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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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渔场- 第1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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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时鸥拿到枪之后,尼尔森上去告诉他怎么拉开扳机怎么更快换弹怎么瞄准,秦时鸥哼了一声道:“这些还用你教我吗?这把枪我已经用了十几年了,熟悉无比!”

    “不可能吧,你以前能接触到AWP?”尼尔森傻眼问道。

    秦时鸥理所当然的说道:“初中就接触到了,打CS的时候我最喜欢买它使用了。”

    尼尔森:“……”

    萨格罗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说这把枪是他当年通过在英国国际精密仪器公司上班的好友搞到的原厂原装货,对于老手来说,六百米范围内绝对指哪打哪,以后要是还有人敢来入侵渔场,就用这枪教训他。

    话是这么说,实际上这种枪要是真拿出来伤了人,秦时鸥就等着上法庭打官司吧。

    AWP一直没有实现民用版的流通,最亲民的可能也只是让粉丝们能在枪店一睹真容,这枪只出了军用和警用两个版本,威力太大、射程太远,对人的威胁性太可怕。

    萨格罗这份见面礼可不轻,这枪在加拿大市场没有流通,在美国即使有,价格也得一万美金往上。

    由此可知,玩收藏的都是土豪,不管他们收藏的是汽车飞机还是枪支邮票。

    得到这把AWP,秦时鸥就像刚刚得到玩具的小孩子,抱着研究了一会之后,跑到沙滩上对着海洋漫无边际的来了一梭子子弹。

    反正这几天没事干,趁着薇妮休假一天,秦时鸥索性带上伯德和尼尔森从渔场上山逛一圈,当做散散心也好。

    法裔雇佣兵绑架一案在告别岛造成的影响慢慢被抚平,这种事毕竟距离普通人生活太远。

    对于秦时鸥来说,这件事影响却很深刻,他通过亲身经历之后终于明白,原来自己已经距离普通老百姓很远很远了,要想继续像以前那样做个吃饱喝足就睡觉的平头老百姓,已经只是奢望。

    背着枪拿着弓,秦时鸥肩膀上架着小布什,头顶上飞着尼米兹,身后跟着虎子、豹子、熊大和大白,连松鼠小明这次也跟来了,在枫树上蹦蹦跳跳,很是欢欣。

    菠萝和熊大还在闹别扭,它看到熊大跟着秦时鸥,自己要么跑到前面要么拖在队伍最后,总之双方不对眼。

    坎巴尔山现在进入了一年当中最雄奇壮美的时节,漫山遍野都是金黄色的树叶,阳光照射,恍如金山。

    “我觉得再过一个月,等红枫的叶子彻底变成红色之后,那才叫一个瑰丽!想想吧,整座山都好像燃烧了起来,多么壮观的场景。”尼尔森一边走一边说道。

    伯德到来之后,尼尔森总算找到了基友,以前他显得有些冷漠,服从性很强,人情味不够。伯德一来,他立马变成了叽叽喳喳的那一个,不断展现高冷的换成了伯德。

    顺着山上小路走了一段,秦时鸥看到有一片浆果林,就停下脚步做休息。

    这片浆果林大多是蓝莓、黑莓、红莓、野葡萄、野山梨、野苹果之类的水果,除了虎子和豹子,其他的几个小家伙都喜欢。

    熊大坐在林子下,大白擅长爬树,快速攀爬上去用爪子拨拉,熟透了的果子好像下雨一样噼里啪啦的落下来,这样它伸着爪子去捡就可以了。

    菠萝走到林子另一边,探头几下想要咬果子吃,结果它太矮,小短腿努力翘了翘也够不着。

    熊大注意到,吃果子的时候嘴巴‘吧唧’的格外有力,薇妮过去捏了捏它的胖腮,嗔道:“不许吧唧嘴,像我这样,默默地咀嚼。”

    熊大翻着眼皮看了看薇妮,从地上捡起一串野葡萄爬到秦时鸥身边递给他,薇妮拍了它屁股一巴掌,笑骂道:“你个小白眼狼,平时都是妈妈喂你吃东西,现在有了好吃的为什么不先给妈妈?”

    秦时鸥乐得呵呵笑,野果子没农药,他伸手擦了擦就塞进嘴里,‘吧唧吧唧’的咀嚼着吃了起来。

    熊大看看秦时鸥,回到浆果林下,张嘴含住一圈黑莓,继续‘吧唧吧唧’的吃。

    薇妮看着秦时鸥,秦时鸥看着熊大,张嘴吐出葡萄籽,骂道:“熊大你个坑爹货!”

    “都是你教的好孩子啊。”薇妮恨恨的拧了拧秦时鸥的耳朵。

    那边菠萝垂涎的看着头顶挂的金黄色野梨,小短腿抖了抖,‘嗖’的一下子跳了起来,张嘴咬住那梨子给拽下,嘴巴也使劲‘吧唧’,斜着眼看向熊大。

    还能这样啊,熊大顿时傻眼了。不服输之下,它晃着肥屁股站起来,仰头看向头顶的果子,前爪使劲伸了伸,结果爪子抬起来之后,还没有展开的脖子高……

    凌空拍了两把,熊大除了拍到两把空气,再没有别的收获。

    薇妮看到这一幕就笑了起来,掏出手机一边拍照一边调侃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飞鸟与鱼的距离,而是果子都贴着头皮,熊大举起爪子却无论如何也隔着段间隙。”

    秦时鸥听了这话就开始笑,尼尔森和伯德听不懂汉语,所以不明白这句话有什么好笑的,一脸莫名其妙。

    熊大这边脸上则全是怒意了,它使劲伸爪子也够不着,就学着菠萝也跳了一下。

    跳起来的熊大,脚掌距离地面,大概能有两公分……

    带上得意不已的菠萝和忿忿不平的熊大,秦时鸥一行人有说有笑继续上路。

    秋天的坎巴尔山有另一种风采,山高不见人,唯有风声响。

    感受着潇潇的秋风吹过皮肤,秦时鸥心里有一种怆然的沧桑感,这是和春天的万物复苏、夏天的百花齐放完全不同的体验。

    中午时分,一行人找了个隔着小溪比较近的背风山坡处准备吃饭。

    人一坐下,菠萝立马就撒蹄子没影了,虎子和豹子发现了一只花尾锦鸡的踪影,就一前一后追了上去。这样一眨眼,就剩下熊大坐在旁边,腆着肥脸一幅蠢萌蠢萌的样子。

    “你是丛林之王啊,你是科迪亚克棕熊呀,快,去树林里给我弄个野猪回来。”秦时鸥蹲在熊大面前教训它说道。

    熊大眨眨小眼睛,一把将圆咕噜的脑袋塞进秦时鸥的胸膛里,磨蹭着开始卖萌。

    后面没多久,虎子和豹子就跑了回来,嘴里叼着那只倒霉的锦鸡,而菠萝一直不见踪影。

    薇妮有些担心,问道:“菠萝第一次上山,不会出事吧?”

    秦时鸥也担心,但不能说出来吓唬薇妮,就装作胸有成竹的说道:“怎么会,那小子最机灵,如果有危险……嘿,你瞧,它不是跑回来了吗?”

    一阵嘈杂蹄子叩击地面声音响起,秦时鸥扭头一看正是菠萝,顿时一脸欣喜。

    等菠萝窜出林子露出全貌,秦时鸥感觉不对劲了。只见此时,菠萝那一身神骏的金毛上染了一溜溜的血迹,颈部和肋下都有伤口,而它的鹿角上血迹更多,好像刚刚和谁大战过一样。

    很快,答案揭示了出来,又有一群驼鹿跟着从树林里跑了出来,看那样子杀气腾腾、气势汹汹,带头的一个身上也有血迹……

 330。从今以后是战友

    这个鹿群大概有二十多头驼鹿,带头的那头鹿体长得有两米半,肩高两米多,浑身棕色皮毛,头顶的鹿角得有十多个杈,膘肥体壮,好像一辆小坦克一般。

    菠萝刚刚钻出丛林不久,后面的驼鹿一出来,它就没有继续逃跑,而是不断甩头打着响鼻,垂下头竖起鹿角,爪子刨着地面,摆出攻击架势。

    面对这头大驼鹿,不到一米长的菠萝跟一个小鸡仔一样。

    它能保持斗志面对这大鹿,已经足够让人钦佩,如果说这大驼鹿身上的伤口是它划出来的,那就只能说菠萝是天生战士了。

    看到鹿群呈半圆形包围了菠萝,秦时鸥反手一抄先将滑轮弓拿到了手里,伯德拉住他,摇头道:“不,BOSS,如果在菠萝面前我们用武器射杀它的同类,不,那它永远不会再属于我们渔场。”

    对于任何物种,猎杀自己同类的都是敌人。像屠狗人家里就养不了狗,不管对狗多好,以后那狗找到机会都会逃跑,甚至反咬主人。

    薇妮着急道:“如果我们不动手,那怎么办?”

    尼尔森笑道:“很简单,我们开枪吓跑它们……”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坐在地上的熊大突然有了动作。先前它一直转悠着咕噜噜的大眼睛看这场景,等鹿群要包围菠萝的时候,它就爬了起来。

    起身之后,熊大人立而起随即扑倒,前爪锋利的指甲全数弹出,肥大的爪子拍打在地面上,发出‘砰砰’的闷响,接着它脖子一伸,吼道:“嗷嗷……”

    连叫两声,熊大四肢抓地,肥壮的身躯顿时轻灵起来,飞快的向前冲去。虎子和豹子抖了抖身上的黄毛,呲着牙齿也从两边跟上了。

    小布什扑楞着翅膀在地上‘嘎嘎’的叫着,看那样子似乎也要参战,秦时鸥把它往前推了推,它又拽着屁股窜了回来。

    薇妮拉了他一把,热泪盈眶的嗔怒道:“看孩子们,看孩子们!”

    熊大挟带着丛林之王的威猛冲到最前,犹自比菠萝还靠前一个身位,以往总是眯成一条缝的小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张开露出尖锐的利齿,浑身短毛炸起,威风凛凛!

    对于棕熊,秦时鸥的印象就是胖乎乎谁都能动手捏捏小耳朵的熊大,现在当熊大面对驼鹿真正发怒的时候,他才明白为什么北美土著要叫棕熊为山林之王。

    这家伙,霸道,凶残,狂妄!

    作为鹿属动物,驼鹿虽然体型比野牛老虎还要巨大,可是它的性情整体来说是比较柔顺的,毕竟是食草动物。除了发情期,雄性驼鹿一般不会主动发起攻击。

    而棕熊虽然不怎么捕猎驼鹿为食,可毕竟是山野称王的食肉动物,双方一对峙,那种气势上的差距很清晰的就显示了出来。

    大驼鹿很强壮,还属于幼年期的熊大在它面前跟个娃娃一样,可是当熊大咆哮起来的时候,它就开始犹豫踌躇了,慢慢抬起贴着地表的鹿角,往后徐徐倒退。

    薇妮双手捂嘴松了口气,大驼鹿面对猎犬和棕熊胆怯了,这场冲突不会爆发。

    结果让她无语的一幕发生,大驼鹿已经准备离开了,菠萝竟然主动发起攻击,矫健的身躯‘嗖’的一下子跃过去,脑袋一甩,那小铲子一样的鹿角划过大驼鹿的腹部,直接甩出一道伤口。

    这下子大驼鹿被激怒了,不管面前出现的是天敌,它的眼角膜像发情期一样迅速充血,吼叫着狠狠撞击向菠萝。

    菠萝虽然个头小可是它灵活,海神能量对它的身体素质改造那不是吹嘘的,落地之后好像踩着弹簧刷的一下子跳起来,愣是给避开了大驼鹿的鹿角。

    大驼鹿也是身经百战之辈,鹿角戳进地里往上一撩,竟然将泥土掀起了一米多高,力量惊人。

    得了,别说了,开打吧。

    熊大吼叫一声缩起脑袋用肩膀狠狠撞向大驼鹿,这是棕熊面对大型对手时候的常用手段,先撞击,然后才是挥巴掌和上嘴啃。

    虎子豹子不甘落后,从后面对大驼鹿发起攻击,跳起来张嘴撕咬在驼鹿的腿上,好像狼一样咬开一道狰狞伤口之后接着窜下来,继续飞奔寻找进攻的机会。

    连被撞带被咬,这头不擅长作战的大驼鹿惨了,顾不得继续攻击菠萝,‘嗷呵嗷呵’的惨叫着,竟然很没种的转身就逃跑!

    至于其他驼鹿?熊大刚才冲上来的时候,它们已经跑掉一大半了。

    这也常见,除了母鹿和小鹿,驼鹿一般都是独居动物,团结这种天性,从没有刻进它们的血脉。

    大驼鹿逃跑,菠萝凶悍的追在后面,熊大拔脚也追,可是追出去一会跑不动跟不上,就怏怏不乐的垂着头跑回来了,虎子和豹子则继续跟进。

    秦时鸥一看这小家伙们是打急眼了,他也顿时急眼了,那大驼鹿好歹五六百公斤的家伙,破船还有三斤铁、瘦死的驼鹿比狗大,进入丛林深处打起来,未必是谁沾光。

    他赶紧追上去,口中吼着‘回来、回来’,结果他的速度比狂飙时候的熊大还要慢,等他追进小树林,驼鹿和狗都没有踪影了。

    “这******,真是gou娘养的啊。”秦时鸥恨恨的骂了一句。

    驼鹿仓皇逃跑,庞大的身躯在树林里冲出了一条路,伯德带路,一行人就跟着去找,走出一两公里远,虎子和豹子摇头摆尾的出现了,豹子嘴里竟然还叼着一只雪靴兔。

    跑到秦时鸥跟前,豹子摇晃着尾巴洋洋得意抬起头,嘴里含着雪靴兔那血葫芦一样的脖子想要邀功。

    秦时鸥恨不得给它一巴掌,不过手掌最后还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拍了拍它的脑袋之后批评道:“以后必须得有组织有纪律知道不?听到老爹的呼喊再敢跑,下次就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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