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血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盛唐血刃- 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陈应瞬间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明朝末年,石柱土司马千乘、秦良玉夫妇募集石柱家乡子弟,组建了一支战功赫赫的兵马,名曰“白杆兵”,白杆兵血战浑河,收复关外四城,让八旗兵损失惨重,名扬天下。事实上当初马千乘组建白杆兵的时候,也是因为手中没钱,无法打造一只甲胄精良的部队,只能图便宜,就地取材。

    普通的长枪,只需要四两铁作为枪刃,虽然廉价,但是长枪的威力并不高,遇到装备精良的甲胄或重装部队,只能干瞪眼。装备杀伤力较弱的戈矛,代价又太过昂贵,然而居中的则是白杆兵的钩镰枪。

    相传白杆兵以坚硬的白木为杆,配带刃的钩,下配坚硬的铁环,作战时,钩可砍可拉,环则可作锤击武器,必要时,数十杆长矛钩环相接,便可作为越山攀墙的工具,悬崖峭壁瞬间可攀,非常适宜于山地作战。

    自己马上就要进入始州平定叛乱,始州就是后世的剑门关,蜀地多山,使用白杆钩镰枪作为制式武器,反而是最佳装备。

    原本魏文忠还在头疼,怎么弄到钢铁打造甲胄和兵刃,这个蠢货铁匠居然打了一把锄头出来,魏文忠正欲大发雷霆。

    陈应突然拉住了魏文忠的手道:“你叫什么名字?”

    黑铁匠虽然是一个低贱的铁匠,可是他却很有眼力劲,虽然不知道陈应是什么官职,但是看着众人对陈应的态度,就知道陈应身份不凡。

    铁匠朝陈应连连作辑道:“小老儿名叫胡狗棍!”

    “胡狗棍!”陈应听到这个名字,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想笑又怕这个胡狗棍尴尬,这才自忍住笑意,好一会儿,这才平复情绪,好奇的问道:“你怎么取这么一个名字?”

    胡狗棍估计也是习惯了,反而非常淡定的道:“俺爹爹带着俺娘逃荒要饭,俺娘当时生俺时,手里就一根打狗棍,俺爹爹就给俺取了一个名子狗棍。”

    陈应道:“本将军给你改个名字吧,棍者梃也,孟子曰: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统楚之坚甲利兵矣。棍者穷人之兵,狗既犬,职同卫,你以后就叫胡卫兵吧!”

    胡狗棍当既跪在地上大喜道:“胡卫兵谢将军赐名!”

    “起来吧!”

    “是!”

    “你的手艺怎么样?”

    “不是小老儿自夸,这十里八乡,没有比俺老胡……”新鲜出炉的胡卫兵尴尬的闭上了嘴巴。

    “钩镰枪会不会打造?”

    “这……”胡卫兵尴尬起来。

    其实也不怪胡卫兵没有听过钩镰枪,事实上钩镰枪是古代戟发展衍生出来的一种兵器,在宋代开始大成。

    陈应回想着钩镰枪的样子,从木炭中找到一个细长条,充着铅笔,然后找来一张纸,将钩镰枪的样式画出来。当然陈应并不是职业画家,画出来的钩镰枪也惨不忍睹,不过总算还是看出大致的轮廓。

    胡卫兵虽然没有什么文化,可是脑袋却非常聪明,仅仅琢磨了小半天时间就打造出来了陈应想要的钩镰枪,这种打造出来的钩镰枪并不太废铁料,一只枪头仅需要二十六两铁,依靠现有的铁料,足足可以打造一千余只,勉强可以解决燃眉之急。

    勉强解决装备问题,陈应开始集结军队进行训话。

    已经满员的勋二府,老兵异常欣喜,他们丝毫没有大战来临前的那种紧张。现在终于不用当空头军官了。陈应将这些新兵分配到各团,原本勋二府只有四个团的空架子,现在却组成了勋一、勋二、勋三、射声和越骑五个团,每个团下辖三个旅三百人,加上亲兵队,全军已经一千五百七十三人。

    陈应清清嗓子道:“诸位将士,你们也看到了叛军贼寇,都是一群丧心病狂的狗杂种,他们连刚刚出生的婴儿都不放过,没啥好说的,遇到贼寇,砍他娘的!”

    “砍他娘的!”

    众将士整齐大吼着。

    特别是这些新兵,他们都是本乡本土的土著居民,因为这场叛乱,毁坏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对于叛军,他们有着刻骨的仇恨。

    “但是……”

    陈应拉长的声调,声音陡然高了八度:“咱们是去平叛,不是去送死,都他娘的跟老子长点心,好好训练。别他娘的上阵就拉稀……”

    西县城外,一千五百余名将士手柄白杆,展开了紧张的训练。陈应甚至都不知道,他无意的一个举动,居然打造了大唐朝唯一支山地战铁血雄师,十二年后,吐蕃入侵大唐,这支白杆军三个昼夜急驰五百里,创下这个时代急行军的记录,然后在未经休整,直接投入战斗,十二战全胜,连败吐蕃军十二阵,从此以后让吐蕃军看到血色战旗,便望风而逃。

    七天之后,大唐武德元年十月十二日,一千余柄钩镰枪打造完毕,陈应将这批钩镰枪下放到将士手中。西县城外,一千五百余名携带七天的行军干粮将士们整装待发。

    陈应站在军前,梁赞将牛羊带到陈应面前,让陈应斩三牲祭旗。

    就在这时,城门洞里缓缓走出一辆牛车。牛车上拉着一具盖着白布的尸体。陈应上前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赶车的妇女穿着孝服,一脸悲伤。

    梁赞走到陈应面前道:”将军,吉时快过了,错过了吉时,苍天为怪罪的!“

    陈应推开梁赞。

    孝服妇女哽咽道:”夫君他没挺过去!“

    陈应一把掀起尸体上的白布,孝服妇人眼中闪过滔天的恨意。

    中国人讲究人死为大,惊扰死者的行为都是不共戴天之仇。

    若非陈应是一名堂堂的将军,恐怕这个妇人也会上来跟陈应拼命,在众人一片不解的目光中。

    陈应缓缓拔出横刀,将手心划出一刀口子,鲜血滴到了白布上,逞现一片殷红之色。

    陈应大吼:”我以我血荐轩辕,血债还需血偿还!“

    梁赞见状,拔出匕首,划过手掌心跟着大吼:”我以我血荐轩辕,血债还需血偿还!”

    勋一团校尉段志感也跟着大吼:“我以我血荐轩辕,血债还需血偿还”

    “我以我血荐轩辕,血债还需血偿还”

    一千五百余名将士吼过这一句口号,白色的盖尸布已经变成一面血色战旗。

    这面没有一个字体的血色战旗,迎风猎猎作响,

    陈应率领一千五百余名将士,迈着坚毅的步伐,朝着始州城扑去。

 第五十四章救兵来了

    始州城下,三箭之地之外,身材魁梧的旁企地舒服在躺在一名神色惶恐的女子腿上,伸出毛茸茸的胳膊,向前轻轻一挥,没有慷慨激昂的演讲,也没有虚头巴脑的封官许愿,露出如同狼一样凶残的叛军们,便如同潮水一样涌上始州城。全本小说网;HTTPS://щWW。.COm;

    这些叛军的成份非常复杂,既有羌族狼兵,也有各地占山为王的土匪强盗,也有啸傲西北的沙盗胡马,也有趁火打劫的吐蕃人。经过近一个月的发展,旁企地前后得到数十支大小叛军的投靠,如今已经拥有人马超过五万人。

    尽管这些叛军的装备非常粗劣,甚至有一部分连铁质兵刃都没有,更别说甲胄了,然而他们随着一路从攻城破寨,抢劫强女干的诱惑中,早已变成如疯如狂。

    又一波三四千人的叛军冲向城墙,他们此时满脑子都只剩下一个共同的念头,抢钱、抢粮,抢女人……

    始州即今广元市剑阁县,位于四川盆地北部边缘,守剑门关险,是连接四川与陕西、甘肃的通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同时,始州也是入川的北部门户,一旦让旁企地叛军攻入川地,整个空不设妨的巴蜀,就会快速糜烂,恐怕造成的损失就会难以估量。

    大唐建立之初,为了增加地方统治,仅改郡为州,同时也对地方行政区域进行了改制,而始州则属于利州总管府(都督府)管辖,此时武卫大将军利州总管庞玉坐阵始州,亲自指挥利州兵马,竭力抵抗叛军的进攻。

    “放箭!”庞玉用沙哑的嗓子吼道:“为什么不放箭?”

    “没……没箭了!”

    “昨天不是还有两万只箭吗?”

    “今天天亮到现在,他们已经发动了十三次进攻,现在一只箭都没有了!”

    虽然始州城有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雄峻,然而最让庞玉深感无力的是,城下的叛多达数万人,密密麻麻的杀不胜杀,杀掉一个,马上冲上来三四个,最为无奈还是,偏偏在关键时刻箭矢居然告馨。

    “没箭了那就用擂石滚木砸!”

    “遵命!”

    “嘭嘭……”

    擂石滚木滚落的声音响起,原本拥有镶嵌着近尺长的利刃的擂石滚木,此刻已经尖刃全断,只是一根粗大的石滚而已,擂石滚木咆哮着,撞向那些冲上城墙的叛军士兵。

    冲上城墙的士兵惨叫着,如同下饺子一样掉落在城墙下。然而这些惨叫着摔倒在地上的士兵,发现掉在地上不仅没有摔死,甚至没有摔伤……

    原来城墙下堆积着密密麻麻、密密麻麻,层层叠叠残缺不全的尸体,这些尸体已经堆了足足三丈高,距离城墙不过六尺,这样的高度是摔不死人的,更何况下面还是无数的人肉垫子。这些撞下城墙的叛军士兵发现自己没有,胆子反而更大,红着眼睛继续进攻。

    旁企地不会什么兵法,也没有什么像样的攻城手段,然而他有的却是人,几乎每天都有高原上的吐蕃人整部落整部落的前来投奔,尽管在始州城下阵亡了两万余人,可是旁企地身边的叛军,不仅不见减少,反而增加了一万余人。

    在不计伤亡的情况下,旁企地居然用人命生生堆出一道靠着城墙的斜坡。

    庞玉望着这面用尸体堆起来的斜坡,心中充满了无奈,如今庞玉身边的士兵已经不足五十人了,若非旁企地实在太过残暴了,所过之处寸草不留,始州百姓担心旁企地破城后,屠戮始州,便随妻子送丈夫,父母送儿子上战场,支援庞玉抵抗,恐怕始州早已被叛军攻破。

    “现在该怎么办?”

    庞玉不禁为自己的将来和始州全城百姓的未来担忧起来。

    不过庞玉却从来没有想到投降给旁企地这个羌奴,庞玉原为隋朝监门直阁,所谓的监门直阁,就是隋唐时期的十六卫之一的左右监门卫,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直阁就是指次将军,论起军衔,可以视同后世的大校,次将军。大业十三年庞玉随王世充与李密作战洛口,见李世民攻下洛阳,随率领万余部曲投降李唐,被李渊封武卫将军,利州总管。

    城墙已经变成黑紫色,始州折冲府四个团一千二百余名将士阵亡接近一千人,带轻重伤兵都算上,能保持战斗力的,只剩下不足五十人。临时匆忙组织起来的三千余名未经训练的民壮战死过半。

    始州城依然坚持着。庞玉唯一坚持下的动力,就是不想当三姓家奴,同时也为报李渊知遇之恩。李渊并没有在意其隋将的身份,见其身材魁伟,英武有力,明晓军法,由于久守宫禁,熟知朝廷典章礼制,便其为领军大将军。

    从一个前朝正四品下的旧臣,居然在新朝获得正三品上的十六卫大将军之职,这份殊荣,除了他之外,无人获得。所以对于李渊的知遇之恩,庞玉也投之以命。不过这个忠诚的代价有点大了,他的两个儿子已经阵亡的始州城下了。

    如今他已经是不惑之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让庞玉心如刀绞。

    忠诚,是要付出代价的。庞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天下人诠释了他的忠诚。

    “嘎嘣”

    系着擂石滚木的铁锁链早已不堪重负,断成两截,失去城墙上的滚木擂石,也就等于始州城失去最后一道防线,始州城此时如同一个被人撕掉最后一层衣服小姑娘,任人蹂躏。

    庞玉看着如同潮水一样涌上城墙的叛军,陡然握紧了手中的横刀。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只待城破,唯有一腔热血,以报君恩!”

    带着最后的五十名士兵,庞玉如同飞蛾投火一般,扑了上去。

    眼见着胜利遥遥在望的叛军士兵,士气陡然一涨再涨。尽管庞玉率领的始州军民拼命抵抗,可是他们仍被这些如疯如狂的叛军打得节节败退。

    “铛啷……”一声金鸣,火星四射,庞玉手中的横刀被一柄粗大的狼牙棒砸断,手握半尺长的横刀刀柄,庞玉深深无力哀叹一声,手腕一抖,将半尺断刃对着自己的喉咙,正欲割下……

    “将军,你快看,咱们有救了,朝廷的援军来了!”

    庞玉定盯一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