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上的灵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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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的灵兽世界- 第2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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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一章:命,是自己一早就有的答案

    (全本小说网,。)

    “狗儿子!哪个混蛋为了这个没人要的杂种来骂我的?”

    这个时候,少年正在气头上。

    忽然一道目光锋利如电地射入了他的眼眸,一时,寂静,全场连针落地的声音都可一清二楚地听明白。

    那个穿着华丽的丝绸男子缓缓地踏步而来,一双冷眸俯视着少年。

    少年双目巨颤,呼吸沉重,然后听得“扑通”一下变跪在了地上!

    “师尊饶命!”

    “饶命?你做的什么狗屁事情!我们为人是教你这样做人的吗?我平时怎么教你的!当初见你在大街上乞讨,心生恻隐才把你带了回来,你就这么报答我?”

    “师尊,我——”

    这少年想说什么,目光如炬地忽地放在了远处青儿的身上,指着她正想说什么,却突然注意到荣华毒蛇一般的眼光,顿时没了声音。

    “什么都别说了,你先回去面壁思过,等我回去再好好收拾你。”

    荣华挥了挥手,便有几个随从将失魂落魄的少年带着。

    做完这些,他便来到药青儿面前,温柔地道:“青儿姑娘,好久不见,没想到本公子还没走多久,我那不成器的徒儿就做出了如此天妒人怨的事情,好在青儿小姐没事,如果乐意的,可否愿意去我那尔坐坐,定当好生补偿道歉的。”

    “她运气真好。”有人议论。

    “是啊,荣华公子不仅为人厚道,而且据说也是来自一个古老家族,其渊源也不见得比我们药家差,甚至犹有过之,为人十分低调,如今市面上也不见得有流传有比我们药家传承更久的家族了。”

    “但是上古之事谁也说不清楚,或许,除了我们药家,真的还有其它历史抵达千年的古老家族。”

    “荣华公子,说不定就是其中一个。”

    此时,已经有不少少女已经痴了,羡慕的望着青儿:“若是我是她,现在估计已经投怀送抱了。”

    大家议论纷纷,这些声音就好像春日的桃花纷纷林落,形成了绝佳的背景。

    荣华看着青儿不说话,就朝青儿伸出了手,此时此刻的青儿早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陷入了思维的泥潭,根本分不清现实和虚幻。

    她什么也没做,却也要跟着动物的本能去做。

    苍白的脸上挂着隐隐的痛苦的表情,就像夏夜雨后的梨花,清早起来纷纷落下,却也是惹人怜爱。

    书放看着郑子将小宠狗治好,当自己再去治疗自己手臂的伤势时,已经有些勉强。

    但是让书放意外的是,他正想帮郑子一把的时候,郑子却让他看到了奇迹。

    书放略微一笑,这手法,确乎是算得上神乎其神了。

    做完这些,书放注意到了荣华的举动,他知道荣华的身份。

    “‘甲家有三子,一曰荣华,二曰富贵,三曰天启’,这是夏璇那丫头说的,这三个儿子是一个比一个强,例如甲富贵的作用是前期的引人耳目,甲天启的作用十日后继承大局,甲荣华的作用,估计就是外交家经商,等等作为辅佐,可不谓是精打细算。”

    荣华作为辅佐之人,自然是有着相当能耐的。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荣华并非一个纨绔子弟,他表面故意不事张扬,温文尔雅,事实上在背后,却是一场精打细算的谋划。

    药家小辈之中,包分之九十九的人都被荣华的外表所欺骗了。

    “如果他真的如表现的那样的话,那么你们讨厌的郑子,现在就不会被他所无视。”

    书放内心暗暗说着,一步一步朝着荣华那边走去。在荣华伸出手,即将握住青儿的那一刻,荣华的身体僵硬住了。

    书放的手,落在了荣华的肩膀上。

    “你是?”

    荣华回过头来,见到书放,却是目光一凝,眼光落在他的手背上。值得一提的是,甲家三子当中,只有甲富贵是灵兽师。

    荣华和天启都不是灵兽师。

    此时此刻,早在来药家之前,书放和萝小莉就已经换去了学院的院服,因此没人知道他们是灵兽师学院的学生,可即使如此,灵兽师的六芒星印记却是隐藏不了的。

    “你是书放?”

    书放点了点头,也不和他寒暄。这个时候,应当是彼此再清楚不过了,书放和甲家的关系一直都不怎么好。

    “青儿不愿意去你那,我会带她回去的,你可以走了。”

    书放说着,看了一眼神伤不浅的青儿,叹了口气。事实让书放无法反驳一个事实,那就是青儿确确实实为这件是烦恼了,不仅烦恼了,而且还是烦恼了好久,烦恼中,也没有一个解决的方法。

    “她还没有完全信任我。”书放心里喃喃,随后让萝小莉和药春儿过来,送青儿回去。

    在她们走之后,书放和荣华则是独自来到西片边缘,偏北的一处灯光暗淡的山腰拐角处,在这里,没有人可以打扰他们的谈话。

    “你让人很惊讶。”荣华淡然地笑着说。

    书放并不理会他,只是看着远方的明月,在药家,非常奇怪地可以看到明月。

    淡淡的秋季明光,是一点点淡化的软黄色,像杂草丛中的一点黄,盈盈发光,光芒扩散却又在中心凝聚。

    风一吹,有着纱雾一般的缥缈,却也有着大地一般的厚重,越是残缺,越趋于饱满。

    “你想开门见山?”书放问。

    荣华一笑:“暂时没有这个想法。”

    “几时了?”

    “月明时。”

    书放心里多看了他一眼,此刻回过头来,注视着他,这荣华倒也不慌不忙地打量着自己。

    书放嘴角微微一弯:“我们是敌人。”

    书放的身影穿过山腰的阴影处,又消失在远方的明亮广场。荣华站在原地,放在丝绸袖子中的一双手早已经紧紧握住,而另一边,则是举起已久的手枪。

    枪芒在月光下显得森寒,寒光使得乌云盖住了月。荣华的目光中含着怨恨,含着冰冷和锐利。

    “万物者,顺也逆也;为万物者,以无事也;君事之道,而吾无心;盖众阴阳,圣医之道,非彼也。”

    荣华暗暗念叨这句该死的话,这句话,是书放直接传音给荣华的。

    荣华暗暗地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看着自己这身华丽的丝绸。

    即使有着万般好处,可那个人,却没有看他一眼!

    荣华已输,输不在医道,输在天命。

    此谓“圣医之道,非德者莫论”。

    “我荣华生是甲家的人,你书放生又是何人?我等之人把你当做客,汝等之人却又非一般之客,命中注定由此对立,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天时在你,你得先机。”

    “可即使如此,我荣华就会投降吗?孰是孰非,唉!我又何许纳邪?”

    荣华的目光清如明月,可明月躲着他。

    他也丢下这轮清鸿,接纳他的,是他的命。(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百六十二章:郑子的身份

    (全本小说网,。)

    当书放回去的时候,郑子已经不在了。

    根据药春儿后来的提点,荣华有一个弟子叫做钟九,钟九的医道在药家小辈中也是极为出彩的,仅在青儿之下。

    郑子据说是十几年前的一个他家弃儿,被三长老收留。

    试问郑子排行第几,却是无人知晓。

    “这郑子生的也不怎么样,本身也没什么出彩的地方,被人孤立也是正常,但起码还有一个朋友,也算不得太难看。

    但是后来,他那朋友因为得了重病而没有及时医治而去世,走在路上,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像是一根野草,这草长的也长,也不抓地基,就在悬崖上,好像一吹就要飞起来落下去了似的,颜色阴沉沉,也没什么人愿意去和他搭话。

    就这样过了许久,不知不觉就养成了遇见他就要捏鼻子皱眉头然后心情很不好地走过去的习惯,好像很嫌弃,也好像会伤到他心,但是这都是习惯了,也没多少人原意去改的。

    再加上他自己也一意孤行,而且成天不闻不问,遇到行人就会避让,懦弱无,不像个男人,更不像个女人,于是乎,他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众人孤立的对象了。”

    药春儿说着,忽然道:“你莫非是要去见他吗?我倒是劝你不要去的好,省的被他牵连……”

    “他住在哪?”

    “——那边的山头,你真要去?你可以看见有一个猪圈,猪圈旁边就是他的住处,小心点看着地,地上有人吐得唾沫星子,这也是习惯了的事,小心踩着,另外,你去的话我可要和青儿说了……”

    药春儿说着,却是见到书放自然一笑,然后提步就走。药春儿怀疑地看着书放,却是又看看里屋的青儿。

    “莫非,他们并不是那种关系?”

    “书放走了吗?”药春儿走了进来,萝小莉正在照顾青儿。萝小莉问道。

    药春儿也没有掩饰,点点头道:“去了那边的山头,郑子的住处。”

    萝小莉低了低头,看了看一旁沉睡的青儿,低声道:“跟我说说郑子的事情吧。”

    在夜间行着路,书放也是毫无畏惧的。他的眼睛就是一个光源,可以看得清夜间的风景。

    这是一个猪圈,与其说郑子是住在这里,倒不如说郑子是被委托在这里养猪。

    书放叩了叩门,见了郑子。郑子正拿了个木盆,里头放了些换洗的衣物。

    “你这是去澡堂吗?那里离这里可有些距离。”书放一边打量着郑子,一边说着。

    “没事,我的澡堂不在那,”郑子指了指外面的如黑龙腾雾般漆黑的山林,然后鞠了个躬,“刚才,谢谢你了。”

    看到郑子道谢,书放好奇地道:“书放……郑子,你为何要谢我?”

    “说来惭愧,我实力不济,差点丧命于犬口,若不是书放兄弟搭救,恐怕不仅是我,就连虫虫也无救了。”

    书放点了点头,暗赞郑子的细心和推理,竟能猜到是他出手的手。书放这个时候看了看他脚边的小宠狗。小宠狗此刻和它主人一样,初步的治疗好了伤病,只差静静疗养。

    “郑子,你为何叫它虫虫?莫非要有一番故事。”

    郑子笑而摇头:“这倒没有,只是我九岁那年,上山采野,在一片空旷林中,鲜草肥嫩,想着或许有蕨菜,便发现了在一旁逗着虫子的虫虫,我也不会取什么名,就叫它虫虫了。”

    小宠狗听得自己的主人聊起过去,便围着郑子摇着尾巴,似乎一切的不愉快都忘记了。

    书放微微一笑,他知道,狗并不像鱼那样,只有几秒钟的记性,因此,能做得到如此,和周庄鼓盆有什么区别呢?

    都是很看得开的人。

    他心里暗暗点头,有其主必有其从,按照药春儿的说法,郑子的好友是在六七岁的时候死亡的。从那个时候算起,两年后郑子才遇到了小宠狗,在此之前,他都是孤身一人。

    突然有一个小伙伴,自然是兴奋无比。

    而这一陪伴便是六七年,六七年的友情,说什么也是珍贵无比的。更何况,这小宠狗和郑子实在类似,简直就是知己,友人是知己,这太幸运。

    书放和郑子去了山后,山后有一处流水,流水的源头是山泉。

    在这里,可以体验到冰冷刺骨的夜间山泉。

    郑子一年四季就在这里得到水源。

    经过和郑子的初步交流,两人大概也摸清了对方的一些习惯。于是也没有废话,也没有客套,开口闭口,不是你问就是我答。

    “你知道你自己的身世吗?我听人说……你是孤儿。”

    “我不是孤儿。”

    “可有什么隐情在内?”

    这个时候,山头的源泉变成小溪流,从上面滚下。书放在郑子下面的三米左右处,看着溪流往下,往下的青石台都是颗颗粒粒清晰可见的小石砂。

    上面的水声也潺潺,潺潺的水声中混杂着隐隐约约的滴滴答答声。

    这声音越来越缓,缓这,却又突然动了起来,滴滴答答,哗哗啦啦……逐渐变成了欢畅的小溪流,直奔三下百千里去。

    郑子回忆后,静静地答道:“十二年前,我才四五岁,所记忆的事情并不是很多,但是我能清晰的记得,在我六岁的生日那天,我延续了几乎一个月都没能治好的热病在一家医院治好了,那个城市,我不认识,也没清晰的记忆,但我唯一记得的,在我的身边,有两个温柔地看着我的年轻男女。

    他们没有陪我过生日,将一个蛋糕,巴掌大小,放在我的手心,然后把我送到了这里,拜入了三长老门下学医。

    我问三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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