甚至还知道例 

外情况下最恰当的应对之道(比方说中途来了一个行动不便的人,队伍会自动让他插入)。法律以外,尚有一个广大的世界,看似无法可 

依,却有无数不需明言的隐形法规支撑,此乃社会运作的基石,文明之所以为文明的本质。 

   辽宁省西丰县公安局最近派人到北京《法人》杂志社捉拿记者朱文娜的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怒。只因为这位记者写了一篇谈及西丰 

县县委书记“负面消息”的报道,西丰县居然就按“诽谤罪”的名义拘传她。大家首先注意到的是《法人》乃中央政法委所属的《法制日报》 

旗下刊物,区区一个“地方官”竟敢派员入京捉人,岂非“以下犯上”?更有法治精神的论者则依照国家法律,指出诽谤罪乃自诉案件,而西 

丰县委书记张志国一方面承认自己没有亲自提诉,另一方面其下属公安局却出动公权力拿人,分明就是非法行动,知法犯法。 

   我想在这个基础上提一个假想的问题:如果张志国依法提出起诉,按正常程序去检控朱文娜的话,那又如何呢?假如西丰县公安的拘 

捕行动完全合法,大家的不平与愤怒是否又会因此消减呢? 

   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起码我自己还是觉得不能接受。因为在一个现代社会里,一位掌握政治资源和权力的官员受到媒体的监督是 

应有之义。如果他不满意媒体的报道,觉得舆论对他不够公正,他最该有的反应不是诉讼法律,而是像其他人一样依循公共空间的游戏规 

则,或者写信去报刊,或者召开记者会,在媒体上平等地回应质疑批评。这种做法不是法律规定的,却是现代人都明白的隐形法规,每一 

位政治人物都该尊重公共空间的往来方式,尊重传媒的相对独立与自主。 

   其实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因为读者并不愚蠢;只要给他们足够的资讯;给他们多方面的观点;他们自己会下判断明是非。张志国书记和西 

丰县的相关官员先是拒绝朱文娜的采访;平白丧失在媒体上替自己辩护的机会。等到报道出来了;又不在《法人》和其他媒体上回应澄清;反 

而直接动用法律和公权的武器;这岂不是在公共空间不战而败?在广大受众面前默默认错?放弃了还自己清白的良机(假如他是清白的话)? 

   所以在香港,台湾乃至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政治人物都不会轻易对传媒兴讼,因为他们晓得这不只不合现代社会的规则常识而且非 

常不智。假如所有的政客官员都动辄告人诽谤,恐怕全世界的记者和媒体早就给人告个遍了。当然,例外也是有的,比方新加坡,当局每 

逢大选就告对手诽谤,于是反对派选都不用选就先输在法庭上了。所以没有多少人会拿新加坡的“民主”当真。问题是我们想学新加坡吗? 

依法治国固然好,文明地依法治国更好。 

                                        原题为“依法治国之外”,刊于《南方都市报》2008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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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中国特色的资讯匮乏 



   只要逛一圈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任何人都能发现如今的中国出版界和二十年前真是大不相同了。从前的翻译书籍不只在种类和数量 

上无法和今天相比,而且yhbg还常在序言里煞有介事地声明一番,说“本书反映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某些人的观点,我们应该站在马克 

思主义的立场批判地检讨”云云。而现在的翻译书多半已经可以直接跳过这层八股虚文,直接以素颜和读者见面了。对着琳琅满目的译书, 

你真的很容易生起一种感觉:“中国真的和世界接轨了。”但,这是真的吗? 

   今年年初,英国一家出版社推出了一本非常轰动的书,作者是个土生土长的英籍印裔穆斯林。他就是那种近年震撼欧美的“伊斯兰极 

端分子”典型,明明在英国长大,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唱英国的流行歌曲,受英国的正规教育;偏偏在青年时期突然转向伊斯兰教的基本教 

义派,满脑子仇恨西方的思想,甚至还做好了执行自杀袭击的准备。这位作者特别的地方是他后来突然痛悟,脱离同伴,回到校园攻读博 

士,这本书就是他前半生的自传了。此书一出,书评界莫不称善,因为以前还没有人试过从第一身的角度去谈伊斯兰极端分子的心路历程。 

   令我惊讶的是,不少内地出版界的资深编辑和大佬似乎都没听过这本书,而当我问他们会不会代理它的中文版权时,答案则是“这要 

看中国读者的反应了。这种题材,大家多半不感兴趣”。事实上,自从“9·11”发生之后,与伊斯兰题材有关的书籍一直就是全球各地畅销书 

榜上的常客,其中不乏立论中肯观点独到的好书,但被译成中文的却是凤毛麟角。理由真的就是中国读者不感兴趣吗?还是怕这些书太过 

敏感,出现了之后会影响“社会的和谐”,“民族间的关系”呢? 

   我并不认为别的地方流行什么书,中国也就一定要赶着把它们译出来。但是,畅销书的确有指标的作用,它可以反映其他地区的人正 

在关心什么,正在渴望什么,看到这些书,就意味着我们有机会更深入地理解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民情趋向;理解其他人,我们懂得怎么和 

他们打交通,形成一个更完备的世界观。 

   如果这个例子太不平常,我们还可以看看“维基百科”和“Yontube”这两个热门网站在中国的处境,大家都知道,要在中国境内顺利登录 

这两个网站并不总是一件容易的事。当外国一个普通小学生都能自由自在地从“维基百科”里找材料做功课的时候,我们的大学生却不能进 

入这个世界性的平台,这里头的资讯差距岂不是大得太离谱了吗? 

   没错,人家有“维基”,我们有“百度”;人家有“Youtube”,我们还有无数的视频网络。凡是外国有什么,我们就能炮制出一个针对中国 

市场很有中国特色的模本和翻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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