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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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兴华夏- 第3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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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藤言:‘若接受此等和款,我等归国,必为千夫所指,国贼之名,加诸与身,不可去也。甚至性命难保。’”

    “大久保亦言:‘我等处境,总不如贵大臣之易,贵大臣在贵国德威甚重,战功赫赫,又得贵国皇太后大皇帝信任,无人可能摇动。而我国情况大有不同。我国议院权重,我等做事一有错失,已被可议。贵大臣如能将和款减至二百万镑,我国尚可举全国之力应付之。若是五百万镑,毁锅卖铁,亦难凑足。’”

    “林鲲宇言:‘贵使可知,此次满朝言路群起参我,谓我与日本国舅交好。所参甚是!今如照贵使所言立约,岂非交好之明证!’”

    “伊藤言:‘彼等不知时势,故参贵大臣,现在光景彼已明白,必深悔当日所参之非,贵大臣不必以此为虑。总是还请宽免为是。’”

    “大久保言:‘如此严苛之条款,我等若是签押,归国必为人骂为国贼,人人皆曰可杀,奈何!’”

    “林鲲宇言:‘贵国不乏有识之士,当可斥若辈等胡说,如此重任,若辈亦担当不起,贵国有担当者,唯贵使等数人而已。’”

    “伊藤言:‘事后又将群起攻我。’”

    “林鲲宇言:‘事后说便宜话之人到处皆有,我之境地亦同贵使一般无二。’”

    “伊藤言:‘此固不论,我等前来议和,我国政府令我酌定,如能将原约酌改数处,方可担此重任,请贵大臣替我细想,何处可以酌让,即如赔款之数,总请少让,即可定议。’”

    “林鲲宇言:‘初时说明万难少让,而我皇太后皇上仁慈,念及两国旧情,由八百万镑减去三百万镑,几近半数,已尽力让到尽头。不然何须会议四五次方能让到如此。我将日本情形细想,即减至无可再减地步,盖议和非若市井买卖,彼此争价。实在不成事体。’”

    “伊藤言:‘日前临别时请让五百万镑,当时贵大臣似有欲让之意,如能让此,全约可定。’”

    “林鲲宇言:‘如能少让,不必再提,业已让三百万镑矣。’”

    “伊藤言:‘五百万镑不能让,四百万镑可乎?……’”

    “木户言;‘无论如何。总请再让一二百万镑,不必如此口紧。’”

    “林鲲宇言:‘屡次说明,万万不能再让。’”

    “伊藤言:‘如此赔款,万难承受!贵大臣出手太狠,才干太大!’”

    “林鲲宇言:‘此非关办事之才,战后之效。不得不耳。如与贵使诸位之才,谋事之忠,万不能及也。’”

    “大久保言:‘赔款既不肯减,此等和约,我国无法接受。’言毕退席而去。伊藤与木户皆瞠目不能言。”

    “林鲲宇言:‘赔款五百万镑之数,已不可减,屡次言明。此系尽头地步,不能少改。若贵使不允,则就请罢谈,我便回奏皇上,预备进兵耳。’”

    “柳原言:‘我等并非不允定约,不过请略减,如能少减即可定约,此亦贵大臣留别之情。将来回国,我可时常记及,我国上下,必当感念。’”

    “林鲲宇言:‘所减之数,即为留别之情……初约原本不改,因念与贵国多年交好,故减却三百万镑。而送还俘虏。不索赎金,皆缘深敬贵使忠心为国起见。贵使勇于担当,不避艰险,日本滨海小国。竟能出如此人才,令人羡慕不置,我愿早日达成和议,与贵使重叙旧谊。然如此延宕,言路参我有意拖延,其欲阴使我与贵国交兵,则实非我所愿也。’柳原无言泣下。伊藤木户亦无言。”

    “和谈稍歇,伊藤云将和款节略电报国内,请政府批示,言未毕,有日人随员进,送急电于伊,似是日主亲来之电谕。伊藤三人览毕,相顾太息,遂允和款。……”

    ※※※※※※※※※※※※※※※※※※※※※

    1874年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伊藤博文接过中方书记员放在他面前的条约日文文本,看了起来。

    他看得是那样的仔细,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着。

    看完了条约,当他的目光落在签字处时,一下子变得呆滞了,手也跟着颤抖起来。

    此时的伊藤博文,心中充满了悲凉。

    一名中方书记员将笔墨纸砚送了过来,伊藤博文机械的拿起了毛笔,看着条约文本的签字处,伊藤博文的手臂一下子僵住了。

    此时他手中的毛笔,好似有千斤重一般。

    伊藤博文看了看对面,只见坐在对面的林义哲,神态从容的在条约文本上工整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他写完之后,放下了笔,从一个硕大的印匣当中取过关防大印,在朱红印泥上蘸了一蘸,加盖在了文本上面,然后又取过一方小小的青玉印章(林义哲的私印),盖在了自己的名字旁边。

    看到林义哲的动作,伊藤博文又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毛笔,眼泪瞬间流了下来。

    他知道,这一落笔下去,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就在昨天,他们还在尽力和中国方面辩论争取、大久保利通已然愤怒退席的时候,一封来自东京的电报,让他们丧失了做出最后努力的希望。

    这封电报,是明治天皇亲自发来的:

    “……前览奏报,闻已争取减得三百万镑,朕心甚慰,……自闻清国海军阅舰式之盛况后,方知二国之短长。闻福州现泊运船十余只,载兵万余,清舰在琉球专候此信,即日启行……朕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无可商改,即遵朕前旨与清国订约,以免两国失和,清舰东来,重启战端……”

    明治天皇在这封电报里,已经明明白白的表示,战火已迫在眉睫,需要马上和中国签约了。

    在接到电报的那一刻,伊藤博文可以说满腹愁思。

    谁都知道,一旦在这样屈辱的条约上签字,对他个人来说,便意味着从此身败名裂!

    可是面对中国方面咄咄逼人的军事威胁,谁愿意扮演签约的角色呢?

    身为使团最高首脑的大久保利通当然是不愿意的,他已经选择了退席。将自己禁闭于房间之内,再不出面!

    在这样一个时刻,身为日本政府最高首脑的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将这一千古骂名,留给了别人。

    伊藤博文看着和约文本,一时间泪如泉涌。

    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了。

    一只有力的手伸过来,握住了伊藤博文的手腕。

    “难以下笔。是吗?俊辅?”木户孝允看着泪流满面的伊藤博文,笑了笑,问道。

    伊藤博文的身子剧烈的颤抖起来,他看着木户孝允,费力地点了点头。

    “人都说,千古艰难唯一死。在我看来,现在的时刻,比一死还要难啊!”木户孝允叹息了一声,看着伊藤博文,缓缓说道,“这个字,还是我来签吧!”

    “松菊……”伊藤博文再次流下了热泪。“你……”

    “俊辅,你比我年轻,日本的未来,还需要你!”木户孝允诚恳地说道,“这个骂名,就由我来担当吧!”

    伊藤博文在心里想要拒绝,但他的手却不知为何,一下子变得酸软无力。手中的毛笔拿捏不住,竟然掉落在了桌上,让些许墨斑溅到了条约文本之上。

    木户孝允捡起掉落的毛笔,重新蘸了蘸墨,在条约的签名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木户孝允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之后,似乎耗尽了全身的力气。倒在了椅子上。

    伊藤博文看着木户孝允,赫然发觉,现年不过41岁的他,原本乌亮漆黑的头发。竟然全部变成了灰白色。

    此时的木户孝允,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

    柳原前光看着这一幕,也流下了眼泪。

    而在对面,林义哲看着刚刚完成签字的木户孝允,眼中也禁不住闪过敬佩之色。

    熟知世界近代史的林义哲,对日本“明治维新三杰”之一的木户孝允,一直保有一种难言的崇敬!

    日本近代的木户孝允,约略可比中国汉代的张良。张良父祖五代相韩,韩为秦灭,与秦可称世仇——木户孝允生于长州一户姓和田的人家,为长州藩之祖毛利元就(号称战国第一智将)远支,毛利家在关原之战中败于德川家,因此也可称与德川幕府有世仇;张良以家财求客刺秦——木户孝允以家财游于江户求倒幕救国之计;张良“状貌如妇人好女”——木户孝允形容清俊,从他留下来的照片来看,即便以后世的标准也是清秀美男;张良椎秦博浪沙,又为任侠,青年时当为慕武好义之人——木户孝允习学多家剑道,初以“桂小五郎”(童年曾过继桂姓武士家,即以桂为姓)闻名剑士中,亦好武之人;张良刺秦不中,侥幸亡命下邳,而得黄石公传《太公兵法》,终为帝师,堪称传奇——木户孝允游于京都,得艺妓(后为木户孝允之妻)传递情报与掩护,侥幸于“池田屋”事件中逃命(此次事件中,长州维新志士领导大部分被斩或被擒),又侥幸于“禁门之变”后乔装潜逃,亦堪称传奇;上兵伐谋、其次伐交、下兵攻城,张良为刘邦谋,皆伐谋、伐交之计,可称战略大家——木户孝允最早提议各强藩联手对敌幕府,审时度势,又积极于“禁门之变”后促成“萨长同盟”,为倒幕胜利之最重要契机,可谓是战略大手笔;裴松之曾赞张良“青云之士”,而木户孝允孝允累次提议“渐次立宪”,政治眼光于“三杰”中可称最高者,日本后来的政治,就大致沿着木户孝允的规划的轨迹运行,“青云之士”美名,当之无愧!

    远的不说,就在此时,当此签订丧权辱国条约之时,虽有天皇电令,不过为一支签字之笔,然其表现出的心怀担当,气魄胸襟,哪怕以伊藤博文之雄才大略,柳原前光之奋发有为,此刻亦无法相比!

    在各自签约完毕之后,双方交换了条约文本,举行了一个简短的发布会后,日本使团成员便匆匆离去。

    而这份被称为《北京专约》(又称《北京专条》、《中日北京专条》、《台湾事件专约》或《台事北京专约》)的条约的签定,宣告了“中日甲戌战争”的正式结束。

    《北京专约》的主要内容为:

    (一)中国此次出兵,是为保民义举,驱除贼徒,日本不指以为不是;日本此次出兵,乃“贼徒暴走”,非日本政府意愿,中国亦不指日本政府为不是。

    (二)日本政府驭军不严,为害中国甚重,故赔偿中国500万英镑(合中国白银约2000万两),具体支付,另有议办之据。

    (三)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即小田县船民者,非琉球之民,中国准另给银抚恤。所有此事,两国一切来往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作罢论。至于该处生蕃,中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

    (四)琉球为中国属国,归中国保护,日本欲与琉球通商,须与琉球另订条约,经中国议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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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三章 刘锡鸿

    (全本小说网,。)

    后人评价,《北京专约》是中国步入近代以来所签订的第一个“收获实利”的条约,因为此前中国对外签定的条约,无一不是丧权失地,且当时尚不自知,“而自台事专条订立之后,中国始知弃虚名,争利权”,最终促使中国人一点点的抛弃了陈腐的“天下观”,转向了“世界观”。

    在《北京专约》当中,最能体现出这种转变的,便是关于琉球的问题。尽管在条约当中,中国仍然称琉球为“属国”,属国这个词仍然属于中国传统的宗藩观念体系,不被当时的国际法所认可,但条约当中明确说明琉球“归中国保护”,用国际法的观念来说,琉球便不再是“属国”,而是中国的“被保护国”,中国是琉球的“保护国”。这意味着中国的传统观念已经在发生着悄悄的改变,不再被既通晓“天下观”又擅于“世界观”的日本玩弄于掌股之间。

    《北京专约》是亚洲政治史和近代中日关系史上的一个重要条约,而正是因这个条约的签定,中国和日本这两个亚洲的主要国家,分别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北京专约》使中国从日本得到了500万英镑(合中国白银2000万两)的巨额赔款,正是靠着这笔赔款,中国打下了近代工业基础,为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开辟了道路。而日本因为这笔赔款的付出,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而不得不依附于西方国家的金融体系,才得以完成了举步维艰的明治维新。

    尽管《北京专约》带给了中国极大的利益,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负面作用。由于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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