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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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华夏-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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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一旁的陈夫人早已呆若木鸡,不知所措,而陈婉则脸色惨白,忧心地望着跪着挨打的林义哲。

    眼看沈葆桢一下比一下下手狠,原本还坐在一旁的林普晴有些坐不住了,依她的打算,林义哲贪杯是有错,自己的丈夫在那么多同僚亲友特别是亲家母面前丢了颜面,打几下也是应该的,但是照这个架势下去可就是真打了。眼前正挨打的可是自己最疼爱的侄子,打坏了可怎么好。当看到沈葆桢觉得用鸡毛抽不解气,准备把鸡毛掸子调个个儿用木把子接着抽的时候,心中大呼不好的林普晴快速起身一把抓住了沈葆桢握着鸡毛掸子的手。被鸡毛抽,林义哲还不至于伤筋动骨,可是调个儿抽,不消十下就得脑袋开花啊。

    “老爷!亲家母尚且在此,你竟就如此不顾斯文吗?”

    沈葆桢感觉自己手臂被牢牢抓住后还余怒未消,“放手!都是你惯的,这东西才有今日,老夫的颜面都被这畜生丢干净了,还要这斯文作甚?还不放手!”

    “老爷,万万不可再打了呀——鲲宇贪杯纵然有错,可好歹是你我的亲侄子啊!如若有个闪失,可叫我如何向早逝的大哥大嫂交待?”趁沈葆桢暂时愣神的片刻,林普晴挪步挡在了林义哲身前。

    林普晴不会知道,跪在她身后的林义哲此时脑门上早已冷汗渗出。他原本想在扛不住打的时候抬出自己的现世父母当挡箭牌,可没想到自己如今压根儿就没爹没娘!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幸好没那么快把自己的爹娘请出来,要不然还真就露馅了。

    姑妈呀!你真是比我亲娘还亲呀!今后我林义哲可得比您亲儿子还要孝敬您,不然我就不是我爹娘养的!此时对林普晴充满感激的林义哲居然发起了毒誓——

    见沈葆桢已然举着鸡毛掸子不动,林普晴哭道:“老爷若是执意要打,就连我们娘儿俩一块打,若是鲲宇今天被你打出个好歹,我就随着大哥大嫂去了!”听了林普晴的这句狠话,再看看跪在那里瑟缩发抖的林义哲,沈葆桢叹了口气,重重地跺了一下脚,举着鸡毛掸子的手无力的垂了下来,随即鸡毛掸子“啪嗒”一声落在地上。

    林义哲一看机会来了,立刻诚惶诚恐的开始背诵准备了一个晚上的“台词”:

    “侄儿当日轻狂放纵,以致酒后失态,令姑父姑母和岳母大人如此伤心劳神,当真是不孝,恳请姑父大人宽宥侄儿这一回,侄儿定当痛改前非……”

    沈葆桢听罢林义哲的“台词”,脸上的怒色稍稍缓和了一些。“混账东西,还不向你岳母赔罪!”哎,看来有戏,林义哲心中暗喜。忙不迭的转到陈夫人面前,磕了一个响头后又把刚才的“台词”重复了一遍。

    陈夫人还处在刚才的呆若木鸡状态,居然对林义哲的“表演”毫无反应。

    这时,陈婉来到陈夫人身旁,撒娇状地搀扶住母亲的右手:“娘——鲲宇在向您赔不是呢,您倒是言语一声啊,女儿觉得鲲宇是真心悔过,定会成为父亲和您的贤婿、女儿的好夫君。”说着,凑到了陈夫人的耳边,轻声说了句:“昨夜,女儿觉得鲲宇‘甚好’。”

    “甚好”两字彻底将陈夫人从呆若木鸡的石化状态给拉了回来,虽然婚宴上这位女婿的表现着实让她失望至极,但如今既然女儿都说这位女婿“甚好”了,自己又有什么可说的呢?自己的这位宝贝女儿自小心气儿甚高,又是出过洋见过世面的,寻常男子甚至不正眼瞧一瞧,如今却对林义哲如此袒护,想必真是欢喜得紧。罢了罢了,就这般罢。

    “好了好了!身子刚好,别跪着了,快起来吧!”陈夫人微微俯身,扶起了林义哲,“杯中之物虽好,但也还是少饮些罢,再闹得当日这番摸样,可叫婉儿如何是好呢?”

    “岳母大人教训的是,小婿定当牢记在心。”林义哲此时哪敢说半个不字,赶忙答应下来。

    堂上的紧张气氛一下子舒缓下来,沈葆桢坐回到他的太师椅里,换上一副慈爱的表情问陈婉道:“婉儿啊——今后鲲宇要是给你气受,即可与姑父道来,姑父姑母自当会为你做主。”他转而又板起脸对林义哲道:“鲲宇啊,如今你既已成亲,当恭奉高堂,善待妻儿,不可再轻狂不羁,若再有下次,休怪姑父无情!纵使有你姑妈袒护,也决不轻饶!”

    “侄儿谢姑父宽恕!”林义哲如获大赦,连忙向沈葆桢行大礼跪拜。

    “你起来吧,想必你身子骨还没好利落,这几日你就老老实实在书房里闭门思过,也好生陪陪婉儿,帮办的差事你办得还算得力,如今也正好歇上一歇,也不忙着这几日。”此时的沈葆桢,眼中透出的是慈爱,和方才的怒容判若两人。

    “侄儿谢姑父体恤。”林义哲此时松了口气,这第一关总算是过去了,而且还赚了个“闭门思过”。

    这“闭门思过”的几天,对林义哲这个穿越者来说,无疑是一段很好的缓冲时间。

    在这几天,他不但可以好好的熟悉自己的身份环境,还可以更多的了解关于这个时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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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二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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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去吧。”沈葆桢摆了摆手,说道。

    “侄儿告退。”林义哲喏罢,行礼退出大厅。

    “侄媳告退。”陈婉礼罢也跟着退了出来。

    出了大厅,来到花园里的林义哲抬头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感觉着暖暖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心情一时间分外的欢畅。

    虽然身处于这个时代之下,此刻的他仍然感觉到,天是那样的蓝,阳光分外的温暖。

    林义哲感觉到陈婉走到了自己的身后,他转身冲她开心地一笑,象个孩子一样的牵过了她的手,陈婉的脸上立时飞起了红霞。

    “鲲宇……”

    “嗯?婉儿?”

    “嗯。”

    大厅里,看着手牵手亲亲热热走在一起的小夫妻俩,沈葆桢和林普晴也禁不住相视一笑,目光中满含温暖之意。

    当林义哲来到这个时代的自己的书房时,虽然他早有心理准备,但看着满屋的线装古籍和书案上的笔墨纸砚文房四宝,还是有一种抓瞎的感觉。

    在后世用惯了电脑和碳素笔的他,根本就没想过,自己还有这样的一天。

    不过,好在他从小喜爱文史和中国传统文化,书法有一定的功底,虽然大学毕业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扔了一段时间,但现在捡起来还不算难。想到这里,他心下略定,不自觉的偷眼望向陈婉,但没想到恰好和她的目光碰了个正着。

    原来这会儿功夫,她也在偷偷的看着他。

    看到林义哲发觉自己的小动作,陈婉的脸更红了,她羞涩的低下头,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这时那个丫鬟装的小萝莉——林义哲已经知道她的名字叫彩玥——机灵的给她解了围。

    “姑爷可是要写字?”

    林义哲听彩玥的这句话,不由得猛地一激灵。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想了这么多,还是漏了一件重要的事!

    林义哲点了点头,听到彩玥说“我去叫书僮来。”,不由得在心里暗叫侥幸。

    “不用了,彩玥,你们几个去歇着吧。我来给鲲宇研墨好了。”陈婉的一句话又让林义哲的心悬了起来。

    彩玥象是知道陈婉想要“二人世界”的心思,她双眼微微一眯,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便和其余几个丫鬟一起向林义哲和陈婉福了一福,转身退了出去,只留他们夫妻二人在书房内。

    陈婉上前为林义哲取过宣纸展开在桌上,又为他注满笔洗,润好了毛笔,接着她又取过一方精美的造型为荷叶形的端砚和一枚小巧精致的瑞兽造型的白玉砚滴,将水一滴滴的滴到了砚池内,然后拿过一方乌墨,轻轻的研磨起来。

    看着她动作轻柔有条不紊的做着这一切,林义哲的脑中,竟然不自觉的浮出了“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诗句。

    此时此刻,他本人已经完全沉浸于这样的温馨祥和的气氛当中。

    “好了,鲲宇。”陈婉将笔蘸得墨饱,递给了他。

    林义哲点了点头,接过了毛笔,此时对于想写什么,他已经有了腹稿。他深吸了一口气,提笔写下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八个大字。

    林义哲写这几个字,是因为他知道,这是晚清民族英雄林则徐——也是他在这个时代的祖父——题于书室的八字联。

    “鲲宇的字体是仿效颜体,端正健美,气势雄浑,和姑父的书风很象。”陈婉看着林义哲的书法,眼中满是崇敬爱慕之色,“鲲宇日后定当能和姑父一样,成就一番功业。”

    听了陈婉的评述,林义哲禁不住在心里暗叫了一声“惭愧”。

    能得到她如此高的评价,证明他从7岁开始写毛笔字练习书法的苦功还是没有白费。

    “常言字如其人,鲲宇的字透着雄正刚健之气,是堂堂男儿的字,看了令人心境舒畅。”陈婉接着说道,“象那些渔利好色之徒,阴谲狡赖之辈,连写的字都透着俚俗之气,令人闷损。”

    林义哲没有想到陈婉竟然会突然说出这样一番话来,他看到陈婉的眼中闪过一丝郁郁之色,不由得很是惊讶。

    陈婉看到林义哲望着自己,惊奇的目光中透着关切,心里不由得一甜,眼中抑郁之色顿去。林义哲看着她那灿烂可爱的笑容,不由得有些痴了。

    “婉儿才疏学浅,妄加评议,鲲宇莫要见怪才是。”

    “哪里哪里。”林义哲回过神来,呵呵一笑,向着陈婉深深一揖,“夫人字字金玉,小生受教了。”

    “受教二字,婉儿可是万万当不起的。”陈婉掩口吃吃笑着。向旁边躲了躲,不肯受他这一礼。

    二人说笑着的时候,林义哲便顺手取过了这里“原来”的主人留下的书稿,摊到了书桌上。

    他已经决定,把原来的“林义哲”写过的所有书稿和诗词,全部誊抄一遍。这样做的好处是他可以借机熟悉一下原来的“林义哲”的文风和书体,在以后遇到“林义哲”的同年或好友时,不至于穿帮漏馅。

    陈婉当然不知道林义哲心里的小九九,现在的她,只觉得这个郎君不但学问好,而且幽默风趣,和那些迂腐死板动不动就爱摆酸架子的书呆子完全不同。

    当然,比之那个让她一想起来就气恨难消的伪君子,更是有着天壤之别。

    想到林义哲昨天夜里和自己的颠倒疯狂,陈婉觉得自己的全身都是热辣辣的感觉,尤其是下腹部,弥漫着一种更为强烈的火热感觉。

    此时的她,不知怎么,对于今夜,有着隐隐的企盼,还带有一丝忐忑。

    林义哲足足费了一天的功夫,才把“自己”以前的所有书稿通通誊抄了一遍。整整一天,陈婉都在陪着他。在他写字的时候,她则在一旁给他磨墨,或者亲手为他砌着香茶,在他疲乏的时候送到他的手中。林义哲能感觉到,她时不时温柔地瞥一眼正专注地写字的自己。他有时也会情不自禁的转头去看她,每一次,他看到的总是一双甜甜地看着他的眼睛,每每与他双眼一经对视,却又立即慌乱地闪了开去。

    望着这个才十五岁的被自己由青春少女变成的小妇人那温婉俏丽的模样,林义哲每一次都是禁不住心中一荡,这种温馨的感觉,是自已以前从来不曾有过的。

    一个美丽贤惠温柔体贴的妻子,生活的节奏缓慢悠闲,这岂不正是自已梦寐以求的生活么?岂不正是自已在原来的时空苦苦追寻、想要珍惜而不得的温情么?

    还是万恶的封建社会好啊!

    而放在后世,你要是敢把十五岁的少女变成小妇人,只要女方家长报警,不管姑娘是否出自情愿,这班房可是蹲定了!

    他知道,自己来到这个时代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从此有了幸福可以守候;她是羞涩的,因为她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但那份纯真,那份羞涩才是最让他留恋不已的。在这个时代,它是普遍存在的,但在后世,却稀有得如同裸钻。

    当现实生活中充满那些整天用命令的口气与你讨论人生把你当成提款机、月薪低于6000、钻戒低于2克拉免谈的女生时,你心里的那份纯真和美好还会剩下多少?

    此时在林义哲的内心,隐隐的生出了这样的渴望:最好每一天,都是这样的“陪读”生活。

    到了晚上,当林义哲再次拥着陈婉时,因为没有了额外的心理负担,他爱她爱得更加疯狂、深沉和热烈。

    “鲲宇……”

    “什么?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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