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东汉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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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东汉末年- 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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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褚燕问道:“难道不是为了挣钱吗?”

    郭斌笑道:“自然是为了挣钱!颍川郡的豪门大族,为了将这些人从长社城外移至塞外,纷纷以粮食等物投资,再加上建城所需,其中所费,何止亿万?没有利润,谁来做这个好人?我郭斌?阳翟县?还是朝廷?”

    看着众人一脸不解的表情,郭斌明白,此时的人,讲究的是道义,讲究的是君子何必言利,而商业和商人,在所有人眼中都是贱业。无论多么赚钱,无论他自己又有多穷,心中总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这自然不是一朝一日形成的,自秦国商鞅变法,秦国以耕战为主的国策确立以来,这种思想的根子便种下了。后来刘邦建立汉朝,极力遏制商业发展,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又经过一代代皇帝的“不懈努力”,方将这种思想深深地扎在人们的脑海里。

    郭斌穿越以来,无论是在伏龙山庄中,还是在阳翟县中,均厉行改革,尤其重视商业。虽然他的举措多是一举多得,其自身的威望又是高得无以复加,还是深深地感受到了来自下面的阻力。这让他想起了中国近代的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改革的是制度,开放的是头脑。制度的改革固然重要,头脑的转变才真的是重中之重。

    此时,面对十五万黄巾军的代言人,郭斌只有耐下心来,努力推销自己的思想。只有让他们认同了自己的一套策略,方能将广宗城内这十五万黄巾军的事情彻底解决。因此,郭斌面色肃然,继续给他们讲道理。

    “天下人都说我郭斌、伏龙山庄富甲天下,都说阳翟县中的豪门大族最有钱。可面对这么多人,如此大的工程,谁能拿出这么多物资和钱粮?便是天子想要在塞外修城,不得经过外朝计算得失,招募民夫,穷尽数十年之力方能完成?第一次,我郭斌和阳翟县的豪门可以承担得起,可这一次却是要了我大半的积蓄!若做好事真的要往里使劲砸钱,便是我不计较利益得失,这样的好事能做几次呢?”郭斌一口气说完,感觉有点口渴,便拿起边上的大花碗,喝了一大口水。

    看众人若有所思,郭斌继续道:“当初安置三万流民,尚在我阳翟县能力之内,后来安置何曼的五万大军,也还可以承受。可长社城外二十万俘虏,便是留得性命,谁还敢将他们放在中原?要到塞外的话,单是这么多人的口粮,谁能承受得了?要想让人家拿出最珍贵的粮食来,没有点儿利益,谁傻?他们若真要博取好名声,大可以在宅院门口摆上施粥棚,又何必费尽心力地出人出力出粮食?”

    灾荒之年,最珍贵的便是粮食,张梁诸人哪里会不知道呢?听了郭斌的话,他们不住地点头。

    郭斌见了,心中一松,知道事情成了大半了,继续道:“除了长社城外这些人,便是当初我阳翟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置的三万流民和何曼的五万降卒,也并非全是免费的。他们都要努力工作三到五年,还清债务,方可得到自由身份,分得土地!”

    张梁听了,心中大喜。不是他傻,而是他看到兄弟们终于有了出路!

    你想想啊,这一帮老兄弟为什么要造反?还不是为了一条出路?天下大旱,没有地方不缺粮食,也没有地方缺人。谁不是走投无路了,方出来投门子、找路子,为的不就是一个饭辙?什么自由?那都是鬼扯!

    自从去年大旱,多少有地的农民贱卖了土地?多少人想要卖 身为奴而不可得?为什么要卖 身为奴?就为了一口饭吃!别看郭斌财大气粗,气魄宏伟,他虽然收了二十万的降卒,可第一年肯定要白白养着他们的!那可是二十万人,不是二十万头猪,还是在塞外!要多少钱粮?粮食虽然不是特别贵,可是从中原运到塞外,千里迢迢,要多少的人力物力?一路上人吃马嚼,甚至比当年汉武帝打匈奴人都要烧钱!一个小小的阳翟县乃至颍川郡,是怎么支撑得起来的?

    想到这里,张梁心中不由得对郭斌又是感激,又是佩服。

    佩服的,自然是他竟然有这么多的法子,仿佛毫不费力地便将二十万黄巾降卒的问题解决了。除此之外,还有郭斌的责任心。就这二十万降卒的处理,若是让张梁自己想办法的话,他也没有太好的法子。

    平心而论,若是易地而处,在天下动荡不安,朝廷钱粮吃紧,还要分两路对抗起义军的情况下,将降卒斩杀,是最好的办法。因为只有这样,方能彻底解决所有的问题。包括粮食问题,包括朝廷的信任,最重要的是,若真的留了他们的性命,万一出点儿差错,或是后续安置不妥当,或者是受了欺凌,这二十万黄巾降卒再次举事,那责任便全是自己的。

    做官不就是为了升官发财么?做事不留后患,首尾干净,方真的是做官的好法子。若真的将这些俘虏杀了,朝廷只有为你表功的,既不用事后费劲吧啦地安置这么多人,更不用承担这黄巾降卒再度造反的风险,何乐而不为呢?而所谓的以后黄巾军会死战,再也不敢投降了,那都是后话了。再说了,我南线既然将黄巾军主力都剿灭了,剩下的就是秋风扫落叶般狂收功劳,你北线的黄巾投降不投降,关我屁事?

    恐怕这天下间,能像郭斌一般做傻事,真正地将国家大事放在心上,以全局为重,以天下人的利益为重,专给自己找麻烦的傻子,方能如此高屋建瓴地看问题吧?恐怕这也是他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并如此得天子和广大士人阶层看重的原因吧?

    想到这里,张梁心道:“恐怕,这才是当初大哥在世时,对郭潜阳如此看重的原因吧?归根结底,他们两个是同一类人啊!”

    然而,张梁心中想的虽然确有道理,却也只是一部分罢了。按照郭斌这种安置流民和降卒的办法,最大的难题是什么?便是充足的粮食!这是硬实力,一点做不得假的。而从颍川到幽州的右北平,按照后世的计量单位计算,大概有776公里。以此时一里路相当于后世350米的换算方法计算,从颍川到右北平的直线距离,约为2217汉里。非但如此,郭斌更是将路线做了调整,要从没有战乱的西侧绕过去,这一路可就更远了,虽不到三千里路,较之所谓的“千里迢迢”,可要远得多了。

    若真的老老实实地用马车乃至人挑肩扛运送粮食到塞外,这么远的路,往前线运送一石粮食,路上就要先消耗五石。其中的花费,那可海了去了。因此,郭斌只让人各自携带着一个月的口粮到了塞外,剩下的则全是颍川各大豪族在天下各地采买的蜀锦、绢帛、食盐、茶叶、美酒等贵重物品。

    这些贵重物品重量轻,价值高,便于运送,又极得乌桓人喜爱。尤其是食盐、茶叶,以及伏龙山庄的美酒,通过近半年的贸易,这三样已经俨然成为乌桓人的生活必需品。

    北地天寒地冻,不产井盐,靠海的又只有辽东半岛一小部分,再加上乌桓人不懂得晒盐的技术,因此他们是不产盐的。而长时间吃油腻荤腥的牛羊肉和奶制品的他们,每天少不了用茶叶冲淡一下口中的油腻。至于阳翟县产的美酒,因为供应量有限,属于高档奢侈品,则极大程度上是让贵族们包圆了。

    郭斌去信让张世平与苏双二人在那边联络乌桓人,让他们将牛羊赶到新城附近,等中原运送的货物到达了,便直接交易。于是,郭斌便利用这种方式,代替了从中原运送粮食的麻烦,以牛羊肉代替粮食,成为新城内居民的口粮之一。

    吃肉,对于中原民族来讲,历来是了不得的奢侈行为。直到今天,还有许多地方因能吃顿肉而欣喜万分。所以,这些居民到了塞外之后,只食物方面,便比内地的许多地主家吃得还好,这也让他们无不对郭斌、对荀彧、对阳翟县乃至颍川郡的豪族感激涕零。而当他们都有了活计之后,伏龙山庄派来的小老师们更是开始教育他们的孩子读书写字,这二十万黄巾降军的人心才算是逐渐稳定了下来。

 第一百六十八章 迫降(四)

    听说塞外竟还有土地分,诸人均极为高兴。全本小说网,HTTPS://。m;如今大旱已然过去,大多数人最期盼的大概就是回老家,继续种地,开始新的生活了。然而,这绝不是广宗城内这十五万黄巾军的结局,不仅褚燕明白,黄巾军的高层明白,大多数的黄巾军士兵想必也明白。

    因为他们是逆贼,这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在我国古代,皇帝登基、更换年号、立皇后、立太子等皇宫有重大喜庆时,或者遭遇极大天灾的情况下,常颁布赦令,通常会赦免一批罪犯,这种行为叫大赦天下。指既往不咎,不再追究过去的问题,给予新机会重新开始的意思。这是天子卖好世人,笼络人心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大赦天下并非一刀切,它也是有限度的,不能一概而论。谋反、欺君、与皇权相抗的政治犯大多不在赦免之列,用现在的话来讲,这些人都是“站错队”的人。

    而具体来说,所谓的“十恶”,既非现在有人认为的“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也不是佛教中说的:“起罪之由,为身、口、意。身业不善:杀、盗、邪淫;口业不善: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意业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见。是为十恶,受恶罪报。今当一心忏悔。”

    此时,佛教虽已经创教几百年,也于汉明帝时期传入中国,却只是在极少数人群中传播,很少见于此时的典籍。因此,佛教所说的“十恶”,与此却是决然不同的。

    在我国古代的封建刑法制度中亦有“十恶”之名,它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齐律》十二篇中,曾有:“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的记载,这是最初的所谓“十恶”。

    到了隋朝,随着佛教的日益兴盛,才将佛教所说的十恶也引入了律法之中。所谓法理不外乎人情,这便是极好的体现。因为法律是基于社会上大多数人共同遵守和认同的道德的基础上的,是共同的行为准则。人们将明显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准则,称为道德;而能够对他人造成伤害,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妨碍的准则,称为法律。极简单的例子,随地吐痰是不道德的行为,而随意杀人,则是触犯了法律。

    因为各地风俗不同,其道德与法律也是不一样的。在印度,牛的地位极高,说是印度人的图腾也不为过。据称,牛是可以上高速的,这种在印度人看来很正常的事情,在其他国家毫无疑问是被严令禁止的。这便是不同的社会环境和风俗习惯,所造成的法律制度的不同。

    在中国,直到唐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对之的进一步的修订,才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罪名说法。

    其内容主要有:“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3、谋叛。指背叛朝廷。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这所谓的十恶,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因此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所谓“遇赦不赦”。

    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是自周朝以来便为人们所普遍认同的周礼演变而来,强调的是秩序。所谓长幼有序,尊卑有序。孔丘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是:“做君主的要像君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臣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像儿子的样子。”

    更明确简单地说,就是每个人都要找好自己的位置,然后按照礼制行事。因此,要说军队是封建统治阶级控制人身体的枷锁,那么礼制便是控制人思想的枷锁。当所有人都认为寡妇改嫁是不对的时候,那它就是不对的。所以说,有时候法律也是可以反过来影响道德的。

    后来,西汉董仲舒又将其简化,成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样,便在理论上为整个社会赋予了一整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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