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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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赋- 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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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正也不知道蛛皇长得什么样子,不过既然是天境大妖,若能为我所用,那效果,简直不要太爽。

    良久之后,三人酒足饭饱,元正半梦半醒之间,猴儿酒与千年蜜糖的佳酿的后劲儿,很是酥麻,元正也舍不得用真元散去一身酒劲,苏仪亦是如此。

    有蒙金这位天境强者作陪,直接大掌一挥,一条金光大道,铺展开来,直逼秦岭深处西南之地,眨眼之间,便到达了一座空山之中。

    之所以说是空山,那是因为这里没有任何的雪色。

    山上是光秃秃的一片,死寂沉沉,有一个洞口,洞口外面,尸骨成堆,阴森森的煞气,流淌四野,在这里,寻常百姓呼吸一口,便会瞬间化作一对枯骨。

    天毒蜘蛛,就在这洞穴里。

    蒙金来了,微微一掌,破开了整个空山,刹那之间,周围成为了残垣断壁,废墟一片,黑色的鬼气,冲天而上。

    一位约莫三十余岁的壮年男子,被捆绑在一块石碑上面。

    链锁呈黑金色,时而发出大道之音,震动天地。

    蛛皇睁开了眼,是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到元正三人,开口说道:“你们来了,便说明这世间是要乱套了,否则,你们也不会找到我。”

    雪白的牙齿,黑色的舌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蒙金撑起了一道护体罡气,蛛皇说话之间,便有千丝万缕的毒气弥漫开来,纵然是元正,也不敢在这里轻易的呼吸吐纳。

    苏仪道:“此番前来,就是解开你的封印,你高兴否?”

    蛛皇道:“你们就不害怕我杀了你们。”

    蒙金道:“你也不担心风大闪了舌头,这些年来,你修为积攒甚多,可毕竟内心深处,怨气滔天,乱了心境,已然走火入魔,只是你自己不知罢了。”

    说话间,苏仪快速结印,束缚蛛皇的锁链与石碑轰然瓦解。

    刹那之间,一股铺天盖地的杀意席卷而来,疑似要淹没整个世间。

    蒙金快速结印,一声虎啸,惊天动地,瞬息之间,压制住了蛛皇的势头。

    蛛皇冷笑道:“小道尔,也敢在本皇面前放肆。”

    同为天境高手,蛛皇真的具备碾压蒙金与黑雪的实力,这压制,也不过瞬息,最多也就半柱香功夫,因为半柱香功夫,对于蛛皇而言,足够自己恢复心境,恢复往日的无上荣光。

    可低头一看,一柄剑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寻常兵刃,是不可能接近蛛皇的,就算刺入了蛛皇的胸膛,也会被蛛皇融化。

    可这一次是狱魔,蛛皇的脸色瞬息大变,惊疑不定的看着元正,怒问道:“你和那头太古魔龙究竟是什么关系!?”

    元正没有恢复,眼睁睁的看着蛛皇,被狱魔侵蚀心智,控制神魂,以为这就要结束的时候,蛛皇整个人的精血,被狱魔尽数吸收,剑刃的边缘地带,那抹妖艳的血红,不知深沉了多少,甚至带着些许乌黑。

    握住狱魔的手在颤抖,元正静心凝神,这一下,更是不得了。

    狱魔剑域之中,衍生出了一片血海,血海中,是无数的天毒蜘蛛,有指甲盖大小的,亦有人头大小的,更有房屋大小,山岳大小的。

    一身登峰造极的修为,被狱魔尽数接纳了。

    隐约之间,狱魔的剑灵发出了阴森森的泣血之音,于此刻,元正的眼角处,两行精血,流淌而出。

    苏仪见状,立即给元正注入了一股精纯的真元。

    至此,狱魔强势了,元正又回到了最初的,刚开始握住狱魔的时候,不敢轻易挥舞。

    这一下,真要是被狱魔抓住了可乘之机,元正就真的必死无疑了。

    可让元正欣喜的地方在于,狱魔的剑刃在滴血,有一血海,不知有多少血,每一滴血,都是一只天毒蜘蛛。

    如此算来,元正手握狱魔,便等同于掌握了一支自己都数不过来的亡灵蜘蛛军团。

    于此时,一颗乌黑如墨的珠子,无端从虚空裂缝中浮现了出来。

 第三百零八章 城主

    元正心有所感,一把捏住了这颗乌黑如墨的珠子。/全本小说网/https://。/

    剧毒也好,天毒蜘蛛最后的遗产也罢,如今因为狱魔的缘故,元正也不害怕这颗天毒蜘蛛的内丹能将自己如何。

    探出神识,微微查探一番,元正心惊肉跳的同时,更是感受到了一股暴烈的气息。

    已经不止是气势如虹那么简单了,内丹里,不但有着天毒蜘蛛毕生的修为,更是记载下了天毒蜘蛛修炼的法门。

    元正将狱魔插回了剑鞘,心境宽慰了不少,自身的压力也随之散去。

    深呼吸了一口气,调息内府,说道:“师兄,这一次应该没有人要去拜访了吧。”

    事不过三,这个定律,元正是一直相信的。

    苏仪微笑道:“如你猜测的一样,这秦岭深处的大妖还有好几个呢,不是每一个都能去拜访的,事已至此,便可以下山了。”

    元正刚欲骑上万里烟云照。

    苏仪便说道:“这一次,步行下山,如此一来,你才能将秦岭的地貌,记得更清楚一些。”

    元正明白苏仪的意思,骑着坐骑上山 ,姑且不说,若还骑着坐骑下山,难免就有些潦草了,也是对秦岭众生的一种亵渎,这种异族信仰,元正乐于遵守。

    ……

    ……

    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到了年关。

    过年这件事,自然是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只不过今年,柳青诗没有办法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商静秋也是如此,拜月山庄过年,也就是几个年轻人凑在一起。

    该来的总会来。

    年三十之前,有一位中年男人来到了拜月山庄里。

    他穿着一席体面地锦衣,身高七尺有余,面向硬朗,眸子如鹰隼,透出一股凶恶之气,若非走路轻柔缓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某一位黑道大佬呢。

    他叫张寿山,乃是苍云城的城主。

    拜月山庄的大堂里,尉迟阳煮酒,一桌子丰盛佳肴,可在张寿山看来,这一桌子的丰盛佳肴,兴许是自己最后一次吃了。

    过去的很多年,张寿山作为苍云城的城主,没有什么作为,只能任由边缘之地混乱,浑水摸鱼。

    因为张寿山也没有办法。

    过去的很多年,有铁钩的谍子,有世家子弟的公子来到苍云城历练,张寿山想要下手,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于是乎,这个城主大人,就成了一个混吃等死的城主。

    在上面的人看来,苍云城的百姓们,到底生活的如何,不是那么的重要,只要根本上不出问题,就好。

    江湖帮派扎堆,请随意。

    世家子弟来这里历练,也请随意。

    大秦斥候来了,还是请随意。

    说起来,张寿山是苍云城的城主,实际上,这个苍云城,是当年的尉迟汗的,也是当初的西蜀双壁的,如今属于尉迟阳和武王庶子的。

    说难听一点,在这个苍云城里,张寿山的一句话,还真的不如尉迟阳放一个屁来的好使。

    张寿山说道:“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还有你这个人存在,当初和你的二叔在一起的时候,合作也算是愉快,彼此之间,也没有闹过矛盾,打过架。”

    “你上来之后,还是和你二叔在位的时候一样,对我这个城主,给了充分的尊重。”

    “如今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反倒是有些依依不舍,不管怎么说,这些年来,我都在苍云城里生活,吃着俸禄,苍云城的风土人情,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很多人都觉得,我很讨厌苍云城,其实说实话,我一点都不讨厌苍云城,在这里,我反而得到了更大的自由。”

    尉迟阳微微一笑,给张寿山倒了一杯酒。

    寻常官吏,若是想要发外水财的话,别的不说,得经过上面的人同意,而且发了外水财,还要和很多人平分。

    可张寿山就不一样了,他在 拜月山庄这里得到了许多的好处,被他一个人给独吞了,至于手底下的那些人,也得到了不少好处,大家和和睦睦的,在苍云城里浑水摸鱼。

    再说常帮那里的好处,西蜀双壁也明白行走江湖是需要拜码头的。

    张寿山当初也没有因为西蜀双壁的身份,而排斥西蜀双壁,作为大魏的臣子,排斥西蜀双壁是应该的。

    可苍云城这里,不是一座城池,而是一个江湖。

    张寿山也无可避免的沾染了许多的江湖气。

    西蜀双壁也没有排斥张寿山,双方的合作都是非常愉快的。

    外水财,到达了张寿山这里,几乎就到达了顶点,无需再给上面的人上交。

    虽说张寿山这个城主算是形同虚设的,可是得到的真金白银,也是货真价实的。

    张寿山的老家在大魏的北方,他也没有将自己得来的好处,交代给北方老家的爹娘,而是暗中返回北方,找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给藏了起来。

    尉迟阳说道:“大人这些年来,也算是颇为不容易,说主持大局吧,似乎这里的大局,都是我们主持的。”

    “不过也好,反正名义上是一个城主,每个月都有俸禄可吃,还是一个富贵闲人,这里发生了凶杀案,只需要草草了事,也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过完年之后,你就要回老家了,还是说去别的地方,谋取个一官半职,这些年来,你在这里算是荒废了年华,据我所知,你当年也是参加过秋后殿试的人,怎么就安排到了苍云城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呢?”

    说到这里,张寿山深深的叹息了一声。

    年轻的时候,张寿山和所有的年轻人都一样,胸怀大志,抱着为万世开太平的心态,可来到了苍云城,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消磨志向,到了最后,张寿山觉得,人生,也就是这么一回事。

    虽说没有升官,可是发财了,这两样,占住一样也是挺不错的。

    张寿山夹了一块红烧肉,吃了两口,便吞了进去,没有细嚼慢咽的打算。

    笑道:“我以为年轻时候的我,际遇应该不错,在边境之地当官,应该是上面的人对我的历练,实际上,自从来到这里之后,我就成了一个傀儡。”

    “我要看上面人的脸色,还要看你们江湖帮派的脸色,若不是发了很多外水财,我真的都要哭了。”

    “琴棋书画诗酒花的日子,我也想过,在庙堂之上,运筹帷幄,我也有想过,可一切,也只是我以为罢了。”

    “现在就挺好了,接下来,我想我也不会有一个一官半职了,还是带着自己的家人,找一个不会被战乱影响到的风水宝地,好好度过往后余生比较踏实。”

    “我以为我有很多朋友,也不曾想到,在离开之前,是来到了你这里,和你一起吃酒喝肉聊天。”

    尉迟阳又给张寿山倒了一杯酒,不管怎么说,这很多年来,若没有张寿山睁一眼闭一眼,拜月山庄的账面,估计会稍微难看那么一丢丢的。

    尉迟阳这会儿说道:“据我所知,下一次秋季,大秦铁骑就会来到苍云城,你对这座城有感情的,难道真的人心,看着大秦铁骑践踏属于你的城池吗?”

    张寿山连连苦笑道:“我对苍云城的确是有感情的,我也有想过保家卫国,可是啊,我很爱国,国不爱我啊,捡来的孩子用脚踢,就是这个道理。”

    尉迟阳了然于心,张寿山说的也是实话,因为他没有办法。

    区区一个苍云城的城主,混吃等死了这么多年,论庙堂上的手段谋略,他兴许还真的比不过年轻的士子。

    论人脉背景,档次稍微高一点的刺史郡守,谁会看得起张寿山。

    再来说张寿山接下来的觊觎,很多人都清楚张寿山发了不少外水财,这才是最有趣的地方。

    因为谁发外水财都可以,没有必要换掉张寿山,张寿山这些年来积攒出来的家底儿,早已经被有心人惦记上了,等他离开的时候,那些应该出来的狰狞面孔,也都会出来的。

    过完年就走,这一路上,会经历多少的事情,张寿山也不清楚。

    尉迟阳对张寿山没有好感,也没有恶感,只能说是面子上过的去。

    不过尉迟阳也有想过,张寿山这样的人,日后若是走行走江湖的路线,兴许,混的也还不错。

    可张寿山没有这样的打算,张寿山的金库,尉迟阳也不会放在心上。

    尉迟阳道:“以后再见面,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我也有想过,等你什么时候离开你的位置,你可以来我的拜月山庄做事,不过眼下来看,也没有那个必要,你的银子,也足够你往后潇洒痛快了。”

    “这样,不觉得遗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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