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哉大唐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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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哉大唐少年郎- 第3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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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兵分三路的陌刀手、跳荡兵这三支以步战为主的唐军的突然加入,情况立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步战与骑战不同,骑兵不重视招式技巧,相互冲杀因为速度太快,以劈砍为上很而难施展高明的技巧。步战则是不同,因为近距离的拼杀,对于技巧装备更加看中一些。

    精良的装备以及短兵相接的战法招式,唐军都经过特别训练的。招法并不能算是高明,可是都是几千年累积下来的战场杀敌之术,简单有效而且实用。反之突厥习惯马战,对于步战涉猎不深。寻常的族中勇士也没有接受过正统的训练,至于装备那就更加不用说

    唐军的队正以上级别的军官都身着铁甲,寻常步卒虽然是皮甲在身,但心脏,脑袋这些要害地方都是用铁皮特殊加工过的。比之突厥身上兽皮裹成的皮甲,效果何止好上千百。

    突厥骑兵与大唐骑兵相比起来,突厥骑兵或许能够依仗草原民族的优势在各个方面胜大唐一筹。但是在步卒这方面,突厥就算跳起来也够不着大唐的脚底心,这交战起来只有碾压的份儿。

    程处默、尉迟宝庆、房遗爱是经验丰富的陌刀将,领着陌刀军以推墙战法前进,一步一步速度不快,但无可阻挡,在陌刀面前连人马都能碾碎,何况区区人类,一路横冲直撞,所到之处,不管是薛延陀人还是突厥人,都是鬼哭狼嚎,死尸遍地。而且还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

    至于左翼就更凄惨了……

    因为他们遇上的是一位煞神——阿喀琉斯!

    这个来至于至西方的勇士因为不懂兵法,不善骑战的缘故,自从军以后,由于每次战争都是骑兵与陌刀营的结合,所以他与他率领的跳荡兵都默默无闻,一直没有表现的地方……

    而现在这种场合无疑正是他的舞台。

    由于没有表功的机会,阿喀琉斯一直闷闷不乐,虽是不说话,可心底一直埋怨自己无用,他认为因为他的无用、无能,所以他的恩人才没有用到他。

    他身来就被当成斗兽奴隶驯养,奴隶主为了让他们听话,以各种方法给他们洗脑,剥夺他们的思考能力。以至于阿喀琉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秦风无疑是他认识的所有人里,对他最好的,而他也非常乐意为秦风做任何事情。

    但是近年来却完全没有他的用武之地,练兵他不会,马战他又受到了身体的限制。

    多次外出征讨,也没有他的位子。

    阿喀琉斯想法简单,秦风给了他一切,他却帮不上任何的忙,觉得自己很没用。

    今天秦风终于用到了他,亲自点了他的名,让他将面前大营的敌人杀溃。

    阿喀琉斯憋了那么久,就如关在笼子里的猛兽。这一开闸,整个人都呈现一种亢奋的状态,仿佛打了属性加成一样,特别的卖力。

    而且他也不折不扣的执行了秦风的命令,正如秦风下令的一样,但凡挡在他前头,且不是身穿唐军服饰的人,全部让他给干掉了。

    阿喀琉斯杀的极度凶残。

    抬手一刀,刺入一名不知是薛延陀还是突厥士兵的胸口,顺带将他的心脏给挖了出来。

    一名作战经验丰富老兵,眼见阿喀琉斯如入无人之境,尽情的屠杀着他的兵,心头气急之下,他冲了过去,嚎叫着舞动着弯刀杀向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的身上几乎挂满了红白色的液体,脑浆与鲜血。都要掩盖他白人的特性,见又有一个不知死活的敌人向他冲来,亢奋的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圈雪白的牙齿。狰狞可怕。

    老兵受到了刺激,他全然不顾,挥舞着刀,猛劈而下。

    阿喀琉斯伸手向上一抬,出手如电。

    老兵一刀挥下,期待的情况没有出现,反而觉得右臂一松。紧接着着一股剧痛直传他大脑,斜眼一看,他的手臂孤零零的。半截手臂都不知哪儿去了。

    老兵心中涌现一股恐惧之意,电光火石之间,老兵恐惧抬起了左手,一拳砸向了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一刀削断面前敌人的右臂,见他抬起左手。短刃再度一挥,将他的另一条手臂也斩了下来。

    老兵没有任何犹豫。张开了嘴巴,身子前倾。就算没有手也要咬掉面前这个的煞星的一块肉。

    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阿喀琉斯他武艺就算他的本能,野兽一样的本能。这个本能让他在生死存亡的战场上如鱼得水。

    再次不存任何迟疑的向前一刀,短刃从老兵的鼻子捅了进去。

    阿喀琉斯的这一刀又狠又猛,足以置对方于死地。但是出于杀敌的本能,出于习惯,出于威慑敌胆……各种原因促使着他翻转这手腕,挖坑一样,匕首转了一圈,将老兵的整张脸都给了削了下来。飞脚一踹,尸体飞出三丈,仰面倒在地上。

    老兵的面门只留下一个巨大的血洞。

    “吼!”

    阿喀琉斯怒吼一声,就如怪兽一般凶悍。

    一名矮小精悍的薛延陀兵让阿喀琉斯吓呆住了,甚至忘记了表明身份。

    阿喀琉斯毫不客气,上前一步,举起盾牌当头砸了下去。

    盾牌是一件防御装备,但是在阿喀琉斯的手中,盾牌是一件杀敌的利器。

    纯钢打造的钢盾,重达六十多斤,他左手挥舞起来如若无物。

    六十多斤的钢盾加上阿喀琉斯的神力,直接将那名身材矮小的薛延陀士兵的脑袋给打到了脖子里去。

    阿喀琉斯看也不看那堆肉饼,他眼角发现自己的一员士兵在两个人的攻击下险象环生,顿时嚎叫一声,猛冲了过来,盾牌砸飞了砍向那员唐军的战马,而短刀至上而下,扎进了另外一员突厥兵的脑袋。

    脑髓与鲜血,形成了喷泉。

    阿喀琉斯不理会自己的杰作,冲向另外一个对手。

    aa2705221(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448章:一线牵

    (全本小说网,。)

    阿喀琉斯就是一台杀人的机器,他勇悍凶残早已人尽皆知!

    秦风对此并没有制止,反而有些放纵。

    在他看来怎么死都是死,死的惨跟死的安逸有什么区别?

    他对于阿喀琉斯的勇悍凶残抱以极大的支持,因为战场上就是一种气势、意志之争,面对这种恐怖的杀戮,大多数的敌人都受不住,心寒胆裂,以致士气低落,能够早一些奠定胜局,早一些取得胜果,反而能够少牺牲一些己方兵卒的性命。

    何乐而不为!

    为此他特地从军中挑选出悍不畏死之士,将那些嗜杀的兵卒编入阿喀琉斯的部下,让阿喀琉斯传授他们杀人的手段技巧。

    以至于阿喀琉斯与他直系都是军中人人胆寒的存在。便是己方兵卒,对于他们都存在着些许惊惧之意。

    阿喀琉斯为报秦风的重视,他把自己的潜能都发挥了出来,师父如此卖命,倍受鼓舞的徒弟们一个个也格外卖力,各展手段,将他们对手一个个的虐杀。

    唐军知道这支军队的恐怖,故而不以为意。

    但是薛延陀却是第一次见,震撼之余,无不两股战战,一旦遇到这支军队,吓得他们很自觉的让开一条路,躲得远远的,免得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至于那些突厥人则惨了,不但让这支军队弄死,他们死后的尸体都几乎让阿喀琉斯为首的跳荡兵给肢解了。

    在没有箭矢之下。

    三路唐军几乎都以绝对的优势,压着突厥兵打,一步一步,蚕食占领着突厥军营。

    全线占领整个突厥军营,只是时间问题。

    看着三路大军的表现,秦风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

    如此战果并不出他的意料:他并不轻视突厥的骑兵,但是在突厥部落里打阵地战,跟大唐步卒比起来,突厥就是三岁的小孩……

    “启禀大将军……”

    秦风派出来的斥候这时飞马来报道:“苏将军、罗将军、李将军、薛将军已在至,他们离战场不足五里,请大将军定夺。”

    “哈哈!来的正好!”秦风打了一个响指,目光没有离开战场的笑着说道:“等的就是他们了,这一次颉利老儿是插翅难飞了,分别向他们传令,让他们以一半兵力支援大营,一半兵力在外游走,给我猎杀那些逃脱之人。让他们小心一点,颉利老儿是一个怕死之徒,给你盯紧一些,别让他给我跑掉了。”

    “喏!”

    几员士兵飞马离开,分别向各个方位的唐军奔去。

    不到盏茶功夫,将游走任务交与副将的苏定方、罗通、李业诩、薛仁贵各率一半骑兵以排山倒海之势掩杀而来。

    屠戮还在继续。顿时,空气中布满了血的味道,整个世界仿佛在颤抖,山崩地裂。刹那间,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化为乌有。他们好像千刀万剐一样,头颅、肢体崩裂着,躯干支离破碎。在这被血光吞噬的时刻,已经分不清什么是武器。血红的手,锋利的牙齿,迫不及待地将一张张脸孔撕碎。

    脑中早已失去了理性,失控似的去满足自己杀戮的欲望。现在看来,世界上最美妙的感觉就是能用自己的双手抹杀一切的快感。远远望去,早已分不清是阳光还是鲜血染红了大地……

    秦风将指挥三军的任务交给了程咬金,他为了防止颉利逃跑。亲自率领马云萝以及五百亲军杀向颉利可汗所在的牙帐。

    秦风的亲军连番大战都是打最难打的战,啃最硬的骨头,连番大战也有极大损耗,但每出现损耗,都会从战役中挑选出杀敌最多的兵卒补充。一直都维持五百数量。

    在秦风的麾下,所有兵卒都视进入秦风亲军为自己的最大荣耀。每次招人补充的时候,全军上下都是挤破了脑袋,为了一个名额而与自己的同僚苦苦争夺着。

    这支秦风手中的最强战力,在他的带领下犹如一条红色的闪电,穿过乱成一团的突厥军营。

    秦风的目标是突厥牙帐,他们本可选择夜里进攻,夜里比起大雾更加适合隐藏大军。

    可深夜能见度太低,颉利若存着逃跑之心,往人群里一钻。随意造个方向逃遁,谁也奈何不得他。草原上的大雾,有效时间不足半个时辰。能够有效的隐藏军队,又能追击颉利,两全其美。不过就算是白天,颉利存着逃跑之心,也有很大的几率逃生。

    为了防止这点,秦风让程处默、尉迟宝庆、房遗爱率领陌刀营,阿喀琉斯率领跳荡兵突入敌军后就往中军牙帐杀去,除此之外,杀了敌营的骑兵则是第二道防线,在外游离的骑兵,则是第三道防线。至于第四道防线,却是秦风自己了。

    昨天秦风与颉利可汗会面,除了让他放下戒心,更为主要的是秦风要对颉利可汗下药。

    他给颉利可汗使用的纸笔内藏玄机。

    纸笔上让秦抹了一种叫名“一线牵”的药物。

    顾名思义,“一线牵”是一种奇特的追踪之物,只要沾了一点点,那人会有一奇特的香味。

    这股香味并不浓郁,但凝练无比,任凭风吹雨打,两天都不会消散。

    普通人自然无法闻到这股香味,就算是颉利可汗本身也没有丝毫察觉。想要闻到,只要在鼻尖下方抹上一种草药,两者一冲突,这股香味就显得特别出众了。这股香味就象是黑夜中的一盏明灯,能够指引着秦风前进、追击的方向。

    可以说,自从沾上了“一线牵”,即便颉利可汗侥幸跳出了前三重防御,也逃不出秦风的手掌心。下达突击命令之前,秦风已让五百亲军抹了那种用来追踪的草药,有这五百个不亚于某种动物的嗅觉,颉利可汗又能逃往哪里去?

    秦风杀入泼风也似的舞动着长枪,向前攒刺乱斩,每一击都竭尽全力,务求一击必杀,不到一刻功夫,他已带领五百亲军长驱直入杀到了突厥牙帐。

    看了一眼,近在咫尺的纛旗,秦风奋力一枪,打断斩断了纛旗。随着大旗倒下,顿时唐军、薛延陀军都发出了震耳欲聋的热烈欢呼!

    秦风看了厮杀得十分惨烈的中军,不屑一笑,他看也不看中军,长枪在空中划了一个圆,直指东北方向,一夹马腹,率先冲了出去:“跟我来!”亲军轰然应是,追随秦风的脚步往东北方向狂奔而去。

    颉利可汗不出秦风之所料,果真没有要军营之中,那股属于“一线牵”的独特香味,正从东北方面传来。

    秦风闻到,马云萝与亲卫也同样察觉到了,开始他们心头也怀着一丝丝的疑惑,他们认为颉利可汗作为一国之君,再怎么样也不会丢下自己的士兵离开吧。可事实再一次证明秦风的未雨绸缪没有错,事到临头之际,颉利可汗果真无耻的丢下忠于他的突厥兵,而自己却当起了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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