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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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名- 第2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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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勤犹豫了一下,接过来,把其中一株还给他,“我只要两株便足够了。”

    那人却是不接,“收着吧,对于外人,这是无价之宝,对于我们,却是如韭菜一般。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清心兰治不了你的失忆。”

    丁勤一怔,“为什么?你怎么知道?”

    “清心兰本就是用来忘记东西的,怎么去治疗失忆?”这人道,“如果你知道为什么有清心兰,便知道为什么它治不了你了。”

    丁勤略带疑惑地看着这个人。

    他似乎对丁勤已经没有了敌意,“这个岛中的村落,叫*兰部落。在很久以前,这个部落并不生活在爱兰岛上。”

    “爱兰部落,远居天际州的深山。天际州,与天枢州远隔不下万里,常年冰雪覆盖,气候极其恶劣。但是就是在这种环境下,爱兰部落顽强地生存着,凭着勇气和智慧,与大自然进行了旷世持久的斗争。”

    “当然,这也就使得这个部落的人数一直很少。毕竟,人类的繁衍生息,需要自然资源的支持。不过,爱兰部落有一个优点,便是人们的乐观。”

    “也正是因为乐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开始在室内栽种兰花。你很难想象,那么恶劣的环境之中,爱兰部落居然成功培植了不下百种兰花,而且几乎每两三年,便有一个新品种出现。可能,这也是爱兰部落名称的由来原因之一。”

    “如此与世无争的生活,突然有一天结束了。那时,爱兰部落救了一个遇难者。他在醒来之后,于部落之中住了一段时间,也亲见了部落之中的数百兰花,包括其中他所谓的数十株珍品。”

    “后来,此人伤愈,离开了爱兰部落。数月之后,他率领一支军队,直接冲入爱兰部落,掠走了绝大多数的兰花,同时还掳去了部落之中所有年轻女子。在与其抗争的过程之中,部落受到重创,所剩人员,不足二十。”

    “为了保留这一族的血脉,当时的一个稍年长的人,带着这群老弱病残,远离了天际州,经过长途跋涉,到达了天枢州。他们来的时候,还带着一些残存的兰花。可是没有想到,便是在天枢州,这些兰花同样惹眼,甚至传出了有一支奇人,带着奇花神药到达天枢州的说法。”

    “爱兰部落再次受到威胁。终于,他们有一个机会,发现了这个小岛。那时,百凤城还没有兴起,这个岛也没有名字。在岛周围,荒芜一片,少有人烟。”

    “部落的带头人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地方。他把族人安置在这里,于岛上广开田,种林木,人们总算安顿了下来。而他们手中,还有一些兰花,这让他们心里也略有安慰。”

    “几年之后,带出来的年轻人长大成长。结果,他们并不想安于目前的状态。他们记着仇恨,也记着自己的故乡。终于有一天,他们离家出走了。知情的人说他们是往回去找天际州的故乡去了。只不过,他们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由于失去了主要的劳动力,爱兰部落在爱兰岛上的生活更是举步维艰。好在十几年之间,又有一批年轻人成人。带头人生怕再出现原来那种情况,便从小对这些人加以教育,告诉他们,故乡已经变了,生在爱兰岛,家便在爱兰岛。”

    “可是,这并没有改变这一代年轻人对故乡的向往。有一天,他们又走了。再之后,还出现过有人为追求自由,要看看外面诺大世界而离开的情况。”

    “眼看部落的生存芨芨可危,而这个带头人一天天老去,甚至现在连一个优秀的接班人都找不到。所以,他只能横下心,把这个部落封闭起来。”

    “他利用培植兰花时积累的对于毒物的研究经验,耗费十几年时间,在岛上种下了这一片毒素防护林。从此之后,岛正式与外界隔绝起来。由于这些毒素植物,多是他们从天际州带来的植物种子,这让天枢州的人难以找到破解之道。甚至说,由于毒素极强,他们连采样之后,带回去研究的机会都没有。”

    “岛内的新生一代,由于没有人传授,对这个屏障也无法破解。爱兰部落总算是稳定了下来,开始在这里慢慢生活。这时候,这个带头人,才开始培植清心兰。”

    “清心兰这种兰花,实际上,药效并没有那么神奇。它真正的作用,是平息人体内的戾气,让人情绪缓和,少冲动,静心安定,所以才叫清心兰。清心兰是让我们这里的人,能够安于现状,而培植出的食用性兰花,在我们的眼中,与韭菜没什么区别。什么起死回生之类的,多半是由于外界清心兰数量少,偶有巧合,便被以讹传讹。”

    “后来,带头人病故,并将出入丛林之法,只传给了自己的接班人。如此一来,每一代之中,只有一人能够出入丛林。”

    说完,他看着丁勤,“现在你明白了?”

 第三百六十一章 清心兰的功效

    丁勤点点头,“这么说来,你就是这一代之中,部落的带头人。全本小说网,HTTPS://。.COm;”

    那人微微一笑,“没错,我是。部落的带头人,不单要管理部落,还要兼顾那个客栈。尽管客栈中很少有什么营生,可是多少还是有收入。另外,发现有些寻药者,特别是真的能让我感动的,我们会给他一两株。”

    丁勤道,“可是,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繁衍生息,你们部落的规模,依然如此之小。难道说,其中又出现了什么变故?”

    那人道,“变故倒是没什么,只不过是因为自然选择。本来,当时到这里的就多是老弱病残,后代之中自然也就多有孱弱。再加上,人越少,近亲结婚的机率越大,想要真正壮大起来,更是难上加难。”

    “难道你们非要保持着这个部落的固有圈子吗?如果你们与外界通婚,至少还能让这一脉的血统延续下去。不然,若是长时间如此,我只怕终有一天,爱兰部落会在爱兰岛上消失。”丁勤很直接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尽管可能在别人听来会心里不太舒服。

    那个带头人苦涩地一笑,“我们当然想过。可是我们失败了。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是我们的女人嫁出去,还是把别的女人娶进来,生出的孩子,无一例外,无法存活。只要一出生,不出一天,绝对会死去。”

    “为此,我们也想过办法,甚至去百凤城请过名医诊治。名医那时候好像是姓余,不过都是前世的传说,我不知道。至少在前些年,我为一探究竟,去百凤城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姓余的名医。”说完,他叹了口气,“所以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只是一个说法,是个骗人的传言。只不过,因为人少,我没有勇气再去尝试。”

    “余家,是有的。而且,曾经是百凤城的首席医药世家。只不过,在二十年前,他们家族被人排挤陷害,只有一个传人远走他乡,不复存在了。如果你是在二十年后去的,自然找不到余家。”丁勤不禁又想到了余百锁,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那个带头人道,“原来如此。看来这就可能是真的了。传言中说,余家曾经亲自给我们的孩子接生,接生过三个人,可是也是最多只活了七天。余家说,我们这支血脉的人,与外面的人不同,虽然能够怀孕生产,但是生下来的人都会存在先天缺陷,无法存活下去。于是,我们这一族,在这里与其他人通婚的可能性,就被抹杀了。”

    丁勤也跟着叹了口气。他倒是也为这支部族感觉到淡淡的悲哀。如此下去,恐怕他们在这里消失,是迟早的事。

    但是很快,他又想到了一点。“那,你们在天际州,没有跟别的部族通过婚吗?”

    那人想了想,“我们的古籍上记载,通婚是有的,一共有六个部落,而且都生子并存活,有的还成了部族首领。只是到了这里,便不行了。”

    “那你们解决危机的根本手段,是回到天际州。”丁勤不由自主地看了看这个部落里的各种建筑设施,脑中幻想出了在冰天雪地中的图片。

    “天际州?太远了。”带头人苦笑道,“我没有勇气,我怕他们也没有勇气。再说,这么远的路,凶险重重,只怕这些人没有个强力的保护,也难以到达。”

    丁勤听完,叹了口气。“命运如此,让人无可奈何。”

    丁勤很想说,他会帮这群人想想办法,但是眼下的情况是,他连自身都难保,更是没有能力去想什么办法。只是在他心中,这个孱弱的危情部落,已经烙下了一个深深的痕迹。

    那个带头人道,“这也不全是命运,更是勇气的问题。在更早时候,如果有勇气从这里出来,说不定,还有机会。越到后来,我们越是虚弱,只能坐守一岛。说不定,第一批出去的那群人,已经回到了天际州,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丁勤沉默了一会儿,道,“晚辈丁勤。想请教一下前辈称谓。”

    “称谓?”那人呵呵一笑。“我自己都快忘了。我复姓墨哈,单名一个飞字。”

    “墨哈飞。”丁勤重复了一遍,抬手作辞行状,“前辈,我既也得清心兰,便不在此岛久留,现就此拜别。岛内所有情况,我自会守口如屏,绝不外漏半句。”

    墨哈飞点了点头,“好,我相信你。如果我不信你,我也不会向你说这么多了。这样,你跟我走吧。有一条通路,可以少受毒素之苦。对了,我始终没有问你,你为什么能进来?”

    丁勤道,“我有百毒不侵之身。”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前辈,我有一事要提醒你。百凤城之中的尹家,是传承多年的用毒世家,对我这百毒不侵之身极有兴趣。他们的目标之一,便是破解这爱兰岛之毒。所以,他们对你们是个威胁。”

    墨哈飞点了点头,“谢谢你的提醒。这事,我们只能留心。”

    跟着墨哈飞,丁勤果然感觉毒素在身体内的反应小了不少。不过,他快走出来的时候,依然是全身湿透,上气不接下气。快要出林子时,墨哈飞直接隐去,丁勤自己出来,坐到沙滩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休息了一阵,身体状态有所好转,丁勤才准备返回。走之前,他特意看了看自己带出来的清心兰。

    清心兰依然是暗红状,若真是放在普通药材之中,几乎难以辨出。只不过,出来之后,它开始发散出一种奇异的香味,让人能一下就感觉到它的不凡。

    而那片青布,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只要用它包住,这香气便被全部隔绝。丁勤将布包收好,找到自己来时的那片木板,坐上去,一边顺流而下,一边向岸边靠近。

    他已经没有必要回爱兰客栈。他的计划是,再上岸后,绕到大路上,找一个城镇,熬制汤药,服下观效。然后,不管是不是有效,他回一趟百凤城,向湛清辞行。

    这是他答应湛清的事情,他一定要做。

    在水上的漂流还算是顺利,上陆的地点也比较合适,是一片沙滩。看了看太阳,还没有到中午,丁勤干脆直接向远离河道的方向走。

    先是发现小路,之后发现了大路。再顺着大路,按大致方位走,快到黄昏时分,丁勤便发现了一处镇子。镇上有一个客栈,可供他歇脚。

    要了一间房,订了些吃的,丁勤又借了一套熬药的器具。之后,吃过晚餐,他在镇上转了转,发现一处药铺,将邵蓉方子上的其他药品全部抓全,便回到客栈之中,精心熬制。

    按照邵蓉的方法,一直到深夜,药品才熬制成功,是一种凝脂般的膏状。药膏中散着一种奇香,与药材的味道混在一起,一闻就让人精神一振。在药膏熬好时,丁勤甚至听见隔壁有人起床,喃喃地说什么东西这么好闻。

    实际上,药膏的味道也极好。此物入口即化,在腹中分为两股,一股为清凉,一股为温润,在经脉之中缓缓游走,却又不相冲突。特别是当到头脑时,更是有种耳聪目明的惬意感。

    只不过,就像是墨哈飞所说的,药膏虽然感觉不凡,却是并未对他的记忆恢复起多大作用,至少是暂时没有起作用。丁勤却也是不急,毕竟还有两剂。

    他将器具等收拾好,便上床就寝。可能是因为完成了一件心中惦念的大事,也可能是因为药膏中清心兰的安神静心作用,他这一夜睡得相当舒服。

    第二天晚上,丁勤依然重复了前一天的熬药过程。到深夜时分,香气再起,清心兰膏又一次成形。

    第三天晚上,还是这样。

    只不过,他的记忆没有恢复。甚至说,连恢复的迹象都没有,更没有像是当初邵蓉用针炙刺激时那样,出现碎片形式的梦。

    这三天,他都睡得极为安稳,根本就不做什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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