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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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98-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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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公司那边暂时还离不开人,而且我也有一些其他的事情,所以想过段时间再回去。”,陆维解释道。   
    “哦,早听说你开了个公司,呵呵,年青人早锻炼锻炼是好事,但主要精力还是要放在音乐上面啊,以你的才华,将来走专业道路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要分清主次,知道吗?”,高老师认真地说道。   
    “我知道,高老师,您放心吧,钢琴和声乐这两块儿,我肯定不会丢下的,您看声乐小组活动我不是一次也没落下吗?”,陆维笑道。   
    “呵呵,那倒是,对了,给你介绍一下啊,这是我的学生曹丽华,现在在天津音乐学校读声乐专业,这次放假回来准备参加一个省里的赈灾演出,特地过来跟我补补课,有机会你们俩个可以认识一下,多多切磋一下声乐方面的知识。”,高老师介绍道。   
    “你好,我叫陆维,很高兴认识你。”,陆维大方地伸出了手。   
    “我也是,你的钢琴弹得真的很棒。”,曹丽华落落大方地和陆维握了握手。这是一个长得很大气的女孩子,一张精致的鹅蛋脸上,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十分漂亮,鼻子很挺,看上去十分有个性,整个人看上去也很有艺术气质。   
    “过奖了,对了,你要参加的是什么晚会啊,演出曲目是什么?”,陆维问道。   
    “恩,是省里的心连心文艺汇演,曲目还没定呢,初步定的是《我爱你中国》”   
    “哦”,陆维答应了一声。   
    “对了,丽华,你在这儿练一遍,顺便让陆维听听,看看感觉如何,别看陆维现在不是专业的音乐生,他的美声底子可是很厚的。”,高老师说道。   
    “好啊。”,曹丽华爽快地答应了,随即向钢琴边走去。   
    高老师坐到钢琴前,弹奏起了前奏。   
    一段华丽的钢琴引子过后,曹丽华扶着钢琴唱了起来:   
    “百灵鸟从蓝天飞过,我爱你,中国……”   
    声音一出来,陆维就不禁点了点头,不愧是专业的音乐院校的学生,曹丽华的演唱无论在音色、气息控制和感情上,都达到了一个十分不错的程度,虽然这首歌是一首大作品,个别的高音部分控制得还稍显僵硬,但整体的把握还是相当不错的。如果拿曹丽华和昌师的声乐小组相比,很显然水平高了不只是一个档次。   
    一曲唱罢,陆维马上鼓起了掌,说道:“不错不错,我感觉唱得很好了高老师。”   
    “陆维,真的?”,曹丽华高兴地问道。   
    “恩,确实是很不错,如果高音的地方气息能够再有弹性一点会更完美。”,陆维由衷地说道。   
    “是啊,我也感觉最后一个re唱得有些吃力,这已经是我平时练声的极限了。”,曹丽华笑道,对陆维指出自己的问题丝毫不以为意。   
    “演出的时候最好降半个音,这样更加有把握一些”,陆维建议道。   
    “降调就不好听了,歌曲用原调唱是最舒服的状态,降调会破坏歌曲的感觉。”,高老师坐在钢琴前说道。   
    “对了,这是为抗洪举行的赈灾晚会吧。”,陆维当然知道98年的特大洪水,这时候举行的赈灾晚会只能有这一个目的。   
    “是啊”,曹丽华说道。   
    “其实不一定要唱这首作品的,虽然这首作品的立意不错,但放在这样的晚会上与主题并不是特别的切合。”,陆维说出了自己心里的想法。   
    “那倒是,不过我已经选了好几首歌了,除了这首歌还比较切合外,其他的更不贴边。”,曹丽华苦恼地道,这首曲子自己把握起来确实有点难度。   
    “对了,刚好前两天我也创作了一首抗洪的作品,不然你试试?”,陆维笑道。   
    “又是你自己写的?还是关于抗洪的?”,高老师惊奇地问道,自己这个学生写流行歌曲能写到出唱片,而且销量还不错,自己已经很惊讶了,虽然自己作为美声教师并不赞同自己的学生去创作流行的东西,但不得不说陆维的作品写的确实具有一定的水平。此刻看到陆维居然又有新作品,而且居然不是流行歌曲,高老师再次惊讶起来。   
    “你们等一会儿啊。”,陆维说着,找了支粉笔,快速地在黑板上写起了谱子。   
    陆维写谱子有个习惯,就是先写谙,再写歌词,最后写名字。所以当陆维开始写时,高老师和曹丽华只是先看到了谱,习惯性地跟着哼了几句,觉得旋律十分好听,不禁对这首歌的内容更加感兴趣起来。   
    “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却知道你为了谁……”,随着一句句歌词被填上,两个人的眼睛越来越亮,旋律优美动听,歌词又这样真挚动情,整首作品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对人民子弟兵的深深爱戴,浓浓的军民鱼水情贯穿始终,真是一首不可多得的佳作。   
    陆维最后在正中间写上了歌名《为了谁》,随后脸不红心不跳地在一边标上了“词、曲:陆维”,反正这首歌孟庆云还没开始创作,谁写都是写,就让这部作品早些问世吧。   
    “高老师,我给您唱一遍,您听听怎么样。”,陆维说着,向钢琴走了过去,高老师笑着起身把钢琴让给了陆维。   
    熟练地弹了一段前奏,陆维深情地唱了起来。   
    九八年的大洪水,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在抗洪斗争中,无数人民子弟兵用生命和鲜血铺就了一条条血肉长城,取得了一场又一场抗洪的重大胜利,然而,也有许多鲜活的生命,在这场抗洪抢险的斗争中永远地消失在了滚滚波涛之中。想到这些最可爱的人,陆维的胸中充溢着一种深深的感动,在钢琴如水的伴奏下,陆维每一句演唱都倾注了自己对那些抗洪英雄和烈士们的感激和怀念,那真挚的情感深深地感染了一旁的高老师和曹丽华。   
    “你是谁?为了谁,我的战友你何时回!你是谁?为了谁?我的兄弟姐妹不流泪。谁最美,谁最累,我的乡亲,我的战友,我的兄弟姐妹!”,当陆维饱含深情地唱出这段歌词时,高老师和曹丽华被深深地打动了,眼角不觉流出了激动的泪水。   
    一曲唱罢,陆维的胸中也是激动万分,而高老师和曹丽华,则已经边流泪,边用力地鼓起了掌。   
    “陆维,这首歌写得太好了!”,高老师摘下了眼睛,擦拭下一下眼角的泪水,由衷地说道。   
    “陆维,这真是你自己写的?太棒的,我能在晚会上唱这首歌吗?”,曹丽华激动地说道。   
    “当然可以。”,陆维笑着说道。   
    “真没想到,陆维,除了流行歌曲外,你还能创作出这么优秀的艺术作品来,真是太好了。丽华,我看你也别独唱了,干脆你们两个来一个合唱吧,效果肯定好。”   
    “这个不好吧,高老师,毕竟是丽华的演出,还是由她一个人唱好了。”,陆维说道。   
    “陆维,我想和你一起唱这首歌,说真的,听了你唱的之后,我都没什么信心了,你唱得实在是太好了,高老师说得对,这首歌两个人唱的效果是最好的,我可以去找晚会的导演,我相信只要他听了这个作品后,一定会同意的。”,曹丽华真诚地看着陆维道。   
    “这个,晚会什么时候开始啊。”,陆维问道。   
    “还有一个星期。”,曹丽华说完,热切地看着陆维,生怕他不答应。   
    “好吧,如果导演同意,我就去,为抗洪救灾出一份力,是应该的。”,陆维对着曹丽华说道。   
    “太好啦!”,曹丽华高兴地说道。   
    和高老师和曹丽华又聊了会儿,看看已经快9点了,陆维和他们打了声招呼,走出了音乐楼。   
    回到起点网络,那几个人还在电脑前奋战呢,看到陆维回来只是随便打了声招呼。陆维径直来到二楼,康晓凌已经在自己那间卧室睡了,这段时间,学校的宿舍已经锁上了,康晓凌便霸占了陆维的宿舍,陆维只好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又搭了张床,和贾明挤在一起,好在这家伙晚上一般都要工作到12点以后,倒不影响陆维入睡。   
    第二天早上,简单地收拾了几样行李后,陆维和康晓凌一起登上了去上海的列车。   
正文 第九十九章 小小意外   
    经过了二十多个小时的车程,陆维和康晓凌终于抵达了上海这座国际大都会。   
    下了车,已经是晚上7点多钟了,康晓凌一出车站,就迫不及待地伸了个懒腰,夸张地喊道:“天啊,累死我了,从来没坐过这么久的车,我浑身都快生锈啦。”   
    陆维也好不到哪儿去,虽然两个人订的都是卧铺,但在火车上晚上只能和着衣服睡一小会儿,而陆维从小睡觉的习惯就是裸睡,让他穿着衣服睡一晚上,简直是对他最大的折磨。   
    此刻看到康晓凌那样,受到感染的陆维也夸张地简单的行李扔到地上,扭了扭脖子和腰。   
    正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飞快地拣起陆维放在地上的包,随后迅速地向人流中跑去。   
    “抢劫!”,康晓凌惊呼道。   
    陆维迅速反应了过来,朝着那个已经跑出十多米远的身影拔腿追了上去。   
    自从练习过长生决之后,陆维从来没有刻意注意自己身体的变化。此时情急之下全速奔跑,经过强肌之境淬炼的身体顿时爆发出惊人的潜能,舒适的李宁跑步鞋脚下生风,带起一片目炫的白影,连陆维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一丝真气开始自如地按照平时练功的路线游走。   
    极速奔跑的陆维丝毫没有注意自己惊人的速度,只想快速地追上前面那个抢包的男子,精神高度集中之下,陆维眼里那个奔跑的身影和身旁的其他旅客都变得慢了下来,仿佛电影的慢镜头一般。   
    十多米的距离,仿佛几个呼吸间就被拉近了,那个抢包的看到速度惊人的陆维,吓得魂飞天外,暗道怎么会有跑得这么快的怪物,偶李二好歹也算这片儿上有名的飞毛腿,今天居然跑不过一个小赤佬?李二想着,一咬牙,脚底下又加了把劲儿,可他仍然绝望地看到陆维与自己的距离越拉越近。   
    眼看离抢包的男的只有二米不到的距离了,陆维低喝了一声,飞奔中左腿在地上用力一蹬,整个人飞身而起,右腿闪电般狠狠地踹在了那人的后背上。   
    李二正跑着,突然感到后背突然传来一阵巨大的力量,仿佛被火车狠狠地撞到一样,整个人顿时飞了起来,足足在空中“滑翔”了五、六米,才重重地以标准的狗吃屎的姿势摔在了地上。   
    “啊~~”,与坚硬冰冷的水泥地以高速亲密接触的李二,发出了一声不似人类的嚎叫,听得车站外看热闹的路人都变了脸色,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见抢包的已经被自己制服,陆维走过去,拣回被甩出十多米的包,拍了拍土背到了身上,一脸嘲讽地看着这个爬在地上呻吟的家伙。   
    从包被抢到这个抢包的男子爬到地上,一共不到十秒钟的时间,所有目睹这一幕的旅客都一脸吃惊地看着这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子,心里暗道:“跑得好快啊这人。”   
    当看到陆维一脚将抢包的男子踹翻在地时,不少人都大声叫起好来。   
    人群里,一个一身运动装,四方脸,戴着墨镜的中年男子看着陆维,脸上露出了好奇的神色。   
    过了二十多秒钟,在车站附近巡逻的警察才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几个人一拥而上,迅速将手铐铐在了仍然爬在地上哼哼的男子身上。   
    这几个警察也是早就发现了抢包的情况,只是由于这个人选的路线实在是太巧妙,几个警察最近的离这里都有四、五十米,逃跑的时候选的路线又是人多的地方,追起来自然不容易。   
    将抢包的瘦小男子翻过身来,一个警察气愤地说道:“李二,又是你!好啊,刚出来不到半个月竟然还敢做案,你小子胆子也太大了吧。”,随后看着满脸鲜血,疼得直哼哼的李二笑道:“这下碰到茬了吧,你小子这叫活该!”,说着站起身,对一边的陆维说道:“小兄弟,你跑得可真够快的,要不是你,这小子这次又跑了,你不知道,他可是个惯犯了。”   
    “呵呵,我只是着急抢回包,所以跑得快了一些。”,陆维正说着,康晓凌从后面急跑了过来。   
    “徒弟,没事吧!”,康晓凌一脸关切地说道。   
    “没事没事,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嘛,不过地上这位好像就有点事。”,陆维一脸嘲弄地看着那个叫李二的说道。   
    “好了,小同学先和我们到所里做个笔录吧。”,刚才说话那个警察对陆维笑着说道。   
    “好的,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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