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哉大唐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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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哉大唐少年郎- 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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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

    “总算……”

    听到风中送来的声音,担惊受怕的一伙大佬都是松了口气,一脸欣慰的笑了起来。

    而此时,秦风忽地右臂伸入马颈底下,双臂环抱,运起劲来。他内力一到臂上,越收越紧。天马翻腾跳跃,摆脱不开,到后来呼气不得,窒息难当,这才知道了真主,忽地立定不动。

    秦琼一蹦而起道:“成啦,成啦!风儿成功的驯服了天马,风儿成功了。”

    秦风怕那马逃去,还不敢跳下马背,依旧如同楼懒一样贴在马背上。秦琼大声道:“下来吧。这马跟定了你,你赶也赶不走啦。”秦风依言跃下。那天马伸出舌头,来舐他的手背,神态十分亲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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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7章:汗血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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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我成功了!”秦风纵声大笑,驯马的过程可谓艰难无比,但正是因为这无比艰难的过程,才能让人享受到成功后的那种无法言语的成就感,就像现在,这个属于他胜利的这个时刻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伸手轻抚着天马的颈脖。天马舒服的昂着头,不住的打着响鼻。秦风翻身跃上马背,双脚轻轻夹着马腹。天马心领神会的慢步而行,缓缓的绕场行走。秦风高举着手臂,预示着胜利。欢呼声阵阵响起,几乎所有人都为秦风的表现而倾倒。

    秦风绕场一圈来到一众大佬面前,然后翻身下马,兴致高昂的一拜道:“陛下,臣不辱使命,成功驯服宝马良驹。”

    李世民一脸喜意,道:“宝马赠英雄,朕这里也依照约定,从今日起,这匹神驹就是你的了。希望你能骑乘它,为我大唐建立不世功绩。”

    “生于大唐长于大唐誓死悍卫我大唐之尊严。”秦风笑着呼应。

    李世民高声对四周的人群道:“朕还是那句话,只要忠于我大唐,为我大唐建立功勋者,朕绝不吝啬任何赏赐。”

    众人见李世民将这等神驹赠送出去眼睛都不眨一下,人人心中皆有一个念头,假若我有这番本领,那岂不是也能像他一样,得到同样贵重的赏赐,同样的地位?绝大部分有担当有抱负的人眼中都闪着兴奋的神采。

    这次驯马,看起来秦风是最大的赢家,其实真正是赢家是李世民。他今日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相信不久的将来就会传遍整个天下,到时候李世民这种求才若渴的心情会是全天下所有有抱负的人前进的动力。不过秦风得到了天马神驹,也是赢家无疑。

    “风儿,你受伤了?”而此时,秦琼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秦风面前,紧张的询问。

    “您看我像受伤的样子么?”秦风诧异的反问。

    秦琼指着秦风身上的衣服道:“这血是怎么一回事?不是你的就是这天马,莫非天马受到重创了?”

    这时,众人也发现秦风白色的绸衣上尽数被鲜血染红,一些关系亲近的跑过来问长问短。

    秦风伸手在天马背上一抹,一缩手间,不觉大吃一惊,只见手上全是殷红的血渍,再在红马右肩上一抹,也是满肩的鲜血。

    “不是吧!”秦风险些吓尿,仔细的给天马做详细的检查,好不容易驯服一匹宝马,要是就这么没了,秦风后悔郁闷死了,但是当他面对着天马双眼的时候,发现它仍是精神健旺,全无半分受伤之象,而当自己抚摸推拿的时候,还一副十分享受的表情。

    秦风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在马肩上抹了几把,放在鼻端上一嗅,哈哈大笑,说道:“这不是血,是汗!”

    秦琼一愕,道:“汗?红色的汗?”

    “汗血宝马!”此时,李世民神情激动的跑到近前,道:“臭小子,这是一匹千年难逢的汗血宝马啊!你走大运了。”

    秦风心花怒放,道:“确实是汗血宝马,哈哈,发大了!”

    尉迟恭十分羡慕的说道:“我曾听先师说道,西域大宛有一种天马,肩上出汗时殷红如血,胁如插翅,日行千里。然而那只是传说而已,谁都没有见过,我也不大相信,不料竟会给你得到了。”李世民饱读诗书,摇头晃脑的说道:“那在史记和汉书上都写得明明白白的。当年博望候张骞出使西域,在大宛国贰师城见了汗血宝马,回来奏知汉武帝。武帝听了,欣羡异常,命使者带了黄金千斤,又铸了一匹与真马一般大的金马,送到大宛国去,求换一匹汗血宝马。那大宛国王言道:‘贰师天马,乃大宛国宝,不能送给汉人。’那汉使自居是天朝上国的使者,登时大怒,在大宛王朝廷上出口无状,椎破金马。大宛王见汉使无礼,命人杀死使者,将黄金和金马都夺了去。”

    侯君集“啊”了一声,他出生贫寒,少未读书,尽管这些年苦读书,可是对一些奇闻并不知道,见李世民一脸羡慕妒忌恨的表情,忙问:“后来怎样?”一些不知道汗血宝马的人也出了神,侧耳倾听李世民讲宝马的故事。

    见大家期望的望着自己,一种优越感自李世民心间油然而生,笑着说道:“药师,你读书甚多,可知道那宝马从何而来?”李靖道:“听说那是家马与野马交配而生。”

    李世民道:“不错,据史书上说,贰师城附近有一座高山,山上生有野马,奔跃如飞,无法捕捉。大宛国人生了一个妙计,春天晚上把五色母马放在山下。野马与母马交配了,生下来就是汗血宝马了。风儿,你这匹天马,只怕是从大宛国不远万里而来的呢。”

    侯君集要听故事,问道:“汉武帝得不到宝马,难道就此罢手了不成?”

    李世民道:“他怎肯罢手?当下发兵数万,令大将李广利统率,到大宛国贰师城取马,为了志在必得,把李广利封为贰师将军。但从长安到大宛国,西出嘉峪关后一路都是沙漠,无粮无水,途中士兵死亡枕藉,未到大宛,军队已只剩下了三成。李广利兵困马乏,一战不利,退回敦煌,向皇帝请援。汉武帝大怒,命使者带剑守在玉门关,下旨言道:远征兵将,有敢进关者一概斩首。李广利进退不得,只得留在敦煌。”说到这儿,李世民见大家听得入神。

    便继续讲下去:“三年后,汉武帝重整旗鼓,再次命李广利率军远征,一共二十余万人,牛马粮草不计其数,还带了两名相马师前去大宛国。李广利大军一路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太初四年深秋(公,攻克其首都贵山城。从此大宛称臣、归汉。大宛允许汉军自行选马,并约定以后每年大宛向汉朝选送两匹良马。汉军选良马数十匹,中等公母马3000匹。经过长途跋涉,到达玉门关时仅余汗血马1000多匹。李广利凯旋回京,皇帝大喜,封他为海西侯,军官各有封赏。殊不知这大宛天马的骁健,全由野马而来。汉武帝以倾国之力得了几匹汗血宝马,但没贰师城外高山上的野马与之交配,传了数代,也就不怎么神骏,身上也渗不出红汗了。”

    秦风听到这儿,忍不住插嘴道:“汉武帝为了几匹汗血宝马,大汉不知死了多少人,又耗费了多少的钱财!正因为汉武帝的好大喜功,晚年的刚愎自用,导致大汉朝国力江河日下,武帝死后,给后世子孙留下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帝国,尽管在汉宣帝的努力下,国力稍有起色,但大汉帝国却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说一匹马,毁了一个庞大帝国的前程亦不为过。”

    记得不错的话,眼前这位到了晚年的时候,也与汉武帝一样,犯上了刚愎自用、好大喜功的毛病,故而,借机警示了一下。

    书法是一种艺术,说话也是一门艺术,说话上要懂得把握分寸,才能做到初见让人喜欢,长久不让人讨厌。会说话是一门学问,说话有分寸是一种修养。会说话,才会更受欢迎!此时此刻,说话的若是魏征,恐怕会罗列汉武帝一堆的不是,然后再挑出李世民类似的毛病,直言不讳的告诉李世民:你不能这样做、坚决不能这样做。最终的结果是弄得大家不欢而散,目的是否达成还得两说。但是,秦风不同,他只是理性的分析,让李世民自己去感受、去体会,以李世民的智慧,自然收到了秦风语中含义。

    “孙子云: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为了一匹马,弄得山河破碎,人心不齐,武帝之作为得不偿失。”作为一个皇帝,李世民深知兵灾带来的危害,他以这段兵法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也是对秦风隐晦劝诫的隐晦回答。

    其实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大唐每一次用兵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并制定出明确的战略目的,从来不打没有意义的仗。

    为了一匹马而引发两场大战,以现在的眼光看来实在不可思议,甚至难以置信、荒唐可笑。

    说了一会关于汗血宝马的故事,李世民的注意力又让天马吸走了:“相马的第一步就是看马的头部,因为头部是马的品种、品质、体能、齿口最明显的外部表现。古人依据马的头部形状,形象地将马分为直头、兔头、凹头、楔头、半兔头等几种。所谓的赤兔马的“兔”,应当是指马的头形。《相马经》有云:‘得兔与狐,鸟与鱼,得此四物。毋相其余’又言‘欲得兔之头与其肩,欲得狐之周草与其耳,欲得鸟目与颈膺,欲得鱼之鳍与脊。’故而,这相马首先看马头,兔头良驹,最为珍贵。马有无数种类,但兔头良驹却是马中王者。”停顿了一下,颇为羡慕的说道:“若朕估计不错的话,你这匹天马应当与传说里的马中赤兔是同一品级,有可能更高一筹。”

    大伙忙问缘由。

    李世民微笑了一下,说道:“凡是神马必有烈性,但如被人制服之后,那就一生对主人敬畏忠心,宁死而不屈。要知道赤兔曾经是吕布的坐骑。”

    众人恍然!

    赤兔真是神马的话,为何不为吕布殉难?

    原来李世民的评说是由赤兔的忠诚度来评判的,只不过秦风刚得新马且是最为喜爱、重视的第二代才俊,自然不会说不详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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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8章:天雷神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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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风降服了神驹,十分疲倦,本打算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可想到自己的马还没配备马蹄铁、马蹬、马鞍,缰绳,索性狐假虎威的走了一趟少府监!

    让人给自己的马配上全套武装。

    少府监做事效率后,弄明白骑兵三宝的构造及原理后,就不分昼夜的打造着,所有东西都是现成的。可马夫还没有靠近,天马忽然飞起后足,将他踢了个筋斗,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

    秦风哭笑不得,在他不住的安慰下,马夫这才战战兢兢的给天马套上了缰绳、马鞍,并且装上了马蹄铁。

    初次装上马蹄铁,马儿很不适应,四蹄不住的蹬地。

    有鉴于此,秦风也打消了休息的念头,决定骑着它溜一圈,让它适应马蹄铁的存在。

    毕竟装上这玩意,对马对人绝无坏处。

    念头一起,便回家取了武器,纵马而出。

    天马是马中之王,受困多时,它都闷坏了,甫出长安,就放开四蹄疾驰而去。秦风耳边响着呼呼的风声,罡风吹的面部生痛。而路人只觉眼睛一花,一道残影闪电而过,当人们反应过来,一人一马已经绝尘而去。

    风声呼呼的从耳边吹过,秦风骑在马背上享受着在广阔荒野上奔驰的快感。

    天马一得自由,顿时野性烈烈,这一狂奔起来,速度更是远超以往,也让再一次领略到了马儿的极限,那如风驰电骋一般的速度,已经超过了秦风对于马速的理解。

    天马用事实告诉秦风,他记忆中那存在的马速极限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驾!”

    秦风骑着神驹,来回奔驰,自是喜不胜喜。他特地测试过这匹马儿的能耐,果然无愧是千古传说中的汗血宝马,有着这个耀眼特性,不论速度还是爆发力以及耐力都远远地胜于他原来的那匹河曲大马,将会在战场上给予他更多的助臂。尤其是在冲刺的时候,以自己那千军劈易的武勇,辅以这匹马儿的爆发力与速度,破阵杀敌,还不易如反掌,探囊取物?

    在这郊外,也不怕撞到什么人,一人一马玩得十分尽兴,神驹也适应了多出来的靴子,深具灵性的它感觉到自己无论是在尖石、泥泞中奔跑,都比以前顺畅,顿时明白了马蹄铁的好处,故而,刻意走一些以前要小心翼翼的路径,似乎,自己也在测试那马蹄铁的功效一样。

    不知不觉,又到了渭水畔!

    望着一河碧水滚滚东流,想到与郑丽琬结识的经过,又想到终成鸳盟,秦风的心中一片柔软。

    突然间,一阵湿热由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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