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晋太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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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晋太宰- 第2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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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D芄蝗盟镄愣淮未笕耍韭砬C根本就乐观其成,但是没有反应威严受损的是司马伦,所以追击还是必要的。

    但如果非要让司马荂从中间做一个选择,他肯定选择孙秀最好追不上,这样以后孙秀说不定会老实一点,不要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孙秀得到了司马伦的首肯,终于在燕王大军离开之后,五千禁军骑兵趁夜出城直扑鲜卑人的驻地,其中自然也发现了被捆绑的禁军士卒,率领禁军出城追击的正是孙秀的儿子,准备和司马宣华成亲的射声校尉孙会。

    孙秀还是希望能够挽回颜面,派出了自己的儿子亲自追击。这些被捆绑的士卒刚刚脱困就一五一十的把经过说出来,最后犹豫的道,“校尉,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说!”孙会压抑着怒火道,他本身就不是晋朝人认知当中的美男子,如果非要形容的话,甚至可以在女子当中找一个对比,那就是不以容貌见长的贾南风,所以孙会生气起来,更是让人不能直视。

    “燕王说,如若有禁军出城追击,让我们告诉一声最好不要自寻死路,他曾经两次率领洛阳禁军出战,对中央禁军的战力一清二楚,非他之敌。所虑者无非是京师城墙高大,现在出城再无顾忌,不论出城追击的是谁,切记一句话,雄鹰有时候会比野鸡飞的低,但野鸡永远也无法飞到雄鹰的位置。”

    “啊,给我追!”孙会闻言大怒,孙秀出身寒微对门第之事本身就非常重视,耳闻目染之下孙会对此也格外注意,在孙会看来,司马季就是在故意侮辱自己,说他配不上皇家的血脉。

    这可冤枉了燕王,燕王又不知道追出来的是孙会。不过就算是知道他也不会收回自己的话,这句话有错么?不但没有错,还有些鸡汤的潜质。

    一国公主会嫁给孙会这种出身的家族么?不要说是格外注重门第的晋朝,就算是其他王朝,选择孙氏这种暴发户的几率也少之又少。

    司马季虽然心里也知道人人平等的道理,可从来不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像是燕王知道只有幽州百姓朝九晚五的种地,他才有资格把整个晋朝当成后花园乱逛的资本。可燕王从来都不会感谢,恰恰相反,司马季颠倒次序,给百姓灌输一种如果不是本王养着你们,你们早就饿死了的思维。

    因为司马季是藩王,不剥削百姓他就没法维持现在的生活。他仇视胡人和仇视士族的原因是一样的,这是本王的东西,胡人不许动,不代表士族就可以动,谁动谁就死。

    其他家族如果有富家小姐下嫁也百姓,司马季说不定还会鼓掌祝贺,好一段唯美的爱情,可这事不能发生在他认识的人身上,孙秀父子更是不够格。

    却不想孙会被这么一番羞辱,直接对他展开了追击,不但如此,孙会还派出了探马斥候,快马加鞭的通报前方的城池关隘,确定司马季的行踪。

    要不说是父子呢,孙秀现在做的事情和孙会差不多,只不过孙秀是正在草拟圣旨,准备剥夺镇北大将军的持节,幽平二州的军权。

    “你们两个坐船离开,在一处河岸渡口。”司马季放下了司马宣华姐妹,拨出了二十名晋卫和两人一起离开,命令道,“将两位公主护送到蓟城,一定要送到。”

    “叔王,你呢?”司马宣华看着眼前黑压压的骑兵,其实想说可以一起离开,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询问。

    “叔王从陆上回去,我这么大的目标在,就不会有人追击你了。这才是让你换上鲜卑衣服的原因。”司马季摆摆手道,“不要担心,天下之大,并不存在绝人之路,只要肥一些时间,本王总能到达蓟城的,快走吧,时间紧迫。”

    司马季并不知道有没有追击者,不过他觉得应该会有,带着两个公主多有不便,索性司马季本身就是一个夏季末操作的人,派不上用场的操作虽然比比皆是,却每次都有所准备,现在证明多想想也没坏处。

 第四百一十七章 伏击追兵

    “殿下,现在我们上路么?”直到船顺流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内,在有晋卫小心的请示道,“选择什么路线北返?”

    “上路?”司马季自顾自的念叨一句,话锋一转道,“谁说上路的,本王觉得后面有追兵,正好想要试试禁军的成色,要是没有追兵,在上路也不迟。全本小说网,HTTPS://。m;传令,漫漶行军找可设下埋伏处隐蔽,如若半日之内没有追兵,我们再上路。”

    虽说一追一逃司马季也不觉得自己就不行,可要是有机会给对方一个厉害,谁会说不呢?难道还有嫌赢得太轻松的将军?

    司马季估计如果要是有追兵,人数肯定不过万,中央禁军一直自视甚高,这一点曾经两次统领禁军出征的司马季一清二楚,至少在将校层面,这种想法是普遍的。如果追击一股人数在三千左右,还似乎是以胡人为主的骑兵,中央禁军的追击兵力绝对不会太多。

    更何况这是大晋的腹地,在十几万禁军的眼皮子底下把公主救走,领兵的将校肯定心里窝火,轻兵追击的可能性很大,对司马季是十分有利的。

    相反不论追击的是谁,都不会想到司马季会准备施展回首掏,要知道司马季的兵力肯定不如自己,战斗力禁军也认为比不上自己。

    恰好,领兵追击的还是受到羞辱的孙会,一路上孙会一刻不敢停歇,不断催促身后的禁军跟上,顺着路上的蛛丝马迹,狠狠咬住了司马季北返的队伍,一连就是好几个时辰,马这个动物其实耐力并不算出众,早已经到了人困马乏之时。

    而就在这时,变故突生,只见左右两边的山坳上射出无数箭矢,顿时间使毫无防备的禁军伤亡惨重。“杀!”燕王的军旗高高飘扬,一支装备精良埋伏于山林中的司马季骑兵杀了出来,打了禁军一个措手不及。

    在无尽弓弩箭矢的压制掩护下,数以千计的骑兵从两边杀了出来,一下子便冲入了禁军大队伍的中央,将这支队伍拦腰截断。而面对着骤然降临的战事,所有禁军都没有一点心理准备。

    要知道,他们根本没有防备,因为在禁军的印象当中,就从来没有人敢伏击自己?更何况是人数不如自己的对手,禁军号称天下第一的战力,在这个时候屁用没有。

    追击过来的禁军士卒没几个人知道,对面的统帅曾经两次统领禁军出征,对于洛阳这些中央禁军的臭毛病,那是在了解不过了。恨不得一个个一双眼睛都长在脑门上,让他们把眼睛放下来看看有无陷阱,那是多难的事情。

    正面对阵司马季的军队所装备的是重弓,不但需要的力量更大,只有熟练的弓手才能射准,而且还射不远,真要是结成战阵,面对面的和中原弓的箭阵对射,说不定还会吃大亏。短兵相接之时才是重弓最好的发挥场所,可短兵相接的时候,长枪马刀又比重弓更重要。

    要知道这种重弓一直就在东北地区存在,如果一点优点都没有应该早就被淘汰了,可事实上最后这种重弓以清弓之名成了最晚登上舞台的弓,却很快就一统天下,将其他几乎所有弓种全部淘汰,这和发展不相符。

    就在这次伏击战,司马季见到了重弓可怕的一面,在距离合适位置,这玩意的威力太特么变态了,射出的箭簇在这种密集队伍的场合,甚至起到了清场一般的效果。燕王上辈子割水稻都没有这么痛快。

    “听说那些深山的猎户,一箭下去,数百斤的野猪都能射穿,箭头插进地面,果然不同凡响。”司马季听着人马惨嚎的叫声,就算是洛阳禁军也没奢侈到以铁甲作为甲胄,面对这种箭簇覆盖,几乎就是非死即伤的下场。

    箭头威力其实是一个很玄学的东西,要是用热武器对比的话,最好的对比就是鱼雷。鱼雷是既可以对战列舰一发入魂,也可以围攻驱逐舰一顿狂揍,还让人拍拍屁股走人的玄学武器。就算是威力最强的重弓,也不能代替其他兵种的作用。

    从伏击刚刚开始,司马季就知道自己赢了,他不但猜到了后面有追兵,还提早进行了防备,一方是以逸待劳、严正以待的自己,一方是自己白白追赶了一宿,非但疲倦而且战意全无的禁军,哪怕后者的兵力比前者多,那又能如何?

    黑夜当中最忌讳伏击,从伏击成功的瞬间,战斗就呈现一边倒的效果。哪怕是中央禁军,有夜盲症的禁军士卒也比比皆是,一旦黑夜降临就看不清楚,这也是为何古代战场屡屡出现偷营的事情,司马季的骑兵都是吃肉的,没有几个有夜盲症。

    中央禁军就算是战斗力很强,眼睛看不清楚也发挥不出来战斗力,这不是禁军的荣誉就能解决的问题,地广人稀挨着塞外牧民,换一个场合来看也不全是坏处,至少现在就表现出来好的一面。

    这一场伏击实际上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当禁军的追兵出现混乱的一刻,司马季便下令不要追击,放任对方四下逃跑,他没有空在大晋的腹地为自己立威。

    “本王已经手下留情了,要是换成以前,杀俘套餐早就在路上了,本王还没下令对伤者补刀呢。”司马季不阴不阳的对着身边的晋卫道,“传令大军北返,不要去追击逃兵,对了问问领兵追击的是谁?”

    至于这些被伏击还没死的士卒,他们就自求多福吧,司马季还没大方到对要杀自己的人展开救治,哪怕名义上对方也是大晋的一员。

    “领兵追击的是孙秀之子,射声校尉孙会,我们应该没有攻击到他所在的位置,现在也不知道对方的去向。”不一会,晋卫就回来禀报道。

    特么的,司马季心中有点后悔了,刚刚还是手下留情才给了对方逃脱的机会,以后可不能再犯这种错误,语气很差的道,“走吧,早晚还有机会。”

 第四把一十八章 燕王令五丁抽一

    说是这么说,司马季还是等了一会儿,骑兵还要从残肢断臂上收集能够重复利用的箭簇,过于追求威力就造成了一个后果,重弓的箭杆又长又粗,长达一米,粗则有小手指粗,命中之后要是力量太大,箭杆容易折断,不过也正是因为又长又大,战后打扫战场还算容易。全本小说网https://。

    只要能忍受住那股血腥就可以,在这种重箭面前,被一箭射断大腿骨绝对不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又因为故意用钝箭头方便重复使用,所以钝箭头造成的伤口十分恐怖。

    这也是司马季放了没断气士卒一马的原因,除了极少数的幸运儿之外,绝大部分伤者是死定了,这只是用三菱破甲箭的效果,用来破重甲的小铲子还没用,司马季对弓箭仅限于爱好,但也知道后世弓箭爱好者,利用成熟的工业社会,捣鼓出来了一种叫做斩首箭的箭头。

    斩首箭箭头除了正常的箭头部分之外,周围还有一圈看起来像是发条的卷刃,受限于后世不能随意杀人,司马季只从视频上看到了大鹅、孔雀被射断脖子掉脑袋的场景。至于人的脑袋会不会掉,这就要看人的后颈骨是不是比孔雀更硬了。

    这种箭头都是配合以威力见长的重弓,以射程见长的弓箭使用反而有些浪费。为何朝廷严禁民间出现弓弩,却不禁刀剑,乌合之众就算有刀剑,也对正规军造成不了太大的威胁,弓弩是不一样的,这东西可不管你禁军精锐还是山野匹夫。

    “殿下一战就能让中央明白,我们幽州不是好惹的。”身后身背巨弓的晋卫恭维道。

    “射程还是短了一点,还有改进的余地。不过么,以后有更加适合他们的对手。”司马季嘴角浮现出诡异的笑意,“以后带着你们去,你们会自己认识到的。”

    这种重弓在司马季看来,射程上绝对还有潜力,后世的清弓虽然不以射程见长,可也没有这么明显的距离劣势,司马季估算了一下晋卫的重弓,有效射程只有六十米,后世的清弓在射程上和中原弓的射程差距没这么大,百十米内还是可以保证威力的,难道中国制弓的手艺越来越回去了,这不可能。唯一的解释就是重弓还有潜力可挖,可以把射程提上来,

    至于最合适发挥重弓杀伤力的战场,并不在大晋境内,众所周知,罗马希腊那种文明,甚至西亚的波斯人,都有一种叫做标枪兵的兵种,占据了军队很大部分的比例。

    而这种重弓的后辈清弓,因为威力巨大射程较近,被弓箭爱好者起了个外号叫标枪发射器,意思就是清弓射箭的威力,几乎和标枪兵投掷标枪一样,但是射程更远。

    要是有朝一日碰到战争的标枪兵,只是深入浅出的想想,司马季都能笑出声,到底是标枪发射器厉害还是标枪兵厉害呢?

    “一个接触就死了八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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