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混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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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混世王- 第2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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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土地肥沃,自古就是产粮重地。叶文龙凭着他在江彬跟前的地位,很快便买到三万两银子的粮草。人要吃,马要喂,三万两银子买下了足足有一千余车。叶文龙手下有不足四千人,这下好了,每三四个人一辆马车,从山东境内沿着官道朝河间府缓缓而行。

    越是接近河间府地界,叶文龙越是担心。他很是盼望着能和来的时候一样,秦厉的队伍不能发现他们。能让他这四千来人安安全全的把粮草送到南皮县。

    只要是进了南皮县的地界,就凭李开先手下那四五万人的队伍,相信定能护住他们的周全。李开先的队伍不再担心粮食了,那战胜秦厉是迟早的事情,也是非常简单的事呐。

    叶文龙的那颗心几乎是提到了嗓子眼,别出事呀,可千万别出事。你还别说,悄悄擦着河间府的边界走过去,还真是畅通无阻,没有遇到什么人。

    眼看着南皮县越来越近了,三百里……两百八十里……

    此时正是十一月的天气,真可谓是天寒地冻,不足四千人的队伍本来穿的还算厚实,可那嗖嗖的冷风不断吹来,从山东到河间这么长的路,此时的每个人都是感到了饥寒交迫。

    再有两三天的时间就进南皮县了,必须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哩。

    叶文龙是这样想的,然而他的精锐之师却不这样想。头儿真是可恶呐,真是胆小怕事,不就是一个秦厉嘛。听说他手下只有十几个人,只不过是每个人手里有一把冲锋枪罢了。至于那些从各地来的差役们,在这精锐之师眼里就提不上来了。奶奶滴!他们就是怂蛋一样的人物,我们的腰刀砍下他们的脑袋应该就像是剁西瓜一样简单吧。

    再说了,冲锋枪很可怕吗?那只不过是一种稍稍先进点儿的火铳而已。对于火铳,呵呵,我们这些身经百战的精锐之师太熟悉了。现在我们都穿着厚厚的棉衣,火铳的铁砂打在身上,只不过会让棉衣破个洞而已。至于伤到皮肉,那就只有去做梦了。

    头儿也太抠门了,这么长时间了,我们这些人连一口热水都没喝上过。快有十天了,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没有热水能活得下去吗?

    说来真是怪了,这些日子好像特别冷,叶文龙的精锐之师有很多人冻坏了嘴脸和手脚。很多人走路都是一瘸一拐了。

    鹅毛般的大雪说下就下,这样的大雪一下就是一天。队伍在大雪中也整整行走了一天,此时每一个人几乎都是精疲力竭了。

    天黑下来了,大雪也终于停了。

    下雪不冷化雪冷,大雪停了,那冷风便是像刀子一样割在人的脸上和脖颈上。抬头望,前面正好是一处树林。树林的面积很大,光秃秃的树干上挂满了白雪,脚下没过膝盖的大雪行进十分困难了。叶文龙抬头看看天,又是看看脚下的大雪和行进十分困难的马车,暗暗骂娘。这雪要是再晚下两天多好,粮草便是运送到南皮县了,到了南皮县那不是我们的天下了吗?秦厉现在还没控制南皮县,我们就凭着南皮县的几万人和秦厉真刀真枪的大战一场,把秦厉送进坟墓了。

    点儿背!真他娘的点儿背呀!

    现在这地界应该是沧州的盐山县。盐山县地广人稀,好在这里是一处荒凉的所在,干脆就在这里歇息一晚上,明日再加速行进吧。只盼着盐山知县祁阳的清剿队走不到这里。他奶奶滴!该死的祁阳,老子真是不理解了,你以前跟着左旁门混,左旁门死了。现在又是要跟着刘题混,刘题现在是紧跟着秦厉那崽子的步伐呐。难道你不知道跟着知府混是没有任何前程的吗?秦厉这崽子应该是快要完蛋了。

    叶文龙一声令下,四千人的车队进入了树林。立刻卸下马车,好在车上有草料,让马胡乱的去吃了。众人则匆忙埋锅造饭,又冷又饿,再这样下去必死无疑呀。

    好在树林中又不缺干柴,四千人的队伍便是在林中燃起了熊熊大火,一时间众人欢呼不止。

    叶文龙虽然久经战阵,意识到这里并不是一个安全所在,但他毕竟也是人,这些天来的行进他也是乏困了。虽然强撑着身体让大家一定要注意警戒,但这时候哪里还会有人听他的,哪里还会有人愿意离开那熊熊燃烧,非常温暖的大火呀。

    唉!听之任之,听天由命吧,这时候只有祈求老天睁眼,千万不要遇到秦厉的队伍。

    吃饱饭,有的兵丁竟然还喝了酒,打着饱嗝醉醺醺的蜷缩在大火周围,便是两眼一闭,很快进入了梦乡。

    累了,乏了,此时就是有刀压在脖子上估计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反应。

    在距离这片树林五里的地方,秦厉的嘴角正微微扬起,流露出一丝冷笑。在他身后,站立着他的十几个特种兵还有三百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差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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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五章 冷血?

    所谓精挑细选出来的差役也并不是能征惯战之辈,只不过是力气大些,行动敏捷一些。但有一条是最重要的,那就是组织纪律性非常强。秦厉挑人这一条绝对是首要条件,必须要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人绝对不是一个好兵士。秦厉是坚决要剔除在队伍之外的。

    好在周帆率领着几个差役作为密探早就时刻注意着叶文龙军兵的行动。叶文龙的人马在树林中睡过去了,这时候正是秦厉的队伍行动之时。

    这绝对是守株待兔了。

    特种兵和三百个差役每一个人都是配备了两把片刀,今天晚上没有别的目的,就是一味的砍瓜切菜般的砍脑袋就行了。这是非常简单的动作,但也是非常费力的,也是非常费刀的。

    三百余人在雪地上行走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为了减少这种声音,秦厉想到了在每人的脚上都绑上了厚厚的棉布,扩大了脚的面积,自然踩下去发出的声音就要小很多了。

    接近了,接近了,还有一里地,叶文龙的人马没有动静。

    还有半里地,他们仍然是像死猪一样在呼呼大睡。

    还有一百米,他们中的人竟有人在梦呓。

    秦厉轻轻的扬起了风火有游龙棍,白雪的光芒混合着风火游龙棍发出来的金光,那是一个光闪闪呀,耀人眼目。

    这就是命令,他身后的特种兵和差役们立刻解开了绑在脚下的棉布,一个个像是离弦的箭一样冲杀而去。谁都知道这时候是杀人过瘾的时候,对方是没有任何防备的。在他们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行动越快杀的就越多,后期的打斗就越少。

    三百余把锋利的片刀砍在了人的脖子上,鲜血顺着脖颈汩汩得流着。有的甚至因为用力过大,直接砍下了脑袋,脖腔中的热血喷出来很远很远。

    第一轮非常简单的就杀死了三百多人。没有人反抗,有的只是一片倒的杀戮。片刀又是第二次砍了下去,又是有三百人死在了血泊中。

    此时的秦厉没有行动,他手里紧紧握着风火游龙棍,脸上冷冷的,冷气逼人。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是弥漫的杀气。

    他冷血吗?不!他知道这里的人都是外四军的精锐,而外四军正是江彬的支柱。江彬的心思已经昭然若揭,这些人是绝对不能让他们成为帮凶的。不让他们成为帮凶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无情的杀死他们。

    现在杀死他们了,要比以后让他们制造出更大的事端之后再死有意义的多。

    秦厉的一双虎目微微眯起来,他在搜寻着目标。他的目标正是这群人的头子:叶文龙。

    特种兵和差役已经第三次砍下敌人脑袋了,此时那些号称精锐之师的人才醒过来。有的是刚刚睁开了眼睛,便是脑袋搬家了。有的则是刚刚站起,还没有抓起他们的腰刀,早已被斩断了身体。

    哭喊声,嚎叫声,还有马匹的嘶鸣声,声声混合在一起,煞是杂乱,更多的则是冷酷和痛苦。

    秦厉的人此时杀人最少的也杀了四个人,像是余大猷、大虎等特种兵早已伸手利落的杀死了二十个人都不止。

    叶文龙的人剩下的不足三千了,这时候他们看不清对方来了多少人,只是看见同伴的尸体倒在了冰冷的雪地上,鲜血染红了地上的白雪。

    对手太凶狠了,太冷血了,他们简直就是天兵天将呐。既然是天兵天将,我们只是凡人,我们哪里有胆子和天人打斗呀。跑吧,跑出去了说不准他们就会饶我们的性命呐。

    于是乎,没有人提刀反抗,有的只是四散奔逃。

    秦厉的人在追杀,叶文龙的人在逃窜。一方面是逃命,一方是立功心切,想赶尽杀绝。在一阵胡乱的奔跑中,叶文龙的人又是有一千余人倒地而亡。

    我的天呐!那可是带出来五千人呀,现在零零散散的不足两千人了,这回去如何向江大人交代呀。

    此时的叶文龙就躲藏在乱军之中,他手挺着长枪,四处张望着。眼看着自己的人越来越少,正在四散奔逃。大冷的天叶文龙的脊梁沟却是冒汗了。

    他腾出手来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奶奶滴!我这不是只有一颗脑袋呀,一颗脑袋怎么能够江大人砍呀?

    不行,我不能让江大人砍下脑袋,必须要和秦厉决一死战。于是乎,他喊叫着,“站住,你们都给老子站住,杀,他们人少,我们人多,我们打的过他们!”

    他喊叫的几乎嘶哑了,也是没有人听他的话。大家跑的更快了,慌不择路,好在有遍地白雪,终于有人还是逃出了生天。叶文龙的喊叫声没有让他的兵丁有丝毫停留,却是引来了秦厉的人的围攻。

    在杂乱之中,秦厉也听到了叶文龙的喊叫。他娘的!该死的鬼,就怕小爷寻不到你,这是来告知小爷了。行!既然你这么愿意死,那小爷就送你走。

    秦厉举着风火游龙棍直奔叶文龙。

    叶文龙这时候也意识到失算了,唉!完蛋!他们正在寻我,我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我叶文龙的长枪再厉害,也是挡不住秦厉的棍子呀,也是杀不过这帮凶神恶煞呀。

    跑吧,只有跑兴许能活命呐!

    此时他出于本能,虽然是两条腿的人,但跑起来却是比四条腿的兔子还快了。

    奶奶滴!竟然有人挡住老子的去路,杀!

    叶文龙的长枪对准了前面一个军丁的后心便是一枪。那军丁哼了一声,回头看清了是叶文龙,睁大了眼睛久久不能合上了。他到死都是糊涂的,叶文龙是我的头子呀,他为什么要杀死我呀。

    叶文龙疯狂的逃命,终于算是逃出来了树林,此时前面已经没有多少人了,他作为逃兵等于是跑到了前面。

    叶文龙轻轻的舒了口气,总算是没死。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老子这便去南皮县,一定要报仇雪恨。

    “砰砰!”枪声响过,叶文龙就感觉脊背针扎般的疼痛,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打中了。

    完蛋!莫非我终究会死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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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六章 真正的幸福

    叶文龙没有死,终归是逃走了。他的背部被冲锋枪打了一枪,因为距离远了,冲锋枪的威力就小了,所以才没有要了他的命。

    在一开始包围屠杀叶文龙的这些人的时候秦厉就有了充分的准备,他知道三百人杀四千人,只是给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想让三百人把四千人全部杀死,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敌人没有反抗已是最好的结果了,他们四散奔逃了,这时候冲锋枪就要派上用场了。冲锋枪是最适合远距离作战了嘛。

    可惜的是有冲锋枪的人只是秦厉手下的特种兵,这样以来杀伤的面积就很小了。本来就没打算将他们全部杀掉,这时候能杀掉多少就是多少吧。反正是自己的人没有任何伤亡。

    叶文龙跑了就跑了吧,反正他就是回到京城见到江彬,就凭江彬那火爆的睚眦必报的脾气,叶文龙也是九死一生。如果叶文龙不立刻回京城,他必定要去南皮县。呵呵!去了南皮县就更好办了,那就等于是进了坟墓了。

    秦厉如是想到。

    一夜的忙碌,特种兵和差役们都是精神抖擞,没有人受到重伤,更是没有人死亡。只有一名差役在追赶敌人的时候崴了脚,走路一瘸一拐的。那差役很有点儿面红耳赤。也难怪了,大家身体都安好无恙,只有自己成了这样子,这好像就有点儿丢人哩。

    千余辆马车现在都归秦厉掌握了。更重要的是叶文龙从李开先那里弄来的十万两银子,买粮草只是花去了三万两,剩下的则完全装在了四辆马车上。一箱箱码的整整齐齐的,轻轻打开箱子盖,我的天呐!白花花的都是上好的银锭呐。

    他娘的,这李开先真是有银子,看来他手下的豪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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