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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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5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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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不是呢,但问题在于,他们是真准备这么干了。”

    雷纳德眉头紧锁,伊斯特用手指轻轻敲着桌子,西北共和国军队和特务的两大首脑都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先来定个基调。”见他们不开口,隋雄说道,“这种做法,我们必须反对。我不管他们仗怎么打,有一条底线必须强调——绝对不能容忍这种纯粹以杀伤平民为目标的做法!”

    他停顿了一下,又强调了一遍:“绝对!”

    “既然这样的话,那事情就好办了。”伊斯特笑了,“咱们也出兵吧,不就是玩快速机动吗,他们玩得起来,咱们也玩得起来。”

    他还真没胡扯,快速机动这种事情需要的是一大批冒险者出身的娴熟骑士。这些人必须熟悉游侠的技能,还要懂得一些盗贼的手艺,两者配合起来,才能有这种效果。

    而现在,要说什么地方冒险者出身的娴熟骑士最多,自然就是西北共和国。

    几十年来,西北共和国一直致力于吸引人才,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退休的冒险者。这些冒险者里面各种各样的人才都有,从事教育业的也不少。在他们的努力教导下,目前西北共和国有大量相当于低阶冒险者的年轻人。

    至于骑术方面,想要骑术高超并不容易,但如果只想要骑马却不难。别的不说,低级魔法里面有个“召唤幻影驹”,升阶之后会变成“召唤幻影名驹”,就能召唤出体力优秀而且温和听话的骏马。至于怎么使用这法术,凑一凑的话,给全军配备能够使用这魔法的法术道具,倒也不是不行。

    虽然这样成本比较高,但可以有效提升军队的机动力。而且魔法召唤的马驹不需要吃草,不用的时候可以取消召唤,也能大大减小目标。

    伊斯特当年做间谍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个法术。他的法术资质尚可,但因为没太多时间练习的缘故,虽然了解的法术很多,但真正掌握的并不多,“召唤幻影名驹”就是他掌握的最高级法术之一。

    当然这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他基本上只要是自己了解的法术就都能施展出来,然而他现在其实已经不大用得着法术了。一则工作忙,二则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其实是一法通万法通的,除非要跟同等级的高手交锋,否则他别说法术,甚至就连斗气都用不着,光靠基本的身体素质就足以解决问题。

    “召唤幻影驹……最简单的办法是制作成可充能的魔杖,为了确保安全,这魔杖的法术等级最好能够达到中阶,这样可以渡过沼泽和浅滩,方便行动。要达到这个水平,魔杖的价格大概会达到两万金币,装备上百人的话,可真不是个小数目!”雷纳德这些年对于后勤方面的情报也颇为关心,很快就算出了花费。

    “使用炼金工厂的话可以降低一半成本。”伊斯特说,“如果能够使用群体点化仪式的话,成本还能更降低一些。”

    “再怎么降低也是好几十万金币啊!”

    “……的确是高了点,不过仔细想想,也用不着每人一根魔杖啊。”伊斯特又琢磨了一会儿,说,“一支魔杖可以施法五十次,给每个人留十次,再加上随军施法者的补充,平均五人一支,绰绰有余。”

    雷纳德松了口气,这么一来,成本就降低到可以接受的地步。尽管如果真的大批量装备的话依然会是天价,但最起码这个“天价”已经属于物有所值的天价,而不是华而不实的天价。

    身为一位神祇,雷纳德并不在乎钱,但他很在乎钱花得值不值。给整个快速机动部队每人一支“召唤幻影驹”魔杖,钱花得就不值。但如果是每个五人小组配一支,这钱花得就值了。

    七八千金币一支的魔杖,乍看上去很贵,但实际上它可以召唤五十次幻影驹,就算按照他经验中三次硬仗损失一匹马来计算,五十次幻影驹也至少相当于十五六匹骏马。一匹非重型的普通骏马,大概价值一百五十到二百金币,那么那支魔杖的价值就相当于两千到三千金币。

    事实上,在关键的时候,召唤幻影驹魔杖远比战马更加可靠。被召唤的幻影驹不会受惊,拥有半虚体的它承受伤害的能力也远高于寻常战马,更重要的是,就算被“打死”了,重新召唤也只要几秒钟时间而已。

    很多时候,有马和没马,不是有利或者不利的问题,而是生与死的差距!

    更不要说西北共和国圣职者众多,每个小队配个圣职者,每天祈祷之前用尽法力就能恢复魔杖的不少施法次数,更能大大延续魔杖的使用寿命。

    综合算来,虽然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的确是值得的。

    除了这支魔杖之外,快速机动部队还需要一些别的装备。

    首先是轻量化的铠甲,为了追求行动方便,沉重的全身甲是肯定不能穿的,为了防止被针对,最好全穿皮甲——当然,毫无疑问,穿的只能是用强大魔兽皮革制作的皮甲,这价格肯定不会便宜。

    然后是武器,轻弩和弓箭都是需要的,附魔弩矢和附魔箭矢肯定也需要。长短兵器当然清一色都要是附魔的,这些倒是好一点,中阶层次的冒险者几乎人人都有一些不错的趁手家伙,最多帮他们拾遗补缺一下就行。

    最后是消耗品,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快速机动部队为了追求速度,肯定不能带着辎重马车,就必须要用空间袋来保存给养。食物、清水、药物,以及各种备用的炼金物品……零零碎碎算下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不过,都是值得的。”雷纳德如此说,“我们西北共和国,也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快速机动部队。”

    “快速机动……施法者不可以吗?”隋雄纳闷地问。

    “法师类的施法者与其说是战士,不如说是学者。让他们去战斗,只能是不得已情况下的选择。牧师类的施法者倒是更具有战士的性质,可他们也不该大量投入到战斗之中去。相比之下,组建以游侠、盗贼为队员,圣职者为队长的快速机动部队,虽然从金钱上来说花费较高,但从人力上来说却更加划算。”

    说到这里,雷纳德忍不住笑了:“相比钱,还是人更重要,不是吗?”

    隋雄也笑了:“你说得对,钱这东西就是拿来花的,人比钱重要多了!”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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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0章

    在关于“战争”的相关事务上,再没有谁能够比战争神系更加消息灵通,别说是其它势力的人,甚至于就连金币联邦南方贵族派的许多中等贵族,得到消息的速度都不如战争神系。

    毕竟只要打仗,就离不开战争,离不开信仰战争诸神的那些人们。

    无论是正规军还是雇佣兵,信仰战争诸神的都不在少数。战争诸神许诺他们在英勇地战斗之后,灵魂可以前往神国得到安息,如果资质好的话,甚至有可能转化成永生不灭的神使,继续生前未竟的征程。对于军人们来说,这差不多算是最好的归宿之一。

    所以当贵族派要组建快速机动部队的时候,战争诸神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并且将其详细核实,不断跟进。

    “他们大概会组建总数两百人的快速机动部队。”奥格曼丁说,“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中阶,一个很惊人的数字。”

    两百人里面有三分之一中阶,那就意味着有六十到七十位中阶。这数字的确有些让人惊讶——如果在普通的军队里面,这差不多已经足够支撑起上万人的军队了。

    再考虑到剩下的那些初阶,以及这支军队里面所需的施法者,这区区二百人的队伍,组建成本只怕还胜过寻常一个万人的军团。

    换句话说,组建这支军队,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取得不亚于甚至超过寻常一个军团的战绩。同理,如果他们被击溃甚至歼灭了,对贵族派所造成的损失也会不亚于甚至超过寻常一个军团。

    在主位面大陆上,击溃甚至歼灭一个军团,绝对是了不得的大战。一般来说,像金币联邦内战这种烈度并不太高的战争里面,这样的一场大战就足以决定战局。输掉这样一仗,基本也就不大可能翻身了。

    现实不是玩游戏,不是说损失了一支军队,从附近的几个城市再征兵、配上将领,运过来就行。而是需要长期的训练和大量的物资,才能够支撑起一支军队来。

    自古以来,一仗损失掉整个军团之后还能再翻身的能人,都是十分罕见的。刘邦靠着吕泽和韩信的帮助,两次挽回如此败局,便被后世称之为“善败者不亡”的典型,刘备半生流离,多次被人逼得抛弃妻子落荒而逃,但白耳精兵却始终不曾真正被打垮崩溃过,这才是他纵横天下的底气所在。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将军陈庆之,率领白袍军横扫北方,凭借区区数千兵马就攻下了洛阳,可一旦白袍军因为苦战和洪水而折损,他也只好化妆成僧人狼狈逃回南方。

    贵族派势力庞大,自然也不乏名将。但无论怎么样的名将,也没办法把寻常农夫一下子就变成精兵。

    正因为如此,豪斯伯爵才在大贵族会议上提出了组建快速机动部队,用一支纯粹精锐组成的军队袭击商人派的后方,给商人派不断放血,逼迫他们投降的计划。

    起初,别说是中央派的大贵族们,就连地方派的大贵族们也反对他这个计划——这计划实在是……抽调几百名初阶和中阶的好手,组成一支优秀的队伍,全部配备耐力惊人的异种战马,绕过南北双方对峙的边境线,进入广袤的北方,到处破坏,以杀伤平民、破坏北方的生产生活为作战目标。

    这不仅仅很危险,更很恶毒。

    “这不符合贵族精神!”一位中央派的伯爵如此愤愤然地说,“我们贵族要为荣誉而战,荣誉就是我们的生命!这样的战斗方法,毫无荣誉可言!”

    “大家都是吾主黄金冠冕(财富女神)的信徒,何苦要用这么凶残的手段!”一位地方派的伯爵叹道,“好马啊,还是算了吧。”

    然而绰号“好马”的豪斯伯爵却完全没有“算了”的意思,他反复强调这场战争的重要性,特别是强调这一仗必须要把商人派打疼了打怕了,才能确保以后几十年的安稳。

    “要把他们打怕了,就要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恐惧。与其在战场上歼灭一两个军团,还不如让机动部队绕到他们的腹地,杀死他们的民众,烧毁他们的村庄和农田,摧毁他们的商队和生产基地……只要这么多弄几次,就算大商人们撑得住,中小商人们也必定会吓得屁滚尿流,至少一两代人里面,不会再敢提打仗的事情!”

    看着魔法投影里面年轻的伯爵指手画脚振振有词的模样,其余诸位大贵族都有些苦恼。

    他们当然承认豪斯伯爵说得有道理,但无论怎么有道理,荣誉和风险这两关,始终是绕不过去的。

    荣誉就不用说了,袭击平民这种事情,偶一为之当然无妨,但要当成事业去做,对家族的名声自然大有妨碍。日后一旦提到某某家族,大家就会想到“啊呦,就是那群屠杀平民的刽子手啊”……这简直糟透了,只怕连后世子孙都要跳脚骂街。

    危险则更为直接,孤军深入的风险性自然不用多说,就算能够百战百胜,屠戮平民的行为会不会触怒财富女神?如果触怒了财富女神,会不会遭到神罚?

    这简直是肯定的吧!就算财富女神不屑于对那些士兵们下手,带头的军官也肯定会倒大霉的!

    然而,豪斯伯爵却表示,他愿意亲自带队。

    这一下,大家都被噎住了。

    人家把最大的危险接了,把最重的责任扛了,把最坏名声的黑锅背了,他们难道还好意思再推三阻四么?

    横竖不过是出钱出人罢了,十三个伯爵,两位侯爵,每家出一点,凑上两百人,简直毫无难度。

    当然,他们可不会把忠心耿耿的部下派出去做这种怎么看都有送死嫌疑的任务,而是立刻大把撒钱,招募起雇佣兵来。手慢一步没能招到雇佣兵的,就把家族势力里面那些边缘人物,死了也不心疼的派出去。

    至于该怎么把这群人糅合成一个整体,又如何带着这群拼凑起来的“快速机动部队”去深入敌后作战,就都是这位三年前才刚刚从他死鬼老爹手上接过伯爵权杖的年轻伯爵的工作了。

    当面上,大家都对豪斯伯爵寄予厚望。而背地里面,大贵族们却没有哪怕一个看好他的疯狂计划。

    中央贵族派的首脑之一,宝石侯爵萨克斯·尤克就曾经跟已经因为年老体衰而半隐退的父亲抱怨过,表示这位队友真心不靠谱。有这种猪队友拖后腿,他觉得真应该认真考虑是不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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