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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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4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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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他们退缩的话,那他们就不配当什么圣职者!

    看在到时候这些人可以帮他打硬仗的份上,达尔男爵没有跟虚空假面教会多计较,甚至于没有让那些贫民仆兵们去冒险送死。

    为了巨大的利润,些许小事就没必要计较了,做生意的人总要懂得大小取舍才行。

    当然,达尔男爵并不会把关键时刻的希望寄托在虚空假面教会的圣职者们身上,他真正最放心的,还是自己的亲卫队。

    由骑士、盗贼和法师组成的亲卫队。

    这支亲卫队中,光是中阶水平的高手就有四位。尤其那位专精防护法术的法师,和那位善于追踪潜行的盗贼,更是达尔男爵花费了许多钱财才请来的帮手。他们已经在达尔领居住了五六年,大家一直合作愉快,总的来说还是可信的。

    而另外两位中阶,便是达尔家族本身的人手,两位可靠的骑士。

    这两位骑士从三四代之前就从属于达尔家族,真是可靠到不能再可靠。其中一位还是男爵的远亲——那位骑士的母亲也姓达尔,和男爵有着同一位曾祖父。

    有了这样可靠的部下们,达尔男爵才敢于在这冰天雪地的时候出来扫荡野兽和魔物,为明年的安全打下伏笔。

    他手头上有一份地图,是那位盗贼今年一年总结出来的,大致上将达尔领的兽群和魔物都整理归纳了出来。这份地图上,最危险的是一个不久前迁徙过来的食人魔部落,而距离他们最近的,是一群地精。

    或者说,一个地精部落。

    “我们的第一个敌人,大概会是一群地精。”晚上宿营的时候,同样拥有达尔领野兽和魔物分布图,而且精确度远在达尔男爵那份之上的卡巴拉主祭将教友们集合了起来,展开那份地图,向大家介绍情况,“这些家伙大概有二百多,数量不少。其中有一个酋长,一个萨满,还有六个勇士和十五个射手。总的来说,并不容易对付。”

    单独的地精连比较健壮的农夫都打不过,就算有二百个无非也只是一群活靶子,只要三五个勇敢的士兵,一个冲锋杀死两三个,剩下的很容易就可以驱散。但是如果其中有了地精勇士,那么它们就会比较有勇气,能够承受一定的伤亡。而如果再有了酋长,它们甚至能够摆出一些像模像样的战阵来,做出一些笨拙但很有效果的配合,使得危险性大大提升。

    不仅如此,有了地精酋长,地精部落就会有分工,由此诞生出诸如地精猎手,地精射手之类的进阶型怪物。地精射手是冒险者们都很讨厌的敌人,这些使用短弓的家伙箭术很高明,一不小心就可能一箭射中你的要害。

    而最可怕的,还是地精萨满。它们本身的武力或许不高,却能够大大提升地精们群体作战的能力。

    “所以,明天的战斗中,我们的第一目标,就是酋长和萨满!”差不多是同一时间,卡巴拉主祭和达尔男爵,都作出了同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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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9章

    第二天天气并不好,阴沉沉的,北风很大,卷着细碎的雪花呼啦啦扫荡大地,吹在那些衣服不够厚实的人身上,简直就像是刀割一般。

    但这样的天气对于达尔领扫荡军来说却是好事,在这种天气里面,地精是没办法派出哨兵的——就算有酋长的带领,文明程度落后的地精也没办法给哨兵准备足以御寒的厚衣服,而没有厚衣服的话,这种天气出来放哨?用不了半个钟头,就冻得硬梆梆可以收尸了。

    即便地精酋长安排了哨兵,哨兵也只能龟缩在地洞里面,时不时钻出来稍稍看一下。在这种天气,警戒效果差不多约等于零,两三位有经验的斥候就能将它们全部解决。

    事实也的确如此,达尔男爵麾下那位中阶盗贼一大早就单独行动,然后大约中午的时候,他回来汇报说:“吃过午饭就可以行动,我已经确认了地精的两处哨所,到时候会预先把哨兵干掉。”

    对于这样的成果,达尔男爵并不惊讶,以那位盗贼的身手,做到这样的事实属寻常,做不到才反而奇怪。

    于是他就下令扫荡军暂时休息,吃点喝点,把体力和精神完全恢复过来之后,再循着那位盗贼已经标好的路线进军,一鼓作气剿灭那群地精。

    虚空假面教会的圣职者们位于扫荡军的前锋之后。在他们前面,是五十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和两位骑士。而在他们身后不远,就是差不多同样数量的射手。

    至于达尔男爵,他又在更加后面一些,正由剩下的五十位士兵以及骑士保护着,以确保安全。

    仆兵们自然是跟在最后的,那些地痞流氓们组成的民兵靠外,贫民们组成的纯仆兵靠内,总的来说,达尔男爵的确花了一些心思,尽可能避免人员损伤。

    对他来说,这或许只是为了防止折损军队的士气,但对于虚空假面教会的圣职者们来说,达尔男爵很好地履行了约定,所以他们也会好好履行约定。

    “唉,对手只是一些地精的话,实在称不上是什么大战啊!”一位圣武士有些索然无味地说,“我当年还是农夫的时候就杀过不少地精,这东西太容易对付,完全称不上是对手。”

    看他壮硕如熊的身材,以及那身足以将寻常人压倒在地的重甲,就知道他的力气有多大。这样一位壮汉,就算什么武技都不会,也能比较轻易地打败地精。更不要说他已经接近了中阶水平,像地精这种级别的敌人,只要不遇到酋长和萨满,哪怕是成群的地精勇士,在他面前也不堪一击。

    故事里面常常有英雄好汉以一敌百,甚至于横扫千军万夫莫敌,把敌人限定在普通地精层次的话,以一敌百倒也难不倒他。横扫千军什么的,同样能够努力尝试一下。唯一做不到的,大概就是万夫莫敌了。

    “别贫嘴,小心点。”卡拉巴祭司皱了皱眉,说,“还有,把面罩拉下。要是挨了迎面一箭的话,管你什么英雄好汉都顶不住。地精射手们常常把箭尖浸泡在屎尿里面,你不会想要迎面挨一支泡过地精屎的箭吧。”

    这个威胁的确强而有力,那位壮硕如熊的圣武士立刻闭嘴,拉下了面罩,将自己的脸部完全护住。

    过了一会儿,他又忍不住说:“这面罩什么都好,就是稍稍有点憋闷。”

    “面罩绝对不憋闷,是你自己身上有臭味。”卡巴拉祭司淡淡地说,“多洗澡就好。”

    “……怪不得,这几天我都没怎么洗澡!”

    “这几天大家都没洗澡。”年长的那位牧师笑着说,“冒险就是这样,有臭味什么的,忍忍就好。如果你需要的话,等打完这仗,要是我的魔力还有剩余,可以给你弄个‘魔法伎俩’来净化一下。多少有点效果。”

    “魔法伎俩”是一个入门级的法术,它可以做到一些超自然的事情,比方说稍稍提升或者降低周围的温度,稍稍让食物和饮水变得可口一些,让衣服变得干净一些……诸如此类。无论哪一种效果都并不明显,只能说聊胜于无。一般来说,它最主要的用途,是配合同样入门级的“幻惑术”来表演各种类似地球上的魔术手段,比方说枯枝开花、凭空出现各种颜色、光影或者音乐什么的。

    不过呢,这个法术如果能够更进一步,那就不得了——赫赫有名的高阶法术“万变术”正是它的进化,而再进一步,则是传奇法术之中威名远扬的“具现术”。如果还有条件最后进一步,那就是神祇的威能,超凡神力·改变现实。

    在法师里面,这个法术是基本功,几乎没有哪个法师不会的。但在圣职者里面,只有主修“智慧”或者“法术”领域的圣职者,才可以掌握这个法术。

    那位年迈的牧师,主修的领域力量之中,正好有“智慧”。

    所以只要他法力充足,的确能够给大家用一些“魔法伎俩”。尽管效果或许并不大,但怎么也比没有好。

    得到了他的许诺,壮硕的圣武士顿时高兴起来,用戴着铁手套的左手拍拍厚厚的胸甲,哈哈大笑着说:“那我就等着你的魔法了。哈哈,我真是受够这味道了!重甲什么都好,就是味道太难闻!”

    “你就少说两句吧。”另一位同样穿着重甲的圣武士叹道,“我本来还不觉得,现在被你说得越来越不舒服了!”

    大家哄笑起来,浑然没把即将到来的战斗当回事。

    老实说,这战斗也真没资格被他们当回事的。

    等他们抵达战场的时候,战斗已经打响。失去了哨兵的地精部落完全没注意到扫荡军的到来,一开始就吃了个亏,被当头落下的一轮箭雨打得晕头转向,压根没能组织起像样的阵势来。

    这就是文明落后的劣势了。要是兽人之类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族群,部落周围起码会有一圈城墙或者篱笆,怎么也不会被人这样轻轻松松地迎面就一阵乱箭。但地精可没这么高明,它们的部落只是一个个地洞或者草堆,只有“伟大的酋长”和“尊贵的萨满”才有帐篷——老实说,这种天气,帐篷或许还不如地洞呢。

    地洞防箭的效果不错,但草堆就完全没用了。而且扫荡军里面自然也有资深冒险者出身的老江湖,先来了一番怒吼,吓得地精们惊慌地从地洞或者草堆里面出来,然后才乱箭如雨,所以效果更好。

    仅仅第一波攻击,地精部落就乱成了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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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0章

    地精是一种很邪恶也很危险的生物,这种差不多属于入门层次的魔物个体实力不强,但如果说威胁性和破坏力,却稳稳当当地居于各种魔物里面前几位。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它强大的繁殖力,以及惊人的适应性。世界上几乎没什么地方是它们不能繁衍生息的,甚至于就连负能量弥漫的灰烬森林,只要稍稍靠近边缘一些的地方,都能看到它们的踪迹。

    而它们的繁殖力更是可怕,地精全年都可以怀孕,怀孕之后大约一个月就可以生育,一胎大约生四到六个。地精婴儿出生之后就可以正常进食各种东西,如果食物充足的话,大概三个月就能成长起来——换句话说,这东西四个月就可以长出实实在在的“一代人”,一年足够繁育三代。在魔物里面,除了史莱姆之外,几乎没有比它们繁殖更快的了。

    最惊人的是,如果食物足够的话,地精之中还会出现所谓的“育母”,也就是一种除了生育之外其它能力全都退化的怪异雌性。“育母”可以孤雌繁殖,大约二十天左右就能生一批,一批约摸十个。然后只要休息四五天,它就可以再生下一批,简直堪比蚁后之类。而它生下的小地精则会比普通的地精更加强壮,生长更快,自然也更加危险。

    有学者研究过,如果提供充足的食物,一对地精可以在一年之后繁衍到二百多只,简直丧心病狂。更加丧心病狂的是,从第二年开始,它们族群里面就会出现育母,繁殖速度更会直线上升。

    所以很多冒险者都觉得地精简直跟杂草似的,斩不尽杀不绝。反倒是经常有缺乏经验的新冒险者们遭到大群地精围攻,窝窝囊囊丢了性命的事情。

    达尔男爵之所以将这次冬季扫荡的第一目标设定为地精部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正是它们的繁殖能力。要是被这些家伙得到消息跑了,躲进山林里面,或许等到明年冬天的时候,达尔领要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地精部落,而是好几个联合起来的地精部落联盟了。

    当然,帐其实不能那么算。地精并不是什么强大的魔物,“食物充足”这种事情对它们来说其实不大可能。而且它们热衷于内斗,族群一旦稍稍扩大,就很容易四分五裂——随后就会成为其它魔物的食物。

    所以这么多年来,地精部落随处可见,但地精部落联盟却很少出现。传说中能够整合若干地精联盟,最终建成国家雏形的“地精可汗”什么的,始终也只是个传说罢了。

    这就像兔子,要说兔子的繁殖力比地精还强得多呢,可谁会害怕兔子成群?

    一波乱箭之后,地精部落慌成一团,而全副武装的士兵们已经高呼着各种各样的口号,手持武器杀了过去。

    他们大多是使用长兵器的,长枪长矛、叉子长刀……反正都是长柄的。这类武器可以有效地保持距离,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装备优势。

    这些职业士兵们一个个身体强壮,他们穿着厚重的铠甲,地精的武器很难伤到他们,而他们手上的兵器却总是能够实实在在地重创那些地精。双方刚一交手,地精们就横七竖八倒下了好几个,受伤的数目更是超过了二十。

    不仅如此,在这些士兵们后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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