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之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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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眼之咒-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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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莉莎的意思是明天早上就走,让我将手头的事情处理一下,到时她会在这个咖啡馆门口等我。

    我犹豫再三,给胖子打了个电话,推说有事要出门,说打听到一些专治长期昏迷的土方子,让他叫女朋友安小若过来照顾司马青莲几天。

    安小若是司马青莲同学,这点忙,应该不会不帮。

    然后我去银行把卡上所有的钱都领了出来,托那个笑起来很甜的刘护士转交给小若。

    完了想想不放心,要是自己不小心嗝屁了,我远在c市唯一的亲人老妈,给我收尸都没地方收去。回想了一下韩莉莎合同上出现的地点,找了张纸条,写上了“格尔木,那仁郭勒河谷”的字样,一并塞进信封。

    第二天早上,我捡了几件换洗的衣服,想了想,又翻箱倒柜找出了个二狗交给我的秦瞎子用过的罗盘,装了个包,早早来到咖啡馆前。

    韩莉莎和那个保镖开来了一辆陆虎,出了b市后,一路向西。

    第一站的目的是到市。从b市到市,全程1800公里。我们一口气开了1000多公里,在一个县城找了家酒店过夜。

    吃过晚饭,我心里闷得慌。也许是怀着被挟迫的耻辱感,也许是长久的压抑需要得到释放。又也许,伙伴之间的生离死别、兄弟之间的误会隔阂,使我的情绪十分沮丧。

    在一间小酒吧中,我喝得烂醉如泥,并且前所未有地和几个素不相识的家伙狠狠干了一架。

    最后,被揍得满脸青紫的我躺在马路上,呵呵傻笑。

    我觉得最近几个月中,生活在同我开玩笑。自从我找到了黄金甲虫,拒绝了教授让我参加秘密研究的要求,我感觉我被这个世界给扫地出门了。

    除胖子因为觉得好玩参与进来,其他人都躲我远远的,避我唯恐不及。就是胖子,他离开我去当兵,背后的原因我也清楚。除了家人反对外,小若的老爸听说风声,给他打过电话,态度很明确,要么找正经工作,要么歇菜。谁家的女儿会嫁个盗墓贼?靠,我都不知道胖子已经和小若发展到这一步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但是我无论走到哪里,总感觉人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特别是教授,跟本就不再管我。他不管我,意味着学校也不管我了……

    然而,湘楚的这一次败走麦城,这该死的世界又一把把我拉了回来——逼着我面对死亡、伤病、反目、威胁、金钱……逼着我面对一切原本并不需要由我来面对的、具有人命关天严重后果的责任!

    在异乡陌生的小城,我手里捏着那块鬼眼玉佩,冲着漆黑的夜空狂喊:“我特么不干了还不成吗?我特么不想找什么秘密,我老爸死了,他死了!让所有的秘密都见鬼去吧!我就想好好找个工作,然后结婚养家生孩子,我就特么这点要求,不行吗?”

    第二天,韩莉莎他们在马路上找到了我,当时我正躺在离酒店不远的人行道上呼呼大睡。

    这种窝囊的状态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让人瞧不起。从司机在反光镜里时不时象瞄一堆垃圾一样地瞄我,我就深切地感受到这个情况了。当然,还有韩莉莎那看似邻家大姐的温柔、实则内心嫌恶、冷漠无情的眼神。

    好吧,我们是签过合约的,既然你们觉得我还有用,我特么就这么任性了,你们能把我怎么着吧!

    橡皮山位于日月山和格尔木之间,当年文成公主入藏,走的就是这条路。这里是我国季风区与非季风区的分界线,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的叠合区,也是划分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分界地点,平均海拔4000米左右,藏语叫“尼玛达哇”,是太阳和月亮照耀眷顾之地的意思。

    离日月山越远,大地也越荒芜,千里戈壁,一望无际,肃杀之气迎面而来。(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地狱之门第四章沙漠野狼

    (全本小说网,。)

    在c市呆了两天,和一支12人的队伍会合后,组成了4辆越野车的车队,一路浩浩荡荡往藏边驶去。韩莉莎坚持不再住旅店,专门捡荒僻无人之地露营。这当然不是由于需要大清早满大街找我这个原因。显然,这些人的身上或者装备之中,有不可露白的“料”,多半是枪械之类。

    我离着这女人远远的,在火堆旁坐了下来。摸出烟来点了一支。尼古丁随着清冷的空气进入肺中,又缓缓被吐出来,一阵晕眩感从脑中升起,香烟带来的麻醉让我的心情格外郁闷。

    韩莉莎显然不准备放过我独自在星光下享受孤单的乐趣,以女人特有的八卦问道:“帅哥,能说说,你女朋友是怎么受的伤?”

    我嘴角抽搐了一下,这女人是故意的吧?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我声音干涩地说:“你们不是调查过我么?你这是想嘲笑我还是怎么滴?”

    韩莉莎说:“切,谁调查的那么细啊?就是冲着你是秦金生一系这茬。不过我看你的样子,也就是个怂包。”

    我一下子暴了:“我特么还就是个怂包了,有种你别拿我的朋友来威胁我!”

    韩莉莎瞥了我一眼,说:“杜枫,就你这样儿,我还不值得拿你朋友威胁你呢。什么江西派,脓包派吧?”

    我扔掉烟头,向着这女人直蹦过去,计划下一刻就掐死她。

    韩莉莎飞起一脚,直接把我撂到地上,用脚踩着我的脸说:“告诉你,杜枫,我早看你不顺眼了,一天到晚象个瘟鸡似的,你给我精神点。要不是你还有点用处,我特么早把你扔山沟里了!还标榜什么江西派?姑奶奶我还是黄金家族之后呢。”

    我给她一脚给踹得脑子清醒了点,愣了愣,心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好男也不跟女斗,我说:“放开我。”

    韩莉莎伸手拍拍我的脸,放开了脚。

    她的脚一放开,我冲着她就是一个野牛撞。这女人没防备,一个趔趄,仰面往地上倒去。靠,小爷我虽然是个怂包,今天也要叫你摔个好的!

    好个韩莉莎,就要倒地的一刹那,她一个铁板桥,膝盖一弯,居然生生地弹了起来。

    我乘她没站稳,连人向她再次扑了过去。

    韩莉莎叱道:“杜枫,你抽什么风?就凭你这点蛮力,也想跟我斗?”

    我扭着她的肩膀,咬牙切齿地说:“你丫就是个粽子,小爷我今天也要把你咬下块肉来。”

    突然,我胸腹间一阵剧痛,然后慢慢软倒在地,手脚无力,一动也动不了了。

    韩莉莎喘了口气,嘴里骂了声“疯子”,坐那儿盯着我看。

    我身子不能动,只拿眼睛瞪着她,毫不示弱。

    这女人忽然笑了笑,说:“不错嘛,这才有点血性的样儿。”

    我的气也泄了。都这样了,不泄也得泄。我气喘吁吁地说:“你会点穴?”

    韩莉莎娇笑道:“这不是点穴,这是封住气血流通,蒙古武士就是这样对付不听话的畜生的。”

    好吧,我是畜生。不过早晚得把你这个武士摔一跟头。

    我说:“你是蒙古族人?黄金家族不是姓孛儿只斤嘛,你怎么姓韩?”

    韩莉莎挑了挑眉毛,说:“谁告诉你我姓韩了?你们汉人真是自以为是。此汗非汉人姓氏韩信的韩,在阿尔泰语系中,汗是部落成员对首领的尊称,最早出现于3世纪鲜卑部落,鲜卑语称可寒。可怜你们没文化,满洲人没落的时候,给登记成了这样,你以为我愿意啊?”

    额,我们没文化?好吧,你祖宗要是识字,也不会汗韩不分吧?再说那个什么汗,也不会直接用来当姓氏吧?也不嫌招摇。

    我说:“我的本事你都见到了,我没你想的那么有利用价值。”

    “杜枫,我们要的,不是你的身手,而是你的人。江西派传承了几百年了,守着一个什么样的秘密,你应该比我清楚。要解开这个秘密,少了你可不行。”

    要我的人?都说了我没利用价值嘛?我有点搞不懂。对了,她要的,多半是我的玉佩吧?

    我说:“我能问一下,你们去那棱格勒峡谷干什么?那地方和玉佩到底有什么关系?”

    韩莉莎弯腰从我口袋里摸出香烟,侧着头,拿起根燃烧的木柴点着了火,说:“我说过了,到应该告诉你的时候,你自然就会知道。”

    靠,这么拽?我也懒得再问,小爷我还没兴趣知道呢。就冲你们做事不择手段的,反正不是干什么好事!

    三月的戈壁滩,远山残雪未融,近处寸草不生,风吹过来,挟裹着漫天的黄沙,连眼睛都睁不开来。此时已近午夜,气温低至零下20度,如果没有篝火,我们俩早就没了说话的闲情逸致。

    即使她长得不错,秀色可餐,我却给她揍得凄惨,没了再谈下去的欲望。

    好不容易手脚恢复过来,我硬撑着站起身,拍拍屁股,回头往自己的帐篷走去。无意间,我瞥了一眼夜色下的戈壁,然而就是这一眼,让我猛然间呆了一呆。

    十几步开外,两点绿幽幽的反光,让我栗然而惊。自从看到过噬月祖虫之类的东西后,我对于绿色的光芒比较敏感,恍惚之间,怀疑又一次身处异度空间。

    然而随即便反应过来,这里可是戈壁滩,再多的虫子,也会被风给吹没了。这两点幽光,绝对不是荧火虫,而是动物的眼睛。

    韩莉莎也在那边站了起来,低声说:“是沙漠野狼!”

    他大爷的,刚刚离开人烟之地,才进入戈壁,好死不死的就碰上野狼了。我很清楚,生活在戈壁滩上的野狼,体形小,耐力强,能忍受长期的饥饿和干渴,可以适应食物匮乏的严酷环境,但也因此而更加凶残。这此动物通常以狼群的形式出现,在戈壁和沙漠边缘地区活动,捕食能够找到的所有动物,自然也包括人类。

    “get up hurry up(快起来)!”韩莉莎用英文喊道,神情中没有紧张,反而有点兴奋。(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地狱之门第五章美女与野兽

    (全本小说网,。)

    这女人就是个疯子!她既然知道这东西叫沙漠野狼,当然不会不了解它们成群结队的习性。这些东西可不好惹,一不小心,就能让我们这支临时队伍产生折损。

    我对她莫名其妙的兴奋有些看不下去,出声建议说:“那个,我们其实没必要跟野狼耗,让所有人都上车,等天一亮,它们就会散去。”

    韩莉莎从裤腿上拨出一把弯刀,眼睛里冒出了一股凶狠的光焰,隔着火堆同那头打前站探路的野狼对视。

    额,我忘了她是草原雌鹰了,黄金家族之后,血液里流淌着崇尚战斗的血脉。好吧,算我没说,还是躲一边看热闹为妙。

    帐篷里的家伙们有了反应,出来了5个。等看清楚情况,其中两个黄种人往汽车那边跑,看样子是要去取武器。

    汽车离这儿不远,但是火光却照不到那儿。野狼怕的不是人,而是点燃的篝火。黑暗中,那两名跑过去取武器的人前面,又出现了三对绿光。

    最好的躲避机会,已经丧失掉了,我们被野狼包围了。

    剩下的三个西方人有些混乱,用英语相互之间嚷嚷,显然为没有做好充分应对的准备有点懊恼。由于距离公路比较近,加上狼群日益罕见,入夜之后,也没有进入到警戒的状态,碰到这种情况,只能说是个意外。

    等赶着去拿武器的两个人身体开始移动,野狼也动了。三头狼同时盯着其中一个小个子发难。中间一头野狼猛地窜起,当胸向小个子扑去,另外两头则从旁边绕过去,拦住了小个子的退路,一下子就形成了合围之势,相互之间配合娴熟,显然攻守有度。

    小个子看似很弱,实则身法灵动。就见他临危不乱,身影倏地倒地,避开了前面那头狼的利爪。他不退反进,几个翻滚间,便脱出了三头恶狼矩角阵势的包围,飞步冲到了越野车旁边。

    野狼一击失利,一齐隐没到了黑暗当中,掩藏身形,伺机再动。

    这边与韩莉莎对持的狼仰天长啸了一声,仿佛是在发出信号召唤同伴。便在这时,韩莉莎的身形如脱兔般的直接跃过火堆,手里的弯刀犹如一道电弧,毫无阻碍地掠过那头还抬着头的狼。

    长啸声嘎然而止,那头狼四肢用力向上跳了一跳,然后一头栽倒,身体不住抽搐,咽喉处鲜血汩汩地冒了出来。那双凶狠的狼眼幽光闪烁,仍然盯着韩莉莎,仿佛不信面前这个弱小的人类,能够如此轻易地解决自己。

    韩莉莎手持弯刀,放到嘴边舔了一舔上面的血迹,眼里升起一种野兽嗜血般的疯狂。

    我不寒而栗,心里突然想到一个词:美女与野兽。看来同行的这些人,全都不是易与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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