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明不南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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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明不南渡-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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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杰不怕伤病的跟着朱慈的前军随行,很显然是有个人目的的。“圣上……臣有句话,不知当讲否。”

    一上午的时间奔袭了接近七十里,这已经超越了正常行军两倍的速度,这种状态不可能保持很久,也只有目标极其接近眼前的时候,短时间内可以这样玩。

    目前距离沈阳还有三百里。

    即使如此,整个大军已经有些人困马乏,显然半天七十里的速度对于人马来说都是高强度的附和。

    一些马匹出现了蹄子充血的现象。

    即使是人手匹马的情况下,也还是有些勉强。

    中午在河边饮马休息,高杰突然对朱慈说道。

    虽然朱慈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常人勿进,但无数个日日夜夜,朱慈在军营和大家同吃同住,早已有了某种深厚的情谊。

    那便是朱慈远没有寻常皇帝那么难以触摸……上至将领下至小兵,都能切身体会到自己到底在为谁而战。

    每个将军都有每个将军的带兵之法,有人严厉,有人狡诈,亦有人只是把士兵当做工具,为了胜利不择手段。

    朱慈学的是吴起……至少他从小并不是养尊处优的长大,做到吴起这一点,并不困难。

    朱慈望着高杰,还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兴国公但说无妨。”

    “臣尝听人言……圣上可曾听说过本木泰。”

    本木泰?布木尔泰?

    朱慈笑了笑,摇了摇头。“未曾耳闻。”

 第一百七十六章 猥琐的歌谣

    啊……

    圣上竟然不知道?!

    圣上竟然不知道,这让高杰有些没有想到,不过想想也是,圣上那是何许人也。

    日理万姬的存在。

    又怎么会……和凡夫俗子一般的想法。

    没错,高杰虽然已经贵为国公,却仍然觉得自己是凡夫俗子。

    所谓的凡夫俗子,做事要遵循三光政策。

    看到金银财宝要双眼发光。

    看不爽的人要把他们杀光。

    看到漂亮女人要把她扒光。

    是为三光。

    还没出发之前,高杰就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这么一句话。

    平生不泽本木泰,叫做英雄也失败。

    不但他知道这句话,现在全军的将士恐怕没几个不知道的了。

    流言的传播,将本木泰塑造成了一个拥有绝世容颜的女子。

    是男人都喜欢美女,而听过上面那句话的人,其实都有一种冲动,那就是……即使睡不到本木泰,也想看一看本木泰是怎么样的美艳女人。

    不过人家既然叫本木泰,那就必然是鞑子女人,所以……这不是想见就见的。

    甚至于说,所谓的本木泰存不存在都是一个问题。

    然而随着皇卫骑兵营的将士逐步推进到了辽东,对于本木泰的传言也逐渐多了起来。

    大家都在打听本木泰到底是谁,在哪能看到?汉地里没人知道,鞑子总该知道吧。

    你还别说,还真让打听到了,那个叫做哈敏多的建奴狗,还真知道本木泰。

    哈敏多知道本木泰……实在不足为奇,那可是黄太吉的女人……至少名义上是黄太吉的女人。

    现在可是当今鞑清皇帝的老娘!

    案子结了。

    八卦的骑兵营的将士们很快又再次把这个事情传开了。

    谣言中的本木泰真的存在,就是鞑子的太后……草,真赤鸡。

    那目标就很明确了,既然是太后,那肯定就在沈阳没跑了。

    传遍了全军的谣言,给了所有人一个目标,那就是拿下沈阳,去看本木泰到底有多美?

    这也是下半身思考的高杰,哪怕不顾伤痛的也要跟着前军,抱着朱慈的大腿。

    他怕圣上太英勇,等到他跟着后军到了沈阳,梦中的本木泰就没他什么事了。

    “本木泰是何人?”朱慈仿佛不知道一般,问了起来。

    “回圣上,据说本木泰是鞑子太后,原名叫布木尔泰,美艳无比,国色天香。”

    “竟有此事……”朱慈瞪大了眼睛。“兴国公你见过?”

    “没……臣没见过……”高杰老脸一沉。“只是军中已有传诵,说什么平生不泽本木泰,叫做英雄也失败。”

    “以至于现在军中将士此刻恐怕都想着去沈阳,见一见鞑子的太后到底是何模样……”

    “是么?”朱慈仍然面无表情。“不会是兴国公想着把那本木泰纳为小妾吧。”

    “不!臣怎敢!”高杰仿佛被踩了尾巴一般,差点跳了起来,高杰也只是想想,虽然他很好色,经常在外面采花,但那也从来不敢往家里带!那是作死的节奏!

    更何况那是鞑子的太后……那要是真纳为小妾……这酸爽。

    “臣只是觉得,既然军中已有此传闻,不若圣上将本木泰许之有功之人,则必然士气大震!”

    “准了,谁第一个进了沈阳,准他和那个什么本木泰春宵一度。”

    朱慈没有任何犹豫的答应,对于这种提升士气的许诺毫不吝啬,对于大玉儿他是没啥想法的,掐指算来,大玉儿这个时候起码三十多了。

    和他现在嫩嫩的身体相比,那就是阿姨……或者说人妻。

    朱慈又不是曹总……非要和人妻过不去。

    朱慈的应允,让高杰十分的激动,干劲十足。

    而后传令全军,在荷尔蒙的刺激下,行军速度再次提升。

    时有歌谣……流传军间,在枯燥的行军中,将士们相互传唱。

    过蒙古,踏草原。

    汉家男儿凶名传。

    杀鞑子,灭北蛮。

    破了广宁把酒干。

    大凌河上大虎山。

    沈阳城高一丈三。

    大明日月当空照。

    掳来鞑后钻一钻。

    嘿嘿……掳来鞑后钻呀哪钻……钻……钻……

    此诗通俗易懂,脍炙人口,高杰念出来都觉得很爽,唱出来就更爽了,也不知道是哪个人才作出来的。

    总之在这一次强行军中。

    这个歌谣竟然传遍了全军。

    如此粗俗不堪的歌,朱慈自然颇为不屑,实在辱没了斯文。

    四月二十九。

    大军经过了一天半的强行军,竟是直接奔袭了二百多里。

    此刻距离沈阳已经不远了。

    只是……在过了辽河之后……却是突然出现了状况。

    迎面而来的是……一列军队。

    在绕过了一个山口后,突然出现在了面前。

    双方似乎都没有派出哨探。

    朱慈不派哨探,是因为大军行动太过迅猛,就是一股脑的挺进,根本没有条件派出哨探。

    硕塞不派哨探是因为……他完全没觉得会在这里出现敌情,当然本打算去支援广宁的硕塞,现在也没觉得遇到的是敌情。

    毕竟朱慈全军打着鞑清的旗号,穿着一身八旗甲胄。

    除了那个为首的人以外,皆是如此。

    但是先入为主的硕塞,暂时还是将其当做友军。

    “哪个部曲的?!”硕塞部的人朝着朱慈那边喊道。

    只是没有回信,毕竟说的满语。

    不过他们看到这伙人都是骑兵,第一印象有可能是蒙古八旗的人,然而……甲胄的样式又似乎是满八旗的人,等到仔细看了面貌,又特么的感觉是汉八旗的人。

    三不像啊。

    硕塞骑在马上有些疑惑。

    “圣上……怎么办。”高杰压低了声音问道。

    还能怎么办?朱慈也没想到会在抵达沈阳之前突然遭遇敌情。

    估摸着应该是派往广宁的援军,突然的遭遇,意味着不得不战,而无论胜负,这次奔袭恐怕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了。

    先不管这么多。

    干他丫的再说。

    想到此,朱慈向高杰做了手势。

    “上!”

    三千伪装成八旗军的的明军,在停顿了片刻后,开始加速。

    朝着硕塞的部曲而来。

    释放出来的杀气,几乎没有任何掩饰。

    硕塞完全没有准备,等到他有准备的时候,等到他看清那些八旗兵的真实面貌,并意识到是敌人时,已经晚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一箭射出大结局。

    总有人把鞑清的骑兵夸的神乎其神。

    实际上在每一次的战役中,发挥最大作用的是鞑清的重装步兵。

    绰号“三色杯”

    白,红,黑三色。

    这三种颜色,和他们的旗色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三种颜色代表着他们的等级和精锐程度。

    黑色……代表普通怪,人数占比五成。

    红色……代表稀有精英,人数占比四成。

    最为精锐的是白甲兵,也被称为拔牙啦。骷髅级别的,数量很少,只占一成,据说杀了会爆屠龙宝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硕塞带领的这群援兵,数量上有几千人,只那白色的拔牙啦,都有几百。

    不过朱慈胜在率先开团。

    占据了先手,有用没有先来一波输出,秒了adc再说。

    由于突袭迅速,没有给硕塞足够的反应时间,以至于鞑清最为优势的弓射阶段被直接跳过。

    强行转入白刃战。

    三千重甲步兵,被冲个七零八落,不得不各自为战。

    朱慈也上了,这是自从进入蒙古以来,少有的遭遇战,对手又是鞑清的精锐八旗,即使是掌握先机,也绝不能掉以轻心。

    以皇帝的身份,亲自冲锋砍人,最大程度的提升全军的战力。

    明军骑兵冲入敌阵,三色杯们惊慌失措,在第一轮的冲击下,八旗军的阵列已经完全散掉,根本无力组织抵抗。

    长枪与战刀在空中挥舞,鲜血与残肢,不断地迸溅各处。

    红黑步兵都很普通,只套了一层甲的他们,被裹挟着速度的长枪突刺,一波带走。

    或是贯穿他们的头颈,或是在他们身上捅上几个窟窿,砍他们倒没什么困难的。

    困难的是白甲拔牙啦。

    身套三层锁子甲的白甲重步兵,那身上硬的像龟壳一样。

    一个明军骑兵狠命的猛戳之下,竟然没能破防,那名白甲兵甚至伸出手来,握住了明军骑兵的长枪,硬是用蛮力将其拖下马。

    其他的明军将士想要救人,但同样,龟壳一般的甲胄让白甲兵免疫大部分伤害,长刀,长枪在其身上发出铿锵的声音,却难以更进一步。

    不知有谁喊了一句。“干他的脸!”

    明军们终于意识到了一点,砍他的甲是没鸟用的,只有他那外露的老脸才是最大的弱点。

    终于有人把又长又硬的长枪戳进了白甲兵的嘴里,终结掉了他的连杀。

    白甲兵实在是个硬骨头,亦是八旗的核心,即使是这种被冲散的阵型,也不是那么容易干死的。

    那强大的单兵作战能力,足以牵制住数名骑兵的围杀。

    这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出肉才是王道。

    朱慈亲自冲阵,亦是左右劈砍,夷狄之灾给他加了五成的暴击点。

    当朱慈把战刀劈到一名白甲兵的颈甲后,竟是依靠兵器的锐利,直接破防。

    颈部喷出了血柱子,让白甲兵捂着脖子跌跌撞撞,最后倒在了地上。

    连翻砍杀之下,朱慈这个并不强壮的皇帝,依靠着神装,竟也打出了2/0/9的战绩。

    硕塞的三千重步兵崩了,哪怕有着白甲兵在其中,也阻挡不住这种崩盘。

    实际上,朱慈和众明军遇到的抵抗只是一小股,其他的八旗兵在遭受突袭,并且阵型无法汇聚的情况下,便已经溃散。

    溃散的时候,又没有将领组织反攻,更加难以遏止溃败的趋势。

    硕塞眼看不妙,便带着一些骑着马的精锐白甲兵朝着沈阳逃窜。

    朱慈见到此,令大部清剿残兵,领着数百骑前去追击。

    实际上朱慈还有着幻想,那便是全歼遇到的这些建奴,那么他的变装奔袭沈阳的计划,还有戏。

    况且所谓的白甲兵实际上是作战重装步骑兵,他们配备了马,但却并非骑兵,厚重的锁子甲,给他们提供强大防御力的同时,亦是拖慢了他们的速度。

    在这追击的过程中,朱慈带领的明军轻骑兵,逐渐拉近和硕塞之间的距离。

    “妈的!不是说明军还在围攻广宁么?怎么出现在这里!”

    硕塞心里是骂骂咧咧的,真想草死济尔哈朗那老不死的,从沈阳受到明军攻打广宁的消息,到他整装出征援助广宁,这才两天的时间!

    他觉得他行动已经很迅速了!但此地距离沈阳连一百里都不到,在这里遇到明军,连想都不敢想!

    这怎么可能!

    然而现实让他不得不接受。

    广宁已经失守了?并且准备突袭沈阳了!

    或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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