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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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风韵-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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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上穿过尸山血海,渐渐地少了喧闹和尸体,算是冲出了战场,驰骋在平原上,环顾茫茫原野,他忽然有些几多的舒畅,那么多天的压抑,总算能够呼吸到自由自在的空气。

    既然脱离战场,他选择山间小路南下,不久就抵达洛阳南面的洛水山区,夜已降了下来,随便找个地方打尖,遭受蒙古军洗劫的河南府,早就不是往日的繁华,客栈或驿站简直就是妄想,山地边上的临水处就不错。

    应该说,战争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随着大规模的杀戮,人口急剧减少,大片的林地少有地繁茂,甚至形成了森林。

    实在太疲倦了,随便找个地方休息,少不了收罗柴火点燃篝火,吃了些干粮早早休息,好在是夏夜又带了毡垫,有风却还是挺暖和的。

    正要休息时,远处传来阵阵狼嚎,吓的他霍地站起身,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遇到大型狼群,恐怕是凶多吉少。

    为何会出现狼群?这可是中原腹地啊!不能不说战争早就原始地貌,更是有利于野兽繁衍,人几乎被杀绝了,旷野山区自然成为动物的乐园,还有战场的血腥味吸引,那可是丰盛的大餐,吸引肉食动物的味蕾。

    随着‘呜呜’的狼嚎声愈发临近,竟然还有人拼命的奔逃,引起了他的好奇,竟然忘记第一时间上马逃走。

    更要命的是,那群奔逃的人,显然看到林边的篝火,纷纷向林子边跑来,还伴随着几声惨叫,显然是被狼群淹没。

    当礼仪借着星空月光望去,看到黑压压一片狼群,还有十几个人正在奔来,要上马撤退已经晚了,不得不持弓在手。

    “快跑,狼群怕火。”

    “他是虏人。。。。。。”

    随着那群人的接近,李易看到竟然是宋军溃兵,他们也看到他穿着蒙古军军服,双方是敌人。不过,现在他们有共同的敌人,那就是恶狠狠的狼群,什么敌我双方都是扯淡,大家抱团先生存下来再说。

    没有任何的敌对情绪,更没有哪怕半点废话,十余人围着篝火快速列成防御阵型,睁大了眼睛瞪着狼群,让李易惊叹果真是精兵,难怪蒙古军厮杀几天才击败对手。星空月色下,点点带着嗜血凉意的绿光黑影,密密麻麻,百余条的野狼包抄而来,浸透李易的心底,他毫不犹豫地张弓搭箭,对着呲牙嚎叫的野狼射去。一只狼“呜呜”悲悯倒下,随即而来是群狼吞噬,场面相当的血腥,大家隐隐看到争夺血肉,纷纷吸了口凉气。李易也摇了摇头,十几只狼对一个人,看来还得竭力射杀才行,再不说话,搭箭射出致命的箭矢。

    狼群并没有发动进攻,哪怕被箭矢打击也没有乱,反倒是在数十丈外游弋,入眼处皆是点点绿光和白森森的牙齿。

    如果你认为它们不动那就错了,相反野狼具有很高的智商,几只野狼从四面悄然接近,拱着的身子猛然扑来。

    李易眼疾手快,弓弦嘣地响动,羽箭带着呼啸的风声,东面冲过来的野狼一阵哀嚎,被凌厉的箭矢带起落地。左右再次开弓,靠近试探的野狼皆被射杀,引的宋军将士纷纷叫好,精神头也好了许多。不过,李易却脸色沉凝,冷峻地搭起一只羽箭,从黄桂的相处中知道狼群习性,这些野狼不过是探子,试试猎物的深浅,艰苦的战斗还没开始,恐怕他们这些人不够看。

    正思量怎样脱身,忽然听到战马的悲悯,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忘记了关注战马,被狼群钻了空子失去脚力,平时还无甚大碍,现在却是要命的短板,你总是跑不过狼群的。他深深看了眼耸动的狼群,回忆着黄桂对草原狼群的述说,咬了咬牙道:“大家做好准备,实在不行三人一组,各自寻找大树,决不能被狼群冲破。”那是和黄桂闲聊时,对方知道他穿越深山而来,当即就惊讶的合不上嘴。惊呼他竟然如此好运,别说碰上猛虎了,就是小型狼群也足以要命,兴致高昂下说了狼群的特性和凶残,那可不是身手好就能应付的,这些狼群分工很明确,正面进攻、侧面袭击简直是军队打仗,哪怕一群人只要被抓到破绽,瞬间就会被撕裂。

    “大家稳住,不要怕这群畜生。”

    “押队,这可是狼群啊!”

    “混账,你手里的是烧火棍?大家彼此互助守望,不得擅自出击。”

    此时,阵阵夜风卷来,刮的篝火时而伏地欲灭,时而熊熊燃起,大家的心情如同火光起伏不定,纷纷握紧手中的兵仗,瞪着眼睛注视狼群,那匹被扑倒的战马,早被恶狼三下五除二吞噬干尽。“嗷。”一声悠长凄凉的狼嚎刺破夜空,李易顿时毛骨悚然,沉声道:“各位注意,狼群要发动进攻了。”说着话,手中的箭矢闪电般射出去,一头飞跃起的雄狼应声翻倒。“靠近点,这边有十几头狼。”

    “我这边也是,快竖盾牌。”

    “它们来了。”阵阵腥风迎面扑来,似乎把周边的空气凝固,这是狼群特有的气息,连狮虎也为之闪避。

    李易竭力射出更多的箭矢,却怎能挡住狼群的步伐,他的确是尽力了,不得不背上箭囊弓箭,操起了直刀。一头高大凶猛的恶狼迎面扑来,那浓重的血腥味几乎让他窒息,直刀顺势劈出,恶狼被劈成两段,没等他反应过来,第二只张牙舞爪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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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章 被困住了

    (全本小说网,。)

    那是血肉横飞的厮杀,狼嚎声、叫骂声交织不决,十余人终究架不住群狼进攻,尤其还是甲仗不全的溃兵,在砍杀几十条野狼后,能战斗的只剩下三五人。

    李易见势不妙,斩杀一头靠近的野狼,立即抽身向林子里退去,并非他弃人于不顾,更不是因为胆怯,这些溃兵并非他的袍泽亲人,相反要能挺过危机,可能会拿他开刀。

    因为,他还穿着蒙古军的服饰,危难时大家能够齐心协力,一旦脱离危险,恐怕失态就不受控制了。

    最重要的是,明显等死的战斗,他绝不愿自己做无谓的搏杀,就在他斩杀第一头狼时,第二头狼扑来,前爪几乎抓到他的面门,要不是自己闪避的快,先不说被狼咬住了脖颈,单单狼爪抓破的伤痕,也有可能让他丧命,破伤风何人败血症可不是闹着玩的。

    连续斩杀四五头野狼,他已经无以为继,狼群数量太大了,这些溃兵几乎伤亡殆尽,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当他果断地挑散逐渐熄灭的篝火,四散的点点星火惊吓狼群,西边的十余头野狼惊吓的四散逃开,他毫不犹豫地飞跃闪进林地,向深处疾步跑去。

    还有几个人困兽犹斗,吸引了大批的野狼,只有两三条狼追赶上去。

    林子并不算茂密,星空夜华只能渐落洒下些许,各色昆虫的鸣叫,增添了毛骨悚然的悸动。

    李易头皮发麻,没有半分的懈怠,刀锋斜指向下步步移动,沉重的脚步声压抑的可怕,他知道自己必须坚持,找个攻防兼备的夹角,避免则腹背受敌,只要撑到天亮就安全了。

    无它,战场平静下来,那么多新鲜的容肉食,足以把狼群吸引过去,离战场那么近遇到狼群,显然是血腥味吸引来的,只是战争的余波让它们不敢靠近,都在等待机会,他们这些人,不过是不走运的餐前甜点。

    狼,的确具备很高的智慧,他们似乎知道这个猎物厉害,并不急于进攻,而是不离不弃地尾随,只要有着韧劲,猎物迟早会被拖垮。

    李易知道几头狼要消耗他,寻找最佳的攻击时机,要是剩下几人全军覆没,恐怕大批野狼就会围上来,他再难脱离困境,必须经快找到有利的地形防御。

    可惜,现在野生环境不错了,却没有可以支撑他落脚的大树,应该说有不少大树,还没有能让他待一夜的,缘由是分叉只能站人无法躺下,不可能长久的支撑。

    忽然,他眼前亮了,不远处有两棵不算细的大树,相距非常近,粗如两个胳膊的树枝分叉,竟然交织在一起,完全能坐在上面靠着,美中不足的是,左面的树斜倒下来,压在另一棵树的中上部,形成某种程度上的缓坡。

    勉为其难了,有总比无险可守强,他立即以冲刺的速度,接力跃上斜倒的大树,十几步就到了树顶,迅速还刀入鞘取下弓箭,摆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姿态。

    一头高大雄健的狼到了树下,警惕地转了圈,试探着要踏上斜歪的树干,冷不防一支羽箭破空而来,贯穿了狼头,直挺挺地栽倒在树下。

    其它几只狼纷纷“呜呜”悲悯,纷纷散开躲避,半点不比训练有素的军人差,却依然发出长啸,似乎在彼此联络。

    暗夜星空幽黑的林地,充满狼嚎虫鸣,胆小之人怕是听闻的瞬间,就会瘫如软泥,更何况还有远处飘来的血腥。李易也为之心惊胆战,更是暗自庆幸不已,按照黄桂的说法,他穿越牛尾道的那些天,真算是走了大运,先不说虎豹猛兽穿梭山林,就是靠近巩州的那片地域,是草原狼出没之地,白天游荡草原掠食,夜间栖息山林。

    今个的狼群恐怕也是,先咬牙坚持下来,明天早上狼群必然汇集战场大快朵颐,再看箭囊里的箭矢,还剩下二十支左右,铁定撑不到天亮,好在还有一把百炼直刀。

    没过多长时间,大树下一片狼嚎沸腾,显然是溃兵全军覆没,野狼奔着他而来,却见点点浮动的绿光,竟然还有半数以上的野狼,看来今夜必有恶战。既然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好男儿立足天地间,就应该迎难而上,今天的困局当做历练算了,想想,胸中升起阵阵豪情,朗声大笑起来,震动夜间山林宿鸟。

    几只野狼似乎得到命令,箭矢般鱼贯穿上树干,李易决定节约箭矢,早把弓箭和箭囊放在树上,拔出冰冷的直刀。那泛着寒光白练的刀影,迅速交织在李易身前,形成了一张大网。一个接一个的野狼,在飞溅的热血中,瞪着不可置信的双眼落到树下。连续斩杀六七头野狼,要放在平地上简直不可想象,早就被群狼生吞活剥了,好在树干虽是粗大,却只能容一头狼,等于守在狭窄的山路上,正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不多时,李易全身溅满狼血,咸腥的自己也阵阵干呕,力量不断减小,剧烈的搏杀还要稳住下盘,聚精会神的注视着前方,要是掉落下去可就不好玩了,

    搏斗健壮的野狼,绝对是体力活又无法停下,斩杀一头又会来一头,好在直刀是百炼精钢锋利无比,破开野狼的皮肉如消豆乳,让他能够勉强坚持下来。

    大约半柱香的时间,随着一声悠长沉稳的狼嚎,野狼停止了进攻,围在大树下瞪着绿油油的眼睛等待。李易得到喘息的时间,发鬓也散乱下来,乌黑的长发披肩洒下,他把刀倒插在树干上,大口地喘息着。

    正在此时,一头尤为高大健壮的野狼,迈着高贵优雅的步子出现,所过之处的野狼纷纷退让,低下头颅不敢直视。

    “这是头狼,好雄壮啊!”李易见此狼比其它狼要大上许多,知道正主总算是出现了,真正的战斗才算开始。头狼绿油油的眼睛瞪着李易,忽然发出一声长啸,似乎含有无限的愤怒,其它野狼被吓得不住发抖。

    待头狼停止了咆哮,那些野狼才猛然冲上去,对着战死同伴的尸体一阵狂吞,片刻间就骨肉散乱皮毛不存,看的李易心惊肉跳,深刻体会到大自然的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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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章 拼死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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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从不同角度来看,也是大自然物尽其用的表现,任何资源都不会被浪费。

    忽然,他感到一阵冷意,再去看时发觉头狼昂首正注视他,把绿油油的眼睛透着无限寒意,也有几多的狡黠,更散发轻蔑地挑衅。

    头狼是整个狼群的核心,如果能斩杀它,整个狼群将暂时失去主心骨,李易心念闪动时,做出了大胆的抉择。

    他深深吸了口气,缓缓地走下斜倒的树干,斗志昂扬地踏在地上,提着直刀指向头狼,深色相当的轻蔑。

    头狼能当上狼群的首领,自然是打斗经验丰富,有着相当的智慧,瞪着绿油油地眼睛打量李易,仿佛恼怒食物的挑衅。

    氛围越发地凝重,群狼环顾龇牙咧嘴,却没有一头敢贸然扑上去,那是在挑衅头狼的尊严,这是绝不允许的事情。“呔。”李易打破了沉寂,率先抢上一步,持刀就向头狼劈来,身形相当的敏捷,对战动作速度永远胜于人类的动物,掌握先手极为重要。头狼也纵跃直扑李易,亮出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直取面门,气势相当的凶悍。李易却势头稍顿,身形停在当处,刀锋由劈转扫,岂料头狼也大大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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