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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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君王- 第5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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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若是薛氏兄弟敢出卖千夜,千夜就会说出真相,而狼王说不定就有手段验证出杀加里的真正凶手,到时候不光薛氏兄弟,就连薛家还难逃一劫。

    这个道理,想来薛氏兄弟也懂,大家族传承的识见,自非常人可比。

    见千夜提出要求,薛氏兄弟丝毫没有犹豫,薛武抓起原力枪,一枪轰在加里身躯上,轰得他半截身躯飞上半空。薛定则一跃而起,一拳击在他后颈上。拳锋及体,数道青色原力刃已将加里颈骨绞断。

    杀掉加里后,薛武默默调动原力,催动断骨生长。而薛定则将加里尸体包起,连同断掉的残肢,一起抛入东海。然后他又将浸了鲜血的泥土全部挖出,一包包抛入黑森林。

    做完这一切,薛定解释道:“加里杀了几个原生种族,惹下不小麻烦。这些泥土带有他的鲜血,扔到黑森林后,会被森林吸收,原生种族会知道加里已经死了,就不会再来找麻烦了。就毁尸灭迹来说,东海和黑森林一向是最好的地方,就是狼王自己,也不敢深入这两个地方。”

    中立之地环境特殊,细节小处往往也见学问。

    当薛定做完这些时,另一边薛武也初步接上断骨,可以勉强站立和行走。他来到千夜面前,深深一礼,道:“千夜殿下,你放过我们兄弟,保全了薛家的传承。大恩不言谢,我们薛家在中立之地还算小有产业势力,今后若有用得着薛家的地方,只要我们力所能及,必全力以赴!”

    这番话说得恳切,不过薛定却听得一呆,道:“大哥,你,你刚才称呼千夜殿下?”

    “没错,殿下。”

    无论永夜、帝国还是中立之地,殿下这个称呼都有严格的定义,不能滥用。即使是加里的狂妄自大,也不敢擅自给自己加上殿下的敬称,否则的话一旦传开,得到的不是尊重,而是嘲笑。

    薛定一向很是崇拜自己的这位大哥,心知他既然称呼千夜为殿下,肯定是心中有数,而非无端谄媚。

    只是一想到殿下这个称呼背后的含义,再想到自己还曾经两次招惹千夜,薛定就又出了一身冷汗。

    见一切都已收拾妥当,千夜即挥手让他们离去。

    薛武又行一礼,道:“我们虽已尽力抹除痕迹,不过加里是狼王最看重的两个儿子之一,必然会全力追查他的死因。您要小心,说不定狼王会亲自前来。”

    千夜心知这是好心提醒,在委婉地劝自己离开此地。

    千夜只是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薛氏兄弟不再停留,乘上浮空艇,迅速远去。

    等外人离去,夜瞳来到千夜身边,说:“你刚刚杀气好重,很少看到你这样。”

    “加里不该打你的主意。既然他这样干了,那我就不会让他活着回去。”

    夜瞳轻叹一声,从后面拥住千夜,说:“打我主意的人还会有很多很多,你杀得过来吗?”

    无论血脉、容貌还是身份,都是夜瞳造人觊觎之处。以往有门罗氏族庇护,依旧引来了爱德华、菲拉等。现在又有无光君王表达了夜瞳血脉的兴趣。

    隐居帝国时,夜瞳依靠面具掩盖了绝美的容颜,但是依旧引来了麻烦。

    而现在,这里是中立之地,是没有秩序和规则,只有铁血和暴力的国度。在这里想要得到什么,抢就是了。所有的规则,都是强者用来约束弱者的枷锁。所以夜瞳一旦出现人前,就会如寒夜中的灯火,引来无穷无尽想要扑火的虫子。

    千夜已经想过这个问题,东岳一震,说:“打你主意的肯定很多。不过谁敢下手,我就杀谁。总有一日,我要让你在这中立之地堂堂正正的出现!”

    “唉,你啊”夜瞳拥得更紧。

    东海之滨,有一座孤峰矗立。峰顶立着一个高大、威猛而又狂放的男人,远眺大海,正自沉思。

    这时响起一阵颇为沉重的脚步声,一名狼人长者攀上峰顶,然后木杖顿地,行了一个古老的礼节:“大酋长!”

    那男人并未回头,说:“说过多少次,在这里,要叫我狼王。”

    狼人长者道:“在我们心中,自老酋长回归圣山后,您就是部落的酋长。”

    狼王缓缓地道:“输给了张不周后,我就是狼王。直到有一天我亲手洗刷掉这份耻辱,我才是部落真正的大酋长!”

    “这一天不会远的。”

    狼王不置可否,问:“有什么消息吗?”

    “目前还未找到加里少爷的下落。不过我们已经得到消息,加里少爷最后要去的地方是南方荒僻之地,并且和薛家有关。”

    狼王猛地回身,眼中杀气尽显,道:“薛家?他们还不安分吗?”

    狼人长者一惊,忙道:“大酋长,薛家不能动!杀些普通人也就算了,象薛家这样的人族大家族,必须有充分理由才能动。否则的话,那一位必定会过问的。”

    狼王嘿的一声,冷道:“加里死了,这算不算充分理由?”

    狼人长者惊道:“加里少爷死了?这还不能确定吧?以往少爷也有孤身狩猎,大半个月没有消息的时候。”

    狼王声音低沉,说:“我给了他一滴传承之血,而现在,我已经感应不到这滴传承之血了。所以,他已经死了。”

    “您给了他传承之血?!这”

    狼王血脉特殊,在一生中随着修为提高,有可能会产生传承之血。传承之血的主要作用,就是延长后裔的成长期。对狼王这一支血脉来说,延长生长期就等如是直接提升发展潜力。

    传承之血功能如此强大,自然得之不易。以狼王修为,一生中也不过有三滴传承之血。既然赐给了加里一滴,其实意味着已经视他为继承人。所以现在加里的死,带给狼王是双倍的痛。

    “去查一下加里最后出现的地方,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都要给我找出凶手!另外,那一带所有的人族,都没有必要活着了,就拿他们给我的儿子陪葬吧!”

    “遵命,大酋长。”

    狼王语气稍稍缓和了些,问:“张不周那边有什么消息没有?算一算他闭关也快十年了。”

    狼人长者苦笑,说:“您不是不知道,那位素来谨慎,又精于天机推衍,象这等大事连最亲密的人都不会透露,我等哪有能力知道什么?而且那位秘法诡密强横,就是提到名字都会有所感应,也只有您才能毫无顾忌的说出他的名字。”

    ps:这个本用了五年,每当想换,一想配齐软件就要好久,就决定再用一段时间。。(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章五十三 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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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王默然片刻,道:“张不周若不厉害,父亲怎么会死在他手上,我又怎会落至今天这种地步,日日忍辱负重。”

    “大酋长,暂时的蛰伏是为了明日的翱翔。”狼人长者说了一句部落间流传的古老寓言。

    狼王道:“我知道,你先去查加里的事吧。”

    狼人长者并未立刻离开,显得有些迟疑,说:“大酋长,我们最近的动作似乎引起了那位身边人的注意。他们有可能会来试探,您务必小心。”

    狼王冷笑,道:“他们无非看上了我这个位置。不过张不周一向无情,只看实利。自从我坐上这个位置,年年上交的赋税资源比过往多了一倍。只要上交的税赋不少,谁都别想动我的位置。而且,就凭他们几个那点本事,以为坐上这个位置就能干得好了?一群连自己领地都管不好的蠢货,给他们什么位置都是一样。”

    见狼王如此自信,狼人长者也不再担心,下峰而去。

    自薛氏兄弟离开,千夜的生活就转为平静,但是和海中神秘存在的较量却有些不太顺利。接连数日都只能拿下一局胜利,以致黑森林逐渐蔓延,都快到长到海滩上了。好在浓雾以河为界,再怎么汹涌,也没有越过那条小河,才给千夜留下一块空间。

    千夜不断反思,终于慢慢扳回局势,这一晚胜出两局,这才松了口气。

    这些时日他一直修炼,物资积累如山,都还没有去小镇上交换。想想也到了收税时间,而且铁熊被杀之后就没了动静,于是决定去小镇看看。

    千夜拿了一小袋金丝螺,再装上两根木料,登上老旧的卡车,驶向小镇。

    随着黑森林的扩张,通向小镇的路倒是有大半要在森林中穿过。在薛定把染血泥土抛入黑森林后,原生种族就全部消失,没有再出现过。穿过黑森林时,就如同行走在一片死域上,没有任何生气。

    卡车开得很慢,但胜在稳定可靠,从不出故障,颠簸了一个小时后终于开出了黑森林,来到小镇外围。

    一出黑森林,千夜就闻到了血腥味。他微微皱眉,迎着风吹来的方向闻了闻。血的味道大多是人族,也有少量其它种族,基本没有狼人的味道。而且血腥气十分浓郁,至少要数十个人的鲜血,才能散发出这么浓的味道。

    千夜跳下卡车,向小镇走去。

    从外面看,小镇一切正常,没什么不对。然而守门的卫兵不见了,从镇门望进去,街道上空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原本简陋但是生机勃勃的小镇,眨眼之间变成了鬼城。

    千夜走进镇门,随即停下,在铁铸的大门上摸了摸。指尖上除了灰烬之外,还有一道紫黑色的污渍,不用看千夜也知道,那是凝固的鲜血。

    千夜低头,看到脚边不远处,有一滩深色污渍,看上去象是污水,但实际上那也是鲜血,漫流之后与泥土混在一起,就成了这个样子。

    千夜神色不变,沿着街道向镇内走去。

    这是进镇的街道,两旁原本有几家小店,不过现在都虚掩着门,一片死寂。

    千夜随手推开一家店门,向店内望去。店铺里依然没有人,货架凌乱,显然被彻底翻过。一道浓重的腥臭味道扑面而来,让千夜忍不住皱了皱眉。

    这时砰的一声,旁边货架炸开,一道黑影猛然向千夜扑来!

    千夜身体后倾,轻而易举的避过了扑击。这是一头硕大的黑狼,体型比普通野狼要大得多,显然是狼人们习惯豢养的座狼。座狼扑势还没到尽处,千夜伸手一探,就拿住了它的腰,然后随手握碎了它的腰椎。

    座狼倒地翻滚,痛得哀鸣不已。千夜无动于衷,向店铺内进望了一眼,确认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就走出了小店。

    座狼的长嗥在镇内回响着,立刻激起了众多回应。一个个民居的门窗粉碎,隐藏在里面的座狼纷纷现身。有几头座狼看到了千夜,眼中凶光大盛,立刻扑了上来。

    它们的牙缝中还挂着人类的肉屑和衣服碎布,身上也散发着人族鲜血的味道,令千夜本能地感觉厌恶。

    数头座狼与千夜擦身而过,全部扑了个空。当它们落地时,四肢忽然离开躯体,鲜血喷涌。几头座狼痛得拼命翻滚,嘶号声响彻小镇。

    其余的座狼顿时被同伴的惨状震慑,纷纷伏低身体,夹起尾巴,一时不敢上前。可是它们并未从千夜身上感觉到任何危险气息,所以一时又犹豫不定,不知道是否该扑上去,撕碎这个人族。

    座狼群在犹豫,千夜却不会放过它们,随着东岳剑锋震颤,一道道剑气离刃飞射,顿时把座狼群射得人仰马翻,处处痛苦哀鸣。转眼之间,这些座狼无一例外,全都被削去了四肢。

    “你找死!”镇中央响起一声愤怒之极的咆哮,一个年轻狼人冲了出来。看到满地座狼的惨状,他双眼顿时布满血丝,猛地扑向千夜。

    千夜轻叹一声,自语道:“象威廉那样可爱的狼人还真是不多啊!”

    年轻狼人只觉眼前一花,忽然就失去了力气,摔在千夜面前。他身上处处传来剧痛,完全感觉不到手脚的存在。它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四肢已被斩断,在痛苦和恐惧交织中,忍不住发出一声凄厉长嗥。

    千夜俯身提起年轻狼人,继续向前,转眼间来到小镇的中心广场。

    广场上已经变成血的湖泊,周围立着数以百计的木桩,每根木桩上都穿着一个人,血顺着木桩流下,再汇入到广场上的血池中去。

    这些木桩上穿着的都是小镇镇民,不少人千夜都认识。还有一些陌生脸孔,想来是途经小镇或是来作生意的游商,结果运气不好,恰好遇上了杀劫。

    杀戮已经过了一段时间,木桩上的人大多已经死去,只有少数实力强劲的人还留着一口气。不过这些人双腿都是血肉模糊,有的甚至只余白骨,血肉都不知去向。其实看到刚才那群座狼,再笨的人都会猜到这些人身上的血肉到哪里去了。

    如同人族喜欢凶兽肉一样,原力修为越高的人族,在野兽眼中,血肉就越是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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