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水行周》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逆水行周- 第146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再不能被人抢先一步,以至于后人想起“当年”,不由得扼腕叹息:船队怎么就不往东走呢?

 第五百一十六章 幼苗

    午后的阳光洒在玻璃房内,给房中的花花草草裹上一层明亮、耀眼的光晕,地上一列列整齐的土陇上,一株株幼苗沐浴着阳光,通体透明。全本小说网,HTTPS://Www。taiuu。com;

    宇文温看着这些萌芽的辣椒幼苗,又看看生机盎然的玻璃房,很满意。

    船队从美洲带回很多辣椒(果实),而每一枚辣椒内都有许多种子,所以辣椒“到岸”不久,其栽培工作就在南方各地展开。

    长安皇宫里也开始种辣椒,在花盆里种下的种子顺利发芽,幼苗郁郁葱葱,在宇文温看来,真是赏心悦目。

    他当然不懂种辣椒,但觉得既然辣椒的原产地气候炎热,想来这种作物冬天未必熬得过去,索性将辣椒种在玻璃温室里,确保每一株幼苗长大后,能平安渡过冬天,多活几年,多结果。

    现在是盛夏,天气炎热,所以作为温室的玻璃房其门窗都已打开,到了冬天把门窗一关,温室的效果一出来,就能保证辣椒在较高温度环境内生长。

    这就是温室栽培技术,可以增加许多作物的产量,尤其一些在寒冷地区无法过冬的作物,靠着这种栽培技术能够有效“延寿”,现在正好给辣椒用上。

    如此一来,当冬天会下大雪的河北地区开始大规模种植辣椒时,到了冬天,财力雄厚的农场,靠着温室栽培技术,一样可以收获辣椒,对外出售。

    虽然辣椒对于这个时代的中原是新鲜事物,但宇文温对辣椒“红遍天南地北”有绝对的信心,因为“大吃货帝国”的名头可不是虚的,人们对于辣椒的需求必然是个无底洞。

    所以,尽快普及辣椒而不是让辣椒沦为有钱人才能享用的奢侈品,是宇文温做出的决定,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在全国各地同时大规模种植。

    当各地都对辣椒产生巨大需求,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种植辣椒。

    这是一个小目标,宇文温要让国家对外加强交往之际,多少都要为国内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辣椒这种在后世必不可少的经济作物,是一定要快速推广的。

    说不定再过几年,各地辣椒产量上来了,各种“辣系菜肴”就会出现。

    譬如“川菜”。

    宇文温一想到那以麻、辣、鲜、香著称的“四川火锅”,瞬间觉得人生道路又明亮了许多。

    为什么四川人喜欢吃辣?

    有一种说法说四川雨多,而且下雨时阴冷,空气湿度大,人们吃辣椒是为了驱寒去湿,顺便以辣椒作为调味料。

    这说法对不对,宇文温不知道,但知道云、贵、川、湘能吃辣是出了名的。

    所以他觉得在这些地方普及辣椒,将其变成辣椒的产地,既能满足饮食需求,又能作为经济作物,也算是一件利民的大好事。

    宇文温看着地上的辣椒幼苗,心中高兴,而陪着他在玻璃房里转悠的陈婤,则饶有趣味打量四周。

    即便是寒冬腊月,她在皇宫里依旧能吃到一些新鲜瓜果,起初还不清楚具体原因,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得益于这种玻璃房。

    具体原理,她当然不懂,宇文温便进行现场讲解。

    有了玻璃就能搭建保温的“温室”,阳光透过玻璃窗进入室内,热量留下,所以室内温度比室外高,这在冬天,效果尤为突出。

    一些只在夏秋之际开花结果的植物,在温暖的温室里能够“反季节成长”,所以,温室栽培技术能够让有钱人家在寒冬腊月享受到新鲜的瓜果蔬菜,甚至鲜花。

    但是玻璃的隔热效果差,如果种植的作物要求环境气温较高,那么温室最好采用双层玻璃窗,但即便如此,大面积采用玻璃窗的温室,在寒冬腊月里保温效果依旧差强人意。

    所以,要在温室里引入其他热源,譬如热泉水。

    然而热泉水多在山中,所以如果温室要保证较高的室内温度,可以用锅炉水或者“暖气”的循环热水来给面积较大的温室供热。

    随着“暖气”的普及,冬天里向温室供应热水已近不算是什么极度的奢侈行为,所以温室种植技术现在已经普及,大户人家在冬天吃上自家种植的一些“反季节蔬菜”已不是难事。

    当然,因为宇文温是天子,所以按规矩,臣民们要避讳“温”字,不能称“温室”,要改称“暖室”或“暖房”。

    至于气温、水温等“技术名词”,实在避无可避,只能作罢,当然,宇文温本人对此倒是无所谓:只要有益国计民生,“温”字成日里被天下万民念叨,又有何妨?

    暖室(温室)栽培技术的普及,使得各大都会出现了盈利性质的“暖室”,譬如长安城里或附近,就有许多专门种植反季节蔬菜的“暖室”,为有钱人家供应各类“反季节”的蔬菜瓜果。

    还有鲜花,甚至还有荔枝。

    听到这里,陈婤十分诧异:“荔枝也有?莫非是在暖室里种荔枝树?”

    “没错,在暖室里种荔枝,这样做的成本可不低,但是,有钱人家要炫富,就不会在乎钱。”

    宇文温笑着摇摇头,又说:“糖水荔枝罐头虽然有面子,但总没有现摘现吃的鲜荔枝威风。”

    他带着陈婤走出玻璃房,来到外面御苑里,外面那沐浴着阳光的草地上,几只体型颇大的鸡正在悠闲散步。

    这鸡的体型,明显大于寻常家鸡,其样貌也和常见家鸡有所不同:胸宽,嘴长,头和颈(上部)没有羽毛,却有珊瑚状红色皮瘤。

    鸡嘴上部有红色长肉瘤,叫声怪异,胸前有须毛束,宛若猪鬃,身上羽毛呈黑色,尾羽能分披,展成折扇状。

    陈婤好奇的看着这些“怪鸡”,饶有趣味的问:“二郎,在那美洲,当地人的家禽,就是这种怪鸡?”

    “没错,这就是当地的家禽,船队带了一些回来,说是鸡,也确实像中原的鸡,却有明显不同,身黑头红,头仿佛着了火一般,故而取名火鸡。”

    宇文温指着这些飘扬过海来到中原的美洲火鸡,笑道:“这火鸡比中原的家鸡大许多,肉也多,却粗糙些,据说不好吃,但即便如此,若能琢磨出合适的烹饪方法,甚至用来做肉松,也是不错的。”

    “为夫不是说过了?天下那么大,那些以前我们没发现的地方,一定会有奇花异草、珍禽异兽,一定会好东西。”

    “把这些好东西带回来,当做种子种下,浇水、施肥,让其破土而出,由幼苗长成参天大树,那么将来,我们的子孙后代,就可以在大树下乘凉了。”

 第五百一十七章 恶鬼

    “啊!!”

    尉迟明月呼喊着从噩梦中醒来,双手乱舞,却被人死死按住,她哭喊着睁开眼,却见是夫君按着自己。(全本小说网,https://www。taiuu。com)

    尉迟明月方才做了一个噩梦,在梦里,化身探险队员“我”,跟着队友在美洲密林中一处城池废墟探险。

    那座废墟规模很大,却荒废了很久,当地人称之为“亡灵之城”,相传每到月黑之夜,废墟里就会出现大量亡灵,似乎是根据生前执念,反复举行盛大的仪式。

    这个神秘的亡灵仪式,据说和神奇的“水晶头骨”有关,在当地人的传说中,谁得到这“水晶头骨”,谁就能通晓未来。

    结果,探险队于月黑之夜探索这“亡灵之城”时出了意外,被亡灵追杀,眼见着穷途末路,“我”就要被“万鬼分食”,尉迟明月吓醒了。

    她发现自己并不是在什么美洲密林深处的废墟,周围没有什么鬼魂,而是身处船舱“豪华间”,外面夜色深沉,外间有烛光闪烁,眼前只有板着脸的夫君。

    “看,看啊!自己胆小也就罢了,非要看恐怖小说!”

    睡眼惺忪的宇文温低声训斥着,瞪着做噩梦惊醒的尉迟明月,尉迟明月愣了愣,回过神,有些讷讷:“啊。。妾就只是随便看看嘛。。。。”

    “随便看看?”宇文温松了手,再度躺下,“都说了,这种探险小说神神怪怪的,你胆子小,就莫要看了。”

    “真的很好看嘛。。。。。”尉迟明月靠着宇文温,低声说:“夫君,美洲那里,真的有亡灵之城么?”

    宇文温急着睡觉,闭上眼哼哼着:“没有,假的,骗人的!”

    “哎呀,这《夺宝奇兵》里的故事,总不能是凭空瞎编出来的嘛。”

    “那书的前言不是说了吗?本故事纯属虚构!”

    “可是,可是。。。。”

    尉迟明月纠结着,纠结着刚看过的故事书。

    前不久,宇文温带着一大家子人从长安出发去河北,过三门峡后乘船,尉迟明月闲得无聊,便翻看新出版的探险小说《夺宝奇兵》。

    然后她被故事内容迷住了,如今满脑子想的是美洲丛林里那神秘的“亡灵之城”。

    还有那据说蕴含着天地造化的“水晶头骨”。

    尉迟明月见着宇文温翻过身呼呼大睡,自己便平躺着,继续化身“我”,在神秘的美洲丛林里探险。

    一旁,装睡的宇文温见“问题宝宝”不再问问题,松了口气,想着那《夺宝奇兵》的故事内容,心里得意。

    铁血大战异形的故事暂时没理由出来,那么探险队寻找水晶头骨的故事,还是可以“借鉴”的。

    这种探险故事,最容易勾起百姓对遥远美洲的好奇心,若是一百个人里面有一个人动了心,踏上前往新大陆的船只,那就是宣传的胜利。

    。。。。。。

    太阳西沉,晚霞满天,夕阳余晖下,四周树木的轮廓似乎变得模糊起来,“我”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眼前一切如常。

    眼前是一条笔直的青石大道,向北延伸,直到前方那高大如山的三角形高垒脚下,大道两旁是高大的石砌高台,底部为四边形,顶部收缩,同样是四边形。

    这些高台,仿佛两队士兵,排着整齐的队列,站在大道两侧,其身后都是树林,黑压压一片,当风吹过时,发出“沙沙沙”的声音。

    身处其中的我们,实际上位于一片城池废墟之中,四周没有一个人影,也没有动物的踪迹。

    天色渐暗,“我”有些担心的看看同伴,同伴们却很镇静,大家按照当地人的说法,将对方提供的骨笛含在嘴里,然后围成一个圆圈,面向外坐在地上,静静等着。

    形如竹哨的骨笛含在嘴里有些冰凉,散发着些许腥臭味,这臭味让“我”的胃部有些不舒服,但还是忍住了。

    一个活人,将这种用人骨制成的骨笛含在嘴里,呼吸之间,就不会透出活人的气息,如此一来,当这个人混迹于亡灵之中时,就不会被对方发现。

    想这个惊悚的传说,我不由得后背发凉,还好,大家围成圈坐着,队长守在圈中,大家的后背都很安全。

    但这样,能当得住亡灵么?

    “我”不知道,只能祈祷当地土著的传说是真的。

    “我”,是远征队的一员,漂洋过海两万里,来到极东之地的新大陆,也就是“美洲”。

    在这里,远征队组织了几个探险队四处探索,“我”所在的探险队花了一年多时间,终于接触到友善的当地居民。

    这些人的衣着据说和先秦时古人相似,但因为语言不通,探险队无法进一步了解对方的“身世”。

    在有限的交流中,我们听说当地密林深处有一座城池废墟,在那里,每到月黑之夜,就会有透明、发光的人影出现。

    这些透明的人影,似乎是重复着某种仪式,仪式规模很大,参加仪式的透明的人影也很多。

    很久以前,曾经有人因为好奇,靠近这些人影,结果却再也没有回来,后来,是一个含着人骨笛的人,成功混入这些“人”之中,活着回来,才有了种种描述。

    很显然,这些透明人影就是鬼,或者说亡灵。

    “我”虽为探险队一员,却很怕鬼,然而队长却要一探究竟,“我”本不打算参加,但队长救过“我”一命,他既然要去,“我”必须跟着去。

    现在,我们就在废墟内青石大道边,距离前方那高若山峰的高台不算很远,太阳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下,夜幕降临,天上没有月亮,四周一片漆黑。

    满天星辰下,我们的视线受阻,队长很淡定,大家按耐着不安,静静等着,想看看无月之夜时,这里会不会有透明、发光的人影聚集,举办什么仪式。

    “我”知道,队长是想看看这仪式是什么样子,看看这些透明、发光的人影是何种打扮,以确定这片地区,是否有殷商遗民生活过。

    顺便再确认一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