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英]乔治·奥威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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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英]乔治·奥威尔-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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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斯顿呀,对新话你根本没懂,〃他的口气几乎是满带悲哀。〃你写的是新话,想的还是老话。我看过你在《泰晤士报》发的几篇文章。很不错,不过是翻译。在心里边,你还是喜欢老话,它意思含糊也罢,它那种精妙毫无用处也罢,你还是喜欢老话。你不懂消灭词汇,是多么妙不可言的事情!要知道,世界上的语言里,词汇量每年都在减少的,可只有新话一种呀。〃

  温斯顿当然不知道。他不敢搭腔,只是微笑着,心里希望这笑容显出点赞同的模样。赛姆又咬口深色的面包,嚼了几下,接着说下去:

  〃你还看不出来,新话全部的目的,就是把思想的领域变得狭窄?到头来,我们再也犯不成思想罪,因为没有词汇能用来表现。所有必需的概念,全严格用一个词来表现,词义严格限定。次要意义呢?消灭了,忘掉了。十一版里,我们离这就已经不远啦,可这过程还会很漫长,你我死后还会延续很久。每年减少一些词,意识的范围就越来越小。当然啦,就是现在,也没有犯思想罪的理由跟借口。这只是个自我约束问题,现实控制问题。可到最后,所有这些都不需要啦。语言一旦完善,革命就会完成。新话就是英社,英社就是新话,〃他的话里,带了种神秘兮兮的自满。〃温斯顿呀,你怎么没想过,到二○五○年,最晚到这时候,就没有哪个活人,听得懂我们现在这种谈话?〃

  〃除去……〃温斯顿怀疑地说了半句,又停了下来。

  到了舌头尖的话是〃除去无产者〃,可他止住了自己,因为没有把握,这话是不是有点不正统。然而,赛姆早猜到他要说的是什么。

  〃无产者不算人,〃他漫不经心地说。〃到二○五○年,没准儿还会早哩,所有老话的知识全都会消失,从前的文学作品全都会销毁。什么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拜伦只能在新词版本里存在,不只变成另外一套东西,其实是变得跟他们本身完全相反啦。就是党的文献也得变样子。就是口号也得变样子。连自由的概念也给废除了,何谈什么'自由就是奴役'?思想的整个氛围就会不一样啦。其实,我们如今理解的思想,不会再存在啦。正统的意思,是不要去想不需要想。正统等于无意识么。〃

  温斯顿突然间开始深信,总有一天,赛姆会给蒸发掉。他这个人过于聪明,他看得太透,说得太直,这样的人绝不会讨党的喜欢。总有一天,他会失踪的这早写在了他的脸上。

  温斯顿吃完面包和干酪,在椅子上半斜身体,开始喝他那杯咖啡。左边桌上那个声音刺耳的家伙,还在没完没了聒噪个不停。一个年轻姑娘,想必是他的秘书,背对温斯顿坐着听他讲话,看上去仿佛他讲的每句话,她都是热烈赞同。有时温斯顿会听到她的只言片语:〃说的真对,我完全同意,〃一副年轻愚蠢的女人腔。可那男人的话声却是一刻不停,即便那姑娘说话的时候也不停。温斯顿见过那个人,只知道他在小说总局当着什么挺重要的官儿。他有三十岁年纪,喉头发达,嘴巴灵活。他的脑袋略略后仰,由于他坐着的角度害得眼镜反光,温斯顿看不见他的眼睛,只瞧见一对空无一物的圆片儿。有点吓人的是,那两片嘴唇倾泻而出的声音,却几乎一个词儿也分辨不清。只有那么一次,温斯顿听见一句话〃完全彻底消灭戈德斯坦主义〃飞快地给他聒噪出来,差不多变成一整块,犹如一行铅字疙瘩。除此之外,便是一片噪声,一片嘎嘎嘎的叫嚣。其实,你可以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他讲的一般意思却根本用不着怀疑。或许他是在批判戈德斯坦,要求更加严厉地处置思想犯和破坏分子。或许他是在谴责欧亚国军队的暴行,或许他是在歌颂老大哥,或者马拉巴尔前线的英雄然而这全都没区别。他说了什么也罢,可以断定每字每句都纯粹正统,纯粹英社。温斯顿瞧着那张没眼睛的脸孔,上面的嘴巴忙着一张一合,心里有了种怪怪的感觉,觉得这根本不是个真人,是种人形模特儿。他的大脑没有讲话,讲话的是他的喉头。他讲的那堆废话,固然是一个个词儿,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话:那不过是无意识之中发出的噪声,犹如鸭子嘎嘎叫。

  赛姆有一会儿没吭声,拿着汤匙在炖菜糊糊里面划来划去。邻桌那声音飞快地聒噪下去,尽管周围吵成一团,还是听得分明。

  〃新话里有个词儿,〃赛姆道。〃不知你听没听说过,就叫鸭话,说的是像鸭子一样嘎嘎叫。这类词有趣得很,它有两个互相矛盾的词义。用到敌人身上,这是在骂他;用到你拥护的人,就是在夸他啦。〃

  赛姆真的要给蒸发掉,这绝对没问题。这么一想,温斯顿觉出了一种悲哀,尽管他知道赛姆看不起他,不太喜欢他,而且只要看出点理由,还一准把他当个思想犯揭发出去。然而赛姆却有点微妙的地方不对劲。有些东西他并不具备,那是谨慎处事,躲避麻烦,是种救人免灾的愚笨。谁也不能说他不正统。他相信英社原则,他崇拜老大哥,他为胜利高兴,他对异端痛恨,所有这些不光真心诚意,还带着种按捺不住的狂热。同时,他了解最新的信息,这一点普通党员才望尘莫及哩。然而,他身上老有点坏名声的影子。他爱讲些顶好三缄其口的怪话,他读的书太多,他常爱逛逛栗树咖啡馆,那本是画家跟音乐家扎堆儿的地方。没什么法律不准常去栗树咖啡馆,连不成文的法律也没有,然而那地方却颇有点凶险。那般党的老牌领袖,如今早已是名誉扫地;当初他们最后给清洗掉之前,也曾经常聚在这个咖啡馆里。听人家说,戈德斯坦有时也会在这儿露露面,那可是十好几年前的事儿啦。至于赛姆,他的命运固然不难预见,然而其实,若是赛姆抓住他温斯顿隐秘的想头,哪怕这想头只有三秒钟,他一准马上告到思想警察那里去。不用说,这一点人人都如此,然而赛姆来得最可能。光有狂热不能解决问题。正统等于无意识么。

  赛姆把脑袋抬了起来。〃瞧,来了个帕森斯,〃他说。

  听他那语气,仿佛要加上一句,〃那该死的大傻子〃。果然,帕森斯,温斯顿胜利大厦那个邻居,正穿过屋子朝这边走过来。这小子中等身材,矮胖体态,黄头发,青蛙脸。他三十五岁,脖子和腰身便围上了圈圈肥肉,然而一举一动,却依然活泼幼稚。瞧他那整个模样,活像个大块头小孩儿,这闹得他虽然标准制服加身,却老给人觉得,他该穿侦察队的蓝短裤,灰衬衫,再戴条红领巾。想一想他,脑子里一准是这样的尊容:膝盖胖出了肉窝儿,高高卷起的袖口,露出短粗浑圆的小臂。的确,逢上集体野游,或者旁的体育活动,只要可能,他准会换上条短裤。眼下他兴高采烈地叫着〃嘿!嘿!〃跟他俩打招呼,一屁股坐在桌边,送来一阵浓烈的汗臭。瞧他红扑扑的脸上,也到处挂着汗珠子。这小子出汗的能耐挺特别;在街道活动中心,看见乒乓球拍上面湿乎乎,谁都知道他刚打过乒乓球。赛姆便掏出一张纸,上面有一长串的字,他拿支墨水铅笔研究起来。

  〃嘿!瞧他吃饭这一会儿还工作,〃帕森斯拿胳膊肘撞一下温斯顿。〃显积极,嗯哼?做什么呢,伙计?给我看呀,准太高难啦。史密斯伙计,我得跟你说,我可满世界找你来着。捐款,你忘了给我啦。〃

  〃捐什么款?〃温斯顿问着,一面自动去掏钱。每人的工资,总有四分之一得留给各色志愿捐款,名目多到叫你记也记不住。

  〃给仇恨周呀。你不是知道么,按户交。咱们这片儿钱归我管。咱得尽心尽力做个大贡献给别人看看!告诉你呗,要是胜利大厦挂不出咱那条街最大的旗,可怨不着我。你说过交两块钱。〃

  温斯顿找了两张皱巴巴脏兮兮的票子交上去。那帕森斯便拿个文盲特有的齐整字儿,记到一个小本本上面。

  〃对啦伙计,〃他说,〃听说我那个小家伙昨个儿飞你一弹弓。我给了他好一顿揍。我跟他说,再这么干,我就把他的弹弓给没收!〃

  〃我想,他是没看上处决,心里不高兴呢,〃温斯顿说。

  〃嘿,是么我怎么说来着?这叫人家精神可嘉,是吧?这俩小家伙淘得要命,可显起积极呀,嘿!成天价想着侦察队呀,打仗什么的。上星期六,我那小女孩儿到柏坎斯坦去野游,猜她干了什么事儿?她带着两个女孩儿溜出队伍,跟踪个陌生人,跟了一个下午!她们跟了他俩小时,穿过树林儿,到了阿默山,把他交给巡警啦!〃

  〃她们咋这么做?〃温斯顿有点惊愕。帕森斯一脸胜利的神色:

  〃我那小孩儿断定,他是个敌人的特务跳伞来的什么的。伙计,这就出彩儿啦。你知道么,起初她觉得,那家伙哪里可疑?她发现,那家伙穿的鞋子好奇怪她说,还没见过有谁,穿双那么怪的鞋。这家伙八成是个外国人。七岁小孩儿吔,有点子聪明,嗯哼?〃

  〃后来那人呢?〃温斯顿问。

  〃那人?说不上,当然啦。不过咋样我都不吃惊,比方……〃帕森斯做个步枪瞄准的姿势,嘴里学着开枪吧勾一响。

  〃好呀,〃赛姆还看着纸条儿,头也不抬,一面心不在焉地说了一句。

  〃当然啦,我们不能抱侥幸心理,〃温斯顿顺从地同意。

  〃我就说么!现在还打着仗,〃帕森斯道。

  就像要证实他的话一样,他们头顶的电幕响起一阵喇叭声。不过,这还不是宣布战场上的胜利,只是要宣读富裕部的一个公告。

  〃同志们!〃一个年轻的嗓子热情洋溢地叫道。〃同志们注意啦!报告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在生产战线上赢得了一个大胜利!此前各类消费品的完成情况显示,过去的一年,生活水平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以上。今天上午,整个大洋国群情沸腾,到处举行了自发的游行。工人们走出工厂和办公室,高举彩旗,在街头游行,表示感谢老大哥的英明领导带给他们的幸福新生活。下面播报已经统计完成的部分数字。粮食产量……〃

  电幕上说了好几次〃我们的幸福新生活〃,富裕部最近挺爱用这词儿。帕森斯的注意力给喇叭声吸引过来,便坐在那里听广播,张着嘴巴带了种严肃劲儿,还有点大彻大悟般的厌烦。他脑子转得不如数字快,不过他也清楚,它们总该叫人心满意足才是。他拽出个脏兮兮的大烟斗,里面装着半管黑糊糊的烟叶儿。烟草每个星期才能供应一百克,想装满烟斗几乎就没法办到。温斯顿掏出支胜利牌香烟,小心翼翼地横向拿在手里。下一份供应量要到明天才能买,他的烟卷儿可只剩四支啦。这会儿他迫使自己不听身前身后的喧闹,专心听听电幕上的播报。瞧罢,还有人游行时,要感谢老大哥把巧克力的供应量增加到每星期二十克哩。就在昨天,刚宣布供应量要减少到每个星期二十克。才过了二十四小时,他们竟忘得一干二净?帕森斯自然容易忘掉呀,他笨得像只动物一个样。邻座没眼睛那家伙也会忘掉呀,而且会忘得狂热盲目,一片热情,谁要是敢说上星期还要供应三十克,他一准强烈地盼着把这大胆的家伙挖出来,揭出来,蒸发干净。赛姆呢,他也忘掉啦不过他挺复杂,他有的是双重思想。赛姆也忘掉了而他,只有他一个人还保持着记忆?

  电幕上神话般的数字不断奔涌出来。和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是食物多啦,衣服多啦,房屋多啦,家具多啦,锅多啦,船多啦,书也多啦,燃料多啦,婴儿多啦,直升机也多啦除了疾病犯罪跟发疯,什么都比去年多。一年又一月,一分又一秒,任是什么人,任是什么物,全都撒了欢儿地大跃进。温斯顿像方才赛姆一样,拿汤匙蘸着桌上那滩灰不溜丢的菜汁,把一条长线划成个图形。他满心忿忿不平,左思右想着生活的物质方面。这一切,难道一直如此?他吃的饭,难道一直这么个味儿?他转脸看了看食堂。这叫什么屋子?天棚低矮,拥挤不堪,墙壁给数不清的人摸得魆黑,铁桌铁椅东倒西歪,一个贴着一个,害得你要坐下,就必得碰着旁人的胳膊肘。汤匙歪歪扭扭,托盘坑坑洼洼,酒杯粗粗拉拉。所有的表面全是油腻腻,所有的缝隙全是脏兮兮,到处一股子酸臭味儿,活像把孬酒精、破咖啡、烂炖菜跟脏衣服混在了一道。脑子和皮肤永远在抗议,直让你觉得你有权拥有的东西给人骗了去。不错,他不记得有什么截然不同的东西。只要他还记得清,他脑海里的图景就别无二致:食物总是不够吃,袜子内衣总是有窟窿,家具总是碎糟糟,房间总是冷飕飕,地铁拥挤不堪,房屋歪七扭八,面包黑糊糊,茶叶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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