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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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 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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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裴旻的记忆里,除了拥有千斤神力的李嗣业,他想不到任何人,在膂力上能跟这位亚汉相抗衡的。

    李嗣业的神力,裴旻见识过,他并不认为李嗣业会输给这个亚汉。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李嗣业在陇右鄯州,除非开了瞬间移动的挂,不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赶得及。

    真要比力气上的项目,当时当下,裴旻真想不出有谁能够胜过面前这个大猩猩。

    不管莫斯雷马萨打的是什么主意,想要彰显亚汉哪方面的能力,想要在哪方面力压大唐一筹,裴旻都不打算让他得逞。

    与其任由莫斯雷马萨摊牌,不如不给他出牌的机会。

    亚汉身上透着一股野兽的气息,观其形,看其态,初步估计是个鲁莽之辈,又是久经战场的猛士。

    裴旻故意嘲讽亚汉不配于项羽相提并论,更暗嘲亚汉空有其态,是上不得战场的无能之辈。

    亚汉果然中计,如他这类人最瞧不起裴旻这样的“小白脸”气急咆哮,口出狂言。

    裴旻双手抱胸,戏谑的看着亚汉笑道:“我倒要看看,你如何将我一手放倒?”

    不等阿拉伯的翻译官翻译,拜占庭的翻译官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帮着翻译了。

    亚汉龇牙咧嘴的,若在平时他早已受不住冲动。

    但此刻以受到莫斯雷马萨的警告,将气憋在了心头。

    裴旻转向莫斯雷马萨道:“雷马萨公爵,与你一战,在下由不过瘾。既然你这位部下小觑于我,不如由我与他再对一场?”

    莫斯雷马萨骑虎难下,让裴旻利用言语不通的便利,借用了翻译官的口,拔得了头筹,失了先手,再要依原计划行事,就算计划得逞,也会落得避战在先的理由,得不到理想的效果。

    “裴国公与我大战近乎百合,体力难免不支。亚汉赢了,也胜之不武。再说,煌煌大唐,难道只有国公一个勇士?”

    莫斯雷马萨亦非易于之辈,亚汉的实力他了解。

    堪称阿拉伯第一猛士,在战场上勇冠三军,即便是他这头狮王也不及之勇悍。

    因其出身的缘故,在西方给称为猩猩之子。

    他们口中的猩猩可不是常见的黑猩猩,而是非洲的银背大猩猩,那种站起来两米以上,三四百公斤的庞然大物。

    作为最大型的灵长动物,银背大猩猩遇到狮虎会理性的避开逃跑,可真要逼急了,勇猛亦不逊色狮虎半分。狮虎真正的利器是它们可怖的咬合力,而大猩猩则是巴掌,据说银背大猩猩一巴掌能打出两顿的力量,足以令狮虎致死。

    不过!

    亚汉与单打独斗上比之战场上的神勇,却要逊色一二。

    莫斯雷马萨心知对上裴旻,亚汉败多胜少。可要是撇开裴旻不谈,他真不信大唐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出一个能敌亚汉的存在。

    裴旻深深的看了莫斯雷马萨一眼,知道自己封了阿拉伯帝国的杀手锏,这位狮王立刻投桃报李,封杀了他出场的机会。

    他真要强制出手,岂不意味着应了莫斯雷马萨之言,大唐除了他裴旻,就没有第二个勇士一说?

    李隆基焉能不明白裴旻的用心,真遂了阿拉伯的意,他们胜算更低,现在已经挽回了劣势,只是应该派谁出场?他心底旁算着……亚汉的身形太过唬人,单凭这气势,足以让人退避三舍。李隆基实在想不出有谁能当这个巨兽……

    正当他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个比天籁仙乐还好听的女声响起道:“大唐自然不只一位勇士,如若不嫌弃,就让我来试试这位亚汉,是不是跟他自说的那般厉害!”

    众人循声望去,莫不愕然以对。

    原来说此豪语的,竟是裴旻身侧的公孙幽,那个不久前献上惊世剑舞的公孙大娘。

    李隆基、高力士等人固然知道公孙幽身怀非凡剑术,可是知道尽管知道。总是难以相信这么美丽娇柔的尤物,会是赳赳男儿的对手。

    亚汉到底有几分力量,有多勇悍,当下无人可知。但凭他这身型气势,不论这娇滴滴的奇女子如何高明,体能气力各方面理该难以和这种猛将比较,故大骇下都为之傻眼了。

    不只是李隆基、高力士,其他人除了裴旻,都莫名的看着公孙幽,实在想不明白,她何来的勇气。

    莫斯雷马萨最先不知公孙幽为何站出来,待听翻译,也是一脸懵逼,颇感尴尬,呆望公孙幽好半晌后,才说话困难地,行礼道:“唉,美丽动人的姑娘,您身娇肉贵。在下虽无追求您的荣幸资格,却也不敢冒犯不敬,更没有这个胆量。您真要上场,在下干脆认输了。”

    说着他看向裴旻,带着几分鄙夷的道:“大唐真的无人了?竟要如此美丽动人的姑娘出头?”

    亚汉也配合的大叫,真如大猩猩一般,捶着胸,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

    翻译官先翻译了莫斯雷马萨的话,接着道:“亚汉勇士说,他不跟女的打。大唐真要没人,国公上也可以。他会让国公知道,一个有荣誉的男人跟没有荣誉的羔羊之间的差距。”

    裴旻正想说话,公孙幽轻声道:“借剑一用!”

    裴旻毫不犹豫的将秦皇剑交给了她。

    公孙幽上前了两步道:“不是大唐没有男人,而是对付你,在下一女人足以!”

    她言罢秦皇剑瞬间出鞘,只见剑光一闪,剑亦回鞘。

    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唯有亚汉不知觉的向后退了一步。

    空中飘散着几缕细小的毛发,突然大殿中爆发了一阵轰然大笑。

    莫斯雷马萨震撼的看着亚汉的眉毛,他的右眼眉毛,竟然少了一半,那一剑居然削了亚汉的一半眉毛。

    亚汉摸着自己少了一半的又眉毛,瞪着公孙幽龇牙咧嘴。

    公孙幽完全不理会,来到大堂中央处,向李隆基致礼,道:“民女公孙幽愿意代表大唐与这位亚汉勇士一战……”

 第三十三章 能伤而不伤

    裴旻有些意外的瞧着公孙幽一眼,公孙幽性子温婉,身怀超凡剑技,却不喜欢与人争胜。却不知为何,今日却积极出战。

    若不是确认她是姐姐,都有将之视为公孙曦的感觉了。

    李隆基本对公孙幽的实力大为怀疑,但先前那出人意料的一剑,让他信心倍增。兼之,裴旻一副看戏的模样,显是对公孙幽怀着无比信任,遂然道:“朕准了!”

    他望向莫斯雷马萨道:“雷马萨公爵,朕方刚听说,你们西方位于女性格外尊重,怎么在这关键时候,却计较起来了?我华夏自古有妇好、花木兰这样的女中豪杰。公孙姑娘巾帼不让须眉,切不可小觑于她!”

    莫斯雷马萨脸带苦涩,这行家一出手,水准如何,高下立分。

    眉毛是何等柔软,几乎紧挨着眼皮肌肤。

    公孙幽那一剑快若闪电,却又无声无息,若不是可怕到极点,毫无征兆,令人防不胜防,以亚汉之能,就算出人意料的偷袭,也不至于给削了眉毛。至关重要的一点,亚汉的眉毛处没有半点伤痕。那么快的剑,做到这一点委实不易,足可见公孙幽出手是何等自信,游刃有余的将力量拿捏到了极处。

    这份将速度力量掌控到了极致的剑技,莫斯雷马萨自问做不到。

    别说是他,即便裴旻自己也为公孙幽那一剑震撼到了,对于劲力的掌控,公孙幽通过对于飞剑的磨练,已经到了一种可怖的境界。在这方面,裴旻都有自愧不如的感觉。

    莫斯雷马萨找不到借口拒绝,慎重的对亚汉道:“你的对手正是这位美丽的姑娘,对于她,不可掉以轻心,使出全力与之一战。”

    公孙幽的那一剑,证明了她的实力,也让莫斯雷马萨骑虎难下了。

    依照他的绅士风度,对于公孙幽这让他心动的女子,决计下不了手的,宁愿认输以不愿与之为敌。但是他们阿拉伯已经输了一场,再输一场,颜面无光。可万一输给公孙幽,那更是不妙。称之为耻辱笑柄都不为过……无论如何许胜不许败。

    即便失手,辣手摧花,也只能为之。

    交代完毕,莫斯雷马萨退了下去。

    周边人亦纷纷议论起来,唐人以及南诏、葛逻禄、回鹘、倭国、新罗,这些已经认唐朝为老大的国家纷纷为公孙幽加油打气。

    至于昭武九国,则议论纷纷。

    此次宴会,一连串的表演,让他们大开眼界之余,心中也赞叹大唐王朝的繁荣富强,对于未来各坏心思。尤其是大唐、阿拉伯之间,暗地里的几番博弈,更是让他们有一种刀板上的鱼肉一般,任人宰割。

    大唐不会放弃西域,阿拉伯也对于西域虎视眈眈,他们夹杂在两大帝国中间,实在天大的不幸。

    不过大唐的今日表现委实给了他们一计强心剂。

    这时两个太监扛着一柄大锤走进了大殿,大锤用浑铁打造,极为丑陋,并非经常见到的短锤,而是如狼牙棒一般的长柄大锤,只是少了倒刺。只看太监吃力的表情,便可知那大锤至少不下百斤重。

    亚汉大步走了过去,一手就将大锤举了起来,冲着公孙幽狰狞一笑。

    两人的形象差距委实过大,让人不由自主的为娇弱的公孙幽担心。

    此时厅内人人默然无声,静观事情的发展。

    公孙幽古井不波的看着亚汉,淡淡的说道:“你说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亚汉听了翻译,得意洋洋的昂首挺胸,将身上的伤疤展现出来,道:“一个没有伤疤的男人,还算是男人?这些都是我英勇的象征……”

    他毫不客气的开着地图炮。

    说的诸多人都皱起了眉头,却也无人反驳。

    亚汉此刻露着身子,他的伤皆在左右臂膀与前胸,背后却极为稀少,只有少数的几道,足见亚汉悍勇,永远用自己的正面对敌。

    公孙幽眼中竟然有着小小的煞气,却平静的道:“伤疤除了有英勇之意,还有无能的含义。希望足下是前者,而非后者!”

    她性子极好,不易动怒,对于诸事看的极淡,即便有人欺负上头,她多是不予计较,豁达之极。但之前听亚汉嘲讽裴旻说他是“皮嫩肉的小羔羊,一个手即能放倒”的时候,心底生出了莫名的火气。

    在她眼中裴旻是当世最了不得的人物,于国于百姓的功绩自不用说,人尽皆知。最难得的是身居高位,身怀绝技,却不仗势欺人,能够为素未谋面的李十二娘母女,不顾身份的在大街上演戏。还一次又一次的对他们姐妹出手相助,给她们方便。不知不觉中,裴旻在她的心目中已经有了很深的地位。

    亚汉嘲讽裴旻,在公孙幽看来却比嘲讽她更要严重,难以忍受。本不好战好斗的她,情不自禁的就站了出来,要给不知天高地厚的亚汉一个教训。

    “呼!”

    亚汉抢先出手了,百来斤重的大锤,直接砸向公孙幽,卷起一股劲风。

    美女种是受优待的,亚汉这一出手,立刻引起了一阵谩骂的声音,就他出手的威势,这一锤要是砸中,公孙幽的五脏六腑都要给搅成肉酱,半点怜香惜玉的心都没有。

    面对这轰然一击,公孙幽将自身的柔韧性发挥到了极致,身子向后倾斜好似斜躺在地上一样,没有任何借力,仅凭腰间的力量,带动身躯倾斜着友移,轻轻一挥剑,平淡无奇的剑锋就这样在亚汉的左臂上割了一道口子。很细小的一道口子,只印出了血迹,却没有流出体外。

    一剑伤敌!

    全场立时采声雷动,除阿拉伯莫斯雷马萨一行人人保持沉默外,人人均为公孙幽打气。

    “可惜,太可惜了!”李隆基遗憾的拍着大腿,对着高力士轻声道:“只要再用劲一些,亚汉的胳膊都要废了,一只手的他,成什么气候。”

    高力士也跟着附和道:“陛下所言极是,不过也不用过于在意,这机会有的是,公孙大家一出手,就伤着亚汉,足见实力非凡……”

    大多人都为公孙幽没有把握住这个机会而遗憾,唯有裴旻、莫斯雷马萨看出来了,公孙幽压根就是故意的,能伤而不伤!

 第三十四章 克星

    亚汉带着几分茫然的看着自己胸前的伤口,黝黑的脸上,显着一抹潮红。

    他以勇士自居,目无余子,最瞧不起的就是娘娘腔与女人,自诩除莫斯雷马萨以外,无人可敌。

    今日却让一个女人一招割伤,简直是奇耻大辱。

    低吼着,亚汉又是一锤砸向了公孙幽。

    没有人能够怀疑他这一锤的力量,那呼啸的声响,似乎带着气流一并涌现公孙幽,彰显着他所蕴含的无上劲力。

    亚汉的进攻手段与昔年的李嗣业极为相似,力量尤为可怕。

    任何卸力技巧,在他们这种绝对的力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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