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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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渔场-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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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别的事,秦时鸥就开车往后走,结果到了镇子口,一辆警车突然冲了出来,对着他就叫道:“前面的车请停靠在马路右侧,接受检查。”(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112。山霸王来了(再度感谢星河兄弟给予的支持,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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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保罗等人上山,就是来打枪的,他们打听过坎巴尔山空旷无人,知道可以随便开枪。

    这些人都不缺钱,没钱的也玩不了烧枪的游戏,子弹可不便宜,手枪还好,步枪拿在手里是有瘾的,开第一枪就想开第二枪,等你不想开枪的时候只有两个原因,一,身体受不了后坐力,二,没子弹了。

    秦时鸥学着电影里的悍匪使劲一拉AK…47的枪机,‘嘎巴’一声脆响,子弹上膛,这是AK…47的标志。

    背靠一个大树,瞄准前面空旷绝不可能出现人的地方,他就扣动了扳机。

    ‘咔咔咔’,AK刺耳的声音响了起来,真的很不好听,但真的很让人热血沸腾。

    “嗨,别用连射,后坐力超大!”大胡子赶紧提醒,尼尔森笑着摆摆手,解释道:“我们BOSS天生神力。”

    其他人都看出秦时鸥是个菜鸟枪手,所以看他激动的打枪,就笑嘻嘻的围观,听了尼尔森的话他们都不置可否,不信秦时鸥这个身材不过分强壮的黄种人是大力士。

    AK…47广为人知的两个缺点就是后座力大和除了前三枪后面子弹容易飘,但是这枪在秦时鸥手里,却很稳,枪口有规律的跳动着,子弹轨道被控制的很好。

    一行人彼此对视,面面相觑,他们有点相信尼尔森的话了。

    一梭子子弹打完,秦时鸥好像三伏天喝了一瓶冰啤酒,将枪扛在肩膀上,喝道:“爽啊!”

    枪声惊起了周围的飞鸟,最显眼的是一群北美旅鸽,鸣叫着飞上天空,接着几只山齿鹑愣头愣脑的飞了起来。

    保罗装腔作势的抬起枪瞄了一下嘴里发出‘啪’的声音,他不会真的开枪,他们是来烧枪的,不是来杀戮的。

    给AK…47换了个弹匣,秦时鸥交还给大胡子,端着自己的AR…15开了两枪,AR…15声音很清脆,在山里的回音也响亮的多,惊起的鸟儿更多了。

    似乎是嫌他们烦,一只胖乎乎的小红鸟从林子里飞了出来,在他们头顶盘旋尖叫。

    秦时鸥抬头一看乐了:“嘿,伙计们,愤怒的小鸟啊!”

    这种鸟体长十六七公分,翼展二十多公分,肥肥胖胖,腹部是白色羽毛而其他地方除了黑色的脸蛋,都是鲜红色的羽毛,很像风靡世界的手游《愤怒小鸟》中的主角。

    小鸟挥舞翅膀飞着,它的脸蛋是黑色的,看上去更像是愤怒的样子。

    保罗笑道:“哈,这是北美红雀,多漂亮的小家伙,看来《愤怒的小鸟》就是从它身上取材的,你看它脾气多暴躁!”

    飞了几圈,这只北美红雀悻悻离开,大有老子干不过你但躲得了你的意思。

    沿着山路往上走,到了空旷的地方,一行人就停下找靶子练练枪,倒不在乎狩猎。

    山上有驯鹿和麋鹿,另外野鸡和野兔也不少,他们走到一条河流边上的时候,就看到一群鹿在河边饮水。

    加拿大的鹿群是很常见的,有时候能看到它们优哉游哉的过马路,因为没人捕杀,所以它们不怕人,当然,它们害怕惊扰,当枪声响起的时候,就一溜烟儿跑没了。

    秦时鸥看到这些肥噜噜的家伙,胃里酸水开始造反,问道:“咱们干一个中午烧着吃怎么样?”

    保罗摇摇头,道:“这一批不行,你看它们的鹿角,都没有六杈以上的,杀了只能吃肉,太浪费,等找到一头大公鹿再说。”

    时间已经是中午,找到了河流,那就安营扎寨准备吃饭。

    大胡子领着几个人用大鹅卵石搭建灶台,其他人去捡柴禾,秦时鸥则负责去河流里抓鱼。

    “你能行吗,秦?”一个名叫柴罗德的中年人笑着问道。

    秦时鸥眨眨眼,道:“来,我给你露一手,不用任何工具,我只用手指就能钓上鱼来,你信不?”

    柴罗德凑了过来,道:“虽然我不想较真,但我还真不信。”

    听了这话,秦时鸥就知道这柴罗德不是圣约翰斯本地人,起码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用手指钓鱼对老渔民来说简直SO…EAZY。

    当然,要看环境,在河里和湖里可以用手指钓鱼,海里就不行了。会被手指引上钩的都是肉食鱼,河鱼的话基本上是鲈鱼,要是海鱼,那什么大家伙都有,碰上鲨鱼可算你倒霉。

    秦时鸥沿着河流走了一会,他是用海神意识搜查河里的大口鲈鱼的位置。

    大口鲈鱼又叫加州鲈鱼,原产于加州河流中,后来因为肉质鲜美、长势快,被引到了各国,加拿大作为美国邻居,当然也有这种鱼。

    这种鱼是肉食性的,摄食性强,食量惊人,特别馋,饥饿的时候甚至会相互残杀,所以只要一条河里有这种鱼,那对钓鱼发烧友来说就是好事,因为钓它们很简单。

    坎巴尔山上人迹罕至,自然垂钓者也罕至,河里鱼资源丰富,没一会秦时鸥就发现在一个河滩处有十来条大大小小的鲈鱼生存着,便走了过去。

    他事前准备了一块牛肉,站在河边,用军刀切成细细小小的肉丝撒在水面上,肉丝慢慢的下降,他就蹲了下来,将拇指上抹了些牛肉上的血水,放在水面上轻微抖动了起来。

    本来秦时鸥打算,如果这些鲈鱼不上钩,他就用海神意识控制一个倒霉的上来玩愿者上钩的把戏,不是好面子,而是没时间浪费。

    结果牛肉丝对这些鲈鱼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它们吃到之后就被引到了秦时鸥的位置。

    看到他的大拇指在水里抖动,以为是条大虫子,一条足足有三十多公分长的大鲈鱼火急火燎的冲了上来,张嘴就咬!

    这个时候就是手指钓鱼的关键时刻,反应必须得快、爆发力必须得强、手指力量必须得大,否则一失手就抓不到鱼了。

    所幸,秦时鸥这些要素都具备,那大口鲈鱼刚张开嘴巴咬上手指,不等它合嘴,秦时鸥手指闪电般闭合捏住了它的下颚,直接提起来扔在了河滩上。

    “我的耶稣爷爷啊!”柴罗德眼睛都鼓出来了,“我用鱼竿都钓不到鱼,你用手指竟然真的能钓鱼?这太了不起了。”

    那些在圣约翰斯土生土长的枪友笑了起来,保罗点头道:“确实是很厉害的本领,我见过有人能用手指钓鱼,但没人能这么快、这么利索的钓上鱼来。”

    其他人想想确实如此,纷纷对秦时鸥竖大拇指,大胡子很慷慨的把AK递给他,让他再来一梭子。

    秦时鸥让尼尔森收拾鲈鱼,他接过AK往河对面的林子里扫视了一圈,扫到半路眼光一下子凝固了,沉声道:“伙计们,正主儿上门了!”

    几人纷纷提起自己手里的枪,顺着秦时鸥的枪口看去,这时候,一头体毛暗黑的大家伙摇摇晃晃的从山林里走了出来,直接走到河边,低下头‘咕咚咕咚’的开始喝水。

    这家伙体长得有两米,四条腿又长又粗,鼻吻尖长,嘴巴两边长着棕黄色利齿,浑身上下都是褐色鬃毛,眼睛如铜铃大小,凶光四溢!

    毫无疑问,这是一头大野猪!(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113。烧枪(有条件的朋友,支持一下,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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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野猪的视力似乎不太好,它走出林子后没去看对岸那些手持长枪的家伙,‘哼唧哼唧’的走到河边,低下头就开始大口喝水,露出一溜儿又厚又长的鬃毛。

    这是个好机会,猎杀野兽不是牛仔的对决,用不着打招呼,需要就快解决,保罗右手握拳摆了个姿势,众人安静下来,看他托起了手里的莫辛纳甘。

    坎巴尔山的泉水和雪水从山上往下淌,河流是逐渐变窄的,河水逐渐变得更湍急,然后汇聚于海洋中。

    尼尔森正好带众人到了这条河在半山腰的最宽处,河面接近六七米,而众人都穿着迷彩服,有没什么声音,野猪竟然一直没有察觉到几个死神在身边。

    秦时鸥举起了AK…47,尼尔森用手慢慢压下枪口,耳语道:“用莫辛纳甘,AK枪口震动的太厉害,即使能打死这猪,最后也打成烂肉了。”

    保罗半跪在地,右手扣着扳机,左手稳稳的拖着枪口,眼睛、准星和野猪头三点一线,看上去很有那么一番卖相。

    秦时鸥以为他会一枪从猪的眼睛射入上演电影中的剧情,结果,保罗一扣扳机,‘咣’的一声清脆巨响,子弹擦着野猪的脑袋射入了它的脖子!

    这一枪可不是致命的,野猪被枪击受痛嚎叫,这下子它可发现对岸的众人了。

    只见那野猪瞪起凶光四射的大眼,四条结实有力的腿往地上一刨就要从河里冲过来,两条棕黄的尖牙高高举起,仿佛两把刺刀!

    “****!”众人一起大骂,愤怒的野猪可不是好玩的,他们顾不得还想吃烤野猪肉,纷纷边后退边举起了枪。

    这时候,一道银光从河面上方一闪而过,那野猪刚跑了两步,矫健的步伐顿时踉跄了起来,歪歪扭扭在河里跑了七八步,一头扎在了河中央。

    在野猪头顶正上方,一支三棱利箭的尾羽剧烈抖动着,一米长的利箭,只剩下半米在外面,其他的都没入了野猪头顶!

    秦时鸥垂下弓吁了口气,众人震惊的看着他,随即大胡子尖叫一声:“哦,上帝,我的宝贝儿!”

    AK…47被秦时鸥随手扔在了河滩上,刚才千钧一发之际,他扔掉枪将背在身上的滑轮弓拿了下来,捞起一支箭就来了个百步穿杨。

    从扔枪到抓到弓再到抽出箭最后射出,他只用了不足两秒,众人都没有看清,现在一回想,顿时被他的爆发力震惊了。

    “奥利弗…奎恩?鹰眼?”保罗惊讶的问道。

    奎恩是绿箭侠,鹰眼的来头更大,复仇者联盟中的第一用箭高手,仅凭一支滑轮弓就能和诸英雄对抗。

    五六个人下河,喊着号子连拖带拽,好不容易才将这头肥壮的野猪给拖上了岸。

    有人去拔野猪额头的箭,奋力一拔竟然没有拔出来,这样一行人更惊讶了,秦时鸥刚才这一箭得多大的力量?

    利箭射穿了野猪的小脑和脑干,所以它最后无法维持平衡并且很快死掉。

    一个青年对保罗挑挑眉头,笑道:“队长,你的莫辛纳甘怎么这么逊?好在秦出箭快,要不然我们今天可吃不到野猪肉了。”

    保罗尴尬的笑道:“我明明瞄的很准啊,没想到竟然射偏了。”

    尼尔森有些无语,二十来米的距离,拿的是狙击版的二战四大名枪之一,竟然还能射偏?

    秦时鸥倒不觉得这有什么,他拍拍尼尔森的肩膀低声道:“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是特种部队的狙击手。”

    随后研究了一下,发现刚才那一枪不怪保罗枪法烂,这野猪身上的鬃毛远看是一根根的,近看才发现,因为它时常在枫树上蹭着挠痒痒,身上沾满了糖浆,这样平时它又是打滚又是钻丛林山涧,毛上积攒了厚厚的沙石之类,仿佛是穿着一层盔甲。

    野猪头上这东西更厚,保罗那枪是斜着打的,希望可以尽量在它脑袋中造成更大创伤。结果子弹没有穿进去,就像擦在钢盔上一样,给擦飞了,射进了野猪脖子里。

    不过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秦时鸥那一箭的力量是多大!

    射杀了野猪,中午的正餐就来了,可问题也来了,那就是野猪皮不好剥。

    野猪和所有野兽都不一样,它的猪皮和肉是粘连的,不像别的动物,剥皮只要隔开口撕下来就行。

    秦时鸥不管这些,他去收拾那条大口鲈鱼了,先杀掉放学、掏干净内脏,然后抹上由葱蒜姜捣黏后制成的佐料浆,放在烤架上开始翻烤。

    尼尔森主刀,其他人帮忙,他们卸了一条猪后腿,又费劲的割下了一溜鲜嫩的里脊肉,“猪腿切开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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