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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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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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祇的部下们吃了大亏,挫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

    然而这世上并非好人都有好报的,恐惧之神的信徒们几年之后卷土重来,找了个机会,将商人全家老小连带着店铺的伙计们都杀了个干干净净。骑士之神教会勃然大怒,出动了两位传奇强者和数十位高阶牧师、骑士,花了大半年的时间,终于将那伙恐惧之神的信徒全都杀了。

    可凶手虽然死了,死者却没办法复活。这个世界的复活法术受到很大的限制,当初恐惧之神信徒们作案之后,就将每一位受害者的尸体都用邪恶的法术亵渎了,断绝了他们复活的可能。

    这件事情影响颇大,但谁也不知道,那位商人在遇到袭击那天的早上,心中突然升起了强烈的警兆,急急忙忙秘密造访了财富之神教会,将一笔巨款存了起来。

    恐惧之神的信徒们之所以要杀害他,一方面是为了报复,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掠夺财富。被袭击之后的商铺和宅邸一片混乱,几乎没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当时帮忙存款的那位主祭事后来拜访这位商人,正好遇到暴徒袭击,自己也战死了。于是大家都以为所有的钱财全都落入了暴徒们手中,没有谁想到去财富之神教会核对,就连财富之神教会自己,也没想到去世的主祭临死前还做了一笔大生意。

    于是这笔钱就成了死账,一直到三百多年之后财富女神清理账目,才发现它的存在。

    这位商人有一位远房亲戚,是一个冒险者。后来他的子孙混得不错,甚至于当上了贵族。现在已经是千泉王国的一位子爵。

    这位子爵是一位微弱神力的神祇“鲜花女神”的信徒,因为喜欢捐赠教会的缘故,深得教会和女神的青睐。当财富女神教会上门拜访,告知他祖上留下一笔巨款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要把这笔钱拿出来捐献给鲜花女神教会,推动教会建设。

    后来,他也真的这么做了。

    那笔钱数目着实惊人,甚至于震动了女神本人,祂特地降下化身,为这位虔诚的信徒赐福,并且许诺会长久保护他的家族。

    这件事可比“幸运的乞丐”影响大得多,不仅仅迅速就传遍了整个主位面大陆,也震动了诸神。

    谁也没想到,财富女神竟然会为了信用,不惜让跟祂关系并不好的鲜花女神获利!

    要知道,当年这位鲜花女神,可是参加了围攻前代财富之神的同盟,也曾经威逼曼妮斯在封神之时立下誓言,永远不谋求“控制财富”的。

    经过这些事情,财富女神教会的信用终于得到了肯定,“存款——转账”体系,也终于渐渐推广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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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2章

    辛迪加是一个强盗,他有时候当山贼,有时候当海盗,有时候做点走私,还有时候帮某些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大人物做一些不适宜被人知道的活计。

    他不在乎自己究竟干啥,只要能赚到钱,做什么都无所谓。

    私下里面,他称呼自己为“没本钱绅士”,前者暗喻他的身份,后者标榜他的做事风格。

    在同行们之中,他的确算是个颇有绅士风度的人物。每次“做买卖”的时候,只要对方愿意投降,哪怕上一刻还在厮杀,下一刻他也会约束部下放过对手。一开始部下们很不满,但随着名声渐渐传出去,愿意跟他们死战到底的人越来越少,甚至不止一次出现看到了他们的旗帜就主动送上买路钱的。

    对于那些愿意送上买路钱的,他也有个标准,只要这笔钱能够让兄弟们一起去大吃大喝一顿,那就不值得为更多的钱厮杀。因为他始终认为钱是赚不完的,但可靠的兄弟却不那么容易找到。

    于是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渐渐的成了蓝月亮王国和千泉王国之间边境地区最大的一伙,甚至于有人开始尊称他为“坐山王”。

    说实话,辛迪加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称号,他当年曾经有幸进入太古森林的古精灵神庙,得到过那位不死长者的点拨。当时那位长者告诫他,做人不可贪心,不可出风头,要闷声发大财。他深以为然,一直将其作为座右铭。

    他的理想是做一个籍籍无名的强盗,赚到足够的钱找机会洗白。然后做一个内地的小贵族,安安稳稳地渡过下半生,留下足够的子孙,将家族一代代传下去。等到很多很多年之后,后世子孙里面有热衷于研究祖先历史的,才从尘封记录的只言片语之中查出他当年的来历,吓得目瞪口呆……

    现在看来,这个理想多半是要泡汤了,他很忧郁。

    最近这段时间,他从一个过去合作过的老熟人那里得到消息,说未来强盗生意,尤其是大强盗们的生意将会比较难做,出货渠道将会成为生意至关重要的一环。这让他有点纳闷,不明白为什么。

    大多数的强盗都不喜欢抢劫货物,一则带着货物跑得慢,还会留下太多痕迹,很容易被追上或者找到;二则货物到手还要想办法销赃,销赃的时候往往一金币的东西买不到一银币,亏得厉害。

    相比之下,直接抢钱就方便多了,哪怕珍贵的宝石,也没有金钱来得可靠。

    当然,如果能够抢到一些珍贵的魔法道具,那又比抢钱合算多了。魔法道具容易出手,而且出手的时候往往不会被刻意压价,是最好不过的硬通货。

    辛迪加自然也不能免俗,一向以来,他收买路钱的时候,现钱都是按照货物价格三倍来算的——或者换个说法,给货不给钱的话,三倍的货才能抵得上一倍的钱。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一样宁可要钱而不要货,尽管他有不错的销赃渠道。

    比方说眼前这次。

    他带着十来个人,埋伏在山坡上刻意挖出来的凹地中,身上披着覆盖草皮的蓑衣,看起来就像是寻常草地。只要不用魔法,谁也别想发现他们。

    他所埋伏的地点挺宽敞,一点都不险峻,没有哪个施法者会发神经,在这种地方使用侦测魔法。

    为了这次的生意,他提前五天就做准备了,光是付出的人力物力,自我感觉就要值得上百枚金币。

    但这是值得的,据他所知,“龙尾巴”商行最近刚刚把一大批货物运送到布依城,却没有从城里买多少货物。这意味着他们要么带着大批现金,要么带着高价值的宝石或者魔法道具,无论哪一种,都值得他花一番心思,乃至于亲自出动。

    时间渐渐过去,日头渐渐偏西,但辛迪加和他的兄弟们却依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犹如变成了一堆堆长满杂草的土块一样。

    做大生意就要沉得住气,这次他带来的都是最可靠的老兄弟们,大家都明白这道理,也都能够沉得住气。

    距离天黑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两辆马车缓缓驶来。看马车上的标志,果然就是那群自称祖上捡到过巨龙的尾骨,并且将其作为吉祥物的土包子。

    一想到这个商行名字的来历,辛迪加就想笑。

    但他忍住了笑意,相反,他很严肃。

    龙尾巴商行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他们的祖上也是做没本钱买卖的,当年之所以能够发家致富,根本不是什么狗屁吉祥物带来的好运气,而是跟他一样做了若干死后要下地狱的生意。

    面对这样的对手,不严肃一些,不谨慎一些,那就真是找死了。

    马车不大,仔细看看的确也没什么货物。但他注意到,两辆马车的车夫气质都很沉稳,一看就知道有相当不错的实力。至于马车里面……后一辆马车是货车,押车的应该是个中级水平的战士,不足为惧,但前一辆马车上能隐约感觉到魔力的波动,只怕有厉害的法师坐镇,不可疏忽大意!

    眼看着马车就要路过,却不知道为什么,前面那辆马车的一匹马突然马失前蹄,整个儿朝着路边倒去,连带着整辆车都要倾覆,眼看着就要把车上的人摔得半死。

    这自然是辛迪加设计的陷阱,他在路上挖了一些小坑,不大,也就比马蹄大一点点,坑上用厚纸垫着,又覆盖浮土和杂草,看起来和普通的地面没什么区别。但只要驮马的蹄子踩进去,立刻就会被摔倒,连带着整个马车都要倒下。

    龙尾巴商行的人遭到袭击,顿时有些慌乱,前面一辆车里面走出了两个人,一个是个穿着火红色法袍的魔法师,另一个是穿着灰色软甲的游侠,而两个车夫和后车上那个战士也都拿出了武器,做好了迎战的准备。

    辛迪加点了点头,掀开草皮,孤身一人站了起来。

    他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拿出了一片旗帜,插在身边的地上。

    晚风中,旗帜展开,一只坐在山顶上的老虎正威风凛凛地俯视这山坡下的众人。

    “坐山王?!”那个游侠脸色一惊,却又笑了起来。

    “你这次来得可不是时候。”他笑着拿出了一张精致的圣徽,“我们商行这次的确赚到了不少钱,但却都被我存进了黄金冠冕(财富女神)的神殿,就算你杀了我们,也拿不到钱。”

    几个小时之后,在自己的秘密基地,辛迪加陷入了沉思。

    看来……世道变了。

    这个时代,已经不是适合没本钱绅士们的时代了。

    想到这里,他就下定了决心。

    从此,活跃于蓝月亮王国和千泉王国边境的著名大盗“坐山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几个月之后,金币联邦北部,多了一个叫做“托马斯”的小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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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3章

    不甚明亮的坑道里面,一群穿着厚重防护服,看起来犹如从科幻游戏里面走出来一般的工人们,正挥舞着镐和铲,努力地挖掘着。

    他们用铲子把泥土一块块挖出来,遇到石头就用镐,无论镐还是铲都是使用了“半附魔”技术的,挖掘泥土的时候十分省力,也就遇到石头的时候会辛苦一些,但终究还是能够解决。

    挖出来的泥土和碎石被分别铲到旁边的两辆板车上,每积了一车,就有人负责把车子推出去,沿着倾斜的坑道一路向上,推到出口处附近那个处理站,换一辆空车子回来。

    至于送到处理站的泥土或者碎石,会由在那里工作的见习魔法师发动魔法阵来净化,净化完了之后由别的工人接手送到地面,派上其它的用途。

    这工作挺辛苦的,一般人做不来。就算勉强做了,也会累得如同死狗一般,没几天就积出一身病来。这些挖掘工们一个个都是从拓荒者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原本身材就比较壮实,开工前还经过了半个月的培训和调理,顿顿有肉,现在一个个身体都处于巅峰状态,空手打架的话,刚入行的冒险者可能都打不过他们。

    而他们之中,有一个防护服颜色特别显眼的,是他们的队长。

    和那些壮汉们相比,这位队长要矮小一些,身材也没那么壮实的感觉。但他的工作效率反而比大家都高,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他使用工具比别人要灵活和巧妙一些,挖掘的姿势也更加合理,正是技术上的差距,产生了工作能力的差距。

    而且他在工作的同时,还能抽出精神来注意周围的情况。比方说看看用来支撑坑道顶部的那些木条够不够结实,比方说对照铅垂线看看挖掘的方向对不对,再比方说检查大家的防护服和工具,看看有没有什么隐患……

    总而言之,他既是工人,也是巡检,还是保姆,一个人做几个人的事情,偏偏都能够做得顺溜,虽然不敢说特别杰出,至少样样都能应付得过去。

    这就是能力!

    一开始的时候,壮汉们对于这个身材明显比他们小一圈的队长是很不服气的,尤其当他们得知这人其实也就是个矿工出身,既不是退休冒险者也不是落魄贵族,跟他们一样都是从南方落魄而来的拓荒者,无非也就比他们早来几年的时候。

    但一个多月下来,他们都服了。

    同样的时间里面,队长就是能够比他们做更多的工作,而且工作之余,队长还有空照顾这个照顾那个,工作完了还不像他们那么累。

    这是什么?这就是本事啊!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读书识字。这些工人们工作之前要签合同,都是他读着讲解的,那些不会签字只能盖个手印的,也是他一个个问了名字之后,在手印旁边签下名字的。

    这个世界的教育水平是很低的,纵然前些年出了一位以知识和教育为神职的神祇,面对平民大多连饭都吃不饱的情况,祂能够做到的事情也很有限。而这些拓荒者们在平民里面都是相对比较穷困的,别说读书识字,他们当中不少人甚至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

    对他们来说,“读书识字”这个技能,实在是太高端大气上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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