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盗墓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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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盗墓团-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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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跟没说一样嘛!”

    “如果敌人那么好猜测,战争就不那么险恶了。不管怎样,我们得马上离开这里。我相信佩藤雨林会是我们此行的最后一站。”

    “那太好了,感激着吧!给我兄弟看好病,我还要跟老迈去黄金城瞧瞧呢!”刘叔说。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时间,我们把坑扩大,把所有尸体埋在里面,然后分享物资,带上死去士兵们的武器开车上路。

    如安德里所料,沙克将军只准许我们每人挑一把匕,其余的武器全部武装在他的六个士兵身上。害得疯子不停诅咒。

    上车后,我见车上都是我们自己的人,把手枪分给刘叔、疯子和迈克尔,并把刚才安德里以一敌四的经过讲了一遍。

    疯子撇了撇嘴说:“那算什么呀!哥哥我当年赤手空拳打倒七个毒贩子。”

    从危地马拉到弗洛雷斯的一路上沙克都特别紧张,我每次看他时都看到他的目光机警死扫视着周围,偶尔放松下来又沉浸在痛苦的冥想中。抛开他的职业和手上的鲜血不谈,他这个重情重义的一面倒是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可。

    奇怪的事,这一路过得非常平静,既没现有人跟踪我们,也没有突事件,好像杀人者的目的只是杀死那些血十字士兵,之后跟我们再无瓜葛。

    这不紧让我怀疑是不是我们的出点错了,可能杀人者根本就是血十字军团在千百年的战争中树下的仇敌。

    一路上唯一让我痛心的就是我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察拉和二十的病情随着时间推移慢慢好转,从她们自己的表述来看,应该是痊愈了。可我却越来越严重,尤其是泡过地下泉水的那个脚踝,硬邦邦的,有的时候我根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本来我把希望寄托在瓜形水晶身上,想着既然它和水晶头骨是一种材质的应该也对再生金属有抑制作用,可我傻呵呵地搂着瓜形水晶一天夜没见好转。

    就这样,到达弗洛雷斯的时候我的一只脚已经瘸了。

    弗洛雷斯是危地马拉佩滕省的府,坐落在佩滕伊察湖南部的小岛上,附近有一些玛雅遗迹,是一座人口稀少的旅游城市。索菲亚说它曾是玛雅伊特萨人部落的中心。

    我们把车停在郊区,把自己打扮成一支考古队伍,到城中寻找熟悉当地路况的向导。

    这里本来有很多热情的导游,但当他们听说我们不是参观附近的玛雅景点而是想到佩滕盆地中心的热带雨林中去之后,纷纷表示那里很危险,给多少钱也不去。

    后来,我们找到一个沉默寡言的当地猎人,经过跟他磋商,满足他提的报酬要求后,答应带我们前往。

    我们在小城附近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跟随猎人进山。

    猎人沉默寡言,且姓名特别绕嘴,我给他取了个代号叫阿呆。他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助手,身材矮小,长得像个猴子,最喜欢吃我们从市买来的甜瓜,于是他有个名叫阿瓜。

    阿呆说现代玛雅语,阿瓜则说西班牙语,我们队伍中,他俩只能跟安德里直接沟通。

    离开城区,进入山林,道路马上变得十分艰难,热带雨林气候特有的潮湿闷热折磨着所有人。中午时候下了一场暴雨,情况得到一些缓解,但这也使下午的路变得更加难走。

    傍晚时分,我们在一颗参天古树板墙一样的根部下扎营,阿呆给大家做了一道我从未想象过的烤猴子大餐,之后他让阿瓜去附近找了一些模样奇怪的青草放在火堆上。

    浓烟升起,阿呆说这样可以驱赶蚊虫。

    夜幕降临,我拖着一阵疲惫在树根下坐下,察拉又让二十把床铺在我附近,我揉脚脖子她就在一旁帮我揉另一只脚的脚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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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7章 食人兽传说

    雨林的夜晚到处都是蛙声和昆虫鸣叫,感觉比白天还要吵。人们相继躺下后,都吵得睡不着,互通语言的开始聊天。

    等到困意终于袭来,人们渐渐消声,阿呆忽然扯着嗓子开始唱歌。

    这一声把所有人都弄毛楞了,坐起来掏武器。

    安德里问他在干什么,他说这个区域有一只食人兽,夜间经常出现袭击过路的猎人。

    刘叔听完,从地上爬起来,“你丫这不是有病么?就算真有什么吃人的妖怪,你得消停的啊!喊不喊来了吗!”

    安德里向阿呆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阿呆则摇头告诉安德里唱歌可以驱走食人兽。

    为了避免第一天就跟向导搞得不愉快,我们决定忍了。那货接着唱了二十几分钟才消停,之后篝火暗淡,烟雾渐渐变少,我们又都不想起来打理,以至蚊虫越来越多,叮得我心烦意乱。

    那一夜我不知道是怎么睡着的,第二天醒来时,阿呆和阿瓜正在把篝火烧旺,一锅水正在沸腾。

    我活动筋骨,来到火堆旁,闻到锅里一种淡淡的清香。我问阿呆锅里是什么,他指了指阿瓜说了一句什么。

    正好安德里走过来,告诉我这是阿瓜起早在附近给我们采来的蘑菇,可以缓解疲劳。

    随后,安德里给了阿瓜一个瓜,阿瓜坐到一旁大吃起来。

    我们的早餐是热菌汤就牛肉罐头,虽不算美味,但足可以填饱肚子。

    今天的阳光很足,雨林上方的天空蔚蓝如洗,偶尔穿过一棵死树的时候,有宝贵的阳光倾泻下来,我们会驻足享受。

    路上无聊,刘叔凑到阿呆跟安德里旁边,问道:“老安,你问问他那食人兽昨晚怎么没来啊?”

    安德里表情难看,“这样问不好吧?”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逗逗闷子。”

    安德里无奈,把话翻译给阿呆听。

    阿呆听后表情不悦,言辞激烈地说了一大堆。

    安德里翻译道:“他说你们大家不要拿这个开玩笑,我的两个兄弟都被食人兽吃了,我永远不希望遇见它,我是你们的向导,也不希望你们遇见它。”

    “那到底是一嘛玩意儿啊?”

    安德里翻译后,阿呆破天荒地说了好大一堆话。我听不懂,但能看出他在讲述着什么。

    它说完之后,安德里给我们复述了这个故事。

    阿呆相信在这一带的雨林中有一只以吃人为生的恐怖野兽,传说它有四只眼睛,黑夜一样的身躯,来无影去无踪,夜间经常出现在猎人的营地边上,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吃掉。

    最要命的是,那些被它吃掉的人的鬼魂会游荡在这片林子里,专门吸引猎人或者其他从这里路过的人到食人兽的洞穴里,供它享用。

    阿呆曾经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兄弟三人自幼跟随父亲打猎,父亲死后,哥仨就一起打猎谋生。三年前的一个晚上,他们三个满载猎物准备回家,走到这一带时天色已晚,又降大雨,他们只好就地休息。

    那场雨下了一整夜,电闪雷鸣,阿呆躺在树洞中睡着,第二天醒来时发现他的哥哥和弟弟都不见了,只有地上残留的一道血迹。

    他沿着血迹一直追,追到不远处的一个地洞,看见里面有四只明亮的眼睛。地洞旁的一个枯树上挂满了人头,有的已经变成了骷髅,有的正在腐烂,有两是新鲜的,其中就包括他哥哥和他弟弟的。

    他吓得掉头往回跑,一路没停,一口气跑回到村子,累得昏倒。

    醒来时他已昏睡了三天三夜,他把事情经过跟村子里的人讲,猎人们带上武器全部出动,跟着他猎杀野兽。

    可他返回记忆中的地点后,并没有看见地洞,倒是有一颗枯死已久的大叔,树上却没有人头。

    猎人们觉得阿呆在撒谎,纷纷带着武器回村。阿呆一个人不敢继续寻找,只能跟着大部队回去。

    回去之后他百思不得其解,向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人询问。

    老人告诉他那是食人兽,是早些时候玛雅人驯养的宠物,它们凶猛剽悍,来去无踪,遇见它们的人多数鬼迷心窍,把自己送进它的嘴里。要想不被食人兽发现,一定要大声唱歌,它们不敢靠近歌声。

    三个月之后,阿呆带上干粮和弹药告别了妻子和儿子,独自前往深山搜寻,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

    他走遍了整个区域,都没能找到食人兽的洞穴和那颗挂满人头的树,随着食物越来越少,他萌生了退意。

    就在那天晚上,他在睡梦中醒来,看见他的哥哥和弟弟都坐在他升起的篝火旁烤火,两人沉默不语。

    他揉了揉眼睛,看到两人真真切切,便上去和他们打招呼。谁知他们一言不发,转身就走。他在后面跟着,始终也追不上他们的步伐。

    约莫半个小时,他听见一声十分独特的嚎叫,声如洪钟,就在他们前面。

    那时他才明白他的两个兄弟是想把他带到食人兽那去。他抬起枪,对着远处的黑暗放了一枪,转身就跑。

    他感觉到背后有一股狂风一直在追他,三五十米后他绊在一根树根上摔倒在地。

    他不敢回头,抱着脑袋等死。那时,他忽然想起来老人们说的唱歌可以赶走食人兽的故事,于是他扯开嗓子大声唱,足足唱了十几分钟,渐渐感觉背后的压力小了,试着回头瞄了一眼,真的什么都没有。

    他一路小跑回到家,整整一年都没敢再进山。

    自那以后,很多猎人在这里消失,一些回去的还说看见了那些消失的人,但怎么叫也不答应。一年后阿呆再次拿起猎枪也只是在雨林边缘活动,猎杀猴子就是那时候被逼出来的。若不是我们开的价格实在诱人,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冒险再来这。

    听完,刘叔道:“这小子是不是也是个鬼魂要把咱们领食人兽那儿去?”

    听懂的人哈哈大笑。但刚才阿呆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直在观察着他,从他眼神中的恐惧来看,这个故事不太像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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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8章 人头树

    随着时间推移,前方的地势越来越低,植被也越发茂密,阿瓜和阿呆每人一把砍刀在前面开路,队伍行进得非常缓慢。

    傍晚我们又迎来一次降雨,但很快雨过天晴,夕阳的光辉如金纱般洒在头顶的树冠上,十分美好。

    我们在一块干燥的地方搭建营地,士兵们升起火,开始烧烤路上阿瓜为我们狩猎来的肥嫩野鸡。阿呆路上采了些可以止痒的草药,这会儿正在石头上磨碎为大家涂抹。

    一路以来二十体力不支,昏昏沉沉,我代替她为察拉铺床。铺好后我坐在旁边的树根上拖了鞋袜按摩脚,察拉也凑过来,但可能味比较大,离我两米时她又改变主意奔食物去了。

    短暂地修整过后,野鸡发出诱人的香味,人们聚到火堆旁分享食物。刘叔一边啃着鸡腿一边说:“这回我算明白了,以后找向导就得找个打猎的,这天天山珍海味吃着,我都要胖了。”

    “不吃你也胖。”索菲亚白了他一眼。

    “你这丫头,怎么总跟哥哥过不去呢!哥招你惹你了了。”

    “我只是想说事实。”

    “呦嗬!”刘叔眉毛倒竖,露出凶恶的神情,但马上又喜笑颜开,嬉皮笑脸地说,“那你可说着了,哥哥我是真胖,不过你可别瞧不上这身肉,救过哥哥的命!无良,你给她讲讲。”

    “讲什么?”

    “讲那次我靠着这一身肥肉虎口脱险的时候。”

    “哪次啊?”我懒得配合他。

    “就是,叔儿,你嘛时候碰着老虎了?”疯子问。

    “唉……不想给叔儿这面子就算了,等用得着的时候你们就知道自己太瘦了。”

    “胡说,我觉得你的肉只能被卡在哪里害了你,根本不会救你。”索菲亚说。

    “哈哈,这倒很有可能。”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唉……”刘叔高声叹,“见利忘义,重色轻友唉……”

    “刘先生,我真觉得男人应该像张先生这样健美,你这样不仅难看,而且容易生病。”索菲亚认真地说。她虽然不喜欢刘叔的行事风格,但还是把他当成朋友。

    “他?”刘叔睁大眼睛,“您可得了吧!他比我还懒,可没招儿啊!人家身上那块儿那是天生的,不用锻炼。但要说劲儿,我让他三个他也没我劲儿大!”

    “安德里和迈克尔教授不是天生的,是后天锻炼的。”

    “懒得跟你说。”刘叔咽下那个鸡腿,又要去掰另一个。

    我抢在他之前把鸡腿掰给索菲亚,“你千万别中了他的奸计,他跟你说话吸引你注意力,就是想多吃点儿肉。”

    “我说无良,你丫胳膊肘怎么往外拐呢!”

    “你照顾点儿别人,怜香惜玉懂不懂?”

    “要说怎么你找人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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