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杂病论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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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杂病论义疏-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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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阳始生(少阳者,稚阳也),未得甲子,而天因温和者,为未至而至;已得甲子,而天未
温和,为至而不至;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为至而不去;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
此为至而太过也。但气有四时寒暑弛张之异者,非天气之分而为四也,其源则皆出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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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之所生化,由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阴阳既分,则刚柔相摩,动静相召,二气鼓
击,变化见矣。阳之半升,则为春之温(温即暖也):阳之全升,则为夏之暑。阳之半降,
则为秋之凉;阳之全降,则为冬之寒。阳气者,喜升而恶抑,故秋冬气降,阳当下伏,
屈而欲伸,为忿、为怒,而一阳复始,以冬至后得甲子为少阳之起。圣人以八卦演万有
之变,象其动而重之以爻。爻也者,效此者也。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此地
气上腾,以交于天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此天气下降,以交于地也。《素
问?至真大要论》曰:气至,谓之至;气分谓之分。至则气同,分则气异,所谓天地之正
纪也。一岁之中,冬夏二至,为天地气交之候,故曰阴阳合也。春秋二分,为天地气异
之候,故曰阴阳离也。因阴阳之离合而生交易,因交易之鼓击而生病变,总不外大气之
自为出入升降尔。故君子因时之序,春夏以养其阳,秋冬以养其阴。使气得泄,以缓其
形,所以条舒百脉而养阳也;无泄皮肤,以固其外,所以合藏精气而养阴也。随气交之
阖辟,顺天地之刚柔,此君子所以合四时之序也。小人劳役于寒暑之中,触冒贼邪,必
婴暴疹,(婴之为言触也,疹为言疾也),病而即发者,须知寒毒暑烈之气,留在何经,而
发何病,必详而取之,以求见病之源。更有病不即发,如春伤于风,夏为飧泄;夏伤于
暑,秋必病疟;秋伤于湿,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类。亦应察四时令气之伏,
考蓄邪变病之由(秋伤于温,为肺行收令,于时阳气在合,金将胜火,湿气及体,燥束其湿,病伏于
秋,至冬寒冰冽,外内合邪,乃为咳嗽,若秋伤于燥,当感而即病,不待至冬而发,若属燥邪内伏,则
又当为温病,不为咳嗽也。后贤有以秋伤于湿,疑经文之误者,未之思矣)。凡此皆必然之道,学
者宜审思明辨,乃能洞见病机,临诊无五过四失之咎。至若伤寒为病,变化最速,传经
合并,逐日浅深,非相体权衡,以施方治,断难期桴鼓相应之效。今世人不晓利害,或
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病困乃以告医,迁延已成坏病。医人又不晓邪传
次第,而妄治之,则药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详审病情,于一药铢两之进退,悉
求与脉证盖函印合,则治无不效者已。呜呼,自禁方盛而诊道熄,数千年来,家技自矜
之秘,皆验方之传习而已,乃于本论活法一贯之书,亦有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
之论,盖诊道之不明久矣。

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飧居亦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间,
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

此示方宜异治之未可固执,亦犹运气之推步难以尽验也。盖土地温凉,因原陵高下
而不同;物性刚柔,缘南北飧居以各异。是故黄帝兴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东
方之域,海滨傍水,其民食鱼而嗜咸。鱼者,热中而发疮;盐者,胜血而作渴。故其民
黑色束理,其病多为痈疡,其治则宜砭石。西方之域,沙石之处,其民陵居而多风,水
土刚强,不衣而褐荐,饮食脂肥,血气充实,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北方之域,风
寒冰冽,地高陵居,其民野处而乳食,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焫。南方之域,地下水土
弱,雾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胕,致理而赤色,其病多挛痹,其治宜微针。惟中央
地平以湿,气候温和,其民食杂而不劳,病多痿厥寒热,治宜导引按蹺。故圣人杂合以
治,各得所宜。此明五方风土有燥、湿、寒、温之异,而治法亦分针砭、灸焫、毒药、
导引之殊也。但风土虽异,而平脉辨证一贯之道,不因方域而异,未有得如是脉,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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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证,诊南人则当温补,治北人而当凉泻者。故风土不同,惟时行瘴疠,及独发之病为
然耳。至夫平辨制方之法,则固放诸四海而无不合也。师既曰:以训后贤,开其未悟。
而又曰:临病之工,宜须两审。则所以语上语下之旨,悉在是矣(譬之气候燥热之地,自多
燥热之病;气候寒湿之地,自多寒湿之病。但脉证则决不因风土而殊,断无同一脉证,见诸南方,则当
从寒湿而断,治宜温散,而见诸北方,则当从燥热而断,治宜凉泻者。若果如此,则又无所谓诊道矣。
流俗之弊,各方皆有禁药,如大江以南,畏麻、桂、姜、附如鸩毒,病之当温补者,至瞑目不肯一试,
良可太息。即时令之变,虽盛夏亦有中寒,严冬亦有伏热,而俗医但知春温夏暑,百病一例,至谓夏令
中寒为阴暑者,更可怪也)。

凡伤于寒,传经(通行本缺此二字)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若两感于寒而病
者,多(通行本误作必)死。

《素》、《灵》之书,虽传自邃古,而辞理错简,代有增益,今所流通,惟唐王冰
注本最古,其所加字,久已朱墨不分,莫由窥张公秘本之旧,欲上溯以求岐黄授受之真,
更无论矣。故自《内经》以热论混于伤寒,后贤更误以序例为叔和伪作,反议叔和混伤
寒于热病,虽古义流传,有传经为热之语,乃所以传经之义,化热之由,世莫能晓。或
乃立循经、越经、表里诸传之名,自矜补长沙未备之法,或更误以为经气传而病气不传,
其说愈纷,其旨愈晦,遂成千载聚讼之的,而伤寒传经之本义,益支离矣。盖百病之生,
皆有传化干移之变,非六经循序以计日相传也,即伤寒之证,亦不必感而即传,其转属
合并之变,或由体秉之殊,或由方治之误,而成坏病,谓之传变则可,亦不得谓之传经。
盖六气为病,惟伤寒有传经之证,余五气则但有干移合并而已。即伤寒分手足十二经,
亦惟邪中于足经者则传,中于手经者则不传。四时皆有感寒之证,惟霜降以后,至春分
以前,感而即病者,乃有伤寒传经之病。故伤寒经病者(五字成名)又伤寒中之一病耳,
其始起于太阳,日传一经,六日六经,计日不爽,经尽而复出之阳,则病解而渐愈。邪
气内陷,入府及藏者,多死。古以传经之病,证具壮热,无论传至何经,始终皆见热证,
且举凡热证,亦未有如此其急者。今《素问?热论》一篇,大旨皆明伤寒传经之义,乃年
移代革,脱简讹谬,不曰伤寒传经病者,皆热病之类似,乃曰: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
类也。自尔相沿,举世不辨伤寒、热病之异,而凡《内经》所举热病之条,又无不曰法
当得汗而解,此非先圣之误,盖授学之失真也。是知古说之讹,在误以热病为伤寒。唐
宋以后,则误以伤寒为热病。后贤不明此旨,复以伤寒传经之病,证不常有,即有之世
亦莫辨,又皆混于湿热,误治以死。遂又以为伤寒病不传经,甚乃更矜新奇,创温病六
经相传之治(清黄氏元御,本刘松峰之说疫,立六经温病治法),而轩岐长沙之旨,两失之矣。
夫伤寒传经之为病也,乃由寒热相争,阴阳鼓击,故使然耳。初由严寒伤于太阳,而其
人府阳素盛(此指六府之阳),寒邪与内热相争,寒之性为水,阳之性为火,阳盛即火盛,
水火并争,斯化熏蒸之气,而成寒热相搏之变,外寒内热,各不相负,势必急而且热,
故冲激之邪,不可遏止,必循人身经气之道路,而为传行,邪急则脉亦急数,由形层之
次第,自浅入深,日传一经,邪不解则传亦不止,虽传遍六经,无不皆见热证。此乃传
经为化热,非以热病而传经也。凡万有动力之生,莫不由阴阳水火之鼓击,不独传经化
热之理为然也。是以伤寒传经,虽证具壮热,而病因则外起于寒,寒为外至之邪,热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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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阳之盛,故邪未离经(离经者,邪离其本经也)必须汗解而壮热始退。至热病、温病,则
邪不在表,决无当汗之法,若果热气传经,则热入当手太阳(小肠经也)先受,转及心主,
断不循六经次第而传。又热气所中,无两邪相争之势,则行亦不速,且热邪及体,若其
人府阳盛者,则两热相合,病热愈甚,亦决无类似伤寒壮热恶寒无汗之象。若藏阴盛者,
入则消除,藏阴半盛者,入则两邪交错,变为寒热错杂。府阳半盛者,入则停留或移,
内外上下左右,皆可发生热病。总之热气之为病,证象无论轻重,决无时时传变,一日
二日,病状相去千里者。故六气虽各能侵犯十二经,但非伤寒,则必无传经之候耳。传
经之治不误,亦少死证,故曰热虽盛不死。所谓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间者,此盖谓两感
证也。两感证为难治,然亦不必尽死,故曰多死。《内经》所谓未满三日可汗,已满三
日可汗下者,亦聊示阴阳表里之概,临病仍当平脉辨证,随时消息,若竟以一日在皮,
二日在肤,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入胃,为计日施治之法,则与西学之
不辨虚实,但以冰清退热者何异。本论之作,其所以继往开来,贤于轩岐远矣。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
脊强。

此示六经受病之大法也(六经之在身形,表六气变化之用,其经气内根府藏,外合形层,含义
繁赜,说详达旨)。膀胱为足太阳之经,小肠为手太阳之经,外领皮肤而统荣卫,主人体
身形之表,其经行身之背(此指足经),起于目内眦,上额交巅,入络于脑,下项,循肩
膊内,挟脊抵腰,循膂络肾,属于膀胱。太阳司六气寒水之化,以调节体之温清。皮肤
为太阳外界,有气门以司呼吸,有玄府以司泌汗。膀胱为化气之府,主卫气外行皮毛;
小肠为纳精之府,司津液内营五藏,而化汗之源系焉。故玄府、气门二者之用,一有失
常,则寒热以作,人体之皮肤冬温而清者,太阳寒水之为用也,而其调节之本,则内根
于小肠膀胱之府,皮肤但为之外合而已。邪伤太阳之表,客寒内束,经气外拒,闭太阳
外开之用,使真邪相搏于皮肤之界,脉当尺寸俱浮,尺寸俱浮者,明所以异于脉浮之在
前在后,举尺寸而关自在其中矣。但表证之脉,必其象微仰,寸高于尺,故曰:前如外
者,足太阳也。邪客太阳,当一二日发,以邪感而发有迟速,或当日即病,或次日乃发,
但非伏邪,必不能久蓄,故曰一二日也。邪入于经,斯循经气之道路,而头连项痛,腰
脊俱强。不言恶寒者,以伤寒自当恶寒也。三阳三阴,均有表邪,俱可直中,惟太阳独
称表证,故曰:病在表者,必邪连太阳者也。凡曰某经受病者,谓邪客其经云尔,不必
定为传经也。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夹鼻络于目,故身热,
汗出(汗出二字,通行本阙)目疼,鼻干,不得卧。

足阳明,胃之经也,与手阳明大肠,共司燥金之化,其经外合于肌,内根于胃,其
脉行身之前,上至额颅,夹鼻络目,入上齿,环唇口,下膈属胃络脾,循腹里,下髀关,
以行于足。阳明受病,脉当尺寸俱长,长者,胃气强也。病当二三日发者,以二日为阳
明主气,其迟者则多一日而三日发也。邪入阳明,则循经气之道路而化燥。身热汗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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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热外蒸于肌也;目疼鼻干者,胃热上干于窍也;不得卧者,胃气逆而不和也。胃为谷
神之府,食入长气于阳,故阳明之脉,当长而大。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
而耳聋。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府者,可汗而已。

足少阳,胆之经也,与手少阳三焦,共司相火之化,其经外合于膜,内根于胆,其
脉行身之侧,起于目锐眦,上抵头角,入耳中,加颊车,下颈,循胁下胸贯膈,络肝属
胆。少阳受病,脉当尺寸俱弘。弦者,气郁而血凝也(浮弦在胆,沉弦在肝),病当三四日
发,邪入少阳则胸胁痛者,经气之痹而不行也。耳聋者,相火之气上干于窍也(凡耳聋,
病浅多在少阳,深则属肾)。凡三阳经受病,邪未入府而在表者,可发汗而已,然治阳明当
存津液,治少阳当和腠理,必阴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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